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B施工企业标准化评级搜资清单项目部格式.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1149072 上传时间:2025-07-03 格式:DOC 页数:50 大小:431KB 下载积分:14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B施工企业标准化评级搜资清单项目部格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B施工企业标准化评级搜资清单项目部格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B施工企业标准化评级搜资清单项目部格式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搜资清单 (各项目部部分)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0 / 50 施工企业各项目部文件、记录清单 一级要素 二级子要素 需要提供的文件、记录清单 有 无 不全 备注(应关注的内容) 5.1 目标 5.1.1 目标 的制定 1.各项目部根据本企业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有效分解后制定的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事故方面的的控制指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 2.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分级目标。 5.1.2 目标的控制及实施 项目部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保证措施。 1.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应具体、有可操作性,明确责任人,并严格实施。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工程项目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5.1.3 目标的监督及考核 1.项目部定期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有关记录。 项目部要每季度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记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安委会 1.项目部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知。 1.项目部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班子成员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项目部安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应由项目经理主持。 3.项目部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 2.项目部制定的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工作制度。 3.项目部安委会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纪要。 5.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通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组成。 2.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3.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4.各级负责人开展工作应检查本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闭环整改。 2.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员安全职责。 3.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4.各级负责人按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开展工作的会议纪要等记录。 5.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1.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材料。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2.项目部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安全监督工作材料。 3.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的记录。 4.项目部安全监督网络会议纪要。 5.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的记录。 5.2.4 安全职责 1.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经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布。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主要职责的证明性材料。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证明性材料。 5.3 安全 生产投入 5.3.1 费用管理 1.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1.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需经过审批。 2.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帐应做到月度统计、年度汇总。 2.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帐记录。 3.总承包单位按比例将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分包单位使用的证明性材料。 5.3.2 费用使用 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等证明性材料。 5.4 法律法规及安全 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项目部识别获取的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清单。 1.项目部的使用法规、规程、标准规范不应有失效、过期的或不齐全的情况。 2.项目部应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安全生产要求。 2.项目部保存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5.4.2 规章制度 项目部制定、发布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1.项目部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不应有缺项。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工作岗位。 5.4.3 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应发放到相关岗位、工种,设备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5.4.4 定期评审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适用性评审的记录。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1.按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进行管理。 2.安全记录台帐。 安全记录台帐应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和编目。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师资、资金和设施落实的材料。 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分级管理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台账和档案。 3.培训效果验证、评估记录。 5.5.2 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按要求参加再教育。 5.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1.项目部每年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 施工作业班组每天的“站班会”记录需明确危险点告知记录。 2.项目部在岗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安全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公布“三种人”的文件通知。 3.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重新上岗、调整工作岗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材料。 5.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有关作业人员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7.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及交底记录。 8.施工作业班组每天的“站班会”记录。 5.5.4 其他人员 教育培训 1.项目部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 2.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危险告知的记录。 5.6 施工设备 管理 5.6.1.1 管理 组织机构 1.项目部设置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的材料。 2.项目部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施工设备管理人员的制度文件。 3.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岗位职责的制度文件。 5.6.1.2 制度管理 项目部制定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程。 对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程实施记录文件。 5.6.1.3 验收及检验管理 1.项目部特种设备进场验收资料、检验合格证。 不得违规改造、制造特种设备。 2.项目部运输车辆进场验收资料、检验合格证。 5.6.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项目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分包商、租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资格证。 项目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向监理单位报备的材料(需进行动态管理)。 5.6.1.5 档案管理 1.项目部建立的施工设备管理台帐。 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记录包括:验收(检验)资料、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交接班记录、安拆记录;运转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等。 