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市政建筑工程承揽协议
1. 引言
本协议旨在规定承揽方与委托方之间在市政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根据诚实守信和互利共赢的原则,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共同完成市政建筑工程项目。
2. 委托方信息
• 委托方名称:[委托方全称]
• 地址:[委托方地址]
• 联系电话:[委托方联系电话]
3. 承揽方信息
• 承揽方名称:[承揽方全称]
• 地址:[承揽方地址]
• 联系电话:[承揽方联系电话]
4. 承揽范围
4.1 承揽方应完成的工作
承揽方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市政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 供应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 负责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 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2 委托方应提供的支持
委托方应提供以下支持给承揽方:
• 提供市政建筑工程项目的详细计划和要求;
• 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
• 合理协助承揽方完成项目所需的手续和文件。
5. 工程款项和支付方式
5.1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根据市政建筑工程进度和工程量,委托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给承揽方:
• 预付款:委托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15%作为预付款;
•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委托方应按照预付款比例进行按期支付;
• 竣工款:当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并正式交付后,委托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
5.2 工程款项支付时间
委托方应在接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款项给承揽方。双方可协商调整支付时间,但应书面确认。
5.3 工程款项支付条件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委托方应按照以下条件支付工程款项:
• 承揽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 承揽方应按时提交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 承揽方应按照市政建筑工程的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6. 质量和安全管理
6.1 工程质量保证
承揽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市政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如发现质量问题,承揽方应及时进行整改或修复。
6.2 安全管理
承揽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市政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承揽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防止事故扩大。
7.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7.1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生效不影响双方在签署合同之前已经履行的义务。
7.2 合同的解除
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本合同可被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 一方违约,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
•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能预见和克服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8.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8.2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9. 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为双方共同遵守的补充事项:
•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市政建筑工程承揽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应在签署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的各项内容,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性。合同一经签署并盖章,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争议或需要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及时协商并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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