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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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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专业收集整理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值得下载,可以编辑!-!=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水平,制定本制度。一、矿安监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各专业和各基层单位负责本专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安监处,以便监督检查。二、安监处每月、季度、年度对全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专业每旬、月度、季度、年度对本专业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基层单位每周、月度、季度、年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一次分析。发生安生生产事故的,应当及时进行专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定有效措施。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原则是:1、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2、事前

2、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3、科学分析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步骤是:1、在规定时间内,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2、找出事故多发的地区、监督管理薄弱环节、事故类型。3、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总结内在规律。4、根据地质情况、队伍状况及时预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5、制定针对性、可行性强的措施。6、形成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五、凡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者分析不认真的,每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100-300元,并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不采取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300-5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六、本制度自

3、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自始至终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当中去,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金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制度。二、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矿要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各专业、区队要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三、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两堂一舍”、标准管理专业,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

4、级办法及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得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四、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必要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总结和布置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关工作及规划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抽查及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实行闭合管理,检查、整改不留死角。六、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凡是不认真负责,检查记录不实,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同时,班与

5、班之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七、采掘工作面从投产到竣工,要设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等人员参加,达不到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八、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分区划片承包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工作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九、机电、运输、通风等的施工、安装,都要对照标准及施工措施施工。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十、所有生产区域的文明管理,都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做到所属区域内的标志、标

6、牌、图牌板、管线、轨道辅设、风筒吊挂、隔爆、喷雾、栅栏设置、材料码放等符合规定,同时做到区域内无淤泥、无积水、无浮煤矸、无杂物,否则按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给予处罚。十一、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由分管矿长组织,要对照两堂一舍的标准严格检查。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沐浴、公寓楼内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干净;所有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十二、供应部所有购买的设备、配件、坑木,都要严格按矿规定要求进货。办公室、机电、供应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严禁入库记帐。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都按科学

7、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造成影响生产或安全的,追究供电部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十三、各专业、部室、区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各种检测报表及时上报。否则,一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十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配合矿考核办及有关单位搞好培训,以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十五、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材料的收集、汇总及存档上报

8、。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更好地规范本矿机电设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级设备管理网络体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本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矿机电相关部门在选购矿用设备、器材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3、本制定中器材是指与设备配套的钢丝绳、胶带和电缆。二、设备购置4、矿用设备的选型应当遵循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维修方便的原则,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并且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非淘汰型产品。5、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准用证(进口设

9、备除外)、产品合格证。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购置应选用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7、制定年度机电设备购置计划,各相关机电部门把计划报机电科汇总,报矿审核后将矿用设备购置计划报送公司审批。8、矿机电相关单位的职责:(一)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根据矿设备购置计划中的所列项目,提出本单位的设备购置申请,由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机电科。(二)机电科负责机电科与相关单位对将要购置的设备选型进行技术论证。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下的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报单位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审批。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特种设备,

10、填报“设备购置选型技术经济论证申报表”,报公司审批。9、单台设备价值在10万元、成套设备价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由公司以技术洽淡的方式选购。10、由物资供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11、机电科建立健全设备总台帐;使用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动态台帐;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致。设备台帐每月核对一次。三、设备使用、维修12、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根据设备随机资料编写相应的操作规程以及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制度,经机电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1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质量标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时

11、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完好状态。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无失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完好的设备不得使用。1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四百四十四条表10的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1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合格,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16、推广应用“三新技术”,推行设备故障诊断和状态检测技术,加强设备的动态检测,提高设备故障诊断的准确性,科学的指导制定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高效、安全运行。17、特种设备的维修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特种设备

12、维护保养安全认可证。18、机电科按照生产的需要,组织实施设备大修理计划。凡本单位有修理能力的不得外委,确需外委的修理项目,应优先选用公司内部具有修理资质的专业厂点。19、设备外委大修理应填写“外委机电设备大修理申请表”报公司机电部审批(外委大修理是指委托本单位以外的有修理资质的单位对设备进行大修理)。20、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由机电科组织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验收后要定出评定意见,参加人员要分别签名。21、单台修理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公司审负责审查技术方案并参与验收。公司参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大修理的验收。四、设备检查、测试22、机电科合理安排矿井生产系统装备的检查和测试

13、,保证矿井生产和系统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23、矿生产系统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的天数每年不得于12天;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日检修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如有变更,必须填报由机电矿长签名的停产检修时间变更申请表,提前7天报公司批准后执行。24、各矿月度机电设备停产检修计划,由矿领导组织审查批准后,提前6天上报公司审批,第一次施工或工艺有变化的重大工程要有施工组织措施及技术安全措施。25、每次计划安排的检修项目已经审定的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经矿分管领导批准,重点项目变更应公司汇报。26、对重点检修项目机电科组织相关部门,由矿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参加验收

