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源区201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安源矿区潘家冲地段(二标段)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3 年 01 月10
目 录
1总则
1、1 工程概况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程项目划分
1、5监理目标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2、2(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3地表排水沟分部开工申报
2、4挡土墙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5混凝土格构开工申报
2、6护坡(浆砌石格构)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7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1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3、2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3、3(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4地表排水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5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6浆砌石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7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8安全监测
3、9质量会议
3、10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4、工程进度控制
4、1施工进展检查与协调
4、2加速施工指令
4、3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4、4施工进度报告
4、5工程暂停期间的照管与复工
5、工程合同费用控制
5、1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5、2合同支付管理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6、1施工安全监督
6、2施工环境保护
7工程验收
7、1分项工程验收
7、2分部工程验收
7、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附则
8、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合同文件、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办理。
8、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8
1 总则
1.1 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安源区2011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安源矿区潘家冲地段(二标段)
工程地点
安源矿区
建设单位
安源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领导小组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北京宝地益联地质勘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三峡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开工日期
201年 1月 13 日
竣工日期
2013 年5 月 13 日
基础形式
结构类型
土地平整、浆砌石、排水沟、截水沟、绿化,沉淀池
建筑面积
地上/地下层数
质量目标
合格
合同价款
7465402.11 元
元
一、工程概况
安源煤矿位于萍乡市南东120。方位,直距6km,属安源区安源镇管辖。其范围:南翼上、下煤组东起H线,西至V线,南以浅部煤层露头为界,北至RF2逆断层断煤交面线或三丘四段剥蚀线。北翼下煤组:东起新Ⅱ线,西至Ⅶ线,南至RF2逆断层断煤交面线,北至F5逆断层断煤交面线。勘查面积12.8165km2。计量深度-300m标高。主井坐标为:X=3054790,Y=38489746。
矿区内有萍安大道与萍乡市城区相接,分别与浙赣铁路、320国道、319国道、(南)昌金(鱼石)高速贯通,此外矿区内还有8km煤炭专运铁路与浙赣铁路相通,矿区交通便利。
矿区属亚热带温湿型气候,温暖潮湿,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4℃,极端最高气温43℃,极端最低气温-8.6℃。年平均降雨量1570.4mm,降雨集中在4-6月,日最大降雨量175.5mm;年平均蒸发量为1242.4mm,且集中于6-9月(占全年57.9%)。
矿区南西部临近双凤小河,中部有锡坑、紫家冲、斑鸡冲、院冲、黄坑、三家冲、双凤村等小溪、宽度均小于10m,由南东向北西流入渌水河,属湘江水系。
本次安源区安源矿区治理区域分为四个大区,分别为安源矿区八方井地段治理区,治理总面积63864.75m2(95.79亩);安源矿区潘家冲地段矿山治理区区,治理面积39784.39m2(59.67亩),安源矿区雷打眼地段矿区治理区,治理总面积71676.96m2(107.51亩),安源矿区五陂下地段矿山治理区,治理总面积644506.0m2(966.71亩)。
潘家冲
安源矿区潘家冲地段治理区治理内容对本煤矸石堆分级放坡,中部设置平台,共3个平台,平台标高分别为258.0m,300.0m和303.0m,坡脚和平台上设置挡土墙A,墙高3.0m,4段挡土墙共长281.0m,中部既有较陡矸石边坡削坡处理,清运多余的煤矸石。矸石堆北部边坡设置挡土墙B防护边坡,墙高3.0m,挡土墙B 共长22.0m,全区修建一条排水沟接挡土墙排水和平台边沟构成山体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浆砌片石砌筑,净宽0.8m,净深0.6m,侧壁厚0.3m,沟底铺10cm厚砂垫层。坡面绿化采用梧桐树苗,胸径3-4cm,平台上种植胸径3-4cm的樟树,树苗之间间距为2.5m,全区履土后撒播草籽,植草面积为23567.5m2。
1.2 编制依据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
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B50203---98)
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84)
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L52-93)
9)《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2---83)
1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
本工程招投标合同文件﹑监理规范﹑相关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监理法规﹑施工技术规范等。
1.3 监理目标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按单位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监测和质量等级评定,确保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优质工程。工程进度和投资费用控制在施工合同条款规定的范围之内。
2 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2.1 单位工程开工申报
