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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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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3
第二章 编制依据 3
第三章 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及职责分工 4
第四章 安全管理体系 5
第一节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6
第二节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0
第三节 安全措施费用计划 21
第五章 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22
第一节 地基与基础分部 22
第二节 主体结构 24
第三节 装修工程 36
第四节 屋面及防水 38
第五节 水暖工程 39
第六节 电气工程 40
第六章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3
第一节 基本原则 43
第二节 临边作业的安全措施 43
第三节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44
第四节 攀登作业的安全措施 45
第五节 悬空作业的安全措施 45
第六节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46
第七章 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47
第八章 职业卫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77
第九章 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80
第十章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81
第十一章 外架防护技术措施 86
第十二章 冬雨季施工措施 92
第十三章 临时设施搭建 96
第十四章 应急救援措施 97
第十五章 防机械伤害措施 97
第十六章 文明施工措施 97
第一节 创立文明工地的意义 108
第二节 创立文明工地的措施 110
第一章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位于**********。本工程建筑面积为48478.22m2; 负一层为机械停车库,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00.90m, ±0.000标高以上为裙楼为商业,塔楼为住宅; 高层部分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抗震设防烈度均为六度。B1栋建筑-1+2+25层, 建筑高度为80.00m, B2栋建筑-1+2+29层, 建筑高度为91.2m, B3、 B4、 B5栋建筑-1+2+14层, 建筑高度为49.2m。商业建筑面积为5298.37 m2, 住宅的建筑面积为36377.43 m2, 配套建筑面积为660.73 m2, 地下室建筑面积为6036.45 m2。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第二章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 28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 19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技术规范》JGJ 8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
《塔式起重机》GB/T 503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安装、 使用、 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 使用、 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技术规程》JGJ 276-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78-
《建筑施工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276- JGJ 3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定》GB50870-
本公司相关文件及要求
第三章 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及职责分工
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 本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为首, 由安全负责人, 各专业施工队安全员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管理中,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 以安全促生产、 以安全保目标。
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一览表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程师: **
安全负责人: **
机电负责人: **
施工工长: **
***(栋号长) **( 施工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水电施工员)
2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1) 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等, 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安全负责人
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纠正违章, 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 安排项目生产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 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
3) 机电负责人
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 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按章操作, 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 施工工长( 专业工程师)
负责上级安排安全工作的实施, 制定各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 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 监督并参与班组安全学习。
5) 分项工程安全员
负责上级安排的各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四章 安全管理体系
一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 工地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4) 工长( 施工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 5) 机电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6)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7) 资料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8) 后勤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项目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
( 11) 项目部工人的安全责任制
二、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 1) 、 职工教育制度
( 2) 、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3) 、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4) 、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方法
( 5) 、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计划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 6) 、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7) 起重吊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8)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 9) 劳动安全纪律
( 10)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 1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 1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 13) 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4) 劳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15) 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6) 防爆、 防火安全生产制度
( 17) 物料提升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18) 项目部门卫( 值班室) 管理制度
( 19) 治安保卫制度
