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11178 上传时间:2022-08-08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263.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DB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CCS A 90 5223贵州省黔西南州地方标准 DB 5223/T 40202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for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center in new citizen residential area 2021-09-26 发布 2021-09-26 实施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 5223/T 402021 I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2、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机构和人员 . 2 5.1 机构 . 2 5.2 人员与职责 . 3 6 场地与设施设备 . 3 7 综治信息系统 . 4 8 配套设施 . 4 9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应用 . 4 9.1 基本要求 . 4 9.2 建设与联网应用要求 . 5 9.3 配套设施 . 5 10 网格化管理 . 6 10.1 基本要求 . 6 10.2 网格划分 . 6 10.3 红色网格 . 6 10.4 平安网格 . 6 10.5 信息网格 . 7 10.6 示范网格 . 7 11 制度与应急 . 7 11.1 首问负责 . 7 11.2 协作配合 . 7

3、 11.3 工作例会 . 7 11.4 情况报告 . 7 11.5 应急联动 . 8 12 工作流程 . 8 13 日常管理 . 8 13.1 岗位和人员管理 . 8 13.2 信息管理 . 8 13.3 档案管理 . 9 14 监督与评价 . 9 参考文献 . 10 DB 5223/T 40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冉博、易菊、彭韬。 DB 5223/T 402021 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

4、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机构和人员、场地与设施配备、综治信息系统、配套设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应用、网格化管理、制度与应急、工作流程、日常管理、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000201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基础数据规范 GB/T 332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

5、理规范 GB/T 34300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00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市民 new citizen “十三五”期间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安置到城镇稳定居住生活的搬迁对象。 3.2 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 one center, one network, and ten households 以县乡村综治中心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指挥部”,搭建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综合体;发挥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一张网”的联动作用,将城乡“网格”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群众诉求处理、风险隐患感知的基本节点;构建群众十户联防、邻里守望、抱团发

6、展的“十联户”群众联防自治共治体,打通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通过建立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三位一体综合运行体系,从根本上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全面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3.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简称综治。 来源:GB/T 310002015,3.1,有修改 3.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7、 for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DB 5223/T 402021 2 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业务需求为导向, 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 整合各类平台资源, 通过系统文本、图像、 音频、 视频等各种信息数据进行集成、 交换、 共享等方式, 建设纵向贯通、 横向集成、 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简称综治信息系统。 来源:GB/T 310002015,3.2,有修改 3.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 video network for th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8、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为目的, 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络, 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并集成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业务,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高清视频网络系统。简称综治视联网。 来源:GB/T 310002015,3.3,有修改 3.6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of public security center in re

9、sidential district 在新市民居住区所在地搭建的,由法院、检察院、信访、公安、司法行政、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多部门派员组成,以“一站式”方式整合各部门力量和资源,形成推进基层维护平安稳定合力,达到对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归档和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工作力量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基层社会治理联抓的“六联”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领导、中心牵头、部门协调、社区联动、群众参与的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平台。 3.6 联户长 leader of the joint households 将相对集中居住的村(居)民按照十户左右标准划分联防

10、联治服务单元,由本单元内联户群众从党员、退休干部、治安志愿者、退伍军人、族老、寨老、扶贫干部等有一定威望和公益心的群众中推选出的负责本单元联防守望、抱团发展工作的负责人。 4 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委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根据各新市民居住区所在地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 人员、 设施, 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 建设规模合理、 层级清晰、 功能定位明确的综治中心,并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在推动居住区综治中心运转规范、衔接有序、指挥高效的同时,促进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与辖区各相

11、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实现一体化运作,实体化运行,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实战功能,突出工作实效,使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成为新市民居住区维护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的战斗堡垒。 5 机构和人员 5.1 机构 5.1.1 新市民居住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设置综治中心。 5.1.2 新市民居住区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置综治中心。 5.1.3 各级综治中心应加挂综治中心牌子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标识。 DB 5223/T 402021 3 5.2 人员与职责 5.2.1 新市民居住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组建综治中心工作平台,主任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兼任,成员由同级

12、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内设立综治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乡(镇、街道)党委管理,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人员编制宜按照 5 万人以上乡(镇、街道)不少于 3 名、5 万人以下乡(镇、街道)不少于 2 名进行核定。领导职数结合实际核定。 5.2.2 由新市民居住区村(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社区)综治中心主任,并明确村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负责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5.2.3 新市民居住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由法院、检察院、信访、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派出人员组成。承担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

