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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事件感想.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11166386 上传时间:2025-07-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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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 1、 毒胶囊为何出现 1) 八年前出现过 2) 药品胶囊价格高,工业明胶胶囊价格低一半 3) 企业的无道德经营 社会整体的经济水平不断的在进步,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可在很多光鲜的品质生活背后,隐藏了多少的不为人知的黑幕呢?这些年,或者说一直以来,几乎每一起质量安全事件都是媒体先爆料。很少是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出来的。监管部门与媒体相比有着信息、技术、知识、职能等多种优势,干什么去了?这是值得追问的,他们是为了社会环境弄个稳定?还是这本身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要求之一?弃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紧抓生产力发展? 毒胶囊事件一经爆料,当地的公安、执法人员去一家问题企业要去执法的时候,突然看到这家企业的大楼开始着火。事后证实,就是该企业的经理在集中销毁与毒胶囊相关生产资料及销售记录,可见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违规甚至是违法的。第二,出问题的地方2004年媒体就报道过,几乎同样的事情为什么时隔8年之后,问题还会再次发生?第三,我们现在面对这样一种行为,就是套用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罚1-3倍,吊销执照,但性质究竟是假冒伪劣,还是投毒或者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 2009年当时《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对家里开过明胶厂的一个企业主的采访,他说“用处太多,用量太大。这个行业不是取缔的问题,只要下游还有需求,它就不会停止,禁令打击,只会让它四处游走,或转入地下。现在是在风头上,很多人都等着东山再起。”听的惊心吗?是的,这一次还会东山再起? 现在我们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一员最关心两个问题:第一,目前涉及到使用工业明胶来做药物胶囊的企业是否只有记者报道的这几家企业?另外,记者送检的这些药物胶囊当中,目前有13批,涉及9个,其中不乏大企业,13个超标批次的产品是有问题的,是不是只有这9家企业13个批次的胶囊有问题?如果真的只是这样,必须说记者的手实在太准了,为何记者的手能如此之准?是因为这个事情在社会的某个层面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第二,目前查处的方式就是媒体曝光,迅速封厂、抓人、下架。难道如那个老外问中国人为什么吃东西前都要用手机拍一下,摄像头真具备检测食品安全的功能?在这一阵暴风雨之后,监管体系能不能保证是一个长期有效,能不能保证是让黑心企业走投无路的这样一个体系。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之外,还有一个维护市场诚信的主体,那就是企业本身。在事发之后,企业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做法呢?再来看一看。出现如此恶性事件,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是监管的责任。明胶企业确实存在重大违法嫌疑,但大家如果都把矛盾对准明胶厂,就会偏离问题的核心。现在要尽快检测所有涉事药企的产品,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既给民众交代,也是给药企的责任定性,从目前的处理看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但是,一些现象应引起警惕,各地药监部门去医院、药店检查,一听说问题药品下架,就完事大吉。实际上,监管部门要做的事很多,要检查药店购进多少涉事药品,共销售多少,还剩多少,剩下的药品必须全部带走,这些都是证据,而不是单纯下架了事。还有,受害消费者手中的问题批次药品又应该怎样去处理?回收还是更换还是退款?身体受毒胶囊危害的患者又是否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保全自己的权益?还是应该由谁主动承担呢?   其次是执法的责任。必须查处涉事药企,迅速检查药品生产是否违规,应否停止生产。同时,告诉公众到底发生了什么,药企违了什么规,准备怎么处罚。   三是问责的责任。早在2004年,央视就曝光过阜城县古城镇工业明胶大量流入各种食品行业的丑闻,时隔8年,不仅没得到遏制,反而越演越烈,可见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基本失灵。 2、 毒胶囊生产厂家的行为定性 1) 是简单的违规行为 2) 还是违法的侵害了人身安全 3) 如何处罚 药监局将毒胶囊事件定性为生产劣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20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药用胶囊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会议指出本次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是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及使用铬超标胶囊生产劣药案。 这件事的本质,是药品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问题,药品企业采用不合法的材料,涉嫌欺骗和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药企才是这次胶囊事件的第一责任人。现在对药企的调查,公众期待看到更多的实质性进展,而判定药企的责任,并非难事。   对消费者来说,药企涉嫌欺诈。虽然有明胶厂一把大火把相关材料给烧毁了,但药企的材料还在,就以药企购进胶囊的价格来说,工业胶囊和药用胶囊的价格悬殊较大,购进胶囊的源头企业到底是哪些,是否购进工业胶囊,很容易判定。一旦判定,药企需要公开承认错误并道歉。   药企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有明确证据的受害者,药企必须给予治疗并赔偿。同时,对铬超标的问题药品,必须尽快予以召回,并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处理。现在虽有一些药企也在道歉,但诚意和力度远远不够。 美国企业对危机管理的认识和我们有很大不同。我们理解的企业的危机管理,经常是如何救火和灭火,压制消费者的质疑与诉讼,减少媒体的报道;美国的危机管理很简单,就是“诚实”二字。出现问题,立即直面现实,该赔偿就赔偿,该召回就召回。当然,它不“诚实”也不行,否则就要付出巨大代价。 3、 如何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事件 1) 大力度处罚 2) 如何加强监督力度 3) 修改法案 现在中国的发展速度确实很快,虽然发展速度还算是在控制范围内,可国内的监管机构和监督机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成长和发展。 诚信才是行业的支柱。因为虽然我们理解明胶对于当地来说是一个支柱性的产业,但是真正市场的支柱是诚信,这根支柱倒了,什么支柱产业都没有用。 就中国的现实而言,民众普遍习惯把什么事都看作是政府的责任,就是政府应该严防死守,全方位盯着。其实,再严密的监管,也会出现漏洞,真正有效的治理,是所有人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味强调监管,其实是“政府万能”的思维。实际上,政府无法承受全部监管之重。也就是说,要明确界定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不能一味地把所有的矛头都对准政府的监管。   解决社会问题,必须立足长远。因此,不管是之前的瘦肉精事件,还是现在的胶囊事件,都要抓住这些社会事件带来的契机,“倒逼”公共管理转型。 各国情况不同,法律规定也有差异。   对中国而言,不是立法的问题,是执法的问题。在现有的标准中,铬是《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食用、药用明胶必须要测的重金属之一,除了铬,还有铅、砷、锰、镉等重金属。据央视调查,在修正药业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中,所用药用胶囊铬的含量为4.44mg/kg,这超出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国2010年版《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显示,重金属铬的限度在百万分之二,即2mg/kg。   具体而言,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如此行动:受害的消费者可以起诉制药企业,依法索取巨额赔偿,因为人命大于天;还可以起诉药品的广告商及其代言者,要求他们为欺诈消费者负责;广告代言明星们可以起诉广告商,要求它们为误导自己负责,赔偿自己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对政府来说,则应启动危机处理预案,为受害者提供免费救治和筛查;与此同时,也要起诉有关企业,给予巨额处罚。   也就是说,各方形成合力,让涉事企业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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