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测量监理工作方案
监理工作方案
1.1项目概述
1.1.1自然地理概况
1.1.2监理及技术服务的目的及任务
监理技术服务的目的是促进项目的良好实施,力求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完成调查工程。
调查技术服务的任务就是控制经过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简言之就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其中控制质量是技术服务工作的中心任务。
数据库建库技术服务目的及任务是针对地籍调查数据建库成果要求,遵守国家、省有关标准、数据建库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建库数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同时满足XXX不动产登记中心后期对数据库的应用要求,确保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1.1.3技术服务的原则
监理及技术服务工作是把好质量关的重要途径,是一项原则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需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
1、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章守法,坚持以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服务工作;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严格执行经X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的总体方案、技术设计和各种技术标准,履行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坚持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4、坚持按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
5、不泄露所服务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接受可能导致不公正判断的报酬。
1.1.4监理及服务程序及内容
监理及技术服务程序分为前期准备、施工阶段指导、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质量检查等。我XXX测量单位将在这些方面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技术服务的内容及检查的深度和具体比例,明确保障措施。检查各作业队提交的数据库成果是否符合省厅地籍数据库建设的统一标准。检查数据库成果是否符合国家、省有关的数据库建设要求,是否满足X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各项要求等。
1.1.5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通过省厅专家组的验收。
2、工期目标:确保测绘单位能够按工程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
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谈判响应)。
1.2监理工作安排、主要人员的岗位职责范围及实施方案
1.2.1组织机构设置
XXX测量单位接受委托后,将成立“XXX市调查一期项目监理项目部”,并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下设控制测量监理组、地籍调查监理组、外业测量监理组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
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控制测量监理组
地籍调查
监理组
外业测量
监理组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
1.2.2主要人员安排
根据上述组织机构框图,本项目主要人员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1人;
控制测量监理组1人(监理工程师1人);
地籍调查监理组1人(监理工程师1人);
外业测量监理组1人(监理工程师1人);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1人(监理工程师1人)。
1.2.3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6)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7)主持或参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9)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0)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及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1.2.4业主
1、业主的义务
(1)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及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作业单位;
(2)做好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3)聘请一名高级技术人员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负责过程的技术文件审定和签署,负责解决作业中出现的一些国家政策及地方法规不一致的技术问题;
(4)在七日内就监理方书面提出的关健性问题作出书面决定。
2、业主的权利
(1)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各种记录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2)有监督监理方的权利,当监理工作人员不称职时,有建议更换的权利;
(3)有权对监理不到位,致使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1.2.5监理方
1、监理方的义务
(1)向业主报送委派的监理人员名单、监理细则;
(2)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业主报告;
(3)实行监理例会制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始阶段拟每周进行一次监理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监理检查情况,试点结束后可每两周进行一次监理例会,每次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发送业主和专业队;
(4)根据监理检查情况,不定期召开由业主、作业队和监理方参加的技术协调会(或及监理例会合并召开),及时汇报、研究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泄露及监理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2、监理方的权利
(1)工程作业队及业主方,作业队及作业队之间的组织协调权;
(2)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3)工程质量的检验权。
作业队提交资料后,监理单位根据资料的多少分批检查,一批成果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检查结束后及时返还作业队修改;
监理单位将成果检查意见全部以书面形式发放到作业单位;
对作业队提出的问题,凡设计书中有明确规定的,以设计书为准,设计书中无明确规定的,以业主技术负责人签发的文件为准,监理人员口头回答的意见一般不作为依据;
监理人员在过程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作业人员指出,并通告业主,作业队应在指定时间内按整改通知整改。
1.2.6各方关系图
业主
组织协调
经费控制