13、职能的机构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微信群实现信息共享和视频会议、视频通讯等可视化办公。 5.2.4 新市民居住区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驻社区民警、网格管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做好综治工作,支持社会组织从事有关工作。 6 场地与设施设备 6.1 各级新市民居住区综治机构应规范标牌、标志。标牌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在群众接待大厅正门两侧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村(社区)综治中心”牌子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标识。 6.2 新市民居住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至少具备 80

14、 办公场所(可以合署办公),其中群众接待大厅(窗口至少 3 个)至少 20 、矛盾纠纷调处室(可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巡回法庭、巡回检察联络点合署办公)至少 20 、心理咨询室至少 15 、视频监控研判室至少 30 。新市民社区综治中心至少具备 60 办公场所(可合署办公),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要求设置各功能室,条件相对有限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室。其设施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服从规划布局,根据人口分布等因素,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区域设置; b) 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接待大厅办公用房、政务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公

15、共服务设施等场所建设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单独建设; c) 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具备满足综治中心日常办公、其他部门派驻人员日常办公用房应按照同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予以配备,包括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村(社区)综治中心应具备满足综治办日常需要的办公场所; d) 为开展群众接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安形势监测研判、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工作提供独立或合署办公场所; e) 配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监控指挥大屏和日常电子办公设备,并配备可接入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端口。服务窗口设置合理、整洁

16、规范。合理配备休息椅、饮水机等服务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的通道,并设有无障碍设备标识。配备防火防盗、安全逃生等安全设施,走廊设立防滑安全提示语。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上墙公开。在醒目位置摆放有关政策法规等宣传资料。设置意见(举报、投诉)箱和咨询电话。设置公共卫生间。 6.3 新市民居住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专门设施: DB 5223/T 402021 4 a) 群众接待大厅:由综治服务中心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设置窗口,提供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

17、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b) 矛盾纠纷调处室:为综治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行政、信访部门与综治中心进行工作衔接, 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调解土地权属争议、 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调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环境保护部门调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疑难环境纠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调解劳动关系纠纷,妇联参与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以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提供场所,也可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用一个办公场所; c) 视频监控研判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

18、、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等提供场所。监控研判室应接入综治视联网,并逐步将本辖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接入; d) 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e) 为巡回法庭、巡回检察联络点、社会组织等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可一室多用)。 6.4 新市民居住区村(社区)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设施(可一室多用): a) 群众接待室: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或解答群众咨询求助,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b) 矛盾纠纷调处室:为调处本辖区群众矛盾纠纷提供必要场所,并与警

19、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矛盾纠纷工作实现衔接; c) 视频监控室:与本辖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进行联网,可接入综治视联网; d) 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e) 应为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提供专门场所。 7 综治信息系统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符合GB/T 31000的要求。 8 配套设施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需要的配套设施要求如下: a) 综治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满足上述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信息网络用房、通信机房等设施; b) 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应与信息安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20、基本要求,推广应用国产信息技术与产品,建立健全以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网络安全技术保障机制,按要求开展综治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禁止将未经安全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 9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应用 9.1 基本要求 DB 5223/T 402021 5 坚持依规建设、 按需联网、 整合资源、 规范应用、 分级保障、 安全可控, 形成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要求,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各新市民居住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和传输网络,将各有关部门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全面连

21、通接入, 并与州级综治交换共享分平台有效对接, 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区域视频图像资源联网共享。 a) 加强统一规划,符合 GB/T 31000 和其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b) 根据互联互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已建和在建系统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统一,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整合现有视频监控系统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和建设,促进联网应用、资源共享,继续发挥现有资源体系的效能; c) 坚持以用促建,把防控风险、服务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并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推进,深度应用视联网等技术,实现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 d)

22、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公共区域与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完好率、联网率,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并根据不同区域、部位的图像采集要求分类建设,实现全面与重点、区域与行业、内部与外部的结合,做到主责单位与共享利用单位权限分级管理、公共安全与专属资源区别对待; e)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设计方案评审核准、工程检测、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规定,促进规划、设计、建设、应用、管理、维护等各个环节协调有序,确保系统持续良性运行。 9.2 建设与联网应用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应基本达到如下要求: a) 全域覆盖。 重点公共区

