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兴证券股票配资伞形结构化信托产品合同说明书
开放式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概述
开放式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为伞型开放式产品,每个信托计划下设若干投资组合,各投资组合独立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信托计划开放日,投资者可申请加入信托计划。
每个投资组合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其中优先级投资者不参与投资运作,享有固定收益,并优先分配本金和收益;次级投资者通过系统软件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经系统审核后,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交易指令。次级投资者享有全部剩余信托利益。
二、交易结构
优先级
次 级
优先级
次 级
优先级
次 级
投资组合1
投资组合2
投资组合3
…
结构化产品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
…
三、产品简介
信托产品名称
XXX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
XXX信托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
不超过10亿元
投资组合期限
一年或半年(由次级投资人根据需要选择)
结构化比例
不超过1﹕2,可自由选择1:2、1:1.5、1:1三种杠杆比例
资金运用方式
次级投资者通过系统软件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经系统审核后,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交易指令
次级总成本
11%/年左右
次级认购金额
500万元以上
开放日
每个月5日、15日、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产品特点
1、信托计划集成性强:通过先进系统软件集成众多独立投资组合在同一账户下进行证券投资,开拓私募阳光化新途径。
2、信托单元独立性强:各投资组合为相互独立运作单元,独立进行交易、独立核算、独立分配信托财产,互不影响。
3、投资组合流动性强:通过对信托产品进行开放式设计,允许投资组合在开放日加入信托计划,实现投资组合流动性。
4、产品设计灵活性强:对投资组合进行分层结构化设计,次级投资者可根据需求灵活选择结构化比率;改变“一刀切”平仓方式,创新设计平仓机制,根据投资组合资产规模逐步进行平仓;减少对各投资组合具体投资标及投资比例限制,利于优化投资配置。
5、投资者加入简便快捷:信托可在几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客户相关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当日即可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信托资金交付,之后即可进行证券投资。
五、投资限制
1、投资组合投资比例限制
(1)除进行大宗交易外,当投资组合结构化比例不超过1︰1时,各投资组合持有单只股票比例不超过该投资组合财产价值50%;当投资组合结构化比例超过1︰1时,各投资组合持有单只股票比例不超过该投资组合项下信托财产总值20%;
(2)各投资组合对ST类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该投资组合项下信托财产总值10%;
(3)各投资组合对创业板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该投资组合项下信托财产总值10%。
2、信托计划投资比例限制
(1)本信托计划持有单只股票比例不得超过该股票总股本5%,且不得超过该股票流通股本10%;
(2)本信托计划持有单只股票比例不得超过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总值20%;
(3)本信托计划投资于单只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不得超过该债券发行总额10%;按市值计算,也不得超过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总值50%;
(4)不得购买受托人自身发行股票以及与受托人存在关联关系上市公司股票;
(5)不得投资S、*ST、S*ST及SST类股票及权证等高风险产品;
(6)不得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正回购交易和非国债逆回购交易;
(7)经次级委托人及受托人同意,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信贷资产和股指期货以及未来新证券品种投资;
(8)法律规定其他投资限制;
(9)信托存续期间有新政策法律对上述限制做出不同规定,上述限制根据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六、止损制度
1、特别交易权
当信托计划信托单位净值不高于0.60元时,所有投资组合停止运作,受托人有权将信托计划财产全部变现,进行清算分配。
2、投资组合预警及止损
当投资组合财产价值达到预警线时,受托人将向次级投资人预警,提示其追加资金,否则触及平仓线后,受托人将开始平仓止损措施。
止损采取逐步平仓规则, 即触及各平仓线时,受托人将自主选择平仓具体股票及时机,根据设定各平仓线对应“最低现金/优先本金”限值(即:平仓后该投资组合最低现金资产与优先受益权对应信托资金比例)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具体平仓规则如表一:
表一:平仓止损规则
结构化比率
1:1
1:1.5
1:2
预警线
85%
87%
90%
平仓规则
平仓线
最低现金/优先本金
平仓线
最低现金/优先本金
平仓线
最低现金/优先本金
75%
50%
82%
63%
85%
73%
70%
60%
77%
72%
80%
80%
65%
全部平仓
72%
全部平仓
75%
全部平仓
3、算例
例如:结构化比率为1:1,优先本金1000万元,次级本金1000万元,平仓规则如表二所示:
表二 平仓案例
平仓线
资产规模
最低现金金额
证券市值
平仓后风险值
75%
1500
500
1000
0.5
70%
1400
600
800
0.5
65%
1300
1300
0
--
注:风险值=证券市值中优先受益权享有部分÷证券市值
七、次级投资者成本及构成
次级投资者成本11%/年,主要包括:信托管理费、银行保管费、信托计划推介费及优先级投资者收益。
八、信托财产分配
1、费用支付:投资组合存续期内,信托财产首先支付信托费用,主要包括信托管理费、保管费、推介费及证券交易税费,其中信托管理费及银行保管费按月计提,按季结算;推介费在信托成立时一次性支付。
2、投资组合存续期内信托收益分配:首先支付相关信托税费,然后按季度向优先级投资者分配收益,次级投资者收益在投资组合终止时与本金一起分配。
3、投资组合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投资组合财产首先支付应分担相关税、费,之后分配优先级投资者信托本金,然后分配优先级投资者信托收益,最后分配次级投资者本金,若有剩余则为次级投资者信托收益。
九、认购流程
(一)预约登记
客户需先进行预约登记。
(二)资格审查
1、次级类客户拟加入本信托需提交以下资料,并由信托进行资格审查:
个人客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时);
(3)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机构客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办);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他人代办);
(5)同意认购信托股东会决议。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合同签署并交付资金
经过资格审查后,客户与信托签署相关信托文件。文件签署后,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将自己合法拥有资金划入信托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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