监理方
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承揽方
1.2.7监理方法
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指围绕地籍调查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目标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归纳而确定的计划安排、管理措施等项工作。目标规划是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标规划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地籍调查工程项目目标规划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展,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和修正,它和目标控制之间是一种交替出现的循环链式关系。
2、动态控制
动态控制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动态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定期地将实际目标值及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或预测实际目标偏离计划目标,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动态控制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工程分不同的阶段进行,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工程在不同的空间展开,控制就要针对不同的空间来实施;计划伴随着工程的变化而调整,控制就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随着工程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监理工作就要不断地改变控制措施。监理人员只有把握工程项目的动态性,才能做好目标的动态控制工作。
3、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就是把监理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连接、联合、调和的工作。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组织协调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际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人员和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及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实施中所需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信息等供给,主要解决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的协调。主要是及业主、作业队的协调,解决配合中的同心协力问题。
(5)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方面的制约。
4、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监理人员对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和。信息是控制的基础,没有信息,监理就不能实施目标控制。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不断地预测或发现问题,要不断地进行规划、决策、执行和检查,而做好每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相应的信息。
在工程项目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料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项目设计阶段所拥有的原始信息资料;第二类是运行过程反馈的实际信息资料;第三类是对上述两种信息资料加工处理而形成的比较资料。
1.3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1.3.1组织框架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
外业测量
监理组
地籍调查
监理组
控制测量监理组
.1.3.2主要监理人员
监理机构组成
拟担任的监理职务
技术职称
备注
监理部
总监代表
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负责
控制测量监理组
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监理组长
地籍调查
监理组
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监理组长
外业测量
监理组
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监理组长
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
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监理组长
注:1、各过程含检查验收内容监理;
2、相关监理工程师根据各工序进展情况实时进场。
1.3.3项目主要人员资质和相关经历
1、总监理工程师:
(写简历)
3、控制测量监理组组长
(写简历)
4、地籍调查监理组组长
(写简历)
5、外业测量监理组组长
(写简历)
6、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组组组长
(写简历)
1.4监理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措施
1.4.1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技术服务的任务就是控制经过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即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其中控制质量是技术服务工作的中心任务。
组建监理机构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质量控制
报送业主审批
协助业主编写技术设计书和技术要求
准备阶段监理
进度控制
协助生产方对已有资料进行分析
施工阶段监理
信息管理
监理工作总结
作业组进场,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技术口径
组织协调
质量评定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下面根据监理流程,分别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等方面阐述技术设计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生产阶段、成果验收阶段、成果上交阶段的监理工作控制措施。
1.4.1.1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的目标是最终顺利通过X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因此质量控制是本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我单位在浙江地区监理工作经验,质量控制应从承揽方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仪器设备状态和本项目技术设计落实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监控。这一阶段的监理主要以审查资料、旁站监理、巡视检查、监督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为主要手段。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理方必须派专人进行质量监督,其监督内容如下:
