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 临时用电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一、专业工程特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和撤消线路。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动力机械设备多。本工程施工主要机械有成槽机、吊装机械、三轴搅拌机、钻孔灌注桩机、对焊机等大功率机械,用电负荷总量大,对临时用电线路要求高。
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由于各类用电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电工人员要求高,临时用电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无针对性。由于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容易形成工地临时用电的随意性 ,施工前编制不专业、无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切实指导施工,造成现场操作不规范、管理混乱,从而导致触电事故。
5、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3)、《建设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筑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 50194—93)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施工单位申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施工单位
电工上岗证
监理审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不符合要求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符合规范要求 报建设单位审批
是否符合要求
报安监站备案
发现安全隐患
否
情况严重的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是
同意上岗
发《工程暂停令》
拒不整改
不定期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方暂停施工
施工方进行整改
不停止施工
监理检查验收
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整改是否
符合要求
否
是
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
整理资料归档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1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 (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2)当达到表3.1的规定时,必须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3.2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操作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 线处,引出形成 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
(4)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2)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开关箱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有无一箱多用现象。
(4)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现象。
(5)配电箱内是否按级别分别装设了总隔离开关(可见明显断开点的)。
(6)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闸具有无损坏。
(8)漏电保护器是否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先闸后保),有无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现象。
(9)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额容量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0)对配电箱、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分断前一级电源并先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线路的检查要点:
(1)是否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四芯电缆外敷一根导线或采用四芯铠装电缆 的铠作为保护接零使用。
(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是否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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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另须查验专业电工上岗证。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报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二)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
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三)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临时用电方案。
(四)处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隐患及事故。
(五)编(填)写及收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
(六)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审查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验收情况:
1)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总包、分包、出租、安装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 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符合要求的,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的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从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如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制定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
(2)技术措施: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目标偏差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有不同的经济效果。运用技术措施纠偏的关键,一是要能提出不同的技术方案,二是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从而选出最优的技术方案。
(3)经济措施:是指通过制定安全协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与经济挂钩,并对实现者及时兑现,有利于实现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4)合同措施:由于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尤为重要。监理工程师应确定对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有利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因果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合同措施对安全目标控制就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监理施工中检查:
(一)、监理工作方法:监理主要采用审查、巡视检查及旁站的方式进行控制。
1、需审查的项目: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工程的特点,通过对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编制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5)、审查施工单位起重设备验收情况:凡进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地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履带吊、门式起重机)在使用前必须由总包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复检合格,报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则专项吊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需巡视检查和旁站的项目
(1)、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和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的吊装
(2)、锁口管的吊放与拔除
(二)监理工作措施
1、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要求答复整改措施的可发监理联系单,比较严重的要求必须答复整改措施的发监理工作通知单,情况特别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符合要求的,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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