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第一部分 机电运输科涉及全矿的综合性管理制度一、综合性管理办法(一) 新安煤矿矿井停电事故操作及汇报程序及应急预案实施细(二) 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适用于矿井主变分列运行模式)(三) 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主变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模式)(四) 新安煤矿用电管理补充办法(五) 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和避峰填谷管理工作的通知(六) 新安煤矿停送电及防触电管理规定(七)新安煤矿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八)新安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办法、运输系统若干规定(九)新安煤矿矿车使用管理办法(十)新安煤矿井下防水闸门的管理办法(十一)关于加强综机设备及配件管理的通知(十二)机电设备及电缆租赁管理试行办法(十三)
2、新安煤矿供暖管理办法(十四)开展电气设备防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十五)新安煤矿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奖惩办法(十六)新安煤矿机电峒室(机巷)安装验收检查办法(十七)新安煤矿采煤工作面安装验收检查办法(十八)新安煤矿开拓掘进工作面安装验收检查办法(十九)运输系统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二十)关于机电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及设备完好罚款的几项规定.(二十一)关于深入开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运转零事故活动的通知(二十二)新安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转隐患治理“七预管理”活动办法(二十三)关于对井下变电所统一编号的通知(二十三)关于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二十四)关于乘坐斜井人车携带物品的规定(二十五)关于工
3、字钢支架装车数量及斜巷提升的有关规定(二十六)新安煤矿规范使用矿车的有关规定(二十七)架空乘人装置(猴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二十八)储煤场洒水降尘工作管理办法(二十九)生活用水电管理办法(三十)机电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三十一)机电运输系统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三十二)新安煤矿井下小灵通使用管理办法(三十三)新安煤矿井下变电所检修、影响局扇双回路供电时的安全规定(三十四)新安煤矿人员定位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三十五)新安煤矿地面管线管理办法(三十六)地面大屏及井下广播管理分工办法(三十七)新安煤矿机电系统雷雨季节“三防”工作规定(三十八)井下局扇管理及使用规定(三十九)关于开展秋冬季安全供电专
4、项整治活动月的通知(四十)新安煤矿关于开展井下供用电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四十一)新安煤矿机电运输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参考)(四十二)新安煤矿机电设备运转监控及检修预警系统(试行)管理办法附:机电设备运转零事故风险抵押管理办法(参考)二、综合性管理制度(一)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二)配件管理制度(三)设备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制度(四)机电设备及机巷包机制度(五)井下电气管理制度(六)电缆管理制度(七)小型电器管理制度(八)电气安全试验制度(九)安全停送电制度(十)防爆设备管理制度(十一)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十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十三)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十四)事故分析追查制度(十五)安全活动制
5、度(十六)设备完好检查评比制度(十七)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十八)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十九)综机设备管理制度(二十)油脂管理制度(二十一)斜井提升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二十二)矿车管理制度(二十三)新安煤矿平板车使用管理办法(二十四)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制度(二十五)新安煤矿轨道运输一般规定(二十六)轨道运输安全设施补充管理规定(二十七)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二十八)交接班制度(二十九)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三十)机电巡回检查制度(三十一)新安煤矿井下接地极管理制度(三十二)人车乘人管理制度(三十三)井下高压电缆试验及高爆开关试验整定制度(三十四)井下远方漏电试验制度(三十五)新安煤矿井下变电所低压分开关负荷