1.4.1.2技术设计阶段
本阶段的监理方法主要通过材料审核的手段实现,包括:承揽方于设计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监理方报送设计负责人简介(主要内容:姓名、职务、职称,从事本项目及相关项目主要经历),监理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返回监理意见(主要从具有相关项目生产、设计经验和技术培训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承揽方设计完成后,及时提供技术设计书及其附件,监理方7个工作日内返回监理意见(主要从可利用资料的利用程度,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应项目生产技术规定和合同技术文件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设计书内容齐全,设计书格式符合要求等方面进行审核),最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确认。当承揽方由于各种原因,需对已经批准的设计书进行变更时,应及时报监理方审核,经建设单位审批确认。
1.4.4.3生产准备阶段
本阶段的监理方法主要通过材料审核的手段实现。
1、承揽方于生产开始14日前将生产准备工作材料报送监理方。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组织管理:及监理方的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信息安全控制责任人,项目计划协调、技术管理及质量管理部门名称;
(2)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主要是生产人员、检查人员从事本项目的相关经历和培训情况;
(3)设备配置情况,软、硬件名称和数量,仪器设备和工具检定证书和检查记录,软件的来源和认定书;
(4)技术标准、设计书配备情况,生产实施计划,工作环境简介,质量控制制度。
2、监理方收到承揽方生产准备工作材料7个工作日内返回监理意见。
3、监理方确认承揽方生产准备工作后,及时向承揽方发布开工通知书。
1.4.4.4生产阶段
本阶段的监理方法以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审核成果为主。监理内容:
1、监督生产、管理人员及仪器设备的流动情况。
2、监理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人员操作的规范性、执行专业技术设计书的全面性等进行现场监督,同时现场巡视查看生产成果。发现违背专业技术设计书、违反作业规程及成果的差、错、漏等现象时,以《现场指令》的方式及时提出现场改正要求。当发现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规范时,以《监理指令》的方式要求承揽方现场负责人提出相应对策,以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3、监督承揽方各工序产品质量“二级检查”制度的正常实施,审查各类检查记录,促进承揽方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水平的一致性。
4、适当检测主要工序产品的质量指标(数学精度、地理精度、整饰质量及属性质量)。
5、监督主要工序间的衔接。
6、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7、发生质量事故,除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外,应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分清原因和责任,接受教训并责成承揽方提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和措施,经审查批准后监督实施。
8、每次例会通报质量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9、成果验收阶段:监督验收工作的内容、数量、方法及验收方案的符合性和规范性,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1.4.4.5成果上交阶段
审核成果资料及资料清单,保证成果资料的完整性。
1.1.2进度控制
工期目标:确保生产单位能够按工程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
进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进度控制的第一步,就是编制进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监理从抓计划开始,主要工作内容有:
1、检查承揽方实施方案中作业区现场的生产组织形式及职责分工,分析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进行生产、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检查承揽方作业现场的人员组织及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审核承揽方实施方案中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数量及质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3、审核承揽方提交的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的先进合理,不仅可以提高工程质量,而且缩短工期。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关键工序应详细审核。
4、要求承揽方编写实施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达到相应的深度。由监理审核承揽方提交的实施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月进度计划应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
(1)总进度计划,应经承揽方技术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签认盖章。然后按规定程序填报表格报监理方审核及建设单位批准。
(2)实施月计划由承揽方测区现场负责人组织制定,每次例会之前送监理方审核备案。
5、对承揽方提交的月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审核的要点有:
(1)计划的可行性;
(2)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
6、进度计划的执行及控制
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批准后,就成为进度控制的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进度情况,决定调整方案。
根据反馈控制的原理,过程进行中应准确全面收集进度信息,掌握进度情况。一方面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核定承揽方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提供依据。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记录
监理组如实记载工程进度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同时,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设计记录各项工作进程的表格,及时掌握进度的实际情况,方便检查对照。监理组除了检查进度的完成情况,还要检查人员及设备的投入、材料订购及进场情况,以及下工序的准备工作。
(2)工程进度的检查
承揽方每次例会前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方递交本月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监理组根据自己的记录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承揽方提交的月工程进度报告进行审核,审核的要点有: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计划进度及实际进度的差异。