23、域的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 100, 新建、 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 100,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 100,逐步增加高清摄像机的新建、改建数量。住宅小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应达到 100。综治中心应发挥统筹与组织作用,并指导一般企事业单位、商户根据自身安全防范需求开展建设; b) 全网共享。重点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 100,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 100; c) 全时可用。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不低于 98,重点行业和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不低于 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天候应用; d) 全程可控。

2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应用的分层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注: 视频监控联网率,即能够将采集到的视频图像信息通过网络顺利传输到相应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在全部视频监控摄像机中所占的比例。 9.3 配套设施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配套设施要求如下: a) 综治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满足上述系统安全运行的信息网络用房、通信机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室等设施; b)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网络传输、系统安全保障、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等技术手段建设,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机制,所用设备及软件应选择安全可控、先进可

25、靠的国内主流技术与产品,并选用符合要求的专业服务队伍。 DB 5223/T 402021 6 10 网格化管理 10.1 基本要求 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GB/T 34300的规定。 10.2 网格划分 10.2.1 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在村(居、社区)现行行政区划框架内,城镇社区以楼栋、小型居民小区或 100 户300 户为单位划分网格,农村可以将自然村落、村民小组以不高于 150 户左右标准划分为一个或多个网格,对各类园区、厂区、景区、商圈市场、商务楼宇、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划分专属网格,做到全域覆盖、不重不漏。 10.2.2 全面落实“多网合一

26、”,把“全科网格”作为基层治理服务单元固定下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行划分网格,实现社会治理“一张网”统筹。 10.2.3 网格由村(居)民委员会及其综治中心管理,接受上级综治中心指挥调度。 10.2.4 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为每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管理人员,因地制宜确定网格管理职责,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0.2.5 按照 10 户左右标准,建立“十联户”邻里守望互助小组,推选“联户长”,配合网格长、网格员、警务助理等共同做好基层自治。 10.3 红色网格 10.3.1 将党小组建在网格,建立完善“村(社区)党支部领导基层治理、网格党小组主导网格治理、网格党员联系联

27、户群众”机制,把党的意图转化为基层治理的实际举措和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党的领导覆盖网格化治理各方面。 10.3.2 建立健全网格党小组、党员公示等机制,开展党员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亮服务、亮成效“五亮”活动,主动做好宣传党的理论、落实党建要求、和谐党群关系等工作;主动协调邻里关系、净化治安环境、帮助困难群体;主动承担“政治引航员、邻里守望者、社区啄木鸟”等重要角色,推动形成党建网格与平安网格“双网融合”、基层党建与平安建设互促互进格局。网格党员人数较少不足以建立党小组的,建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10.4 平安网格 推进网格员与基层民警捆绑式作业,创新构建警务与网格深

28、度协作、有机融合工作机制。具体表现在: a) 推动系统融合,逐步实现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警务系统双向对接,优化完善网格警务模块,网格员采集的警务类信息及时推送给民警碰撞比对、核查分析,民警工作中发现的非警务类信息及时下派到网格分解处置,实现网格基础信息资源的同采共享、双向反哺; b) 推动人员融合,全面构建村(社区)党组织统筹负责,网格长(员)、社区民警具体落实,按照“1(网格长)1(社区、驻村民警或警务助理)1(网格员)N(联户长)”的运行模式,牵头履行好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治安防范、人口管理、法治宣传、社情民意收集等源头管控及服务群众等职责; c) 推动机制融合,坚持每

29、月召开 1 至 2 次“警民议事会”、每月召开一次“警务联席会”,警地互通情况信息,协商具体事项;每旬开展一次联合走访,重点走访网格员单独走访有难度、不配合的居民及单位,全力支持网格员工作开展;每月开展一次联动处置,联合调处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联合整改重大的安全隐患。 DB 5223/T 402021 7 10.5 信息网格 10.5.1 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建好用好“指尖综治平台”,逐步为网格员配备信息采集手持终端或提供相应的手机 APP,统一规范部门信息采集标准,确保信息采集上报只使用一个终端、一套系统,实现数据一次采集、按需共享,业务一次办理、网上流转。 10.5.2 推进网格微信群全覆盖,

