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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馆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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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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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 程 慨 况 …………………………………………………‥…‥第3页
1. 1 工程名称………………………………………………………第3页
1. 2 建设地址及周边环境和工程地质概况………………………第3页
1. 3 建筑面积规模…………………………………………………第3页
1. 4 建筑结构类型…………………………………………………第3页
1. 5 投资概算………………………………………………………第3页
1. 6 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第3页
二、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第3页
1 监理工作范围……………………………………………………第3页
2 监理工作内容……………………………………………………第3页
3 监理工作目标……………………………………………………第4页
三、监理工作依据………………………………………………………第5页
四、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计划及岗位职责……………………第5 页
1 监理组织形式 …………………………………………………第5页
2 人员配备计划 …………………………………………………第7页
3 监理部人员职责 ………………………………………………第7页
五、监理工作制度 ……………………………………………………第8页
1 质量控制制度 …………………………………………………第 8 页
2 进度控制制度………………………………………………… 第11页
3 投资控制制度………………………………………………… 第13页
4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制度……………………………………… 第15页
5 监理例会制度………………………………………………… 第17页
6 巡 视 制 度 ………………………………………………… 第18页
7 旁 站 制 度 ………………………………………………… 第18页
8 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第18页
9 试验检测制度………………………………………………… 第18页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19页
1 实施监理工作的方法……………………………………………第19页
1. 1 质量控制………………………………………………………第19页
1. 2 进度控制………………………………………………………第23页
1. 3 投资控制………………………………………………………第23页
1. 4 合同管理………………………………………………………第25页
1. 5 信息管理………………………………………………………第25页
1. 6 组织协调………………………………………………………第25页
2 实施监理工作的措施……………………………………………第26页
七、监理设施…………………………………………………………第26页
八、第一次工地会议…………………………………………………第 27页
1 会议程序…………………………………………………………第27页
2 会议进程…………………………………………………………第27页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内蒙古美术馆建设项目
1.2建设地址及周边环境和工程地质情况简介:原TCL电视机厂地块内,新华东街南侧,二环路东侧,白云路西侧,二纬路北侧。
1.3建筑面积规模:本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066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893 平方米;
1.4建筑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及局部大跨度空间钢结构
1.5 投资概算: 4.19亿
1.6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
1.6.1建设单位: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1.6.2 使用单位: 内蒙古美术馆
1.6.3代建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1.6.4设计单位: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5施工单位: 北京城建集团
1.6.6监理单位: 内蒙古瑞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6.7勘察单位: 内蒙古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1. 本工程按《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内蒙古美术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室外装修装饰工程、水电暖安装等工程)。
2.除第1条范围以外的且在资质业务范围内的配套工程
二、监理工作内容
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从施工准备工作到工程质量缺陷期终止内的“三控三管一协调”监理工作
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在设计交底前,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就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及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会审。
3)就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4)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5)有分包工程项目时,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6)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
7)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签发开工令;
8)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该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竣工验收。
三、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统一标准。
2进度控制目标:实现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目标。
3 投资控制目标:力争控制在工程承包合同所签订的投资费用内。
4合同管理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合同各方关系进行协调,维护各方的合同权益,正确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合理的处理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
5 信息管理目标:指导监理承包单位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而且及时规范地完成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经过各种监理手段确保施工中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平安工地。做到零事故,零伤亡,文明施工达标。
7 组织协调目标:以图纸规范标准合同为依据积极协调建设中的各方关系,确保工程建设活动高效规范运转
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2、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和法规
3、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
4、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5、业主提供的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6、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7、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
8、业主发出的有关工程建设指令、变更和洽商
9、相关的标准图集、技术说明
10、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第四章 监理组织机构
一、 监理组织形式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形式采用直线制组织形式具体如下图:
业主
工程项目监理部
监理公司
1、业主、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关系图
2、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裴利民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刘茂
代表
土建监理工程师兼装饰装修监理工程师 李文田
资料员 郭旭东
监理员 郭旭东
节能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刘 茂
安装造价工程师 靳美翔
土建造价工程师 靳美翔
强电、弱电监理工程师 袁启民
给排水、暖通监理工程师 秦文刚
钢结构监理工程师 侯玉善
内蒙古美术馆建设项目
二、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一名总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及资料员组成,数量应满足监理工作和建设监理合同要求。有序安排相关监理人员进退场。具体对照上图
三、 监理部人员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 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 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 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 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 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事故。
8 进行过程计量。
9 参与过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 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
4. 监理员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 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
一、质量控制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单位技术人员复查设计图纸,而且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上报。
2、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签认后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应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开工。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公司审批。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实验报告及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见证取样进行复试,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6、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作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客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结果与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 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2).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
3).分部分项工程、分段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施工单位按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监理按时编制“监理月报” ,及时报建设单位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整改的项目,及时下达“监理通知” ,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方可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对于住宅工程,要协助建设单位先组织分户验收,认真履行分户验收职责。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作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应当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以验收及计量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 ,并应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各一份。对于一般的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研究处理,填写一份事故报告报项目监理部。
