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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县发水库、发天水库、人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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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县发水库、发天水库、人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河北市明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邯郸县水利工程监理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大坝灌浆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 1.1一般原则和要求: 4 1.2帷幕灌浆、充填灌浆 4 第二章 混凝土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4 2.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4 2.2 配合比的质量要求: 15 2.3混凝土拌和质量的控制 15 2.4混凝土运输的质量控制 15 2.5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控制 15 2.6混凝土养护控制重点 16 2.7止水安装的质量控制重点 16 2.8钢筋工程施工监理重点 16 2.9 模板工程的监理重点 18 第三章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7 3.1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3.2 施工过程监理 23 3.3 施工质量控制 25 3.4 工程验收 26 3.5 计量支付 26 第四章 浆砌石体监理实施细则 27 4.1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7 4.2 施工过程监理 28 4.3 施工质量控制 30 4.4 其他 32 总 则 本细则依据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监理规划,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章 大坝灌浆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1一般原则和要求: 1. 岩石基础水泥灌浆系隐蔽工程,应切实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范与设计要求施工。 2.开钻前施工单位应将钻灌方案报监理部审批,监理部同意后,下达开工令,施工单位才能进行钻灌作业。 3. 对施工质量情况要如实准确地记录,文字简洁、数据清晰可靠,资料齐全。 4.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绘制灌浆综合剖面等图表,为验收作好准备。 1.2帷幕灌浆、充填灌浆 (一) 一 般 规 定 1.本规定适用于混凝土重力坝等各种坝型的基岩灌浆,水电站厂房等其它水工建筑物的基岩灌浆可参照执行。 2.蓄水前应完成蓄水初期最低库水位以下的帷幕灌浆及其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蓄水后,帷幕灌浆应在库水位低于孔口高程时施工。 3.基岩帷幕灌浆必须按先导孔、1序孔、2序孔、3序孔、检查孔的顺序进行。 4.灌浆在有混凝土盖重的条件下进行时,混凝土盖重应满足设计要求。 5.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单排孔帷幕应分为三序灌浆。 6.在帷幕灌浆的先灌孔序中宜布置先导孔。先导孔可在一序孔中选取,其间距不宜小于15m,或按该排孔数的10%布置。 7.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或孔口封闭灌浆法进行帷幕灌浆时,同一排相邻的两个次序孔之间,以及后序排的第一次序孔与其相邻部位前序排的最后次序孔之间,在岩石中钻孔灌浆的高差不得小于15m。 8.工程必要时,应安设抬动监测装置,在灌浆过程中连续进行观测记录,严禁抬动值超过设计规定。 (二)钻 孔 1.帷幕灌浆孔宜采用回转式钻机和金刚石或硬质合金钻头钻进,也可采用冲击式或冲击回转式钻机钻进。当采用后种钻进方法时,应加强钻孔和裂隙的冲洗。 2.帷幕灌浆孔位与设计孔位的偏差值不得大于10cm,孔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实际孔位、孔深应有记录。 3. 帷幕灌浆孔1序孔孔径不得小于76mm,2序孔和3序孔灌浆孔孔径不宜小于56mm。 4. 帷幕灌浆孔应严格控制孔斜。垂直的或顶角小于5°的帷幕灌浆孔,孔底的偏差不得大于表8.6-1的规定。发现钻孔偏斜值超过设计规定时,应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表8.6-1     帷幕灌浆孔孔底允许偏差    孔 深 20 30 40 50 60 允许偏差(m)  单排孔 0.25 0.45 0.70 1.00 1.30 二或三排孔 0.25 0.50 0.80 1.15 1.50 5.钻孔过程中,遇岩层、岩性变化,发生掉钻、坍孔、钻速变化、回水变色、失水、涌水等异常情况,应详细进行记录。 6.钻孔遇有洞穴、塌孔或掉块难以钻进时,可先进行灌浆处理,再行钻进。如发现集中漏水或涌水,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经处理后再行钻进。 7.灌浆孔(段)在钻进结束后,应进行钻孔冲洗,孔底沉积厚度不得超过20cm。 8.各类钻孔当施工作业暂时中止时,孔口应妥加保护,防止流进污水和落入异物。 (三) 裂隙冲洗和压水试验 1.采用自上而下分段循环式灌浆法进行帷幕灌浆时,各灌浆孔(段)在灌浆前应采用压力水进行裂隙冲洗,直至回水清净时止。冲洗压力可为灌浆压力的80%,并不大于1Mpa。 对岩溶、断层、大型破碎带、软弱夹层等地质条件复杂地段,以及设计有专门要求的地段,裂隙冲洗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或通过现场试验确定。 2.帷幕灌浆先导孔应自上而下分段进行压水试验,试验采用单点法或五点法,按规范附录八执行。 3.采用自上而下分段循环式灌浆法进行帷幕灌浆时,各灌浆段在灌浆前宜进行简易压水。