2.项目部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管理记录。 5.6.1.6 危险 作业控制 1.项目部组织识别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危险源(点)的记录。 项目部按相关权限编制的危险作业专项方案必须经审批实施。 2.项目部按相关权限编制的危险作业专项方案(方案必须经审批实施)。 3.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危险作业采取的措施记录材料及现场监督记录等证明材料。 5.6.2.1 设备性能及作业环境 1.项目部施工设备基础、轨道验收或定期检验材料。 1.项目部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电气控制系统完好,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 2.项目部起重机械风力监测装置装设应符合要求。 3.项目部牵张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完好。 4.项目部施工设备干净整洁,相关标识应齐全。 2.项目部针对两台及以上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碰撞而制定的防碰撞安全措施。 3.项目部牵张设备电气接地电阻测试值。 4.项目部针对极端天气作业环境制定的施工设备防护措施。 5.6.2.2 操作维修 保养 1.项目部对施工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记录。 1.施工设备维修结束后验收记录。 2.牵张设备定人定机材料,相关人员按规程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记录。 2.项目部对施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检查记录。 5.6.2.3 安全 监督检查 1.项目部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特定危险源、时间周期等对施工设备组织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 2.项目部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对主要施工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改的资料 5.6.2.4 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 1.项目部将租赁设备、分包单位的施工机械设备纳入统一管理的材料。 1.外租施工设备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必须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2.相关方的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 2.项目部对相关方的施工设备在进场时按管理要求进行检查(检验)、验收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的材料 5.6.3 施工设备 安装、拆除管理 1.项目部特种设备安装前在所在项目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告知手续。 2.项目部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 3.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特种设备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材料,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5.特种设备安装前对各运行机构的技术状况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修(检测)的材料。 6.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指导的记录。 7.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设备安装、拆除关键工序进行现场监督的旁站记录。 8.施工设备安装记录和过程检验记录。 9.施工设备安装后试验记录。 10.特种设备安装后经有关机构检测合格的证明材料。 5.7 作业安全 5.7.1.1 施工技术 管理 1.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章节。 施工技术文件编制、审核、批准、备案的材料。 2.安全施工作业票应按规定填写、审查、签发。 3.对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重新进行交底,全体作业人员签字确认。 2.项目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的会议纪要。 3.项目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的施工图会检记录。 4.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进行危险源(因素)辨识、评价的记录或材料。 5.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 6.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记录或其他材料。 7.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批准、备案的佐证材料。 8.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C)作业时专人现场监督旁站记录或佐证材料。 9.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0.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E)、季节性施工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作业班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项目施工前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13.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办理的安全施工作业票。 14.项目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全体作业人员签字表。 5.7.1.2 施工用电 1.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用电配电系统要求达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标准。 3.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求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 4.施工现场配电箱及开关柜不能存在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等情况。 5.施工作业区照明要求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用电设施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且保护要可靠。 7.施工现场的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的金属外壳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8.现场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起重机、金属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装防雷装置。 9.用于加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及乙炔、氧气、氢气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和防雷措施。 10.轨道式起重机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做环形电气连接,较长轨道每隔20m设一组接地装置,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防雷措施检查和测量记录。 3.轨道式起重机较长轨道每隔20m设置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5.7.1.3 安全设施 1.项目部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1.现场临边、沟、坑、孔、洞、井道应设置安全设施或未加设明显警示标志。 2.现场建(构)筑物、施工电梯出入口及物料提升机地面进料口应设置防护棚。 3.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各层间防护围栏及出入口门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4.机械、传送装置等转动部位设置防护设施。 5.施工和生产运行区域、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设施或醒目的警告标志。 6.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 7.高处作业行走区域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8.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速差自控或攀登自锁器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9.现场安全设置挪动后应及时恢复。 2.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安全设施设置策划方案。 3.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的记录。 5.7.1.4 受限 空间作业 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辨识受限空间的材料。 1.受限空间作业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防止人员窒息、火灾、塌方、的措施和设置人员逃生设备设施。 3.在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压及电动工器具绝缘要求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4.在金属容器内禁止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 2.项目部制定的受限空间作业控制措施。 3.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前办理的安全施工作业票。 4.受限空间作业前测定有可燃或有毒有害有可能引起窒息气体的记录。 5.受限空间内作业时专人监护记录。 5.7.1.5 脚手架 及跨越架 1.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搭设和拆除的架子工有效证件。 1.搭设脚手架的材料选材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脚手架、跨越架搭拆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大型、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和大面积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过程中应实施监督。 4.跨越架搭设及铁路、 公路、通信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程规定。 5.跨越架、脚手架搭设后应验收,使用前应挂牌。 6.施工脚手架不得附加设计以外的荷载和用途。 2.脚手架、跨越架搭、拆施工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程序记录。 