6、侧拆接火的安全规定(三十六)新安煤矿井下使用非防爆电器的安全规定第二部分 机电运输科职责范围(一)新安煤矿机电科职责范围(二)机电科科长职责范围(三)机电科副科长职责范围(四)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职责范围.(五)机电科技术管理组职责范围(六)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职责范围(七)机电科电缆五小电器组职责范围(八)机电科配件油脂组职责范围(九)新安煤矿机电科轨道组职责范围(十)机电科电气试验组职责范围(十一)机电科综采办职责范围第三部分机电运输科内部管理制度一、内部管理制度(一)机电科内部管理制度(二)设备组内部管理制度(三)电管组内部管理制度(四)电缆五小组内部管理制度(五)配件油脂组内部管理制度(六)试
7、验组内部管理制度(七)轨道组内部管理制度二、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一)新安煤矿机电科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二)机电科设备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三)机电科防爆检查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四)机电科电缆五小电器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五)机电科配件油脂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六)机电科轨道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七)机电科电气试验组内部管理考核方案(八)机电科(井下用)车辆管理内部考核方案第四部分机电运输科个人责任制一、岗位责任制(一)新安煤矿机电科长岗位责任制(二)新安煤矿机电副科长岗位责任制(三)新安煤矿机电科技术管理组岗位责任制(四)新安煤矿机电科综采办岗位责任制(五)新安煤矿机电科防爆检查组岗位责任制(六)新安煤矿
8、机电科轨道组岗位责任制(七)新安煤矿机电科电气试验组岗位责任制(八)新安煤矿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岗位责任制(九)新安煤矿机电科电缆五小组岗位责任制(十)新安煤矿机电科配件油脂组岗位责任制(十一)新安煤矿机电科办事员岗位责任制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新安煤矿机电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 新安煤矿机电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 新安煤矿机电副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四) 新安煤矿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五) 新安煤矿机电科技术管理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六) 新安煤矿机电科防爆检查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七) 新安煤矿机电科电缆五小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八) 新安煤矿机电科配件油脂组安
9、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九) 新安煤矿机电科轨道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 新安煤矿机电科电气试验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一) 新安煤矿机电科综采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三、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新安煤矿机电科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新安煤矿机电副科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部分 综合性管理制度(一)新安煤矿矿井停电事故操作汇报程序及应急预案实 施 细 则当全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或某一采区主扇停运时,为防止重大事故,机电系统及有关人员必须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一、调度指挥机构:1、事故处理指挥部人员:指 挥 长:矿长 副指挥长:值班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成 员:机电副总