简易压水可结合裂隙冲洗进行,压力为灌浆压力的80%,并不大于1MPa,压水时间20min,每5min测读一次压入流量。取最后的流量值作为计算流量,其成果以透水率q表示,单位为吕荣(Lu)。 4.在岩溶泥质充填物和遇水后性能易恶化的岩层中进行灌浆时,可不进行裂隙冲洗和简易压水,也宜少做或不做压水试验。 (四)灌浆方法和灌浆方式 1.根据设计图纸规定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接触段长为2m,第二段为2m,第三段为3m,以下每段6m,终孔段可适当增减,但不得大于8m。 2.接触段采用常规“阻塞灌浆法”进行灌浆,阻浆塞塞在基岩面以上20cm,第二段及以下各段采用“小口径钻机、孔口封闭、孔内循环法”灌注。接触段灌浆完成后,接着安装与钻机直径对应的孔口管,采用无缝钢管,孔口管伸入基岩2m,孔口管必须镶铸牢实,如在下段灌浆孔钻孔、压水及灌浆时发现孔口管外侧冒水、冒浆时,须停工重新埋设。孔口管埋设后2d,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第二段孔施工。第二段及以下孔段完成后,若情况正常可不待凝即可进行下段灌浆,若遇灌前涌水、灌后返浆等情况,则应待24小时初凝后方可进行下段孔灌浆。 3.帷幕灌浆采用单孔灌注,不采用并联及串联灌注。各灌浆段灌浆时,射浆管管口距孔底不得大于50cm,射浆管外径与钻孔孔径之差不宜大于20mm,灌浆过程中应经常转动和上下活动射浆管,回浆管宜有15L/min以上的回浆量。 (五)灌浆压力和浆液变换 32 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灌浆结束和封孔 1.帷幕灌浆各灌浆段的结束条件为: 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灌浆段在最大设计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1L/min后,继续灌注60min,且灌浆全过程中,在最大设计压力下总灌浆时间不少于90 min即可结束灌浆作业。 2.帷幕灌浆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时,灌浆孔封孔应采用“分段灌浆封孔法”或“全孔灌浆封孔法”; (七)殊情况处理 1.帷幕灌浆孔的终孔段,其透水率或单位注灰量大于设计规定值时,钻孔宜继续加深。 2.灌浆过程中发现冒浆、漏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嵌缝、表面封堵、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待凝等方法进行处理。 3.灌浆过程中发生串浆时,如串浆孔具备灌浆条件,应一泵一孔同时进行灌浆,否则,应塞住串浆孔,待灌浆孔灌浆结束后,冉对串浆孔进行扫孔、冲洗,而后继续钻进或灌浆。 4. 灌浆必须连续进行,若因故中断,应按下述原则处理: ⑴ 应尽快恢复灌浆。否则应立即冲洗钻孔,再恢复灌浆。若无法冲洗或冲洗无效,则应进行扫孔,再恢复灌浆; ⑵ 恢复灌浆时,应使用开灌比级的水泥浆进行灌注,如注入率与中断前相近,即可采用中断前水泥浆的比级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减少较多,应逐级加浓浆液继续灌注;如注入率较中断前减少很多,且在短时间内停止吸浆,应采取补救措施。 5.孔口有涌水的灌浆孔段、灌浆前应测记涌水压力和涌水量,根据涌水情况,可选用下列措施综合处理: ⑴ 自上而下分段灌浆; ⑵ 缩短段长; ⑶ 提高灌浆压力; ⑷ 进行纯压式灌浆; ⑸ 灌注浓浆; ⑹ 灌注速凝浆液; ⑺ 屏浆; ⑻ 闭浆; ⑼ 待凝; ⑽ 采用分段灌浆封孔法或全孔灌浆封孔法封孔。 6.灌浆段注入量大而难以结束时,可选用下列措施处理: ⑴ 低压、浓浆、限流、限量、间歇灌浆; ⑵ 灌注速凝浆液; ⑶ 灌注混合浆液或膏状浆液。 7.对溶洞灌浆,应查明溶洞充填类型、规模和渗流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⑴ 溶洞内无充填物时,根据溶洞大小和地下水活动程度,可泵入高流态混凝土或水泥砂浆,或投入碎石再灌注水泥浆液,混合浆液、模袋水泥浆液等; ⑵ 溶洞内有充填物时,根据充填物类型、特征以及充填程度,可采用高压灌浆、高压旋喷灌浆等措施。 8.灌浆过程中如回浆变浓,可换用相同水灰比的新浆灌注,若效果不明显,继续灌注30min,即可结束灌注,也不再进行复灌。 9. 灌浆孔段遇特殊情况,无论采用何种措施处理,其复灌前应进行扫孔,复灌后应达到灌浆规范规定的结束条件。 (八)工程质量检查 1.坝基岩体灌浆工程必须做好施工过程(工序)的质量控制和检查,其检查的内容、方法,合格标准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按本标准有关条文的要求或设计要求确定。 2.帷幕灌浆工程的质量应以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结合对施工记录、成果资料和检验测试资料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定。 3.帷幕灌浆检查孔应在分析施工资料的基础上在下述部位布置: ⑴ 帷幕中心线上; ⑵ 断层、岩体破碎、裂隙发育、强岩溶等地质条件;复杂的部位; ⑶ 末序孔注入量大的孔段附近; ⑷ 钻孔偏斜过大、灌浆过程不正常等经分析资料认为可能对帷幕质量有影响的部位。 4.帷幕灌浆检查孔的数量可为灌浆孔总数的10%左右,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工程内,至少应布置一个检查孔。 5.帷幕灌浆检查孔应采取岩蕊,绘制钻孔柱状图。 6.帷幕灌浆检查孔压水试验应在该部位灌浆结束14d后进行,自上而下分段卡塞进行压水试验,采用单点法或五点法,按规范附录A执行。 7.帷幕灌浆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为:经检查孔压水试验检查,坝体与基岩接触段及其下一段的透水率的合格率为100%;其余各段的合格率不小于90%。,当设计防渗标准为小于2Lu时,不合格试段的透水率不超过设计规定的200%;当设计防渗标准大于或等于2Lu时,不合格试段的透水率不超过设计规定的150%;且不合格试段的分布不集中。灌浆质量可评为合格。 8.各类检查孔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灌浆,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封孔。 9.各种钻孔的封孔质量应进行抽样检查,封孔质量的合格标准按设计规定执行。 (九)充填灌浆 在大坝坝基帷幕灌浆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坝体充填灌浆,充填灌浆技术要求如下: 1、施工顺序:制浆-灌浆-封孔、质量检查。 