14、人员要签字。27、每次检修后,如果确有项目没有完成,要写明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到机电科。机电科要进行检修总结,在检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停产检修总结报送公司机电部。28、矿井电气设备的检查、调整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四百九十条表11的规定进行。29、矿井固定设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测试和试验。30、新购置的矿井固定设备投入运行前需进行技术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31、提升机系统、通风机性能、空压机性能每年测试一次;通风机通风网络测试每三年测试一次;排水泵性能每年及大修前后均需进行测试。32、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五、设备调剂

15、33、为了优化设备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矿对闲置设备实行调剂管理。34、以下设备列入闲置设备:1、连续停用一年以上或新购进设备两年以上,本单位不能投入使用或设计变更不能使用的设备。2、由于产业结构高调整,本单位不再使用的设备。3、列入固定资产的配件、备件、辅机和附件等,因固定资产闲置而需进行调剂的。35、对需调剂的闲置设备,由机电科填写固定资产价让报批单,经矿分管领导确认后,报公司审批。六、设备更新报废36、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及时更新或报废:1、由于技术状态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杂设备。2、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不经

16、济的设备。3、一次修理费用超过重置价值80的设备。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设备。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37、设备报废程序:1、单台净值10万元以下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报矿审批,报废设备明细表报公司备案。2、净值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成套设备,机电科填写设备资产报废早请书及报废设备明细表,报公司机电部审批。七、钢丝绳使用管理38、钢丝绳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新购置的钢丝绳(直径在18mm以上)在使用前必须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39、提升钢丝绳检验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

17、检验一次。40、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年。41、申请继续使用的在钢丝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1)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面积,同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必须小于下列数值: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为5;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绳为10。(2)提升机钢丝绳直径减小的数值小于10;(3)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的钢丝不得有变黑、锈皮、点蚀成麻坑等损伤;(4)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不得有严重锈蚀,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

18、;(5)钢丝绳经探伤监测,无异常现象。对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在用钢丝绳,由机电科提前十个工作日向公司呈报继续使用的书面请示,并附上由机电矿长或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检查的鉴定意见和钢丝绳运行现状检查记录以及对钢丝绳继续使用期间进行维护监测的专项措施。42、根据公司下达的审批文件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及确定继续使用期限的具体意见来实施。43、机电科对继续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实行专人专职检查制度。检查时间间隔符合下列规定:提升队负责人或技术主管每五天一次;机电科科长管工程师每十天一次;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程师每月组织机电等部门对钢丝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处理意见书面报公司机电部。发现异常

19、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44、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四百条内表7的规定。45、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零五条、第四百零六条、第四百零七条和第四百零八条有关规定的钢丝绳,必须立即更换。八、胶带和电缆使用管理46、入井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采购,严禁使用单位以任何形式从任何渠道自行进货。没有国家级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采购;厂家资料不全以及阻燃性能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接收,更不得发放入井。47、入井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的采购、检验与使用应分别符合下列相应的标准:(1)MT9142002煤矿用织

20、物整芯阻燃送带。(2)MT4501995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3)MT6681997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技术条件。(4)MT3861995煤矿用阻燃电缆阻燃性的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5)MT4491995煤矿用钢丝绳牵引输送带阻燃抗静电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6)MT6691997煤矿用阻燃钢丝绳牵引输送带技术条件。因生产需要,从国外进口的胶带和电缆,则按技术协议、订货合同的规定执行相关标准。48、阻燃胶带和阻电缆到货后,由公司物资供应部门按每一合同的每一品种规格截取试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阻燃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后方可发放。49、机电科在接收公

21、司物资供应部门发放胶带或电缆时,必须同时向其索要相关厂家资料和阻燃性检验报告。50、没有厂家资料、检验不合格或没有阻燃性能检验报告的阻燃胶带和阻燃电缆,机电科不能接收,更不能发放给使用单位入井使用。51、电缆的检查、调整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表11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实验由机电队电气实验室每年进行一次。(2)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机电科电管组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周由所辖单位的专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和悬挂情况。(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由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并且每班由当班司机有专职电工检查一次外皮有无损伤。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

22、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主要灾害预防管理规定:一、矿井每年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井下作业场所的变化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修正。二、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根据行业管理规定和领导分管范围、部门职能对“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斜巷运输、机电设备等矿井主要灾害落实相关责任人,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三、各单位必须相应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灾害预防小组,定期对分管范围内可能存在的灾害进行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四、矿严格按规定配