2.1.1 承建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现场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在内部建立“三级自检”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施工测量、试验、焊接、爆破等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部审批认可。
2.1.2 承建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工作,并报送监理部审批认可。
2.2(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2.1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2.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2.3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抗滑桩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钢筋、外加剂);
(4)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5)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模板、钢筋、排水管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摸与混凝土养护);
(6)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3 地表排水沟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2.3.1地表排水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
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5.2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5.3混凝土格构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钢筋、砂浆锚杆、外加剂);
(4)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5)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摸与混凝土养护);
(6)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6护坡工程开工申报
2.6.1浆砌格构护坡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使用的各标号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并提交试配成果报监理部审核。试验中所有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一致,并事先得到监理部批准。
2.6.2在进行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应书面通知监理部见证取样。必要时监理工程师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见证。
2.6.3 挡土墙工程开工前7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以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实际向监理部报送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进度计划;
(3)原材料检验结果(包括砂石骨料、水、水泥、);
(4)施工作业方法(包括排水管安装、砂浆运输);
(5)质量控制及安全措施。
2.7 安全监测仪器埋设分部工程开工申报
仪埋工作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安全监测设计图纸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施工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1)监测项目及内容;
(2)工地现场配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和检验设施清单;
(3)作业设备、材料与人员配备、岗位设置;
(4)仪器作业工序与措施,作业进度计划;
(5)质量保证与安全防护措施。
3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1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3.1.1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水泥、砂、石、骨料、钢筋、外加剂、排水管、分缝材料、等其品种、牌号、规格等均应符合有关设计文件的规定,其性能必须符合承建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和要求。
3.1.2上述建筑材料的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相应资料报监理部确认。
3.1.3承建单位应按设计或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对工程中所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钢筋等,除按进场批量向业主指定的检测中心送检外,并接受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取样试验。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将试验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
3.1.4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对工程所使用的各项材料进行常规取样检查;也可在对现场使用的材料有疑问时,随时进行抽查,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或者向监理工程师无偿提供试验用材料和各种试件。
3.2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施工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部检查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得监理部同意,这些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
3.(护坡桩、桩间挡土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控制工作
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a)平面位置应按图纸放样,开挖中应核对图面情况,如其位置与图纸出入较大时,应通过变更设计处理。
b)整平孔口地面,做好桩区地表截、排水沟及防渗工作。
c)准备好各项工序的机具器材和桩孔内排水、通风、照明设备。
d)设置好对滑坡变形、位移的监测设施。
②工程原材料控制
a)按工程要求进行备料,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单。
b)钢筋应建库堆放,避免污染和锈蚀。
c)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控制
①桩孔开挖
a)由两端向中间的顺序组织施工,桩孔开挖可分两序进行,相邻的第一根施工浇筑后,方可进行第二根桩的开挖。