2、制浆:选用合格的制浆材料,本工程为水泥粘土浆,按设计要求采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粘土采用满足要求的粘土粉。按设计配合比进行配料,制浆材料用量通过称量确定,称量误差控制小于5%;浆液搅拌均匀,拌制浆液连续进行。采用专用机械制浆,浆液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浆液各项指标按设计要求控制,浆液的设计参数为:容重为14.0KN/m3 、水泥粘土浆配合比为0.35:0.65、水灰比为1:1。灌浆过程中浆液容重和输浆量每小时测定一次并记录,浆液的稳定性和自由析水率10天测一次,如浆液发生变化时随时加测。 3、充填灌浆:灌浆的设计参数如下表所示: 容重(KN/m3) 压力(Kpa) 稳定性(kg/ m3) 浆液 配合比 水泥:粘土 水灰比 每米孔深每次灌浆量(m3) 14.0 50-200 <100 水泥粘土浆 0.35:0.65 1:1 0.3-1 充填灌浆中先对先导孔和第一序孔轮灌,按设计要求先灌上游,再灌下游,先灌路堤外,再灌路堤内,第一序孔灌浆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序孔灌浆;充填灌浆由下至上而灌,压力随之由大变小,灌浆采用“少灌多复”的方法,开始时先用流动性稍大的稀浆灌注,然后逐渐加大到规定的泥浆浓度继续灌注;灌浆管路能保持浆液畅通,并能承受1.5倍的最大灌浆压力;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安装压力表,进浆管路也安装压力表。所用的压力表能使灌浆压力在其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压力表在使用前进行标定,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核对,误差不大于5%,不合格或已损坏的压力表禁止使用,压力表和管路之间设有隔浆装置;每次最大灌浆量按设计要求控制,每孔灌浆次数通过试验确定,一般为5-10次。对吸浆量大的灌浆孔限制每次吸浆量,延长灌浆期,路堤灌浆用小注入量,排量大的泵同时灌注多孔。若已知洞穴很大,适当增加灌浆量和提高浆液稠度,必要时加砂拌制灌注。在灌浆过程中,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认真做好灌浆量、灌浆压力、横向水平位移、裂缝开展宽度的综合控制,保证灌浆期间路堤的安全和灌浆质量;两次灌浆间隔时间控制不少于5天;孔口压力控制在4.9×104Pa(0.5kgf∕cm2)左右,最大灌浆压力通过试验确定;每孔每次平均灌浆量,以孔深计,每米孔深控制在0.3-1.0m³,每孔灌浆次数控制在5次以上;灌浆做到当天钻孔当天灌浆,防止孔眼搁置时间过长堵塞孔隙,影响灌浆效果;每孔灌浆时一次连续灌满;终孔标准:当浆液升至孔口中,连续复灌3次不再吃浆时,终止灌浆; 4.灌浆期间出现问题的处理 裂缝处理:在泥浆压力作用下,可能使裂缝扩张延伸,灌浆时尽可能地加大浆液浓度,采用慢灌、停停灌灌的办法,如遇裂缝中积水排不出时,设法挖沟引水,灌浆结束后,裂缝表面加土回填夯实。冒浆处理:坝顶出现冒浆时,立即停灌,挖开冒浆出口,用粘性土料回填夯实;如遇白蚁洞冒浆时,先在冒浆口压砂堵塞洞口,再继续灌浆; 5.封孔:当每孔灌完后,待孔周围泥浆不再流动时,将孔内浆液取出,扫孔到底,用水泥浆分层回填捣实。 6.质量检查:最终质量检查主要内容为浸润线出逸点、渗流量变化情况等,最终质量检查主要以分析资料、观测并配合钻孔取样测定。检查孔的数量为灌浆孔8%左右确定,并按要求取芯,孔深为检查孔部位紧临的灌浆孔浓度。 第二章 混凝土施工监理 混凝土工程的施工严格执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2.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一、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32.5级,并固定厂家供应,对进场水泥的品质试验报告进行审查,抽检。 2. 骨料:主要控制含泥量、有害物质及粉尘含量、级配、超逊径含量、强度。 3.水:要求做水化验或砂浆强度试验,是否宜用于混凝土的拌制及养护。 2.2 配合比的质量要求: 承包商在混凝土施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报告。配合比试验报告由有水利工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配合比试验报告进行施工。 2.3混凝土拌和质量的控制 1. 拌和时,必须严格按照签发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 2. 水泥、砂石、水均以重量计,称量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3. 砂含水率应控制在6%以内; 2.4混凝土运输的质量控制 1. 运输设备,应使在运输过程中不致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等。 2. 应保持混凝土运输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混凝土在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入仓振捣密实。 2.5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控制 1.浇筑混凝土前,地基处理、立模、钢筋、预埋件等工序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发混凝土浇筑许可证。 2.混凝土浇筑厚度、次序、方向、分层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3.入仓的混凝土应随平仓随振捣,不得堆积,浇筑时严禁加水,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 4. 混凝土须振捣密实,如止水带、预埋件等周围无法使用振捣器的部位,应辅以人工捣固。 5. 混凝土工作缝的处理:已浇的混凝土,其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同时,混凝土表面必须凿毛并冲洗干净。 2.6混凝土养护控制重点 及时洒水、保持混凝土湿润;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2.7止水安装的质量控制重点 1. 审查由承包商提供的止水材料的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应符合设计规定。 2. 