对于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2份,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处理;对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监理,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施工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二、进度控制制度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制度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在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由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中进度控制部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更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
2、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由于单项工程较多、施工工期长,且采取分期分批发包又没有一个负责全部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就要负责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或者当工程项目由若干个承包单位平行承包时,监理工程师也有必要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进度
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进度计划中,监理工程师要着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包括资金、设备、机具、材料及劳动力)保障计划之间及外部协助条件的延伸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交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从而作为承包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和业主双方关系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指令。工程开工指令的发布要尽可能及时,因为从发布工程开工指令之日算起,加上合同工期后即为工程竣工日期。如果开工指令发布拖延就等于推迟了竣工时间,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单位的索赔。
5、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承包单位予以解决,特别是承包单位无能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6、监督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制度
这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但要及时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以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杜绝虚报现象。
7、组织现场协调会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在每月召开的高级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事项,协商其后果处理,通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的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8、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质量监理人员经过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9、审批工程延期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进度的拖延,是否批准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单位和业主都十分重要。如果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不但能够不赔偿由于工程延长而支付的误期损失费,而且还要由业主承担由于工期延长所增加的费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地区分工期延误和工程延期,并合理地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10、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督促承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2、审批竣工申请报告、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制度
当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单位在自行预验收基础上提交的初验申请报告,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初验。在初验经过后填写初验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业主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
三、投资控制制度
1、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的管理制度
投资控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地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值,包括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
2、工程计量控制制度
计量不但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强化承包商的合同意识手段。
3、合同建设投资结算制度
施工期间,不论工期长短,其结算款一般不应超过承包工程价值的95%,结算双方能够在5%的幅度内协商工程尾款比例,并在合同中顶明。
4、工程变更控制制度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情况变更,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施工进度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争执等许多问题。都可能使项目投资超出原来的预算投资,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予以控制,密切注意其对未完工程投资支出的影响及对工期的影响。
1).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请求,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
2).监理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加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并报设计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5、工程索赔控制制度
1.监理工程师处理双方所提出的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尽管监理工程师受雇于业主,可是当其遇到索赔事件时,则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公正性。
2.监理工程师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监理工程师在对待索赔事件时,必须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它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的文档资料。
3.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 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的对索赔进行处理。
4.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
6、投资偏差分析制度
在确定了投资控制目标之后,为了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地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
7、工程投资效果考核制度
为了全面、系统,准确的评价项目的投资效果,仅仅一两个指标远远不够,而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指标。当然,这些指标在具体应用的同时,其重要程度各不相同,监理工程师要了解这些指标的内涵。
8、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后评价制度
在实际的项目后评估中,还能够视不同的具体项目和后评估要求,设置其它一些指标。经过这些指标的计算和对比,能够寻求出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与设计情况的偏差程度。在对这些偏差分析的基础上,即能够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制度
1、建立安全控制责任制度
项目监理部设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负责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负责人。
2、审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 可证,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3、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4、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及计划书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标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6、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制度
1. 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
7、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 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申请表》 ,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2. 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
3. 监理单位安全的法律、法规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3.1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
3.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3.4 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8、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 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应当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2. 凡对工程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因安全事故影响的工程质量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以验收及计量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3.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事故问题报告单” ,并应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各一份。对于一般的安全事故,应由事故单位组织研究处理,填写一份事故报告报项目监理部。
4.对于较大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2份,由监理 组织有关单位处理;对于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填写事故报告一式3份,报监理 由监理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五、 监理例会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安全负责人、监理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而且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各方代表会签后下发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单位。
六、 巡 视 制 度