b) 桩孔松散层段应做护壁处理,必要时孔口做锁口处理。基岩或坚硬孤石段可采用少药量、多炮眼的微差松动爆破方式。开挖基本成型后再人工刻凿孔壁至设计尺寸。
c)根据岩体的自稳性、可能的日生产进度和模板高度,计算确定一次最大开挖深度。一般稳定性较好的可塑——硬塑状粘性土、稍密以上的碎石土为1.0~1.2m;松塑状粘性土或松散的、易垮塌的碎石层为0.5~0.6m;垮塌严重段宜先固结灌浆后开挖。
d)桩井开挖深度和断面不允许欠挖,不得有尖角,桩井长边与短边应互相垂直,开挖断面不小于桩身断面尺寸加护壁厚度,井壁竖向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5%。
e)每开挖一段桩井时,施工地质应及时进行岩性编录、仔细核对滑面情况,如有异常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报告,及时变更设计,实挖桩底高程应会同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现场确定;
f)弃渣可用卷扬机吊起,吊斗的活门应有双套防开保险装置,吊出后按指定地点堆放。
g)桩孔开挖过程中应及时排除孔内积水。富水性较差时,可采用坑内直接排水;富水性好,水量很大时,宜采用桩孔外管泵降排水。
h)桩孔开挖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钢筋砼护壁。护壁的单次高度根据一次最大开挖深度确定,一般开挖1.0m,护壁一节。护壁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应与围岩接触良好。护壁后的桩孔应保持垂直、光滑。
②终孔验收
桩孔施工完毕后先进行施工队自检桩孔尺寸,垂直度,入岩深度,基岩岩性等指标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证。立即用1:3水泥砂浆封底100mm,进行下一道工序。
③护壁施工
a)桩孔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对松散软弱桩壁进行全过程钢筋混凝土护壁,一般每开挖1.0m护壁一节。
b)为保证桩井开挖的施工安全和护壁质量,桩井采取边挖边护的方法施工,绝不允许2—3节后,才进行一次护壁,如遇到孔壁坍塌严重,可采用钢板加固的方法进行处理,护壁的横向钢筋与钢板捆扎后再装模板浇筑护壁。
c)浇筑护壁砼前应仔细校核模板位置和断面尺寸,以保证桩径及垂直度,浇注时应随时观察模板是否变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d)由于上圈间隙较小,在混凝土进料时比较困难,施工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工进料模具,以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和减少混凝土的浪费。
e)护壁竖向钢筋弯成圆弧钩,并与下节竖筋相连,以加强护壁的纵向连接及整体性。
④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桩井开挖及支护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钢筋笼安装,如在孔内制作钢筋笼必须考虑焊接时的通风排烟,钢筋笼竖向主受力筋应放在抗滑桩的受拉侧面。
钢筋笼的制作与安装可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进行:
钢筋笼尽量在孔外预制成型,在孔内吊放竖筋并安装;竖筋的接头采用接焊、对焊或冷挤压,满足规范要求。接头点必须错开,竖筋的搭接处不得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安装采取定位措施,保证钢筋笼位置准确,确保设计要求的保护层厚度,安装严禁与混凝土灌注同时进行,严禁为方便混凝土灌注擅自移动或切割钢筋。
抗滑桩的检测采用声波无损检测方法,检测率为100%,浇筑前应在每根桩4个角点安设ф50钢管,管材与钢筋间距不小于5cm,用加工成型的圆环钢筋与抗滑桩的钢筋笼加固。
⑤桩身砼灌筑
桩身砼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桩孔检验合格。
b)所准备的材料应满足单桩连续浇筑。
c) 桩身混凝土灌筑应连续进行,一般不允许出现冷缝,如因意外情况出现断桩事故,应立即通知监理和设计单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及时处理。
d) 桩身混凝土,每连续灌注0.5—0.7m时,应插入振动器振捣密实。
e) 桩身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应取样做混凝土试块。每班、每百立方米或每搅百盘取样应不少于一组。不足百立方米时取一组。
f)当积水深度大于100mm,但有条件排干时,应尽可能采取增大抽水能力或增加抽水设备等措施进行处理。若孔内积水难以排干,应采用水下灌注的方法进行混凝土施工,保证桩身混凝土质量。
g)水下混凝土必须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其配合比按计算和试验综合确定。
h) 水下混凝土灌注导管应位于桩孔中央,底部设置性能良好的隔水栓。导管直径宜为250—350mm。导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密闭、承压和接头抗拉、隔水等性能。进行密闭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的1.5倍压力。
i)水下混凝土浇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为使混凝土能从隔水栓顺利排出,导管底部至孔闭的距离宜为250—500mm,为满足导管初次埋置深度在0.8m以上,应有足够的超压力能使管内混凝土顺利下落并将管外混凝土顶升。灌注开始后,应连续进行。
j)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探测井内混凝土面位置,力求导管下口埋深在2—3m,不得小于1m。对灌注过程中的溢出物,应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k)孔壁渗水并有可能影响桩身混凝土质量时,灌注前宜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理:使用堵漏技术堵死渗水口;使用胶管、积水箱(桶)、并配以小流量水泵排水;若渗水面积大,则应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堵住渗水。井孔内渗水过大时,应采取强行排水、降低地下水位。
⑥ 安全控制
抗滑桩的施工应符合以下安全规定:
a)安全监测应与施工同步进行。
b)当出现滑坡险情,并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时,应及时通知人员撤离。
c)孔口必须设置围堰,用以防止地表水、雨水流入。
d)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e)人员上下不能用卷扬机和吊斗,应用软梯配安全绳供人员上下。
f)孔内有重物起吊时应有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g) 升降设备应由专人操作。
h) 孔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宜超过2人。
i)每天顶定期检测孔内的有害气体,孔深超过10m后,或者说10m内有Co、Co2、No、No2、甲烷及瓦斯等有害气体含量超标或氧气不足时,均应使用通风设施向作业面送风;在孔内施工作业中应按SDJ212—83《施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关于“通风与防尘”的规定及控制标准,做好劳动和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良好、文明的作业环境。
j) 孔内爆破作业后,必须向孔内通风,炮烟粉尘全部排除后,方能下孔内作业。
k) 孔内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进入孔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防止漏电触电事故。