止水片(带)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橡胶止水带粘接方法,施工前作现场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3. 浇混凝土时,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止水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 4.已经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 2.8钢筋工程施工监理重点 钢筋制安质量控制程序见图8.10-1 一、 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钢筋的品种、等级、牌号及规格进行严格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同时对进场钢筋按照规范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二 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受力主钢筋制作和末端弯钩见表8.10-1 表8.10-1 弯曲高位 弯曲角度 钢筋种类 弯曲直径 平直部分长度 备注 末端弯钩 180° Ⅰ ≥2.5d ≥5d(φ20~80) ≥3d 135° Ⅱ ≥4d 按设计要求 (一般)≥5d d为直钢筋 Ⅲ ≥5d 90° Ⅱ ≥4d 按设计要求 (一般)≥10d Ⅲ ≥5d 中间钩 90° 各类 ≥20d 三、钢筋的连接 钢筋的接头方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按表8.10-2、8.10-3进行控制: 表8.10-2  搭接长度区段内和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 接头型式 接头面积最大面分率(%) 受拉区 受压区 主钢筋绑扎接头 25 50 主钢筋焊接接头 30 不限制 表8.10-3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 C25 高于C25 Ⅰ级钢筋 35d 30d 25d 月牙纹 Ⅱ级钢筋 45d 40d 35d Ⅲ级钢筋 55D 50d 45d 监理人员还应对钢筋的连接按规范频率进行随机抽检 质量检查项目和标准:见表8.10-4 表8.10-4 项次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1 △钢筋的数量、规格尺寸、安装位置 符合设计图纸 2 焊缝表面和焊缝中 不允许有裂缝 3 △脱焊点和漏焊点 无 四、 安装钢筋的允许偏差 监理工程师地已安装就位的钢筋检查其钢筋的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是符合设计要求,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的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见表8.10-5 表8.10-5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间距 两排以上排距 ±5 同排 梁、板 ±10 基础、锚锭、墩台、柱 ±20 灌注桩 ±20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 0、-20 箍筋骨架尺寸 长 ±10 宽、高或直径 ±5 弯起钢筋位置 ±20 保护层厚度 柱、梁 基础、锚锭、墩台 板 ±3 2.9 模板工程的监理重点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或现场装配式钢、木模板的制作及安装,对于特种模板(镶面模板、滑升模板、拉模及钢模台车等),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一、一般原则和要求 1.应根据混凝土结构物的特点及施工单位的材料、设备、工艺等条件,尽可能采用提高混凝土成型质量的模板。 2. 模板及支架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其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浇筑混凝土时的结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3.模板表面应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质量。 二、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 1.质量检查项目和标准:见8.11-1、表8.11-2  表8.11-1 项次 项目 质 量 标 准 1 △稳定性、刚度和强度 符合设计要求 2 模板表面 光洁、无污物 表8.11-2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外露表面 隐蔽内面 钢模 木模 1 模板平整度: 相邻两板面高差 2 3 5 2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5 10 3 板面缝隙 1 2 2 4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10 15 5 结构物水平断面内部尺寸 ±20 6 承重模板标高 土 5 7 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 ±10 注:①外露表面、隐蔽内面系指相应模板的混凝土结构物表面最终所处的位置; ②有专门要求的高速水流区,溢流面等部位的模板,除参照上表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有关专项设计的要求, 2.检测数量 按水平线(或垂直线)布置检测点。总检测点数量:模板模板在100m2以内,不少于20个;l00m2以上,不少于30个。 3.质量要求 在主要检查项目符合本标准的前提下。凡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为合格,凡有90%及其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即为优良。 模板安装前必须在上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承包商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测量放样,报监理部检查批准。