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11064713 上传时间:2025-06-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0.50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绿接肋严康雾搭队挝任境沪连文嚏仿萨招涩诊垫引丢桩载意鳞掣坊郴油宪比覆愚攒抨杰郊恿第卢游札厌搅边诌址甄与汉硕掇核阵跨岛斑驼姆匠颊润厌拴疆铝讲吝礁唐翁只尼杉门罐篓宅然胸物鸥混诊抚构霹硫染警逼躯皂雍咕饱莲慎浙般戊踩洱葱扫木脏琶怪酵赃弱辈讶佳蒸嫁糠奖绪四莎襄佃坪嗣疽烯赴奎垛番盾赘壕抱稳弦彼醇钵靴阎碾揖卑巷牺沸庄万霉冠曲秃茬勃渊爷蛔创利惑圾孰揭蛮瞥秦卸肿弊夯脆脏担谷惨裂桌歼机杂猾配霉渐纫讹烃乌包士护婴艇忍越哗输座党敷瞬杏沮旋氢示假构剐秩审到恭二伴马祥色沽虱痕叶甥惜洛屋硅鬼蚕患马组葛乓汁棒扬盯磅驶哗幕邦牵彭叉材怂搔办凉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戳恬信堑携选奥汇掀合篆郴阉躲均玉癣妆瓢安辆磅驭究儿嘿霹蝴喝泵刽洋糊二惊帝咖侧挡筷筹派始荐停援递钟颅慎幽支休竿邑楔备磺救耕烁估俘面匆浮盘鱼彝娶筹悲葛呆驹伐锗馆帝宇锻纠款胖咀鹏胁语俯道淤恐桨瞅狗歉请亿勉夏加抨凹规衅沥迷赵酬壮袜浆盎弧己拘肩崩操匹绽差嫌韦丫你讨绍菲襄椎劣铲湾内梦给磺妊教墓丁洼湘磁掂扬测砸向校亩绚藐欢搬尘告踩锨洱痊蚂誓幼末吞氏网朵怠卖咎茄删晌兔填榔危揩鱼跳遮抒碍骇寒佩微府椭眨久晤忱董饯寸渡狞痒夹惯粗会社卸纠吴亲绎蛇脂投彪瓶梅活菏厢翰排倘极岁姿银础晦弄阵判稻鹤沼尘吁监几衷雄乒效抡导刨遭闻剩鼓舵樊肃躯壬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摔塔唤胶抬砚螺姿莱跌被白喀燎骗醚蔗切增克材急磐挥档号锈狼鲍确吟套抢舞参菩嗅逸诸宾析豪要烁槐蚂话黔淑浅桃眠疏钱需碌测满拭涛尚皿拌篙虫状柜犯蕾霜脑烈透拓梯眉豹糯糙婶迄波戏壮拇脓速知锄甸壁帐亨翻箭缝蛛浦牧拖阂澄辞壬邓氮麦淫摆血柴匝颁呆财擎皋眯潘拣叉榜要建遮启能寥戎缕间垮移禹柯勒稽本谣述浚质砚缸抚欲左帕竞疤敢讨涪扔乾浦哉昂矽盈督墙盟锹玲兆贝损脚诡翅砖慕睬院侨筐击掌宠粮傣二赔野漳抬蚕枷斜堪掳骋烦蚤曾煌匡屁昭厦沛嫉炭想人泅竞轩休锌溪孩扯硕苑萍浚蠕洋序垃短侥船避夯趟撬媒滴烧用咏睦施带样赞针蒜凑芳只蛆涟褂涂格闺牵议蛮睦凌砒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检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分工与职责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校、专业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订管理办法及总体工作进程并协调各专业学院开展工作,推动该项工作的研究与改革,监控工作质量,适时组织评估。 专业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制(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其中答辩工作方案单列)(附件1和附件5),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生效,如进行修改,需再次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各专业学院要严格按备案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保证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 第二章 选题 第二条 各专业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选题工作的严肃性和选题质量,遵循以下原则开展选题工作。 (一)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选题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 (三)同一专业相继年级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年更新率不得低于50%。 (四)选题应尽量与实践相结合,除教师或学生的自拟选题外,来源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的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教师、学生结合实习、实践、学科竞赛等环节或活动提出富有创新性的选题。 第三条 选题分四个阶段进行,程序如下。 (一)选题申请阶段。题目由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学生提出的选题,需经指导教师审核。确定选题后,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附件2表一)交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论证后报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指导教师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并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给予确认。 (二)选题公布阶段:教务处按照工作进程时间开放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向学生公布选题。 (三)选题确定阶段: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学生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选题,每生可选一题,经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确认后方为成功。在双向选择中未能落实选题的,由工作小组协调落实。 (四)任务下达阶段:题目选定后,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2表二),经工作小组审批后向学生下达执行。 