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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大宗材料液氨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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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有限责任公司大宗材料液氨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液氨一 第一册 商务部分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机 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 总目录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 合同 第二册 第四部分 招标文件附录附表附件及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一册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绪论 7 1、 资金来源及工程概况 7 2、 合格的投标人 7 3、 招标人 7 4、 投标费用 7 二、 招标文件 7 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及构成 7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8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 9、 投标报价 9 10、 投标保证金 9 11、 投标有效期 9 12、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 14、 投标截止期 10 15、 迟交的投标文件 11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1 五、 开标及评标 11 17、 开标 11 1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11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2 20、 投标的详评 13 21、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14 六、 授予合同 14 22、 排序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14 23、 合同授予标准 14 24、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4 25、 中标通知书 14 26、 签订合同 14 27、 中标服务费 15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15 第三部分 合同 17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有限责任公司大宗材料招标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项目概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距郑州市约30公里。 2.1项目规模:本期工程**电厂一期2X300MW机组及二期2×1000MW机组。 2.2招标范围:***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厂脱硝系统所需的液氨。 3.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招标邀请的单位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获取:自2013年5月 29 日起至2013年6月 4 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持投标邀请书到***购买招标文件。 6.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踏勘。 7.标前答疑:无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 6 月 18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执行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绪论 1、 资金来源及工程概况 1.1本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 1.2工程规模:本期工程*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 1. 3 工程地址:*距郑州市约30公里。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投标人 1)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只有收到招标邀请的单位方可投标。 3、 招标人 3.1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见“投标资料表”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执行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及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及构成 5.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2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个部分。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 第三部分合同 第二册 第四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及招标文件附录附表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按照本须知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8.1.2按照本须知要求出具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资格要求文件“投标资料表”,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8.1.3按照本须知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1.4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报价 9.1 价格条件为工地现场交货价见“投标资料表”。投标人应按第二册附件六及附件十三 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同时单独封装。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 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 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9.2 第二册附件六中的表格将材料分为几大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 标文件进行比较。 10、 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 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招标机构可以接受的货币或“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形式。 10.3凡没有根据本须知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招标人及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0.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中标服务费。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应根据须知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及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及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电子版及资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1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附件16的格式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资料表外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3.2内外层信封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前和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规定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13.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3.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 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址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14.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16.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道以证明其出席。 17.2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方式、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7.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和没有读出的上述内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17.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1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18.1评标有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 18.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及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如果每项单价乘以数量大于小计,则以小计数修改每项单价;如果每项单价乘以数量小于小计数,则以每项单价乘以数量修改小计数;如果各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小于投标总价,则以各分项价格相加修正投标总价;如果各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大于投标总价,则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改各分项价格相加得到的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书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报价,该调整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废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9.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9.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9.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在初评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形式或金额不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及其制造人及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3) 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5)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条款。 8)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费率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 投标的详评 2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为依据。 20.3 综合评标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1 资质业绩 4 2 商务条件 6 3 价格评审 60 4 技术因素 30 总 计 100 20.3.1投标文件澄清 从资质业绩、商务条件、价格评审、技术因素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澄清问题清单,发送相关的投标人,以书面和澄清的形式完成投标文件的澄清工作。 20.3.2详评 从资质业绩、商务条件和技术因素方面,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和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完成《商务条件评审表》及《资质业绩评审表》的商务打分,和完成《技术因素评审表》的技术打分。 20.3.3价格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价格评分时首先将各投标商供货范围调整一致的评标价,价格评分在总的评分中占60分,评标价最低的(如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价格低于成本或认为不能圆满履行合同的厂商除外)得满分60分,其它厂商的此项得分为60×[1-(其投标价-最低价)/最低价]。完成《价格评审表》。 20.3.4综合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得分权重,对各投标商进行得分汇总,并根据其综合评审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完成《综合评审表》。 21、 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1.1根据本须知所计算出的评标价应为最终评标价。 六、 授予合同 22、 排序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22.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汇总的结果,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人。 23、 合同授予标准 23.1除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 24、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 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5、 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及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7、招标服务费 27.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7.2招标服务费直接从保证金里扣除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3. 招标人名称:*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执行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邮 箱* 投 标 文件 的 编 制 9.1 投标报价为: 工地现场交货价 相关费用: 有, 报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和伴随服务费 10.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形式提交(以到帐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及投标有效期一致。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存款利息收取及返还: 1) 投标保证金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2)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x年利率/360 x计息天数 3) 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招标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4) 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计息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 11.1 投标有效期:120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算) 12.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 13.2.1) 投标书于开标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13.2.2) 招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 14.1 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 17.1 开标日期和时间:地点: 评 标 18.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服务费 27.1 招标服务费: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2002年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100%向中标人收取。 备注:中标厂家的招标服务费将直接从投标保证金里扣除 补充: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投诉: 如果您在此次招标中有任何质疑或不满,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您所遇到的问题将会及时妥善地得到处理。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投诉电话: 联系人: 第三部分 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买卖合同 买方: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时间: 一、 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合计 大写: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供货以买方通知为准,结算时数量以电厂汽车衡计量为 准,单价按合同注明的单价来执行,化验结果以电厂化验为准。 当市场价格波动正负超过10%时,价格双方另议。 本合同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买方职责 1. 提前三天通知卖方供应; 2. 及时组织验收、过磅入库,办理入库等手续; 3. 对到货的物资进行检测,首次外送检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完成,费用由卖方承担。 三、卖方职责 1. 卖方按通知如期运送至到电厂,并提供相应出厂检测报告; 2.配合买方做好物资验收入库工作; 3.卖方负责办理所供材料所需的购买证、运输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所有易制毒化学品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处理和承担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和损失。 四、结算方式 1. 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每月上旬结算,结算周期按照日历月份执行; 2. 结算依据:电厂汽车衡磅单、电厂化验报告、发票(17%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 1.(1)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规定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拒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天,每天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迟交5天,买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且卖方要承担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果由于卖方所供货物达不到合同标准,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及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确认合同履行地为河南省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七、本合同一式6份,买方4份,卖方2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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