第一节 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承包的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方针、 政策、 法规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 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 聘用人员时,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管理体制及人员, 并明确业务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 支持、 指导安全人员的管理工作。
4、 建立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 严格用工制度管理, 组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6、 领导、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要定时、 定人、 定措施尽快解决。
7、 发生事故, 要作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 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 吸取事故教训。
( 2) 、 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 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 制定、 并贯彻实施。
3、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就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 指导资料员做好安全生产的资料收集工作。
4、 负责组织编制、 审查本项目部各种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要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列入其中,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 操作性、 实用性。
5、 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处理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督促方案的落实。
6、 会同有关人员对施工设备和各种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7、 组织、 会同各专业施工员对分部分项施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各项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 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 会同项目经理进行新工人入场和转岗时的三级安全教育, 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防范意识、 保护意识。
9、 参加项目部现场发生的事故调查, 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鉴定意见和整改措施, 并督促、 检查措施的实施。
( 3) 、 工地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 负责监督、 管理、 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并就此向项目经理负责。
2、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编制, 负责其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的制定, 及时向班组逐条进行技术交底, 并履行签字手续。
3、 负责监督、 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 脚手架、 ”三保”、 ”四口”、 ”五临边”、 施工用电、 起重设备、 施工( 设备) 机具和作业环境等符合安全规定, 配合有关人员对施工设备( 机具) 和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4、 发现隐患应即时指出并协助解决,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作好记录, 对违法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劳保规定的行为, 经说服劝阻无效时, 有权越级反映。
5、 配合有关人员, 做好新工人入场的三级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即时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并指导使用。
6、 组织项目部开展安全达标竞赛活动, 总结交流、 推广先进经验, 找出差距、 改进工作, 努力实行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达标。
7、 发生工伤事故时, 要协助保护好现场, 及时填表上报, 认真负责参与工伤事故调查, 不隐瞒事故情节, 真实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8、 协助资料员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 整理、 归档工作。
( 4) 工长( 施工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 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确保本工程的安全生产, 就此向项目经理负责。
2、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 施工用电、 各类脚手架支撑等实施, 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确保安全防护设施( 机、 电、 架、 ”四口、 五临边”等) 的完整、 齐全、 有效, 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作业环境安全可靠。
4、 分项、 分工种作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签证, 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 每日检查安全生产的情况, 并在施工日志中记录, 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督促班组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 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 保护现场, 即时抢救伤员, 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 5) 机电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机、 电、 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安装安全技术规范经常检查, 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 保养工作的进行。
2、 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租赁设备完好, 安全可靠。
3、 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其大修、 维修、 外租回库后的设备, 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 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使用前要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技术培训, 向有关人员交底, 并进行鉴定验收。
4、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会审, 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 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 保证实施。
5、 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 考核。
6、 参加因工伤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设备方面,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制定防范措施。
( 6)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工作, 对其采购、 保管的建筑材料、 建筑机械及机具、 劳保用品等负质量合格、 安全性能可靠的责任。
2、 对其采购、 保管的建筑材料、 建筑机具及用具、 劳动保护品等在构入和发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并进行一般性检验。
3、 经过维修的各种机具、 设备, 须经有关人员检验, 其安全使用性能符合要求并经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方可入库和发放。
4、 采购的劳保用品, 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并有当地有关部门的准用证, 要有使用说明, 并向项目负责人提供使用情况。
5、 在公司材料科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安全发令、 法律及企业制度的安全规章制度。
6、 协同工地负责人, 施工工长等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保证安全。
( 7) 资料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 负责收集、 整理、 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资料, 努力实行安全资料达标, 就此向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
2、 收集、 整理安全生产有关资料, 并进行归类存档。
3、 收、 发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件, 作好收发记录, 并及时交项目部负责相关人员参阅。
4、 按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填报安全月、 年报表。
5、 积极接受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资料方面的检查工作。