10、通风副总 安全副总 机电科长 通风科长 安全科长 调度室主任 当班调度员2、事故处理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矿长是处理事故的指挥长,矿长不在单位时,由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依次履行指挥长职权。3、矿调度室在接到停电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顺序(附后)通知指挥部人员到矿调度室。4、所有指挥命令由指挥长下达给矿调度员,由矿调度员记录后下达给各执行岗位,或由指挥长直接下达。5、矿调度员下达所有执行命令时,必须向执行岗位说明姓名、操作内容,待对方复诵无误后,方准执行。6、各岗位值班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问题时或接受矿调度室命令时,必须向矿调度员汇报时间、姓名、问题或复诵操作命令,确认无误后
11、,方准执行。执行完毕后,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执行结果。7、所有岗位的记录,必须准确可靠,必须注明时间、受话人姓名,通话具体内容。二、汇报指挥流程图发生全矿井停电事故,指挥部按下表通知有关人员,了解查询有关情况,做出分析判断,下达或传达有关决定和命令。停电(停风)地点事故处理指挥部(调度室)通知顺序:1、调度室主任、 当班值班领导。2、矿长、书记。3、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4、机电副总、通风副总、机电科长、通风科长、安全副总(科长)其它相关科室科长。5、救护队、医院。6、机电一队、机电二队、运输队。7、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其它相关领导。了解查询:1、发生时间、地点、原因。2、
12、矿井主扇及井下风流情况。3、副井人车内是否有人员,主提升、主排水系统情况。4、防爆门是否打开。5、各排水阵地水位情况。分析判断:1、预计停电、复电时间。2、按以下复电时间应采取相应措施。A、在10分钟内:B:在1030分钟:C:在30分钟以上:3、通知各排水阵地可能的停电时间,要求各排水阵地采取相应措施。并判断是否会淹。决定与命令:请示是否启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若启动按预案下达命令,尽快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参加抢险。指挥与决策参考要点:1、 通知井下人员按预案撤到相应地点,需进一步撤退时,由指挥部下命令。2、 打开风井防爆风门,形成自然通风。3、 观察各排水阵地水位情况,超过警戒水位时
13、,撤离有关人员。4、 通知副二人车内人员由井筒步行撤离,必要时组织营救。5、 组织有关人员处理故障。6、 启动矿井停电预案。7、 矿井复电后,检查井下各地点瓦斯情况,若不超限、有计划,按程序复电。若瓦斯超限,必须待瓦斯排放后,按计划、按程序复电。8、 指挥部指挥矿井复电和风机恢复运转工作时,要抓住重点,优先恢复主扇、平时瓦斯较大的掘进工作面局扇专线供电系统和局扇运转恢复工作。尽可能减少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三、相关岗位人员和单位工作职责和要求:(一)供电公司所辖新安矿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1、 应首先判断停电原因和停电回路,立即断开事故回路,投入备用回路。强送电成功后,应给矿调度室汇报,并详细
14、做好记录。2、 强送电失败后:(1)应立即给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及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2)应同时向变电站站长、机电科长汇报。详细做好记录。(二)、主扇风机房变电所值班人员:1、 主扇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根据调度室的命令决定是否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详细作好停电、停风、汇报、联系、操作的时间、内容、姓名等记录,等待调度命令。2、 如果是某一回路停电,而备用回路正常供电时,必须立即切断停电回路进线开关,投入备用回路,按规程启动备用风机。3、 某一采区主扇风机事故停止运转,抽风机司机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立即通知机电一队值班室
15、、中央变电所和指挥部人员,并立即通知因通风机停风受到影响的地点和区域,立即停止工作,断电撤人。其它区域是否停电撤人由总工决定,总工未到时由值班矿长决定。(三)、中央变电所的值班人员:1、 应立即按预案进行复电操作,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等待矿调度室命令。2、 水泵司机应立即按操作规程进行水泵事故停运的后续操作,并向调度室和队值班室汇报,注意观察水位。详细做好记录。负责接听电话,协助中央变电所处理事故。(四)、付二绞车房、付二井口信号房:1、 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人车停止位置,乘车人数,人车安全状况和提升绞车钢丝绳安全状况。详细做好记录。2、 矿调度室应将情况及时向值班矿长汇报。(五)
16、、其他有关人员:1、 35KV变电所值班人员在向上级汇报时,必须对停电时间长短作出正确判断。若停电时间在10分钟内能保证主风机正常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恢复供电。矿井供电,首先恢复主扇风机供电。2、 若停电时间在10分钟以上或情况不明,停电时间无法判定时,应向矿调度室讲明。并详细做好记录。(1) 矿调度室必须立即作出反应,首先给值班矿长、总工汇报,并通知井下人员撤到进风大巷中,安排救护人员待命。(2) 根据值班矿长、总工的指示,决定采取打开防爆门和井下有关风门等自然通风的安全措施。(3) 矿调度室应立即向局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4) 值班矿长、总工、机电矿长必须到调度室指挥停电后的安全工作