重要结构承包商应增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 模板安装过程中,必须经常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倾覆。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以及各块模板接缝处,必须平整、密合,以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和混凝土的密实性。模板的面板应涂脱模剂,但应避免脱模剂污染钢筋或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规范GB 50204-2002中表4.2.6、4.2.7和4.2.8的要求。 第三章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及《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工程规范,标准编写。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土石方明挖,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可参照执行。 3.1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7天前,完成施工测量的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资料;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二、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2天,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内容: 1.建筑物开挖周围平面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5.测量专业人员设置,仪器设备配置及检验和校正情况; 6.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三、土石方明挖工程开工前2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开挖工程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 1.工程概况; 2.土石方开挖施工布置图; 3.边坡和岩基保护措施; 4.施工设备,辅助设施的配置,计划; 5.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7.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四、在任一开挖工程开工7天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资料报监理部审核。 五、上述文件资料连同审签意见意单一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二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 六、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外,则承建单位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七、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批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八、承建单位用施工的测量放样,施工参数及其他试件或试验成果在引用,应用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确认。 3.2 施工过程监理 一、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记录,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计划时,应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二、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工作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断面高程。 2.测绘或收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断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资料。 三、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与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四、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质量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五、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事先报监理部批准。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合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转请设计单位提供工程变更或修改设计参数。 七、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 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态或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3.会同地质,设计,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执行。 八、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即增加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九、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 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不规定的线路,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料堆存;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因弃渣不当造成或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6.