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3年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
登记备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管理,提高从业机构素质,维护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秩序,有效预防和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等突出问题,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按照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照省直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管理实际,制定2013年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持自愿申报与专家审核相结合,坚持突出专业特色与从业综合评价相结合,严格准入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备案机构,以规范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管理,促进土地整治事业健康发展。
二、备案范围
本次登记备案范围包括: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三、备案条件
(一)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3.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任务的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4.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二)测绘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应包括下列之一: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三)招标代理单位。
1. 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暂定级)以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四)工程监理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含乙级)以上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应包括下列之一: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林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五)施工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3级(含3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
1.申请单位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省外注册的企业必须在湖北省设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申请单位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申请单位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丙级(含丙级)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具有稳定的能承担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任务的土地管理、地质矿产、水土保持、环境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造价、工程制图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申请单位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
4.申请单位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四、备案程序
(一)备案公告。
2013年12月23日,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www.hbgtzzb.org)上发布登记备案公告。
(二)备案申请。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2014年 1月13日,省、市开始同步受理申请备案登记资料。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件大厅(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受理省工商局注册的从业机构申请备案资料;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受理本辖区内工商注册的从业机构申请备案资料。其中:
1月13日,受理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备案申请;
1月14日,受理测绘、招标代理单位备案申请;
1月15日至17日,受理施工单位备案申请;
1月20日,受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备案申请;
1月21日,受理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申请;因客观原因漏报的从业机构,也可在1月21日当天上报备案申请。
申请登记备案工作于2014年1月21日下午5:00时截止。申请备案单位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www.hbgtzzb.org)“从业单位上报”中录入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提交后导出《单位详细信息表》和《从业人员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备案资料(一份)一起上报。在受理期前和受理期截止后提交的申请备案资料均不予受理。
(三)备案受理。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受理申请备案资料时,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和资质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及备案资料的齐全性,合格的予以受理。各市(州) 国土资源局将受理的登记备案资料汇总后,于2014年 1月24日前上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四)备案审查。
2014年2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申请备案资料进行封闭审查(审查人员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专家库、相关部门专家中选取),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五)备案公示。
审查结束后,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从业机构予以登记备案,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从业机构予以核实,并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本省和外省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处于处罚期内的从业机构不予受理登记备案。
(二)近2年内被纪委、检察院调查核实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机构不予受理登记备案。
(三)本次登记备案将结合2012年土地整治从业单位考核考评成绩、2012年土地整治项目大检查中发现中介机构存在相关问题查处情况进行。
(四)申请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登记备案资格。
(五)本次登记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省国土资源厅将每年对登记备案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省国土资源厅取消其备案资格。
附件:1.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申请资料清单
2.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申请表
附件1
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
申请资料清单
一、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和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申请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技术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应与网上查询一致)。
3.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相关业绩证明(合同主要页复印件)。
5.相关业务成果证明(获奖批准文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标准规范计划的文件及完成的标准规范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和注有主编、参编、批准单位的关键页复印件;专利证书、专有技术的认定或认可文件复印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的保障能力,近2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附件2
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
申
请
表
申报类型:
申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总体要求
1.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
2.申请单位在申请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时需提交本表,并须提交相应附件材料。为便于档案管理,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表必须和本标准申请表的规格一致,纸张应为A4纸。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询。
3.申请单位应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内容,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各页如填写纸张不够,可加附页。
4.申请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登记备案资格。
二、封面填写要求
