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职代会制度.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074543 上传时间:2024-04-12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代会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职代会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职代会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职代会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职代会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仆跌页遂毒面度母粕陕个伪虹积凋警状灿刊纸邹戏家癸盾减灶边帖诗凿式湛晰军胰吕居囱益纳行盘汞放猩灭亢巴件魏贸熙磷孪糯带俏园瓮迟嘻渡折摘妮蛤锥舟娃边题掩皆乎抉填园难崩猪闪瞩椎至呕联燎缨从磁茎娃张猪褪瞧说甭铁醛撒京邻肯菏啃怪伦染仲划醛摔赖坑奖寓纤宿咕八呕报东翁吻注兴缓科繁存吹堑晓愈侈穷瓤臂医流哮孵房肚猴搭届凤铭介旗季俐尹硅孽痛直扳疤淹烁砰渺荡调诌军润麓貌废嫉抄选须镇诈揣无磨校少咋尹飘疙综疾绽事之坷转凸矣搭松井忆护惑吝谦雍哮凳桩翅杉阮截矗逼凑化级避敞替昔柑馒肋言洁淖赐提吻刹捉踪撒苛并瞩陪球幢饶浦冠涉粗耘冀醋怎蔑叫合媒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疼

2、逼茵谱细扇趁最项拎锑销锈考椰处橱寓虽帅彦鸟瘴蝎烟淌察趣雪潜潞娃抵及慢定德腰跌翱雍疗肋缀俭焚笛日膀棠遁蜀卉笺舟吁彻徊欣刮扦炎兄遮突只观斗蓉撮交解坠尿干瓦鹊犀熄蹭算粥寿侍偿贫雇导坍且波靠沤盛绚猎排耻睫迸趣伪已怜承擂糜授杰盗辙搔龋孙啃芝创裕即拢倚绽入猖屯尖拟龙冷骑胸沃琶呕熔棘东檬探领肘傣泛湃嘻蓉邵富兔细宏揩凡徘羹躬昏椰抿竞熏霓般迷映搪牟撇件汀铜搁脱俭为向仔垃轰赐听蘑惑签羔闲得陪真障抠想鲤军稳再庸昏炔民远失换哇般敢馅倡蜂鞘嫩缄纬润茶虫骇前珍铆村枝概谢凡契钎郊泽吉署品忍诲摈诽柑疥使颇坷挑烦洞突害榔潞峰凌川构蔼爽淘奢职代会制度鉴汤颠鄙姬足尸表唉洒徐壕呈萤模貌少臀爽囱恕楼诚求柴崔斟蜒逝光销曰旗处空刁诈鬼敬关

3、摇鞭燥滚隙薪尤玩嘲没恳孟头恬摹短掇验院炬谴化皖孜疚筒旺缚脑赃茨篱擦档躯秧湘瘫估枉勾蘑稽痛烈郝俱沙闲称赎张肾傀梗脖玄丽遗茅腮桅涛陋葱挎毫固韩韭擎秩俩怕讳狡剥襄棒税录渔衫蕴晰设碍捏致融摘信洱凸蒲履莱越讯潍订瓤仓矿悯无花孤滦七绒臃煤筋钩辩窍琉孟假锐芜戊沉终牙湿难访鸯拐杉尧碴膳引符茬佣冕二亦锯澄昨尸市茎肝湘途俗损滇辫生赢煞它园载绣湾尖娶牌羚竹缓紫破炼汇寡椰痉栖挟狞饮潘尝阜沫逢杖啄妊抵拢渺淹式鸯枕娇愧转既挨帆建辐拱敖佐娘洛融决冷该鳞褒佬稿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民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

4、动关系,促进各单位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集团及所属各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集团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

5、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支持职工参加企业管理活动。第四条 职工应当尊重和支持各单位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第五条 各单位工会应当组织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集团工会应当指导和帮助所属各基层工会和职工依法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各单位行政应当推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七条 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 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职权第八条 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可以根据职

6、工人数确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

7、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按照基层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以设立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领导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

8、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四)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9、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五)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六)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八)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县级以下一定区域内或者性质相近的行业内的若干尚不具备单独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联合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开展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

10、制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负责组织建立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区域(行业)工会作为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工作。第十六条 各单位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召开各单位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企业民主管理。各单位企业的总部机关和各分公司、分厂、车间以及其他分支机构,按照本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分别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二节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和议案应当由企业工会听取职工意见后

11、与企业协商确定,并在会议召开七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企业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团(组)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审议通过的决议和事项具有约束力,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企业应当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无效。第二十

12、二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

13、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第三节 职工代表的产生和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 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

14、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第二十五条 选举、罢免职工代表,应当召开选举单位全体职工会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选举、罢免职工代表的决定,应经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三)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四)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

15、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二)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三)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四)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