30、 网格内治安积极户、 联户长、 企业、 商户、 机关等至少 “一户一代表”进群,接入综治信息系统,建立相应的诉求收集、解决、回应机制,及时传达党委政府声音,收集群众诉求。 10.5.3 探索利用科学信息化手段,建立社会治理二维码运用于网格治理领域,推行以示码、扫码、验码为主要方式的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模式。 10.5.4 加强网格人员、联户长保密教育,不得向外界泄露所辖网格内的人口、场所等基础信息及分析数据,严防发生泄露敏感数据、侵犯隐私权等问题。 10.6 示范网格 统筹制定示范网格创建方案,努力打造村(社区)综治中心品牌,保障网格“实战化、规范化”运行,建设“全科型、发展型”的网格化队伍;

31、以点带面,推动网格化治理规范全覆盖。 11 制度与应急 11.1 首问负责 综治中心办公人员、值班人员均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事项,应第一时间登记,按照程序引导解决;对发现的不稳定信息和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应积极参与处置。 11.2 协作配合 11.2.1 综治中心应发挥牵头协调作用。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应建立组团管理服务制度, 整合工作力量,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对综治中心难以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中心协调解决。 11.2.2 综治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和平安委各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

32、、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2.3 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11.3 工作例会 11.3.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应定期召开各派驻单位参加的调度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 11.3.2 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 11.3.3 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11.4 情况报告 11.4.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派驻单位、 平安委成员单位应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本系统发生的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特大案(事)件、工作中

33、排查掌握的社会治安隐患、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11.4.2 综治中心应定期向上一级综治中心和本级党委、 政府及平安委报告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遇到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随时报告,并及时续报进DB 5223/T 402021 8 展情况。 11.5 应急联动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建立 24 小时电话、 手机值班备勤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迅速进驻指挥,调配辖区相关力量资源,依法妥善处置。 12 工作流程 12.1 综治中心的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心排查和领导批示(交办),主要工作事项分为一般

34、事项、待办事项和重大事项三大类。其工作流程具体见 12.2 至 12.4. 12.2 一般事项的流程如下: a) 责任部门或人员必须及时办理; b) 责任部门或人员及时答复当事人; c) 责任部门或人员通报办理结果; d) 督办部门或人员检查(抽查)办理情况; e) 责任部门或人员及时回访当事人,并要求提出办理意见; f) 责任部门或人员将办结事项材料归档。 12.3 待办事项的流程如下: a) 受理窗口分派给相关部门或人员办理; b) 责任部门或人员 5 至 10 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c) 督办部门或人员检查(抽查)办理情况; d) 责任部门或人员给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 e) 责任部门或人员

35、通报办理结果; f) 责任部门或人员回访当事人,并要求提出办理意见; g) 责任部门或人员将办结事项材料归档。 12.4 重大事项的流程如下: a) 责任部门或人员报告请示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b) 责任部门或人员按上级要求和领导指示组织研究分析工作方案; c) 责任部门或人员 30 个工作日以内办结; d) 督办部门或人员检查(抽查)办理情况; e) 责任部门或人员给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 f) 责任部门或人员回访当事人,并要求提出办理意见; g) 责任部门或人员将办结事项材料归档。 13 日常管理 13.1 岗位和人员管理 13.1.1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应根据功能设置相应岗位,并明确

36、岗位职责。 13.1.2 每个岗位应配备至少 1 名以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 13.1.3 综治中心应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任职聘用要求、岗位职责制度、日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党的理论政策、法律知识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13.2 信息管理 DB 5223/T 402021 9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保密规范, 完善系统账号分配和登录使用系统记录功能,确保信息系统档案、公民个人隐私和各种数据信息安全。 13.3 档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十联户创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群防群治、平安创建、考核奖惩等工作台账,做到

37、档案资料规范完备。 14 监督与评价 14.1 设立意见反馈与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接受上级党委政法委的监督和指导。 14.2 新市民居住区综治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制定派驻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其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14.3 根据监督和评价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DB 5223/T 402021 10 参考文献 1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2 GB 50068201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38、 3 GB/T 33200201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4 AQ/T 90012006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5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6 GA 12832015 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7 MZ/T 0132009 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 8 DB 52/T 6962010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9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2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和规范设置县乡两级综治服务中心的通知(州政法201946号) 13 中共贵州省委平安贵州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林业/苗木/果业/深加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