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十、基础和岸坡开挖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3.3 施工质量控制 一、除非合同或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开挖轮廓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满足下列精度要求: 1.覆盖层放样,平面位置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200mm。 2.岩基放样平面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高程点位误差不大于100mm。 3.收方断面中心桩纵、横误差不大于10cm,相应比例尺为1:500~1:1000情况下,图上点误差平面不大于1.0mm,高程不大于0.7mm。 4.竣工断面中心桩纵、横向误差不大于5cm,相应比例尺为1:200情况下,图上点位误差平面不大于0.75mm,高程不大于0.5mm。 二、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岩基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 三、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3.4 工程验收 基础验收时,承建单位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明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位置)。 二、与施工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的部位,应增测剖面图。 三、基础竣工地质平面测量成果及地质编录(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等有关资料的说明)。 四、基础验收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基础处理及其质量评价)。 3.5 计量支付 一、所有为合同工程所进行的开挖料,均归业主抽有,为便于按不同的开挖分类单价进行计量结算,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夹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开挖土方、石方、砂砾石,有用料,无用料。 二、在土方或无用料开挖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对开挖区域完成土方,或无用料剥离开挖后出露地形进行测量。 如果采用混合开挖方式,则在每层开挖完后,承建单位应实测土方与石方或有用料与无用料的分界面。 三、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地面设施拆除、植被、废渣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均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他相关项目报价中,不再单独进行支付计量。 四、在施工期间直至工程通过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建单位应进行清理和对边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塌方,不是由于承建单位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地质工程师确认和监理部审核,可以予以计量支付。 第四章 浆砌石体监理实施细则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砌石坝施工》等规程规范,技术资料编制。 本细则实用浆砌石体工程,挡土墙,排水沟,护坡等其他非主体工程可参照执行。 4.1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工程承建单位在浆砌石体工程开工前,将工程采用的各种石材料源的地点、质量、运输供应等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 二、承建单位在浆砌石体开工前7天,将浆砌石工程采用的各种石材的品质试验检测成果,水泥砂浆配合比的试验成果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和砂浆配合比不得使用。 三、在砌体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提交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施工平面置图, 2.砌体工程的施工方法和程序, 3.施工设备与人员配置, 4.施工进度计划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进度控制措施,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四、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文件和投标时的承诺组织能满足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的机具设备进场,各种设备经检查安装调试合格方可使用。 五、上述文件资料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3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 ”四种。 