17、。(5) 所有机电岗位值班人员、安监员、瓦检员等应根据矿调度室命令守岗或撤人。(6) 机电科、水电队、机电一队、机电二队必须立即组织相应人员,抢修故障线路和设备。相关单位做好绞车等设备意外停运后的全面检查工作。四、恢复送电要求(停电时间不超过10分钟):1、 对跳闸回路,事故原因未查明、故障未排除,严禁向该回路送电。2、 35kv变电所应首先恢复主扇风机供电,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3、 主扇风机司机应及时请示矿调度室。遵照矿调度命令,启动主扇风机,若井口防爆盖打开,要先关闭后再启动主扇风机。风机起动及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4、 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下达向井下中央
18、变电所供电的命令。5、 井下中央变电所,只有接到矿调度室下达的向某采区变电所供电的命令后,方可向该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14区地面变电所,只有接到矿调度室下达的向14区井下采区变电所供电的命令后,方可向该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否则严禁向采区变电所供电。6、 各采区变电所可在进线有电时,立即恢复所内供电和掘进工作面风机专用线路供电,并向调度室汇报。必须严格遵守矿调度室下达的供电命令,按命令恢复采掘工作面动力线路供电。严禁私自恢复各采、掘、开工作面动力线路供电。具体办法按最新版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局部扇风机管理
19、员应及时与矿调度室联系。根据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启动局部扇风机。局扇起动及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7、 如果各井下变电所局部停电,可按照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首先恢复局扇专线供电,然后向调度室汇报,并通过调度室或单独向下级变电所通报复电情况。8、 向各掘进工作面通报复电情况的工作由调度室完成。9、 付一、付二绞车、主排水泵房可在供电稳定后,根据矿调度命令,将设备启动运行。井下涌水过多时,可遵照矿调度命令提前开泵排水,避免大型设备同时
20、启动引起跳闸。五、恢复送电要求(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1、对跳闸回路,事故原因未查明、故障未排除,严禁向该回路送电。2、应首先恢复主扇风机供电,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3、主扇风机司机应及时请示矿调度室。遵照矿调度命令,关闭防爆门,启动主扇风机。风机起动及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记录。4、恢复正常通风后,矿调度室必须安排瓦检员对井下各供电地点的沼气进行实测,或通过地面瓦斯监测系统进行观测,确定沼气在规程规定范围内的情况下,方可下达向井下各变电所逐步供电的命令。5、井下中央变电所,只有接到矿调度室下达的向某采区变电所供电的命令后,方可向该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14区地面变电
21、所,只有接到矿调度室下达的向14区井下采区变电所供电的命令后,方可向该采区变电所恢复供电,否则严禁向采区变电所供电。6、各采区变电所可在进线有电时,立即恢复所内供电,并向调度室汇报。必须严格遵守矿调度室下达的供电命令,按命恢复工作面供电。严禁私自恢复各采、掘、开工作面供电。具体办法按最新版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7、局部扇风机管理员应及时与矿调度室联系。根据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启动局部扇风机。局扇起动及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做好
22、记录。8、如果各井下变电所局部停电,可按照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首先恢复局扇专线供电,然后向调度室汇报,并通过调度室或单独向下级变电所通报复电情况。9、向各掘进工作面通报复电情况的工作由调度室完成。10、付一、付二绞车、主排水泵房可在供电稳定后,根据矿调度命令,将设备启动运行。井下涌水过多时,可遵照矿调度命令提前开泵排水,避免大型设备同时启动引起跳闸。六、恢复送电后:1、 矿调度室、值班矿长、机电科长、机电一队队长、通风科长必须及时询问、掌握防爆门开闭情况,风机运行及负压情况,并与停风前进行比较。2、 井下通风员