l)孔内爆破作业前,必须经过设计计算,避免药量过多造成孔壁坍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
⑦抗滑桩属于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各种施工和检验记录。对于发生的故障及其处理情况,应记录备案。
3.4地表排水沟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地表排水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2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1)坡面排水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水沟边坡必须平整、稳定。纵坡应按图纸设计施工,沟底平整,排水畅通,无阻水现象。
3)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地表排水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沟槽开挖。
2)开挖土方基槽时,必须留够稳定边坡,以防滑塌。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重要的大落差跌水陡坡地基,还应夯实加固处理。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必要的取样检验。
4)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5)开挖出的沟道应顺直,平纵面形态圆顺连接,不设死弯硬折,沟底顺坡平整,不留倒坎。
6)截水沟的纵横坡率一般不小于2%;坡率大于30%时应选择有利地段设置消能台阶,阶高一般约150 mm。
7)开挖出的沟基,如地基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地基加固处理。如除泥换土,填砂砾石料,打木桩,混凝土桩等。
8)截水沟沟底应满足坡度要求,不得出现反坡,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以便排水畅通。必要时采用沟底加厚垫层或局部浅层开挖方式来确保排水沟沟底纵坡。
9)排水沟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10)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11)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12)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截水沟和排水沟浆砌块石砌石勾缝采用平缝,缝面平整光滑,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砌体勾缝应平整、密实,沟身不漏水,抹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空洞。
3.5 挡土墙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挡土墙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3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1)挡土墙、排水孔、反滤层的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 挡土墙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基槽开挖。
2)开挖土方基槽时,必须留够稳定边坡,以防滑塌。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重要的大落差跌水陡坡地基,还应夯实加固处理。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并做必要的土样检验。
4)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5) 挡土墙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6)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11)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12)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浆砌块石砌石勾缝采用平缝,缝面平整光滑,砌缝内砂浆均匀饱满,砌体勾缝应平整、密实。抹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
3.6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必须完成清基整平工作,覆盖层上的砌体地基应夯实。
②原材料控制
1)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纹且大致方正的新鲜岩石,表面无泥土、油渍和污染,石块大小均匀,厚度不小于30cm。
2)石料表面泥垢、水锈等在砌筑前应清洗干净。
3)砂浆必须搅拌均匀,一次搅拌料应在其初凝前使用完毕。
③一般要求
1)浆砌格构护坡施工应遵守图纸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2)浆砌片石应咬扣紧密,嵌缝饱满、密实,勾缝无脱落。缝宽大体一致。
2.施工过程控制要点
1) 浆砌格构护坡工程施工,首先按设计要求选定位置,确定格构轴线。然后按设计图纸尺寸、高程,量定开挖基础范围,准确放出基脚大样尺寸,然后按设计尺寸,进行沟槽开挖。
2)开挖土方基槽时,对淤泥质土等松软土层,应挖除干净。除泥换土,换填砂砾石料等。
3)填方基础,必须按规定尺寸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
4)开挖出的格构沟槽应顺直,美观。
5) 浆砌格构护坡砌筑前应单独进行基础验收。
6)铺浆前石料应洒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大面向下,所有石块均匀放在新搅拌的砂浆上,要求砂浆饱满密实,勾缝自然,块石形态空出,表面平整,严禁出现漏浆和干浆。砌体外露面应清除干净。
7)砂浆初凝后,不得再移动或碰撞已砌筑的石块,如移动,再砌筑时,必须将原砂浆清除干将,重新砌筑。
8)砌体外露面宜在砌筑后12至18h之内及时养护,养护期14d,养护期须保持外露面湿润。
13) 浆砌格构护坡外露面抹面应平整光滑,美观。
3.7 锚杆混凝土格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控制工作
①锚杆混凝土格构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锚杆混凝土格构平面位置应按图纸放样,削坡时应核对图面情况,如其位置与图纸出入较大时,应通过变更设计处理。
②工程原材料控制
a)按设计要求进行备料,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和质检单。
b) 采用砂浆锚杆时,应按设计要求截取杆体,并整直、除锈和除油。
c)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2.施工过程控制
①削坡整形
a)按设计边坡栽桩拉线。
b) 自上而下修整边坡。腐植土、植被根必须清除干净,用好土置换。弃土集中堆放外运。
c) 石方开挖中,打炮眼、装炸药和爆破等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爆破操作规程进行,以杜绝工伤事故。
②施工
a) 按设计测放锚杆孔位,做出标记,孔位平面位置允许偏不超过15mm。
b) 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大于锚杆直径15mm。
c) 钻孔深度不小于设计深度100mm-150mm。
d)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
ⅰ 砂浆配合比(质量比):水泥:砂:水宜为1:1-1﹒5: (0﹒38-0﹒45),砂浆强度不低于M10。
