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
甲方:本物业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丙方:物业服务主管部门
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二、服务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项目内提供以下服务:
1. 保安管理:由专业保安人员对公共区域进行巡逻,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2. 环境卫生: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保洁。
3. 绿化管理:对小区内的花坛、草地和树木进行养护和管理。
4. 设备设施维修:对小区内的各种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5. 垃圾清运:按照规定时间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收集和清运。
6. 其他服务:根据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乙方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定,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服务标准
1. 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
2. 服务态度:乙方应当以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态度,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3. 服务效率:乙方应当保证服务效率,尽快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确保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在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四、服务费用
1. 服务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决定,丙方进行监督。若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可以适当提高服务费用,以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
2. 具体的服务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履行双方约定的服务责任。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乙、甲双方签字生效,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续约期限为一年。若无协商,合同自动终止。
六、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或存在合同不规范的问题,致使业主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 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发生的争议。若协商无果,则双方可以向丙方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请调解。
2. 若调解无果,则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双方应当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
八、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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