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 号
文件
名称
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操作指导书
版 本
修改状态
生效日期
页 码
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操作指导书
编辑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此文件未经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不得擅自复印
1. 目的
为加强地产分公司地产所开发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分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支持于《工程成本管理规程》
3.2. 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双方合同规定采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3.3.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 职责
4.1. 预算部
4.1.1. 本部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4.1.2. 负责组织主体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4.1.3. 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4.1.4. 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改进建议。
4.2. 工程部
4.2.1. 负责提供预算工程的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4.2.2. 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2.3. 参与工程结算审核。
4.2.4. 将工程结算资料移交预算部复核。
4.3. 技术部
4.3.1. 负责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4.3.2. 负责审核批准设计变更。
5. 工作程序
5.1. 编制计划
5.1.1. 预算部根据技术部施工图的出图时间制定各项目预算编制计划。
5.1.2. 预算部根据工程部竣工时间编制项目结算审核计划。
5.1.3. 预算部按计划要求各承包商上报结算。
5.2. 委托造价咨询公司
5.2.1. 预算部对编制预结算的咨询单位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委托对象。
5.2.2. 预算部负责与被委托方签订详细的预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5.2.3. 预算部负责跟踪、了解造价咨询机构的编制或审核情况,督促咨询机构履行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审查咨询机构的编制结果。
5.3.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5.3.1. 施工图预算可地产分公司自行编制,也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委托的机构必须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且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3.2. 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结算,在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包括工程量、钢筋实际含量的详细计算书)及与承包单位核对后的预结算资料,并同时提供与承包单位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
5.3.3. 工程部应依据《结算资料清单》整理工程预结算工作所需的必备资料,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
1) 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2) 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3) 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日记;
5) 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包括变更、签证)的预算书;
6)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7)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5.3.4. 工程预结算分为建设项目的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园林环境工程费、配套设施费。
5.4. 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4.1. 非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1) 技术部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工程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承包方编制工程预算书 ;
2) 工程预算确定后,由预算部审核和复核;
3) 工程预算价经地产分公司批准后,招标工作小组依据审定价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并将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作为合同附件。
5.4.2.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1) 技术部提供施工图,工程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承包方编制工程预算书;
2)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由咨询公司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合同编制并审核施工图预算;
3) 咨询公司确定工程预算后,预算部复核完毕,送工程部存档。
5.5. 结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5.1. 非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1) 工程部汇总竣工结算资料;
2) 预算部确认竣工结算资料;
3) 预算部审核完毕(含内部复审),送审计委员会复审;
5.5.2. 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1) 工程部出具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相关人员填写《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2) 预算部汇总竣工资料并确认;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预算,承包方所报结算,备忘录,竣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合同规定可作为结算依据的资料;
3) 预算部审核完毕,送审计委员会复审;
4) 如果委托外部咨询公司审核,则预算部将《结算资料清单》、《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提供给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根据以上资料,编制并审核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预算部对咨询公司审核后的结算进行复审;复审后填写《工程结算审批表》,按审批程序执行。
5.5.3. 工程价款结算
5.5.3.1. 预算部负责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5.5.3.2. 工程结算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具体明确确定。
5.6. 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5.6.1. 在编写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5.6.2.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级别。
5.6.3. 明确存在合同外增减工程,需有工程部相关人员签字,并至少有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批权限按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权限处理。
5.6.4. 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单顺序号不连贯、公章及签字不全,不得作为结算书附件参与结算。
5.6.5. 在结算工作进行前,成本人员应至少阅读一遍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容、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质保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
5.6.6. 对提供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歧义、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人。
5.6.7. 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6. 支持性文件
6.1. 《工程成本管理规程》
7. 记录
7.1. 《结算资料清单》
7.2. 《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7.3. 《工程结算审批表》
结算资料清单
施工单位:
序号
资料名称
总页数
是否提交
接收人
日期
备注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原报价清单)
2
完整的经设计单位、工程师核准的竣工图
3
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或传真等
4
经设计单位、工程师核准的设计变更
5
经工程师审核的开、竣工报告
6
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工程师审核的材料、设备领料汇总表、明细表
7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委托单、核准单
8
由供应商、承包人、工程师共同签署的材料、设备验收证书
9
经发包人、工程师核准的索赔资料
10
工程量计算书(包括钢筋放样计算书)
11
工程结算明细表
12
工程结算汇总表
13
定额换算说明
14
补充定额编制说明
15
乙供材料、设备汇总表
16
乙供材料、设备分析明细表
17
经确认的甲供材料、设备汇总表
18
经确认的水电用量记录单
说明:
1、施工单位应确保应有资料的完整性,在此之后补报有关费用增加的资料将视作无效。
2.本清单作为竣工资料完整性的一部分
接收人:
施工单位(签字):
部门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结算资料确认单
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按合同执行情况
1、工期:满足现场要求
a、合同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际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期延误/缩短: 天 ,奖/罚: 元
b、控制工期:奖/罚 元
原因:
2、质量:
合同要求: 实际验收等级: 奖/罚: 元
经办人:
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情况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情况:(垂直运输工具,脚手架,模板,土方等)
经办人:
按图纸要求施工情况
未施工部分:
经办人:
甲方分包工程
有□,无□
项目名称: 经办人:
甲供材料设备
有□,无□
材料/设备名称: 经办人:
甲供材料领用情况
材料/设备明细:
(或汇总清单附后,共计 页) 经办人:
甲控材料设备
有□,无□ 材料/设备名称:
(或汇总清单附后,共计 页) 经办人:
三方材料设备采购
有□,无□ 材料/设备名称:
发票提供方: 经办人:
签证变更复核确认情况
签证:共 份 ,其中属于变更的签证 份
意见:
变更:共 份,其中设计院变更 份,甲方变更 份
意见:
经办人:
扣款
有□,无□
a、
b、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意见
注:填表人为此工程部负责人,各专业填写相应栏目。
工程结算审批表
编号: 年 项目 结 号
项目名称
合同价 / 零星工程委托价
施工单位
送审价
结算价
核减(增)额
工程部意见
一、根据合同要求说明工程质量及履约情况
二、提供扣款记录及数量
三、审核资料并移交结算主办人
四、说明乙方领用甲供料数量及总价提交原始资料给结算主办人,并说明扣款总额
五、根据资料管理办法审核该工程的所有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已收齐
资料管理: 主办人:
六、经理对上述全部内容进行把关
经理:
预算部
意见
一. 结算主办人根据合同(零星委托单)办理结算
二、 决定是否送
三、 社会审价
若送审,则在审价后附上审定单
送社会
审价
是:( )
最终审定价:
否:( )
主办人:
复核以上所有内容
结算复核人: 部门负责人:
地产分公司总经理意见
集团领导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