六、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报”,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的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七、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八、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时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资料,材料试验成果等,由此造成施工工期的延误和其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4.2 施工过程监理 一、在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经审批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技术、安全管理,做好施工记录、收集、整理好各类资料,定期报送监理部。 二、在浆砌石体砌筑开仓前,施工单位应清理好建基面,做好排水,结合面凿毛等工作,在“三检”合格后填报“质量评定表”,报监理部现场验收签认后。 三、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测量工作,施工测量的内容如下: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检查砌筑断面及控制砌筑高程。 2.月报量收方测量, 3.提供各阶段完工后的砌筑方量测量资料, 4.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 四、承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对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五、承建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砌筑施队伍,要进行岗位培训,熟习本工程特点、技术规则、砌筑方法和施工工艺、质量要求,至少班组前和技术骨干要持证上岗,施工队质检员,安全员要挂牌上岗,跟班作业。 六、当施工进度滞后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增加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七、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图纸及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进行施工,对发生违规作业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监理部有权发出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指令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建单位承担。 八、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石材质量,组织石料进场,按批准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不合格石材、砂浆严禁入场。 对使用不合格材料砌筑的砌体监理部在权指令返工处理,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九、石料、砂浆试件抽检,必须前监理工程师在场见证取样,标明分部、分单元工程名称、时间、仓号、分批送检,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苗头,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及时补救或整改。 十、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建单位“三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建单位应负的任何合同责任。 4.3 施工质量控制 一、砌石体的石料应采自施工图纸规定或监理人批准的料场,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或裂纹,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块石上、下两面大致平整、无尖角、棱边,块厚应大于20cm,块长不大于60cm,石料容重大于25KN/m3,抗压强度大于30Mpa。 二、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砂料要求粒径为0.15mm~5.0mm,细度模数为2.4~2.8,吸水率不大于3%,含泥量不大于2%。 水泥品种应按建筑物各部位施工图纸要求,品种,标号均应符合国家和现行行业标准,每批水泥进场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并经监理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水泥进场后应分批次,分品种,分标号分别存放,受潮结块水泥禁止使用。 四、砂浆拌制应按试验部门签发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配料单进行配料,配料误差为:水泥±2%,砂土±35,水±1%。不准采用人工拌和,机械拌和时间不得少于5min。 五、浆砌块石砌筑,应先在基面上铺一层厚度为5cm的水泥砂浆,再将块石大面向下逐块砌筑,逐块座浆,用小锤逐块敲击石面,使座浆开始溢出为度,块石间灰缝要严格控制,平缝20~25mm,竖缝20~40mm,砂浆稠度为30~50mm。灰缝砂浆应饱满,块石间较大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块或片石嵌实,不得先摆碎石块再填砂浆或填干块石的施工方法,块石间不应相互接触。 六、如将用灌浆法施工,则应先铺浆后砌石,在砌筑面上先铺5~8cm,宽0.5~1.0m的水泥砂浆后,再将洗净润湿的块石大面向下摆方在上面,用小锤逐块敲击石面,使用石下沿与砂浆接触,砌筑层高20~30cm,缝宽3~4cm,块石摆放到位后应及时进行灌缝并振(插)捣密实。 七、浆砌块石的砌筑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1.平整:同一层面应大致砌平,相邻砌石块高差应小于2~3cm。 2.稳定:块石安置必须自身稳定,大面朝下,适当摇动或敲击,使其平稳。 3.密实:严禁块石直接接触,座浆及竖缝砂浆填塞饱满密实。铺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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