ⅱ 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匀,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ⅲ 灌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锚孔验收合格后插入锚杆,然后注浆。锚杆注浆工作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在注浆管上作米度红漆标记,注浆管随锚杆钢筋一同入孔等手段来控制、检查注浆管插入深度,以固定容器计量砂、水等原材料来控制砂浆配合比的准确度,以周期次更换、维修压力表来保证注浆压力符合实际要求。注浆应从孔底开始连续均匀进行,注浆同时应控制好骨灰比和水灰比,使用专用注浆机进行注浆。压力注浆须加止浆环,注浆完成后及时将注浆管拔出。
ⅳ 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3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ⅴ 锚杆注浆施工完毕,待沙浆强度达到规定期龄对锚杆按规定数量(即设计总数的10%)进行抗拔检测,达到设计要求的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重做。直至抗拔检测合格。
③格构工程施工方法
a) 利用全站仪测放出格构梁施工位置后,做上标记,进行格构基槽开挖。开挖以人工开挖为主,局部基岩露头宜采用爆破,爆破强度应限制。开挖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清理好的基槽,遇降雨土膨胀时,重新进行清理。
b) 应对边坡开挖的岩性及结构进行编录和综合分析,将开挖的岩性与设计对比。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设计变更。开挖的弃渣应按设计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堆放,不得造成次生伤害。
c) 格沟梁钢筋绑扎由专门班组完成。钢筋在进场后使用前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使用。钢筋制作加工,由 专门班组完成。钢筋连接采用点焊,所有焊接施工由持有焊工操作证的熟练焊工完成。
d) 格构钢筋专门建库堆放,避免污染和锈蚀;水泥宜使用325#-425#普通硅酸盐水泥,避免使用受潮或过期水泥;砂石料的杂质和有机质的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e) 格构梁钢筋施工完成,有现场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模板安装及混凝土浇注。模板采用钢模,应加支撑固定,与岩石接触处不架设模板,混凝土紧贴岩体浇注。
f) 混凝土分段进行浇注,每组格构梁为一个最小注量。格构梁材料为C25混凝土,混凝土采用机械搅拌,搅拌站设于坡顶,顺坡而下设置溜槽,混凝土通过溜槽送到施工部位,混凝土采用插入振动棒振捣。
g) 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必须按设计要求留置施工缝,用沥青麻筋嵌牢。并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以浇注完毕的格构,应及时派专人进行养护,养护期应在14天以上。
3.8安全监测
1. 安全监测质量控制
1)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设施及监测资料,建立精密仪器与简易监测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近期防治工程效果监测与长期动态监测、研究相结合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全方位多手段动态体系监测系统。
2)监测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稳定可靠、及时迅速准确,综合分析评价、科学快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监测和预报可能发生的滑坡位移、库岸坍塌,确保施工安全。为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研究以及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主要包括位大地形变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地面形变宏观监测、以及防治工程应力监测。
4)监测网点的确定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各段岸坡的形态、稳定性及防治工程布置特点,重点步设于对变形有直接影响的地段,以取得最优效果。
5)监测系统根据岸坡所处不同状态分三个阶段实施,既施工期监测、防治工程效果监测、长期动态监测。
6)监测仪器的选择应满足精确、可靠、稳定、操作简便性和相应的防风、防雨、防腐、防潮、防震、防雷电干扰等与环境相适应的功能,能确保长期恶劣环境下正常使用,监测网点步设应便于安装、维修和观测。
8)滑坡监测应与三峡工程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相结合。
3.5.2 承建单位应在挖孔完成、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埋设的仪器进行检查认证;
3.5.3 承建单位应在检测仪器埋设安装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准备埋设的仪器进行埋设前的质量检查认证;
3.5.4承建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技术通知、技术要求有关规范进行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3.5.5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对埋设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3.5.6 各类内部观测埋设安装后,承建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要求和监测技术规定的测次按时进行观测,以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
3.5.7在观测或成果计算中,如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测,以验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也应经常检查穿甲弹观测作业是否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观测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复测检查。
3.5.8承建单位在每月20日前,应将上月各项工作进展和观测成果月报报送监理部和业主单位,并抄送设计单位。
3.5.9在观测期间若发现观测成果变化异常,承建单位应在发现的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如果发现观测部位变形过大现象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以便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3.5.10承建单位应经常巡视检查监测设施保护情况,发现观测设施保护不良应及时改进。若发现观测设备遭受破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对有条件恢复的观测仪器损坏已无法恢复,承建单位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分析事故原因、经过和责任。提出处理与补救措施,报监理部审批。