(3)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仪器设备及人员的使用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期目标。
(4)组织现场协调会
正常情况下,每次例会中均有进度控制内容,当进度出现较大偏差,或者发生重大变故,原进度目标需要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召集有关各方召开进度协调会,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工程期限紧急的情况下,监理应控制每天的计划。采取紧急措施,每天下午召开口头会,检查当天完成的工作,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5)现场监理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6)监理部除了日常交流及相关会议上汇报进度控制情况外,每月向建设单位递交监理月报,内容述及实际完成的进度情况、及计划的比较、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建议等。
7、进度的调整
当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监理工程师应果断采取措施进行纠偏,分析原因并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情况进一步恶化。出现了较明显偏差后,监理组应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协助承揽方制定纠偏的对策,要求承揽方重新编制新的进度计划并照此执行。纠正偏差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制定保证总工期的对策措施
技术上: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组织上:如增加作业队数、增加工作人数、工作班次等;
经济上:如实行包干资金,提高计件单价、资金水平等。
(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索赔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因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工期延长,或者承揽方延误工期后取得建设单位的原谅,则总工期将改变。在承揽方及建设单位重新商定的工期目标确定以后,监理方应要求承揽方按新的工期目标编制进度计划并遵照执行。
(3)调整相应的实施计划、仪器设备、人员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再进行协调和平衡。
1.4.3投资控制
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计量签证。主要工作内容:
1、按合同要求,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序或最终产品,监理组应按程序及时进行工程验收计量。
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承揽方申报的实物工程量进行审核并报建设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约定方式支付应付款项,避免因此造成违约。为实施进度提供资金上的保证。
1.4.4信息安全控制
本项目成果为数字信息产品,并且测绘资料涉及到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尤其重要。信息安全控制即督促承揽方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督促承揽方明确信息安全控制责任人及其职责履行;
2、做好野外工作携带资料的安全保护;
3、不能随意复制、拷贝建设单位提供的调查测绘资料;
1、计算机网络不能及外网连接;
5、除指定计算机外,其它计算机不能使用外围存储设备(如活动硬盘、U盘);
6、做好生产中间及最终成果的备份并指定专人、专机管理;
7、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
8、计算机及存储设备出场,必须清理并报监理方,经监理方检查后方可搬离现场。
1.4.5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的任务就是收集、整理、记录和正确传递监理过程中产生的语言、文字、数据等资料。一方面准确记录项目实施及监理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技术资料;另一方面向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参及项目生产的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协调项目建设单位、承揽方、监理方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率。
1.4.5.1信息管理工作包括
1、分清信息管理职责
2、对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和储存。
1.4.5.2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
1、收集有关本项目的依据性文件并分类整理;
2、对实施监理全过程进行记录;
3、收集、签署、传递开展监理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资料;
4、编写并发放有关的会议纪要;
5、来往文件的收集整理;
6、对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后的分析、建议、汇报资料;
7、工程变更、延长工期、增减投资等文件信息;
8、其他需要记录及传达的信息。
1.4.5.3信息的管理及控制
明确信息管理职责,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本项目由监理工程师兼任)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1.4.6组织协调
为了实现本工程监理目标,在做好项目合同洽商及签订的组织协调外,还要做好项目中许多非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要为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实现创造好的条件。
1.4.6.1监理方内部关系的协调
1、在本项目人员安排上,根据工程人员的专长进行选派,做到人尽其才,人员搭配上注意能力互补和性格互补。
2、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岗位职责分明,对每一个岗位都订立明确的目标和岗位责任。使管理职能不重不漏,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明确岗位职权。
3、定期对每个监理人员效绩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4、总监理工程师在解决矛盾时要恰到好处,出现矛盾应及时妥善进行调解。
5、建立信息制度,采用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发会议纪要和月报、工作流程图等方式沟通信息,使局部了解全局、服从并适应全局的需要,服务于建设单位、承揽方。
1.4.6.2建设单位及承揽方关系的协调
1、实施准备阶段的协调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保持建设单位及承揽方的信息沟通,协商办事,督促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
2、实施阶段的协调
包括解决进度、质量、验收计量、合同纠纷等一系列问题。监理过程中要紧扣技术设计书及合同相关文件,严格把关,及时协调建设单位及承揽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协调好各工序间的衔接。
3、验收阶段的协调
对验收中检验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承揽方应根据技术文件、合同、检验结果、中间验收签证及验收规范做出解释,不符合要求应督促其采取补救措施。
4、维护阶段的协调
成果交付使用后,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理工程师将展开调查,查清缺陷原因,明确责任,审核承揽方的整改计划,并监督实施。