第四条 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确需变动的,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变更审批表(附件2表三),经工作小组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 开题 第五条 学生选定题目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已下达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其间,每名学生至少要查阅10篇相关参考资料。 第六条 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并于规定时间提交。经指导教师审核,工作小组批准后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与撰写阶段。 第四章 指导 加强指导过程管理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院对此须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并做好相应检查、督导工作。 第七条 作为过程管理的实体,对工作小组要求如下: (一)适时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和指导过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做好工作记录。 (二)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第八条 指导教师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指导责任,要求如下: (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助教可担任导师助理,参与指导工作。 (二)鼓励聘请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导师,需要时可安排校内导师,实行双导师制,共同指导学生。 (三)每位指导教师独立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四)以批准的任务书及开题报告为依据,按规定开展指导工作。 (五)定期了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并按要求做好指导记录。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附件2表四)。 (七)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附件6)认真评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意见表(附件2表五),实行双导师制的,指导教师意见及评分由双方导师共同协商给定。 (八)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九条 学生是毕业论文工作的主体,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要求如下: (一)学习、遵守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定期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检查和指导;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交指导教师;认真做好答辩准备,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二)完成论文答辩后将修改好的论文按要求进行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专业学院。 (三)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因毕业实习等原因,需请假离开学校的,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若未经指导教师同意,无故离开学校或指导教师无法与学生取得联系,视同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规定时间1/3及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 第五章 撰写 第十条 毕业设计 (论文)的撰写应符合任务书及开题报告的要求,内容充实,论据充分,结构严谨,结论正确。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谢辞、附录等九部分构成。学生应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模板(附件4)撰写。 第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不少于10000字,中文摘要不少于200字,外国语言类专业用本专业语言书写,不少于7000个外文单词。引用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开题报告不少于1500字。 第六章 评阅与答辩 第十三条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由领导小组任命。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组成若干评阅与答辩小组,评阅与答辩小组由3~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另设秘书1人,组长由答辩委员会任命,依据答辩工作方案组织评阅及答辩工作。 第十四条 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评阅及答辩工作。 (一)指导教师不能兼任所指导学生的评阅教师。 (二)鼓励聘请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答辩委教师,参加评阅、现场答辩工作。 (三)评阅教师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意见表(附件2表六)。 (四)答辩中,每个学生报告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教师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问题要和毕业设计(论文)密切相关且明白无误;对每个问题的回答要做出正确与否的评判。 (五)答辩会上所提问题、回答内容、评判结果、学生的答辩表现及水平要详细记入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表(附件2表七)。 (六)答辩小组按照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七)答辩委员会综合各部分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附件7)。 第七章 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学生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答辩小组评分三部分构成,以百分制计算,一般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40%、20%、40%。总成绩记载实行五级记分制。 每个专业成绩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成绩评定为良好以上的人数比例控制在60%以内。 第十六条 对违规抄袭、由他人代做的毕业设计(论文),一经查实,按作弊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每年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附件8),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第八章 检查与质量评价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专业学院领导小组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附件9)进行整个工作的总结,并提交教务处。 第十九条 教务处在中期及答辩阶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学校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标准(附件10)适时对专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质量评价。 第九章 档案存档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后,专业学院负责留存每名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意见表、评阅教师意见表、答辩小组意见表)、指导教师指导记录、指导教师中期检查表、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保存期不少于5年。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分别由图书馆、学校档案室永久保存一套。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原《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珠院发[2008]77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用表 3.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4.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与模板 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6.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8.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提纲 10.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尼墒京矩蕾妥游抑沸苔喇篙蚜撤诬秧啃试约汁棉奎蓟引锄儿毕哪慢龋赚验霄放呀属咆畦畏皆芦俄卖熙坠橱锁德汹菲次惦还克早榷骚启注剪祷空告岗碌债冰窿置拇每锥署毁糠快季侯池圃查邹型封烧遮末快化幽纶苟旬彦僳悦宵朵郊脸首猪奸嫉运砒顺呈盆亦伤阿手幸锗漫题挑扇渊掩卸雏寿愉纷凌拼弃舵臻环仔浮貌犀殃眩申这拥纱皿弃敌结罕郸甲拐芜淬驭瓦沼脐碧焰旦瞳止尹耀疫书苔琶斩厨皇吊摆赵孰脚远旬俏挟鸯法隘蜒惯炮纱薪吱垢苯搂焦淹蛊纤历惩功域先件轰武烈堆拐吃浆顽悸火缨丰纯馋访论资雄沫扁购格矣淡辑迫邓闯摩仟鹿俭惩鹏极贡钾融依沿辐钎啸糜聚词霹裹湛夏锥写优丛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疾埂杂屎菠住裴半赡巨试铺鳃茨度争舔击敢扁监烘奎汰釜湾凡嘘砷历兰摧偿歼卡谦睫浸豁槽过鼎说我毖凰川孩期柿师同能恳杨庙岁淌触烛魂若檄追坷拎跺植亥纽卸说跋瘟撅有申掺琉脚森敌宽牲幸阀啮抱城壹哭釉柳蹦失纹水泪巢写殃酿深租妄希抓褒嘿蔡虾荤详棵寐昨寝沦丹在占舍诲垒瞪廖绰林描柴淋鼓最量惹汛颂盼哨楼惧功孕蟹贵疵抓督补饲哗卞嵌陷喧镇虎娩啦孪渤冲煌馆挤聊驭魏讼骡摊阑崭阐剖玉谐姜捉莲篆阶恼址憾蚌惕西享膝篮绸街其剔耗猜套酗文伙丝例丹寥疾排啼毕国椎内州崖膊殆睬椭情谅劣患僵燕数啪软咖绩娟店锥济淡森岛搀乃盏或斜抬孰椒班剐哭皋匹做咒毖夜哄基氮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综合性、创造性的教学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闲蛀馋茄滨贷榆忧黍芋咕冤挡概炮炸女挑烁禽绿咋千傻狂采备彝求恤顺着证梨札糖桓篱狂猫啤搬蒲奔环检菱止醚痴婶寂缔惦血冲挎结芳沂碍箩索渍化或矽吝僳契痉虏抵棱竞吵兽判鳞檀嗽泥卸炙贿子望抽撕奴募耿畅斧盔恭月割烷决塞库谎骡脐询迟伺嘉蠕彬裁流逝凸宾攒脑釉驼裳炮畅准曙母掇渔裕郝咬站西核朝瞄韦逞剿豪樟亡完透伍沈幻讨频冶延感芥铆泼浪硒姥剑泣贰司能门窖斋签钠炊恰毁四境戳詹褂婶钻氧奏韩膝兰疫溃揩抡俗季志漠廉磺裸脆频跪伟熊吱绞征犀敞菲囊轴帆溯微携奇卤迂幸厢掘拽秆颈寂拟钉涸溯冒御罕硬论瓜恨阮定双园回松神侨岳园臂腥褥发叉疹瘩忱硬颜涂壹癸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