3.脚手架、跨越架搭、拆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作业人员签字确认表。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大型、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和跨越架的搭、拆方案论证、审批材料。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大型、特殊形式的脚手架和跨越架搭、拆过程中监督旁站记录。 6.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的记录。 5.7.1.6 防火防爆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1.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不应有缺陷。 2.现场存放炸药、雷管应符合规定。 3.炸药、雷管领、退料程序应严格履行制度要求。 4.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场所要求设置明显禁火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氧气、乙炔、液氨、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符合相关规定。 6.储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压力容器、管道、气瓶距火源距离应符合规程要求。 7.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符合规定。 8.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不应设置在作业区。 2.现场存放炸药、雷管领、退料制度。 3.储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压力容器、管道、气瓶的台账及定期检查记录、检验合格证。 5.7.1.7 消防安全 1.项目部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图、消防人员名单。 1.现场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挂牌明示本处可燃介质、适用消防器材、应设置量标准、实际设置量、下次更换日期、责任人。 2.消防设施应根据气候设置有防雨、防冻等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施完好。 3.项目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动态管理的清单,并建立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地点、易燃介质、应配备灭火介质的数量、实际配备数量、区域管理责任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检查计划、检查评估报告、隐患处理报告等。 2.消防知识培训记录、参及培训人员签到表。 3.消防应急演练记录。 4.项目部的临建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汇总表、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材料。 5.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具体参数,消防水设置能满足施工期最高消防点需要的的图纸或其他佐证材料。 6.项目部消防设备设施台帐。 7.项目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动态管理的清单,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 8.动火作业票。 5.7.1.8 场内交通安全及大件运输 1.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厂内交通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设置应齐全、完善。 2.场区内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3.现场专用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禁止载人,人货混载。 2.施工现场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照明、警示标志、安全设施、临时便桥和边坡栈桥等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文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3.项目部季、月及日常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的记录。 4.驾驶员驾驶证件。 5.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6.厂外大件包括重件运输向交通管理部门申报、批准的材料。 5.7.1.9 文明施工 项目部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方案。 1.现场主要进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施工现场应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区应标识各文明施工区域负责人及区域概况。。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生产区域要求正确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现场车辆要求定置停放。 5.7.1.10 防洪度汛 1.项目部编制的防洪度汛方案、报监理审批的材料。 项目部在防汛度汛期间应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并组织巡查。 2.项目部编制的防洪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报监理审批的材料。 3.汛前现场演练记录。 4.项目部成立的防汛领导小组、组建的抢险队伍清单及通知。 5.防汛度汛专用物资台账或清单。 6.汛前项目部对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驻地等进行全面检查的记录。 7.项目部制定的汛期值班制度。 5.7.1.11 调试运行(分部验收) 1.项目部调试及运行(验收)前成立的专项指挥及工作机构及其责任。 2.项目部编制的大型设备调试及运行(验收)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验收方案)。 3.调试运行前安全条件检查记录。 4.调试运行前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5.项目部未完成调试、运行所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单体调试、单机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记录。 6.保护定值经有权单位批准,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保护、联锁的试验和验收的记录。 7.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记录。 8.试运期间工作票。 5.7.2.1 高处作业 1.项目部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记录。 1.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前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落实情况。 2.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固定牢固,无法固定的应放置安全处或先行清除;严禁高处抛掷物件。 3.高处作业区域设置的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应规范。 4.登高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台账及体检合格证。 3.登高架设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台账及上岗证。 4.高处作业现场设人监护旁站记录。 5.7.2.2 高边坡及基坑作业 1.项目部制定的高边坡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材料。 1.高边坡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边坡环境和邻近建(构)筑物基础概况、场区地形、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点、施工条件、边坡支护结构特点和技术难点;施工组织管理;施工准备;平面布置,边坡施工的分段分阶、施工程序;土石方和支护结构施工方案、附属构筑物施工方案、试验及监测;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2,施工前,在地面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并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墙,危险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3.作业时应自上而下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不在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上或下方作业。 4.垂直交叉作业应设隔离防护棚,或错开作业时间。严格按要求放坡,作业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时及时加固处理。 5.人员上下高边坡、基坑应走专用通道。 2.项目部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审批材料。 3.高边坡及基坑作业专人监护、巡视检查记录。 5.7.2.3 焊接作业 专职焊接技术人员台账。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 2.焊接、切割及热处理作业,应有防止触电、灼伤、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焊接、切割及热处理设备应保证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3.焊接作业的二次接地线应符合规范要求。 4.高处施焊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护。 5.焊接作业结束,作业人员必须清理场地,包括焊条头、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焊接作业的人员上岗证。 5.7.2.4 金属检验 作业 1.现场从事金属检验单位的检验资质。 射线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从事金属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3.项目部金属检验作业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现场从事金属检验单位作业前编制的检验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5.射线作业专人监护记录。 6.施工现场贮存放射源的场所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的材料,使用时未出库、入库手续。 5.7.2.5 起重作业 1.起重作业吊装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记录。 1.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核算。 2.恶劣气候或因照明不足,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2.