1.4.6.3承揽方及验收方之间关系的协调
1、协调验收方对各承揽方检查验收的技术标准的统一。
2、协调承揽方生产计划及验收方检查验收计划。
3、协调承揽方生产及验收方检查验收工作时间。
1.4.7监理工作人员管理措施
1.4.7.1廉洁措施
做好监理及技术服务工作,首先是监理工作人员内部管理,因为监理是一项原则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整个服务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素质决定了监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也是把好工程质量的关健,所以参加监理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遵章守法、坚持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服务工作;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经市局审批的调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设计和各种技术标准,履行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坚持公正的立场、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处理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4、坚持按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的进度和阶段性的工程质量优劣;
5、不泄露所服务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不接受可能导致不公正判断的报酬。
6、一旦发现监理人员收受项目承揽方不应得的报酬,情节较轻的调离监理办公现场,批评教育,退回所收受得报酬。情节较重的,监理单位内部公开进行纪律处分,退回所收受得报酬。
1.4.7.2监理工作制度
建立科学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采集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是保证项目全面和有效监理的重要手段。本项目有关的主要工作制度包括:
1、技术文件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技术、计划等文件后,应会同承揽方复查相关文件,广泛听取意见,避免文件中的差错、遗漏。
2、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及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业主、承揽方、监理方三方会商,经业主批准后进行变更设计,由监理方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的主要实施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揽方应提出“工程开工申请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人员、设备进出场控制制度:人员、设备进出场要经过监理方审核,避免因为人员及设备的变动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测绘仪器及其他设备进场,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设备的检校情况,确保使用合格的设备进行生产。
5、工程成果报验制度:工序或工程完成后,承揽方将成果提交监理方审查,经监理方审查批准后,由承揽方报验收方验收,成果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下一工序的工作。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实施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规定的允许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无效,责令承揽方修改。
7、监理日志和考勤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在当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日志,特别是涉及承揽方和需要返工、修改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监理日志必须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
(2)监理组长对监理组人员进行认真考勤,检查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8、监理资料整理及归档制度: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监理方业绩的积累,是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管理及时归档。
9、例会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需按时组织或主持召开监理例会。
(2)监理例会参加人员:业主、监理方、承揽方、检查验收方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人员等。
(3)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10、请示汇报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因事不能组织参加例会,由总监代表或监理组长组织参加例会。实施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重要问题及时将处理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汇报。实施监理过程中遇到有关监理的重大质量、安全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应及时向业主汇报,争取得到及时研究处理。
1.5工程质量及技术支持服务措施
1.5.1监理工作主要技术标准
1.5.1.1地籍调查依据
(1)TD/T 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2)TD/T 1015-2007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 2007年12月31日起实施;
(3)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4)GB/T20257.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5)CH/T 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6)GB/T 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7)DB33/T552《浙江省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
(8)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及代码》;
(9)DB33/T81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及图形表达代码》;
(10)GBT183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
(11)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
(12)ZCB001 《浙江省1∶500 1∶1000 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产品检验规定和质量评定》;
(13)《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省国土资源厅2008)