总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定期巡视工地,重点是对施工方案执行。材料使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工地,重点是对各专业工程施工的规范性、安全性施工所用材料是否报验。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工艺过程及各工序的交接验收情况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七、 旁 站 制 度
对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全过程进行旁站而且做好旁站记录。基础工程中的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浇筑、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结构工程中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必须进行旁站。
八、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
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除了每天巡视工地以外,每星期确定一天组织施工项目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对工地施工中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联合例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而且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由相关各方安全管理人员会签而且存档。
九、试验检测制度
施工单位在材料构配件进场之前及时与监理单位专职试验检测人员联系,对重要原材料、构配件及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单,技术说明书。而且对进场的每一批次原材料、构配件按有关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取得送检试验报告且合格后才能在工程实体上使用,严禁未检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实体。专职试验检测人员及时建立试验台帐。
第六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实施监理工作的方法
1.1 质量控制
1、事前预控
①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a 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技术说明;
b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c 有关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
d 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资料;
②施工场地质量验收
a 原始导线、水准点及引测控制点的复核验收;
b 现场定位轴线及标高的测设、验收。
③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
a 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b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c 审查其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资质。
④工程所需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
a 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出厂证明、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说明书,材料检验检测报告等;
b 某些材料(主要为装饰材料),制品(如五金卫生洁具等)还需事先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确认样品(质量、颜色、品牌、价格)后方可定货,主要饰面材料施工单位提供样板时,应同时提供经环保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有害、有毒气体性能报告书;
c 工程材料、制品使用前还需进行抽检或试验,其范围和抽检频率根据工程性质按质监、环保部门的要求确定;
d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e 对重要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措施和检验手段应实地考察;
f 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检查其生产许可证,并考察生产工艺及质保体系;
⑤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a 重要的施工机械,如压桩机械、起重机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其相应的技术性能,审查操作人员的岗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b 施工中使用的仪器、量具、计算装置应有技术合格证;应完好、未超出校验周期;
⑥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a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保证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基坑支护工程和地下室工程的应急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b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重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文件,如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高级装修工程等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c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过程中防止出现当前工程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d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质量控制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⑦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进措施
a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b 同质监站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联系,主动配合,通报本项目监理的具体办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c 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取样及实验的方法或方案;
d 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的方法;
e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f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定期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现场检查和例会制度。
2、事中控制
①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按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控的实际需要,对关键工序分别设置停止点和质量控制点;严格检查质量,每道工序的投入(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是否满足要求;因为工程项目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创造的,而不是靠检验出来的,为此,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把质量从事后检查转向事前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方法如下:
实测:采用检测、实验等手段进行质检;
分析:对检验数据进行分析,掌握质量偏差所遵循的规律;
判断:分析数据,判断该工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②工序交接检查
a 施工单位必须对各道工序进行自检评定,经过三级(班组、专业队、公司)自检合格后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
b 工序检验一般由监理方会同施工方进行,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站派员参加;
c 工序检验意见由监理方参加检验人员签署,检验合格或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确保内业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杜绝补资料的现象发生。
③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检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单,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验收或不在验收单上签字,按合同 条款处理。
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理手段
a 旁站: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对重点施工工序、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并制监旁站监理方案
b 测量:监理人员对完成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要返工;
c 抽检实验:对各种原材料,监理人员按规定的额度,在现场进行抽样,封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d 指定性文件:监理人员必要时可按合同第 条的规定采用整改、返工、通知书等书面指令。
3、事后控制
①中间及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②单位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方法组织验收;
③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④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归档;
⑤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a 参与质量事故原因责任分析;
b 参与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
c 协助建设单位批准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d 处理措施的检查;
e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第条款的规定发布暂停施工令。
a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b 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用有效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仍不能满足质量验评标准要求而继续作业;
c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e 擅自将工程转包;
f 擅自让未经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质量已出现下降的征兆。
⑦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停工后的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⑧质量技术鉴定: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定,由项目总监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才有效。
⑨组织现场协调会,现场协调会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持,会后应印发会议记要。
⑩定期向公司、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
1.2进度控制
本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正式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内规定的工程工期作位进度控制的总目标:经项目总监审核经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季度计划。
本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即经过完善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工作体系,实现项目的工期或进度目标。
1、开工前
1) 与业主一道,根据工程工期的总体预定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总预定目标的符合性;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对进度目标的保证能力;
4)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5)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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