23、、瓦检员应对各监测点的风量、负压、瓦斯进行监测,并向矿调室汇报。如果发现停风前与送风后的风量、负压、瓦斯有明显变化和其它异常,必须立即向总工和值班矿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3、 在停电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井下任何地点对机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正在检修的设备和线路在停电停风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恢复供电时,通知变电所严禁向检修的机电设备和线路供电。4、 供电、通风、生产正常后,必须对停电原因进行分析,保存记录,以便事故追查分析。七、说明:本细则和我矿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关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后恢复供电、处理瓦斯的暂行规定、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四个文件,成为
24、我矿处理停电停风,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的基本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本细则后,应重新安排职工对这四个文件进行系统深入学习,提高全体职工特别是特殊岗位工种的事故应变能力,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停电停风后的操作。预防各种重大事故的发生。八、附表:1、采区变电所值班员事故操作顺序及应急预案处理表2、开掘工作面停电、停风事故汇报及操作顺序应急预案处理表(二)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适用于矿井主变分列运行模式)一、供电系统状态及操作要点描述:1、两台主变压器分列运行,35KV及6KV供电系统母线均采用单母线分段分列运行方式。2、主变分列、单母分段运行方式:是指向矿井供电的两台主变和其6kv母线形成两个独立的供电系
25、统,分别向矿井的各个变电所和用电单位供电的独立双回路供电系统。3、正常供电状态下,6KV系统内所有联络开关严禁合闸。低压供电系统严禁设计为环形供电网络。4、进行检修作业时,不经允许严禁合环操作。5、合环操作:在一个变电所内,将两路进线和联络开关均置于闭合状态的操作称为合环操作。危害:合环操作后,两个供电回路产生较大环流,引起大范围供电故障。6、根据集团公司规定:确需进行合环操作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供电处电力调度书面批准方可实施。7、矿井6KV系统内合环操作前,必须先在35KV变电所6KV配电室内进行合环操作后,方可进行。8、矿井6KV系统内合环操作完成、实现分列运行后,立即断开35KV
26、变电所6KV配电室内的联络开关,实现分列运行。一、 地面供电部分1、35KV变电所:1)35KV运行方式:35KV配电室两个进线开关1石煤2甲、2石煤2甲,变压器控制开关新353、新354经常处于合闸送电状态。联络开关新350经常处于分闸断开状态。2)6KV运行方式:6KV配电室两个母线段上担负两回路重要供电任务的6116、6117、6216、6217、6106、6206、6109、6209、6110、6210、6112、6204开关及线路均要经常处于合闸送电状态。联络开关610经常处于分闸断电状态。但是,联络开关610、620柜内隔离开关经常处于合闸送电状态。3)矿井6KV系统合环操作前,必
27、须先在35KV变电所配电室内进行合环操作后,然后进行矿井6KV系统的合环操作。4)矿井6KV系统内合环操作后,立即断开35KV变电所6KV配电室内的联络开关,实现分列运行。2、地面重要6KV变电所:12区抽风机房变电所、14区抽风机房变电所、11区地面变电所、11区抽风机房变电所、13区抽风机房变电所、15区抽风机房变电所:1)运行方式:正常情况下,变电所之母线联络刀闸处于断开状态,即两段母线分裂运行。但11区地面变电所分别送往11区抽风机房变电所及13区抽风机房变电所的两个回路开关及线路均处于合闸送电状态(备用);2)负荷分配:正常情况下,11区地面变电所两段母线各带一台抽风机运行。即一段母
28、线上带11区抽风机运行(或13区抽风机运行),二段母线上带13区抽风机运行(或11区抽风机运行)。3)注意事项:由于上述五个风机房变电所两路母线为刀闸联络,故在分裂运行方式下、某段母线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断开该段进线开关后,用另一回路起动风机。在设备完好的情况下,停运某段高压进线开关或母线时,必须在另一段高压设备正常运行后,方可停运该段进线开关,严禁闭合联络隔离开关。3、井下部分对于矿井井下供电的变电所,均必须按照高压母线全分列原则运行。1)、中央变电所:采用四段母线全分裂运行,6#、12#、18#、24#母线联络开关均断开,1#、7#、13#、18#四台进线全闭合。2)、东三采区:7#变电所
29、高压母线联络高爆断开3)、东一采区:将5#变电所、9#变电所高压母线联络高爆均断开。4)、西一采区:2#变电所、10#变电所高压母线联络高爆均断开。5)、西三采区:4#变电所、11#变电所高压母线联络高爆均断开。三、事故分类:1、重大供电事故:是指供电系统出现故障1)引起全矿井供电停止,主扇停运的供电事故;2)矿井局部供电正常,故障引起全部主扇停运或某一采区主扇停运的供电事故。2、一般供电事故:是指矿井各主扇运转正常,矿井供电系统局部出现的供电故障。四、事故处理:1、凡发生重大供电事故,必须立即执行新安煤矿矿井停电事故操作汇报程序及应急预案实施细则。2、矿井一般供电事故处理原则:(1)为加快供
30、电恢复工作,作以下特别规定:1)集中精力做好供电恢复工作:如在高压供电没有恢复前,不与低压用户纠缠,以保证供电恢复工作的有序进行。2)通讯:各变电所在停电后,要尽力保证通讯畅通,凡是不利于供电恢复的电话要尽力摆脱,压好电话,保证通讯畅通。3)各变电所在出现停电事故后,严禁借用停电机会,在不联系停电的情况下,进行检修工作,以免意外恢复供电时,发生事故。在事故停电后,所有供电系统的检修工作一律停止,人员脱离检修电气设备,并在保安距离外监护。4)各变电所在停电后,要及时将停电母线段的高压开关进行必要的分断操作,做好受电准备工作。5)为了加快供电恢复工作,各变电所在了解停电原因、不扩大事故范围的前提下