3.5.11 承建单位对直读仪表和量具应定期进行检验率定。不合格的仪表、量具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予更换。新仪表、量具的更换应事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3.9质量会议
1.监理协调会议:每月的15日、每月最后一天举行监理协调会议重点为质量例会。会议对上月施工的各项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月的质量要求和措施。
2.施工期间专题质量会议: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和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处理措施。
3.质量例会会议纪要发送业主、设计、承建单位及有关各方,以便执行。
3.10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1.施工质量事故: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等,均认定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2.施工质量报告
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建单位质检部门应立即向监理部报告,同时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报告。
3.质量事故记录
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对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监理部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4.处理措施
当质量事故危及工程施工安全,承建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与此同时,会同有关方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报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5)监理部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 工程进度控制
4.1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
1.督促承建单位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和报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组织与准备,做到按章作业、均衡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2.督促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做好生产调度、施工进度安排与调整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度,以工程质量促进施工进度,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3.密切注意施工进度,控制关键路线上各重要施工项目的进展,逐旬、逐月检查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展的外部条件和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4.2加速施工指令
由于承建单位的责任或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致使工程进展可能影响到合同工期目标的按期实现,或业主为提前实现合同工期而要求承建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监理机构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规定,要求承建单位加快工程进展或发出加速施工指令,督促承建单位做出进度计划调整、编报赶工施工措施报送监理批准,由监理督促执行。
4.3工程进度计划调整
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中必须进行实质性修改时,承建单位应提出修改的详细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期限事先提出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批准。
必要时监理机构也可以按合同文件规定,直接向承建单位提出修改指示,要求承建单位修改、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批准。
4.4 施工进度报告
承建单位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向监理机构递交当月、当季施工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临建工程)本期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主要物资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储存情况;
(3)主要施工机构设备进场,以及现有施工机械设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数量;
(5)已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
(6)记述已经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影响因素和克服这些因素以重新达到预定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
(6)其他需要申请或说明的事项。
4.5工程暂停期间的照管与复工
工程施工暂停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在妥善保护、照管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创造早日复工条件。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承建单位发出复工通知。并督促承建单位在复工通知送达后及时复工。
5 工程合同费用控制
5.1合同支付的依据与原则
5.1.1合同支付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和监理机构审签的有效设计文件等进行。
只有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检查合格,合同文件规定应给予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才予已进行工程计量和办理合同支付。
5.1.2合同支付申报条件。
合同支付一般按月进行。
施工过程,承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或格式要求,向监理机构递交合同支付申请报告(或报表)。
监理机构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合同支付申报;
(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结算的;
(2)属于业主授权范围,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有相应的开工指令和分项工程(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部分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分项工程,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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