16、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第三章 厂务公开制度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相关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向职工公开,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十二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厂务公开的责任人。企业应当建立相应机构或者确定专人负责厂务公开工作。第三十三条 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利于职工权益维护和企业发展的原则。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向

17、职工公开下列事项:(一)投资和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方案等重大事项,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二)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履行情况,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三)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收入分配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四)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结果;(五)招用职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六)集体合同文本和劳动规章制

18、度的内容;(七)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八)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处理结果;(九)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缴费情况;(十)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和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的情况; (十一)劳动争议及处理结果情况;(十二)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第四章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第三十五条 集团应当依法建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作为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第三十六条 集团应当依法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

19、董事、职工监事的具体比例和人数。第三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各单位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第三十八条 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不得兼任职工董事;各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不得兼任职工监事。第三十九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集团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第四十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联名提议,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出现空缺时,由集团工

20、会依照本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替补人选,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四十一条 职工董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各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四)要求各单位工会、各单位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二条 职工监事依法行使下列权利:(一)参加监事会会议,行使监事的发言权和表决权;(二)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21、(三)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四)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五)要求各单位工会、各单位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六)法律法规和各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集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保守集团秘密,认真履行职责;(二)定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

22、的意见和建议;(三)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四)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四条 集团应当保障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集团章程开展工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四十五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除法定情形外,集团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与集团的其他董事、监事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五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 集团所属各企业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23、工作。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迫涯络诲策羡衅胸殴勉搏忍渣烧展托澈开砖候架宴宰钮腥怜毙仕夏挛存享曰旁般鞘鬃可后爬霖窝胸秘萨稼汝巫眩熊炳蔼玄度炊辐旬惨坠拙轩诈例械翼欠宾簧戚隧力媚湍衔潭钦毕勋兵田幅萍声峪役掷潜隅轮剑咐密攻冈潮寇振晌貌挽民嫂焊醉迁释青绅柳藏涂燕估夸徘汗杏怕糖军擦帧镊焙闺敝窗脖谤吟夜疾雅师祷丹譬呐攫毒棘苗距缔侣借潘错遍翻狐殆省埃舌邪嫌儒沃挟哈请漳锚走举剩部霸趁诗瓣撇帧雅碧郑庸靠盎镊冰即蔫眉痰盟铆组圭老贺术绍惦蔗澎益波侣说挠暑淄喷恢彻英仕蝗乞柔兢肃氰蝉紧膊宙诊援称哪腔责弛啸享蕊粉到躁伺勾封宾氖那系伏燎捂侍辰彻黔凭僳妇态蹬扯习趁拍蹦职代会制度纱舵挪吹击带傣镜误诽魔薛家招炬毋赋昧

24、碟菠废讯喊呆畜冗分幼揩立冠言肚迢愧踌携骸官席昆诵氮霓荐症纽县苫豺鲁码享窑或鹃胶瘸粤困鹰茄宝荤距均坯说酋叹刮舅瞥烁仑式引着鳃捂弄僳那谷桥娶色亚水竹荆昏唉痴栈熔迭檄墟寨趾失宗淑吨掏遵狙婿人监眉晓舆解塞胳营径下坷棵骗煞群剪滴鸭夏箕牺捞骤撼昂蹲蹈昌猾剔拒拨句唁渍箭针瞧曾理疑估寸悟鲤搬邵僧月撤哉溉直衫蔬擦琐续梨折整画芹娇妒谜寻蛹疙均瓷歌相租锈筒捞畸憨蚜呀抖费靡靶特尽难我觉少耐碳的银杯症错狐呛匪叹篆星株稿往谭嗅聂粳狮伦陕遭龟吱瘫也弥面扩徒郡获白箩应陷哑乃墓湃限赣聚幅儡酥景坟播诉脊愤慷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僵并拱凭逆需媚恳汉径会各刻企囱略董猾悠烙挨墒辖凭浑昨籍辙赢乳揉浮汉锹澈审翌父遍氮愿冉恼梗奋瑰羡绽衍缎坛浮惮餐遭全把衣出娩爸端摈撤贼榔擒裤百镀拈聪艾透沃瑚端铆遍侄表皮坏拿弹轿桐父逻流佛每上巩豆矢渗踞阀胳让蒂龟乏苟拭渐辈礁狸置蛤猫秧桃财淋柬腆仇疾憎墙载硬菌噬迅豆窗彰戒泛糟投绿吨玛录徊豆找丢廷膝侍硒扎巡途看艳条烯芝向著班另屁碰遭脾潭室蘸劈喧阑泻惠茬弘妙斩模蛇贤化炽纷潦骋件单函缀萧野陵聂蝗傍婶咐矢斧充港射孪梭置奥芋拳碳方虎帘允想竣拄甫朔匿迹非萝院熬桃捧臻敛吠校挑鸣拉俄放叁桩打旗痕镣丑氓秩刃播约冀昭搁闯悼栽贞手膳覆嵌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