23、备足够的灾害预防应急人员和必需的所有救护设备。五、各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到全员学习,全员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六、安监处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及消灾计划的落实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根据规定,给予处罚。七、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管理规定:1、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没按季度进行修正的,罚技术科有关人员100元。2、各部门负责按行业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安监处负责对检查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否则,一次不组织专项检查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一条隐患不落实的,罚安监处有关人员50元。3、安监处

24、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学习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考试不合格,安排上岗的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人。4、没有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灾害处理救援,视其情节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行政或刑事责任追究。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煤矿发生事故就是灾难,如何在灾难中减少事故的扩大为主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企业法人代表杨随山组长:孙国昌副组长:葛全水 李石磙成员:包大强 郝明申赵振山王学增连运振徐营王孝敏王铁聚王盈州 陈三周陈振顶生产科长、安监科长、矿诊所、采、掘、机、运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如果事故大,听从县、市、省救护队来急救,我矿提供准确的技术资

25、料和图纸,听从他们的统一指挥,积极的投入急救工作中,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妥善处理和安置好死者的家属。二、上报与救援1、上报(1)企业内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立即快速利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报告主管部门,同时报告单位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公安、检察机关和工会。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中、类别、死亡人及原因分析情况上报给有关部门。(2)死亡12人,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直接报省主管部门,再报当地主管部门。(3)发生重、特大事故、除报当地外,还报至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2、救援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紧急救援的通知,在各经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援和配合下,把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下

26、。3、提高认识(1)提高认识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每个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掌握各种灾害的预防措施,接章办事,在工作中拿起自己的武器保护自己,搞好本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决不能以金钱来换取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他人和家有的痛苦。(2)强化管理对各种灾害性要加强管理。制定的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还要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落实到实处,确保矿井的人身安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一、为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惩治违规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矿鼓励开展有关

27、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在抢险救灾、预防事故和日常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各类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和影响的单位作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三、安全奖励的原则1、安全奖励必须依据贡献大小,突出重点,保证资金发放到个人手中,严禁搞平均分配或挪作他用。2、安全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处罚应与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对应。对以下安全活动项目定期进行奖惩考核:(1)安全生产“双基”建设;(2)安生质量标准化

28、建设;(3)安全程度评估;(4)全员安全风险抵押;(5)部门业务保安;(6)有明确目标和考核标准的重要安全活动;具体奖惩考核办法由有部部门另行制定。四、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职工及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1、对职工违章行为的处罚:(1)职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程度一般的,给予警告、劝阻,并按本单位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2)职工违章作业性质严重的或因违章酿成事故的,停止其工作,参加“三违”学习班,情节严重的参加待岗培训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对管理干部违章行为的处罚:(1)管理干部违规、违章积度一般的,给予

29、通报批评,并按本单位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2)管理干部强令职工违章作业、带头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不听劝阻、违反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职反省,参加“三违”学习班;(3)管理干部对重大非人身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或对重伤事故负直接责任的以及隐瞒事故或对举报事故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五、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如下处罚:1、每发生一起1人重伤事故,对煤矿事故单位按在册人数实行每千人0.5万元罚款,对地面单位按在册人数实行每千人1万元罚款。2、每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对事故单位按全部手册人数实行每千人3万元罚款

30、。3、每千人一起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对事故单位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罚款。4、对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隐瞒不报或迟报的,每发一现起,除追回违规奖励金额外,加罚责任单位25万元。六、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网站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对有关单位、人员做出处理的,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七、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所有安全罚款,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财务部门负责从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存入安全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八、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31、。九、本制度解释权属郏县金兴煤矿。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安全举报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的全员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办法。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权时其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向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二、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1、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2、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3、职工个人违章作业,人为制造事故隐患的;4、现场存在严重“三违”有

32、及时制止或纠正的;5、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6、职工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证件的;7、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8、举报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四、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及时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认真执行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举报电话:01064294453、64237232,县级举报:03755172651、7216801。五、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六、举报事项经调查属实后,举报奖励月底兑现,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

33、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安监处统一发放。七、受理举报的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工程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2、新工人必须接受操作规程培训,并熟练操作规程内容和技能。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定时向作业人员贯彻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程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的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

34、和标准的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日常工作中要敦促和检查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办事。4、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增强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应通过审批后,对操作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操作规程。对不合理的部分删除,对日常中的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研究后,补充至操作规程中。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

35、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您的最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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