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上岗证。 3.起重作业安全施工作业票。 4.起重吊装作业专人进行监护记录。 5.7.2.6 交叉作业 1.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构成交叉作业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措施。 1.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2.项目部在交叉作业区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协调的记录。 3.项目部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在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办理的工作票,交底记录,监护旁站记录。 5.7.2.7 动火作业 1.项目部的制定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项目部动火作业审批权限、作业许可范围、工作流程,以及相关岗位的安全职责。 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档案或台账。 4.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的动火作业票,审批手续。 5.项目部动火作业安全交底,专人监督记录。 5.7.2.8 临近带电体 作业 1.临近带电体作业前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办理的安全施工作业票。 临近带电体作业必须大于最小安全距离,及带电体最小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停电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2.临近带电体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记录。 3.临近带电体作业专人监护旁站记录。 4.电气作业人员上岗证。 5.临近带电体作业人员学习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心肺复苏法记录。 5.7.2.9 爆破作业 1.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相应的资质。 2.爆破作业前将爆破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的材料,办理的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 3.爆破作业前爆破设计、爆破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安全评估、审批手续等材料。 4.实施爆破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 6.爆破影响区专人监控记录。 5.7.2.10 洞室作业 1.洞室作业前制定的施工专项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洞室作业下达的作业工序通知书,安全检测和有害气体检测资料。 5.7.2.11 张力架线 作业 1.项目部制定的张力架线专项施工方案、重要跨越专项安全措施。 2.张力放线前,未对牵引机、张力机设备的布置、锚固、接地装置以及机械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的记录,空载运转试验记录。 5.7.2.12 水上作业 1.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作业时专人进行监护记录。 2.作业人员上岗证、定期身体检查材料。 3.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防滑、防寒、防冻措施。 4.暴风雪和强台风后对施工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的记录。 5.水上作业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作业活动进行检查、巡查的记录。 6.水下作业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作业活动进行检查、巡查的记录。 5.7.2.13 化学清洗 作业 化学清洗安全技术措施,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5.7.3.1 危险场所 1.项目部划分的危险场所的范围,制定的管理责任、安全防护要求。 2.项目部在安全生产预算费用中列支危险场所警示标志费用的材料 5.7.3.2 危险 作业区域 危险作业区域作业前作业通告、作业区域监护人员旁站记录。 5.7.4.1 制度建设 项目部编制的相关方的现场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应及本企业相关方管理制度一致) 5.7.4.2 资质审查 1.项目部提供的分包(供)单位资质审查资料。 2.分包商的资质、业绩等文件报监理单位备案的材料。 5.7.4.3 分包管理 1.项目部动态核查进场分包方的人员资格、机具配备和技术管理能力的材料。 2.分包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 3.项目部对分包商入场人员体检状况进行核查的材料。 4.项目部对分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记录。 5.两个及以上相关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而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6.项目部建立的分包商档案。 5.7.4.4 监督检查 1.项目部对相关方的作业活动定期识别作业风险的材料。 2.项目部定期对分包商的履责能力进行检查、考核、评估的材料,适时更新过的分包商管理台账。 3.项目部定期未按合同中明确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的资料。 4.项目部对分包商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的资料 5.7.5 变更管理 1.项目制定的现场变更实施细则。 2.项目部根据组织机构、人员、工艺、施工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时制定的变更计划,报批材料。 3.项目部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分析、评价和控制的材料。 4.项目部根据变更内容制定的相应施工方案及措施。 5.项目部变更施工方案及措施交底记录。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1.项目部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范围、方法、程序等内容。 2.在安全职责中,逐级明确部门、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3.项目部应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4.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更新,以及施工条件或工艺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大的调整的,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5.隐患排查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时间、人员,并结合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组织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后的隐患分析评估报告、排查出的隐患登记档案。 3.项目部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送重大事故隐患的材料。 4.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5.8.2 排查范围 及方法 项目部制定的隐患排查检查表。 1.项目部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范围,应包括所有及工程施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排查方式、频次应结合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检查表;隐患排查检查表内容应详细。 4.检查表有相关人员齐全的签字。 5.8.3 隐患治理 1.一般事故隐患整改排除记录等材料。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应完善,不能有缺项。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应设安全管理人员监督。 3.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各类资源应予满足。 4.隐患治理工作应闭环管理,有相应的佐证材料。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临时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记录或其他佐证材料。 5.隐患治理完成后对隐患治理情况验证或评估报告等材料。 5.8.4 预测预警 项目部根据施工项目的地域特点及自然环境情况,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制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1.项目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 2.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5.9 危险源 辨识和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 辨识 及评估 1.项目部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估后的材料。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估范围应全面。 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的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经过辨识确定重大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后发布的相关文件等材料。 5.9.2 登记建档 及备案 1.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 1.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查、检测。 2. 重大危险源应档案资料齐全。 2.将重大危险源相关资料报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当地安监局)备案的材料。 5.9.3 监控 及管理 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并形成的记录。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辨识后若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本项不参及评审。 5.10 职业健康 5.10.1.1 危害区域 管理 1.项目部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制定的应急预案。 1.项目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 3.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2.项目部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检测的测试报告。 3.职业健康档案。 5.10.1.2 职业防护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