31、,可以在不与下级变电所联系的情况下,及时向下级变电所送电。恢复供电可以恢复至各采区变电所,至局扇专用线路。(2)恢复井下供电的具体事宜:(一)采区变电所1)在运行中高压部分出现故障跳闸时,严禁使用联络高爆向故障段的高压设备恢复送电。可与上一级变电所联系,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然后根据故障性质,恢复供电。故障指示为短路、漏电和接地故障时,不能恢复。故障指示为其它故障时,立即恢复。当故障出现在风机专变部分,则必须确保动力风机的正常运行。可停止向没有局扇的低压动力负荷供电,然后向调度室汇报。2)井下各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在向各采掘工作面恢复低压供电时,分为二种情况:在某工作面出现一路供电线路停电时:
32、a、专用风机线路正常,动力故障停电;b、动力线路正常,风机线路故障的情况,采区变电所可以根据供电开关指示的故障情况,恢复送电。操作后,向调度室、队值班室汇报,同时通知用电单位。故障指示为短路且故障准确、漏电和接地故障时,不能恢复,待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故障指示为短路但现象不明确或故障指示为其它故障时,可立即试送电一次。在某工作面出现二路供电线路都停止供电的情况下,在高压恢复供电后: a、首先恢复专变供电,并直接恢复供电至专用局扇开关处。然后向调度室和队值班室汇报。b、向变电所外的动力设备的供电恢复工作必须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才能进行。c、变电所值班人员与调度室值班人员在联系停送电时
33、,必须互报姓名、停送电内容、时间。调度室值班员、变电工按要求详细填写记录。d、向采掘工作面动力设备恢复送电工作:采掘工作面电工、风机专责管理人员通过调度室与变电所联系,调度室根据瓦斯情况通知变电所值班员是否恢复供电。(二)中央变电所:某段母线进线停电,变电所值班人员与上级变电所联系,试送电一次,恢复原供电方式,如果试送不成功,按如下规定联络送电。(a) 一段母线停电:停1#盘送24#盘。(b) 二段母线停电:停7#盘送6#盘。(c) 三段母线停电:停13#盘送12#盘。 (d) 四段母线停电:停19#盘送18#盘。(e)当向采区供电的某一高压回路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故障类型,恢复高压供电
34、,并告知下级变电所。值班人员现场处置依据:故障指示为短路(故障准确)、漏电和接地故障时,不能恢复,待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故障指示为短路但现象不明确或故障指示为其它故障时,可立即试送电一次。(三)地面变电所:35kv变电所,14区地面变电所:当向井下供电的开关出现跳闸后,应迅速判明故障类型:过流故障:迅速恢复;短路故障:不能恢复。漏电及接地:不能恢复。操作后向调度室、值班室汇报。四、安全检查:1、一般规定:机电科电管组负责全矿井安全供电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矿井各变电所的安全状态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井下各区队防爆电气设备按省厅防爆性能检查细财进行检查和
35、督促处理。按煤矿安全规程要定期对全矿井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整定和校验工作。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和汇报。2、特别强调:井下使用的磁力起动器,必须按照设备设计使用,不得用异物别住铁芯,以免恢复供电时,设备自起动,造成事故(如果风机开关用异物别住,在恢复供电时,可以导致风机自起动,使得掘进工作面瓦斯一风吹,造成事故)。电管组加强检查,发现上述情况,按照重大事故处理。五、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批准方案执行。(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
36、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接火申请提前一天送机电科电管组。(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私自按排接火的单位主管队长罚300元/次。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六、责任划分:(1) 机电一队负责地面高压供电系统、本队专用低压供电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2) 机电二队负责井下高压供电系统(
37、包括下井电缆),井下公共低压供电系统、本队专用低压供电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3) 水电队负责生产、办公低压供电线路,工业广场照明的安装、维护工作。(4) 水电小分队负责生活用电系统的安装、维护、收费工作。各用电单位应管理好本单位低压用电,严禁私拉乱扯,杜绝电炉等高耗能电器的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执行。七、加强停电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1、停电事故的汇报:1)当发生停电事故时,设备管理单位必须及时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如果不及时汇报,一经发现要给予单位5002000元,队长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时,矿研究处理。2)井下区队发生停电事故时,当班安检员,瓦检员有义务向调度室汇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必