1.“申报类型”填写申报单位申请备案从业类型之一,从业类型包括: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测绘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
2.“申报单位”填写申请备案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3.“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报的日期。
三、“申请情况”页填写要求
1.“现有资质情况”栏填写申请单位全部现有资质情况。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填写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
四、“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页填写要求
1.“申请单位名称”栏填写申请备案单位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单位”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以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为准。如近两年内名称发生变更的,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中必须如实填写原企业名称。
2.“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等要按工商注册文件填写。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栏是指申请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并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主管部门,此栏可不填写。
4.“企业类型”栏应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填写。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栏“人员总数”、“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按照单位近2年纳入社保的人员情况填写。
五、“单位简历”页填写要求
本页主要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变化情况及时间,单位法人变化情况及时间,单位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包括资质范围、注册资金、单位法人代表等情况的变化)。
六、“单位法人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此表填写单位法人的基本情况。
七、“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此表填写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单位中对所申请登记备案类型在技术上负总责的人员,并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毕业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八、“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页填写要求
1.此表填写的注册人员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师、注册建造师。
2.注册人员应按照不同行业资质标准确定的注册专业填写。填写中应专业相对集中,其中设立级别的,应按“一级”、“二级”顺序填写。
3.本表所填注册人员须提交“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执业印章”,凡未提供执业人员执业印章者,按该执业人员无效认定。
九、“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页填写要求
1.此表中填报人员,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本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明等。
2.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十、“单位业绩”页填写要求
1.“项目名称”栏要按照合同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2.“主要从事内容”栏要按照单位在该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填写。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规模”栏:按照项目立项和资金下达文件填写。
4.“项目起止时间”栏是指工作开始到结束的时间。
十一、“业务成果”页填写要求
1.“获奖项目名称、......”栏应填写获奖项目、编制标准、规范、拥有专利、专有技术的详细名称。
2.“获奖类型和等级、......”栏应填写获奖项目所获得奖项的类型及等级,如填写“国家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等。
3.“获奖时间”、“颁奖单位”栏按获奖证书填写。
4.本表所列业务成果须提供相关的获奖批准文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计划的文件及完成的标准、规范出版物的封面、扉页和注有主编、参编、批准单位的关键页复印件;专利证书、专有技术的认定或认可文件复印件。
十二、“技术装备及办公用品概况”页填写要求
“技术装备”是指从事本行业所需的基本技术装备,一般包括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复印机、GPS等技术性装备,并累计台数。
一、申 请 情 况
现
有
资
质
情
况
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原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移动电话
总技术负责人
学 历
职 称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所学专业
执业资格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移动电话
申请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
(公章)
隶属关系(国资委、地方、其他)
营业执照
注册号
工商注
册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机构
代码
资质证书名称及等级
资质证
书编号
专业技术
人员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人
其
中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3、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注册人员
情况
注册人员总数: 人
注册建造师: 人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其他:
备 注
注:本表有关人员情况的栏目均按单位近2年纳入社保的人员情况填写。
如在2011年-2013年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填写原企业名称。
三、单位简历
四、单位法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所学专业
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情
况
简
介
五、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情况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所学 专业
执业
资格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负责专业
身份证号码
社保代码
移动电话
注: 1.本表中的人员为申请备案类型相关的技术负责人, 与申请备案类型无关的人员不要填写。2.本表中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六、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所学
专业
注册专业
及等级
执业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
是否
离退休
身份证号码
社保代码
移动电话
注:1.本表中的注册人员为申请备案类型相关的人员, 与申请备案类型无关的人员不要填写。
2.本表按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监理师、注册建造师的顺序填写。
3.本表中注册人员需提供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所学
专业
所在专业
技术岗位
身份证号码
社保
代码
移动电话
注:1.本表中专业技术人员为申请备案类型相关的人员, 与申请备案类型无关的人员不要填写。
2.本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顺序填写。
八、单 位 业 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主 要
从事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起
止时间
备注
注:本表中单位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指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
九、业务成果
序号
获奖项目名称
或编制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拥有工程设计专利、专有技术名称
获奖类型及等级
或编制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拥有工程设计专利、专有技术等级
获奖、专利批准时间或编制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时间
颁奖单位、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委托单位或专利、专有技术批准或认定、认可单位
备注
一、专利、专有技术
二、获奖情况
三、主编、参编土地整治相关标准、规范
十、技术装备及办公用品情况
序号
技术装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主要性能
备注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登
记
照
身份证号
学 历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及
毕业时间
技术岗位
技术职称
工 作 简 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所在专业技术岗位
证明人及电话
本人完成主要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
完成
时间
本人在该项目中所起
作 用
完成项目的单位及资质等级
证明人
及电话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本人签字:
注:申报单位必须对此材料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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