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的甲方: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方
本合同的乙方:租户
二、出租住房信息
地址
出租住房的地址为__________(详细地址)
住房面积
出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租金
本住房的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RMB)/月,租金包括水、电、物业费等基本费用。
押金
租户在签订合同时,需向出租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币(RMB)。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年/月/日。
四、支付方式及时间
租金支付
租户应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将本月的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押金退还
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后,租户交付的押金在扣除应扣的款项后,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维修保养
1. 租期内,租户须爱护房屋及内设设备,不得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及改变水电设备,如有损坏或短缺,将按照原价赔偿。
2. 如出现房屋或内设设备老化,需要维修保养的问题,由出租方承担。
3. 租户不得在住房内种植花草树木或者养宠物。
六、租户权利
1. 租户有权享受房屋的使用权,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
2. 如发现房屋内存在安全隐患,租户有权要求出租方进行处理。
3. 租户有权对出租方进行投诉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出租方应及时进行反馈与处理。
七、租户义务
1. 租户须妥善使用出租住房,不得扰乱社区秩序。
2. 租户不得将住房或住房的任何部分出租给其他人使用。
3. 租户须按期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承担因违反本合同产生的相应责任。
八、合同终止
1. 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2. 违反合同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遇双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双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十、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的任何内容,应在变更前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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