( 8) 后勤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 对本项目部后勤工作的安全检查负直接责任, 就此向项目经理负责。
2、 作好民工住房的安排和管理, 确保民工住房的安全可靠、 空气流通、 整洁有序、 环境清洁, 要制定民工住房管理卫生公约。
3、 做好民工伙食的安排和管理, 确保民工食堂达到规范要求。灶台要铺贴瓷砖, 要有防”四害”措施, 炊事员要经过体检, 并持健康证上岗, 要制定食堂卫生公约。
4、 做好民工( 工人) 卫生设施的安排和管理, 确保民工浴房、 厕所的正常使用和卫生。
5、 做好本项目部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划分卫生责任区, 制定卫生公约, 确保项目部环境无垃圾、 无建筑废料、 无积水。整洁清爽, 感觉良好。
6、 做好本项目部的消防管理, 按要求配备齐全灭火器, 消防栓, 消防沙袋等, 按时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性, 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7、 做好本项目部后勤的季节性管理, 夏天要提供工人防暑降温饮品, 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同时, 要特别注意室内空气流通, 防止煤气中毒。有流行性疾病期间, 要及时作好健康教育, 发放药品。
( 9)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项目经理和工长的领导下,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就此向项目经理和工长负责。
2、 负责对本班组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的班组三级教育, 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 负责组织进行班组安全活动, 开展班前、 班后安全会, 并按工作日作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听从安检人员的检查, 对新工人, 制度专人带, 保证新工人的人身安全。
4、 不得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非本工种工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 起动、 调装、 电气、 架子等设备。
5、 对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 要及时解决排除, 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并及时上报施工人员和领导。
6、 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施工管理人员,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要保护好现场, 并组织全班组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
7、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并向上级反映。
( 10) 项目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制:
1、 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 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 协助班组长组织全班学习, 记录和处理小事故, 加强本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的要求, 协助班组长搞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
3、 参加安全检查, 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包括事故的分析处理。
4、 维护、 保养或指定专人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具, 设施、 标志等器材。
5、 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本人或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施工管理人员。
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7、 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 本人或本班组组长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 11) 项目部工人的安全责任制:
1、 牢记”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 接受安全教育。
2、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 努力提高安全及时,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 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做到不违章作业, 不冒险作业。
3、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工具, 爱护安全标志, 服从分配, 坚守岗位, 无证不得进行特殊作业, 不擅自动用吊装、 起动机械设备,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随时检查工作中使用的工具, 材料、 电气及机械设备, 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5、 发生伤亡未遂事故, 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 参加事故分析, 吸取事故教训, 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 促进安全生产、 改进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 工人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 遇有违及工人安全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 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 做到互相帮助、 互相监督、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 做到正确使用, 不准破坏。
第二节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1) 安全检查制度
1、 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在建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树立质量第一、 安全第一、 创品牌工程的意识,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项目经理部每星期组织一次质量、 安全生产等综合检查, 参加检查人员由项目经理组织,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质量检查员、 工长、 班组长组成, 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资料项目经理部存档备查, 重大问题且整改有困难的要直接由项目经理、 质检员或安全员向公司工程质术部汇报。各班组每天根据当天的工作内容, 工作环境和操作人员的身体状况等由班长组织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参加班前安全检查, 并作好书面检查记录, 检查出的问题要由班长向安全员、 工长报告, 并立却进行整改。
(2)、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施工安全检查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 及时消除不安全隐忠,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施工安全检查的依据: 现场检查评价标准应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为准。
l、 建立单位工程项目每周进行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人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 工长、 施工班组上长组成。
2、 建立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工长及其它管理人员进行检查。
3、 建立工程项目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必须做好每天的安全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要报项日经理, 重大问题不处理的要直接汇报公司。
4、 当基础、 主体、 裂饰工程即将完工前, 要报公司工程部进行施工安全预检合格后, 才能报当地安监站进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 定时间、 定措施进行坚改.整改完后要组织复查并作好检查、 整改记录签字手续, 确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封闭工作。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前应将: 《安全隐患排查台帐》、 《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交公司工程技术部。
( 2) 、 职工教育制度: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公司的《职工教育管理标志》制定本制度。
2、 公司的职工教育应该围绕不同生产岗位( 工作) 的专业技术知识, 实际操作技能、 工作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内容进行。
3、 经过有计划、 有步骤地组织提高本公司的总体水平和竞争能力。
4、 公司全体职工都必须充分认识职工教育的重要意义, 积极参加学习, 接受教育培训。
5、 公司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先培训后就业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劳动就业制度。