(14)《浙江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5)《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1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7)《浙江省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
1.5.2工程质量、技术支持服务监理内容
对于村庄地籍调查及基础测绘,监理工作包括技术设计监理、权属调查监理、地籍成果监理、技术总结监理等。
1.5.2.1技术设计监理
在工程开工以前首先对设计书进行全面的监理审核。
1、设计书的内容是否齐全;
2、设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保证了产品质量的技术标准;
3、设计书是否能起到指导生产作业的作用;
4、设计书中引用的标准是否正确;
5、对作业中容易混淆和忽视的问题是否重点叙述;
6、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时,是否进行过可行性研究,应采取什么样的方法进行检验,技术设计规定的作业流程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合理有效;流程工序间衔接是否恰当。
7、设计书是否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1.5.2.2权属调查监理
村庄地籍调查主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全面的调查,监理工作分为过程监理和成果监理,现分述如下:
1.5.2.3过程监理
1、权属界址的确定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书的要求;
2、权属调查表的填写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书的要求;
3、边长勘丈方法是否正确。
1.5.2.4成果监理
1、土地使用者及土地登记申请书是否一致,不一致处是否已加以说明;
2、权源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认定界址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规范;
4、界址点位置是否按规定设定了标志;
5、地籍调查表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正确,宗地四至、签章是否正确齐全;
6、地籍调查表的土地使用者名称及性质、土地座落、土地用途是否及实际一致;
7、宗地草图图形及及相邻宗地关系是否及实地相似,界址边长、相关距离、条件距离的勘丈数据是否齐全,注记是否清晰,注记位置是否恰当,及勘丈边长记录表上的数据是否相符,公共界址边长是否一致,误差是否符合《规程》、《细则》要求;宗地座落、门牌号、宗地号、界址点、相邻宗地号、房屋层数、建筑面积、土地使用者名称、指北方向、丈量者、作业日期记录是否齐全;
8、基础测绘(包括一级控制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本测区的设计书要求。
1.5.2.5地籍测量监理
1、在地籍测量的过程中,不定期地随测绘人员在外业检查;
2、外业数据获取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3、操作程序是否规范;
4、作业流程顺序是否按设计执行,是否会对后续工序和成果质量存在隐患。
5、勘丈的相关统计信息是否齐全正确;如宗地号对帐表,签字率,权源收集率统计。
1.5.2.6地籍成果监理
地籍成果监理的内容包括对地籍调查中产生的图件、数据、成果进行全面的内外业监理。对提交的每一宗地的边长堪丈记录、宗地界址点成果表、街坊图、街坊宗地关系图、地籍图等及地籍调查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核对,并进行外业抽检:
1、新旧界址的核对:对已发证的宗地要仔细复核;
2、宗地草图及宗地图的图形是否一致,门牌号、楼层数、界址点位及点号、界址线.位置是否一致,宗地草图、宗地图的边长是否及勘丈边长一致;
3、影像数据及勘丈数据套合是否一致。
1.5.2.7地籍图、基础测绘图的检查
1、图幅编号、坐标注记、图外注记、整饰是否齐全正确;
2、图幅接边是否满足《规程》要求;
3、单位名称、地籍号、地类号、门牌号及地籍调查表是否一致;
4、地籍要素测绘是否齐全,表示方法是否正确;
5、地籍界址点、线符号是否绘制齐全、正确;
6、地籍图、基础测绘图的点、边的相关精度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本测区的设计书要求
1.5.2.8技术总结监理
工程完成后,对技术总结要进行认真审核监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技术总结编写的内容是否齐全;
2、作业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是否都已解决并说明具体方法和经验;
3、产品质量的评价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4、精度分析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5、各类报表、数据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1.5.2.9数据库建设监理
村庄地籍调查数据库监理的主要内容是:
1、地籍图要素分层是否正确;
2、权属界线、各种符号及注记是否正确;
3、宗地图、街坊图、地籍图、是否齐全;
4、录入的申请书,调查表是否完整无误,调查表子表是否正确;
5、表、图、数据是否一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6、勘丈边长精度是否符合《规程》及设计书要求;
7、图面标注是否完整、合理;
8、各类数据汇总统计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正确;
9、调查数据库及原有登记数据库拼接是否完整一致;
10、数据库中新旧界址点号、地籍号对应关系是否建立完整;
11、未登记发证资料及已登记发证且有变化的宗地资料是否已作标识,标识是否正确合理;
12、他项权利资料是否正确、完整;
13、地类面积统计表是否正确齐全;
14、图幅接边,综合取舍,面积平差是否正确、合理。
1.5.3工程质量检查方法
作业组自查互校:内容包括调查资料是否齐全,图表有无错漏,地籍图、地形图要素表示是否齐全、正确,首先由作业人员按街坊、图幅进行核对检查,并进行修改,然后由作业组长使用系统检校功能实施属性信息和图形数据互校。
检查比例:内业100%,外业可针对内业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实地操作检查一般不低于50%。
作业队技术负责人(或专职检查员)检查:输出地形图、地籍图及地籍调查表,由专业队的技术负责人(或专职检查员)进行成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核对图、表册中对应内容及其及实地状况的一致性,对经过自查互校的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和重点的外业检查,检查后形成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会同作业人员确认后修改。
检查比例:内业100%,外业检查一般不低于30%。
监理方检查:经专业队全面检查后的地形图、地籍图及地籍调查成果由监理方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进行外业抽查。未经作业组自查互校或专业队检查的成果,监理方有权拒绝接收。
各类成果的检查比例:内业检查不低于30%,外业检查一般不低于10%。
1.5.4工程质量检查要求
1.5.1.1 控制测量
1、检查一级点布点图形的合理性。
2、用RTK技术施测的平面控制点成果应进行100%的内业检查和不少于总点数10%的外业精度检测。
3、提交成果报告整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5.1.2地籍测量及调查
1、在内业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按街坊进行外业巡视检查,检查比例按街坊数计不低于30%(少数简单的地段不巡视检查),按面积计不低于10%;
2、外业巡视街坊地籍资料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
3、丈量相关距离:对外业巡视的街坊进行距离的丈量(除少数简单的不量边)50宗以下的量边10-20条,50宗以上的量边20-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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