38、须向调度室汇报停电原因或井下区队事故处理情况(如:修理开关;更换潜水泵等设备;更换电缆;更换接线盒等;大溜子压死等异常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对责任区域内的安检员、瓦检员给予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经矿研究处理。3)特别说明:由于我矿为突出矿井,电气事故导致停电将引起瓦斯超限,所以是必须下大力气遏止的事故。但是,鉴于停电原因的隐蔽性,要求广大职工注意停电时的情况,如:对设备进行开停操作时停电,大溜子等设备起动时停电,大溜子起动过程没有完成时停电,停电的馈电开关送电时停电等(不要放过任何操作细节),并终止操作,由电工进行检查判断,在确认不是操作引起的停电原因时,方可进行操作。并及时进行汇报,
39、以便分析停电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停电事故的发生。2、停电事故的分析与处罚:停电事故一旦发生,必须开分析会进行分析。事故分析由调度室负责通知,机电科主持,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相关责任单位参加。具体参加单位由机电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分析情况给予责任单位500至3000元,责任单位领导50300元罚款,造成瓦斯超限时,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3、电气事故的预防:按照机电科下发的新安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开展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特别强调如下几点:1)认真开展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按照机电科下发的新安矿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开展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特别要求采掘区队要按照设备检查、检修周期的要求编制
40、每月平时和月底检修计划,并认真执行,机电科要加强监督。2)认真落实电气设备包机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管理的主体是区队,要求区队完善和落实机电管理制度。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管理的主体是责任区队,队长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机电负责人(分管队长、带班队干、职转班长)负直接管理责任,包机人和当班电工负直接责任,岗位操作工(机台工)负设备检查、保养责任。3)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各队要重新贯彻学习义新字200733号文件关于加强局扇及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确保局扇可靠运转。八、说明:(1)正常情况下严禁改变运行方式;否则,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按情节及危害程度进行处罚。但是,处罚力度不小
41、于单位2000元/次,队长300元/次,责任人500元/次。(2)在事故处理前后确需改变运行方式时,要向调度室和机电抖汇报,否则按随意改变运行方式追究责任。(3)一旦改变运行方式(报请机电科批准,永久性改变除外),有关单位均必须按故障状态处置,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恢复规定的运行方式,以保障安全供电。(4)凡需高压停电检修试验时,由检修、试验单位填写停电申请单(报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注明改变后高压运行方式,提前报请机电科和调度室批准,按批准时间作业,超过计划时间,必须严格按事故追查。安全措施按矿有关规定申报。 (5)石寺110变电站为我故35KV变电所的上级变电站;35KV变电所为井下中央变电
42、所和地面各6KV变电所的上级变电所;中央变电所为2#、7#采区变电所、5#变电所的上级变电所,2#为10#变电所的上级变电所,5#变电所为9#变电所的上级变电所。3#为4#的上级变电所,4#为11#的上级变电所,14区地面变电所为3#变电所、4#变电所的上级变电所。(6)本规定下达之日,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三)矿井安全供电管理规定(适用于主变一台运行、一台备用模式)一、地面供电部分1、 35KV变电所:6KV运行方式:6KV配电室两个母线段上担负两回路重要供电任务的6116、6117、6216、6217、6106、6206、6109、6209、6110、6210、6112、6204开关及线路均要经常处于合闸送电状态。联络开关610经常处于合闸送电状态。2、 地面重要6KV变电所:12区抽风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