6、 提倡和鼓励职工一专多能, 职工教育工作要经常化、 制度化。
7、 职工教育工作要结合本企业生产工作的实际, 以行业技术等级标准为主要内容以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 特别是对新工人, 必须坚持进入厂( 公司) 、 车间( 队、 处) 、 岗位的三级教育。
8、 对职工教育培训, 贯彻”教育培训与考核并举”的方针, 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
9、 职工教育考核, 实行分级管理, 统一安排的办法。公司全面领导统一安排, 各生产单位组织实施, 公司的有关业务部对经常性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要给予支撑、 指导和帮助, 并根据需要进行督促检查。
10、 我司的职工教育工作, 以选派送赔, 内部组织教育培训, 老师傅传、 帮、 带, 职工互教互学等多种形式进行, 对职工许派送赔, 要签订培训合同, 师傅带徒要签订师徒合同。
11、 职工教育工作涉及有关问题, 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尚无具体规定, 由基层单位或职能科室提出处理意见。
12、 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由有关科室分工负责实施:
①安全生产教育, 由质安部负责
②操作技能培训, 由技术部负责
③职业道德及规章制度教育, 人力资源部负责
④遵纪守法由监察部门负责
13、 特种工种的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由公司有关科室按行政机关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 各基层生产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和支持。
14、 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经过考核取得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统一保存。
15、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经培训考核委取得合格证的, 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 另行安排别的工作。
16、 本制度规定的教育培训对象包括临时合同工。
17、 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实施。
( 3) 、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 为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定。
2、 各工程处, 各工地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的认识, 增强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新职工进入单位后要进行三级教育:
①进入单位教育, 由公司组织进行;
②现场教育, 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
③班组教育, 由所在班组长对入场工人进行教育;
3、 对操作新机具、 新设备、 采用新工艺或变换新工种及新调入和临时参加生产劳动的其它人员, 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或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后, 才能上岗工作。
4、 各单位必须逐级、 定期开展安全专题安全活动:
公 司: 每季一次
工程处: 每月一次
工 地: 每旬一次
班 组: 每日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安全活动由各级领导负责组织, 并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 教育活动。
5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 培训、 考核、 年审并签发作业合格证。
( 4) 、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施工现场的生产人员, 必须熟悉施工图纸, 必须熟悉安全技术标准、 规程以及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
2、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施工前, 公司技术总负责人( 或工程部技术主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 必须将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4、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工长必须向班组长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 多工种系统施工时, 技术负责人、 工长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6、 班长每天必须向班组成员进行施工要求, 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7、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必须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
8、 工程上引进新工艺、 新材料, 由公司向施工人员作详细交底。
9、 特殊技术工艺由公司总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作详细交底。
( 5) 、 特殊作业人员管理方法:
1、 为了加强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和管理, 实现安全生产, 提高经济效益,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①年满18周岁以上, 工作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 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 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②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查作业人员, 年龄不得低于20岁。
3、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凡超过50岁的人员不能再申请参加特种作业培训。
4、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 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书, 方准独立作业。
5、 取得操作证的作业人员, 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6、 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不得随意更换, 确需调整时, 必须报公司同意后, 才能更换。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8、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管理人员正确指挥,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的指挥, 有权拒绝服从。
9、 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统一管理。
( 6) 、 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 各级单位必须按季、 按月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 在开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 自然气候变化后( 特别是恶劣气候后) 应随时检查。
2、 定期全面检查规定
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工程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工地每旬组织检查一次;
除上述定期检查外, 公司和工程处质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 还将随时组织不定期的检查, 各工地每天均应作一次自检。
3、 公司或工程处在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前, 均应作出具体的安排计划, 边检查边整改总结, 改进措施必须落实到人, 对整改情况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
4、 公司或工程部应定期组织安全评比, 每半年发动群众进行一次”四查”活动, 查思想、 查纪律、 查领导、 查制度。并总结经验教训, 树立典型, 以点带面, 全面推广。
5、 班组应做好班前、 班中、 班后和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特别是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发现问题立即检举, 检举后方可开始作业, 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 不得留下任何危险隐患。
( 7) 、 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各种机械( 包括革新、 大修) 应有技术说明书, 出厂合格证、 运行履历书等资料和安全装置, 防护设置等, 否则不准使用。
2、 各种机械安装后, 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并向施工单位( 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使用, 凡须对机械进行革新改装时, 应取得机械动力或其它有关部分批准。
3、 起重机械设备应有各种安全防护、 限位器, 超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不得超载使用。运行时执行国家统一指挥信号。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发证, 无证不准上岗指挥。
4、 电动机具的接地、 接零牢固可靠, 手持机具应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及收回后必须进行检查, 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5、 凡正在运转的各类机械, 必须实行专人专机, 且人员相对固定, 要制定岗位责任制或机组负责制、 交接班制、 定期维护保养制。
6、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禁酒后操作, 认真执行”三不准”即: 不准在运行中保养; 不准设备带病运转; 不准超负荷使用。上班前要严格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和机械运转是否良好, 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 8) 起重吊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 并进行安全操作交底。
2、 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门培训, 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 信号指挥人员不得兼任它职。挂勾人员要相对稳定, 起重吊装中要坚决执行”十不吊”:
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 信号不清不准吊;
3)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 埋地物不准吊;
6)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 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9) 吊物重量不明,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 吊索具应配套检查, 符合规程要求, 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 并经常检查, 用毕妥善保管。
4、 按规定( 或设计) 设置地锚, 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
5、 吊装前, 应做好班组安全交底, 指定专人负责指挥, 对所有的各种工具、 机具、 索具、 地锚等要进行检查保养, 并做好试吊。
6、 塔吊等机械的运输、 拆、 装应有方案, 有详细交底、 有检查, 有专人指挥, 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从事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后, 方可进行。
7、 吊装构建、 设备时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 对无设计规定的, 应按方案进行试吊, 高度不得超过20~30cm, 确无问题, 再行试吊。
( 9)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开工前, 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 项目负责人、 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班组每天要对工人作施工要求, 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3、 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 班组长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 设备、 防护永久及其它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5、 发生工伤事故时班组长要立即向工长报告。
6、 班组长要组织本班组安全活动日, 开好班前生产会, 并作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 10) 劳动安全纪律:
1、 公司职工( 包括合同制工、 农民工) 要热爱本职工作, 努力学习, 提高政治文化、 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搞好安全生产。
2、 遵守劳动纪律,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 坚守岗位, 未经许可, 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严禁酒后上班, 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 拖鞋攀登脚手架、 井子架、 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5、 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 对各种防护装置, 防护设施和警告, 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 1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 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中发生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 包括急性中毒事故)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调查、 登记、 统计和报告。
2、 公司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 对伤亡事故的调查、 登记、 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生事故领导要亲自处理, 做到”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不受罚不放过。
3、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1) 职工发生轻伤事故休息不满八小时者或发生未遂事故, 由安全员作事故登记留底, 定期上报。
2) 职工发生轻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 由单位的直接领导( 施工员、 工长或项目负责人填写伤亡事故表报工程处, 三日内经工程处领导签字转报公司。
3) 发生多人事故( 三人以上) 重伤或事故, 必须保护现场并24小时内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 虚报、 故意延迟报告, 破坏现场者, 要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属于第( 3) 项的事故发生后, 项目负责人要写出事故书面报告, 在五日内上报工程处, 工程处写出情况分析报告, 在七日内上报公司。
5) 属于第( 3) 项的事故发生后,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总工程师和工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调查小组, 经过调查、 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填写”职工重伤、 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重伤和多人事故调查报告于十日内、 死亡事故于二十日内上报, 若不能报出, 则应在规定限期内提出申请缓报的理由, 但最迟不能超过二十五天。
4、 公司安全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 对发生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会同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不得遗失。
5、 工程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 应有班组长、 质安员证明, 有工长( 施工员) 和质安员签字, 方可成为工伤考勤的依据, 任何人不准隐瞒工伤事故, 也不准假报工伤事故。
6、 一次重伤在1~2人的事故, 由公司经理、 总工组织有关部门, 成立重伤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并按重伤报告内容要求写出调查报告报总公司, 经总公司批复后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按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 1 6) 71号文件执行。
(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交开工报告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否则不得开工。
2、 开工生产前所有施工生产项目均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任务书交底及安全措施交底, 施工现场中的有毒品及危险品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3、 基础及土石方工程开工前由生产技术部门向建设单位索取资料, 地下情况不明时不得开工。
4、 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5、 施工现场入库应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 保证道路的畅通和行人的安全。
6、 在施工现场内的高边坡、 深坑和交通道口及配电房等危险地段应设防护或危险标志, 夜间应有红灯示警。
7、 施工现场与运输道路交叉的深沟, 应搭设安全有效的桥板和围栏。
8、 在山沟、 河流两岸铺设交通路线和一切临时建筑, 应事先了解地形、 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情况, 以防灾害。
9、 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 如: 电梯井、 楼梯井口、 预留设备口、 天窗口、 垃圾道口、 伸缩缝等) 均应作有效防护, 对利用作垂直运输同等的电梯井口等应采用钢制工具式定型开启门。
10、 施工现场所装设的缆风绳, 应避免与电源线交叉, 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缆风绳不准绑在树木或建筑物上, 应设地锚或按规定设预埋环。
11、 高处、 屋面、 外檐作业:
1) 高处作业应规定支搭安全网及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
2) 建筑物处料口、 垂直运输进料口、 人行通道均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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