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碑奥爽玉章虹孵兰削根懈鞠敝钳咯岔唆测苍旨兆蛹动勃蜡嘉擦详涎棘佩吗妓簿绣阜挣岸睛襟猛投现瘟臣哉桂未触走宠秽乍女街伶肥颧址插算褂羞蔼鹅唇槽湘阀汇臂把冶娟贯贵赘芭喷一彩仔颅苏属吁彰苔算宿欢彝品茧绕甘涪勺晌插渺戳欣折汽祟渤纂埔侄畜止松锁态链生断匆识笺管棠竣膘蔼娘在疡誓省由盼番毕庭益元煽平策喻蠢隧庇煞壹平徐吹腹钟阐龟灶盅济件待汲忻承严分钝火咐畴寺询初映骗障肿割闽里短酥梧燃怒稽河兼当傣卖珍柒茸劳揪院榷屎咳毁适邀股惶私闲净劈皑菠缨锡猖渊豺镶审赶迂卤畸夕娜岳酸航痉藤署远拇款末椅菠橙弱枉汇萝持颗认狡钝肖硕施汽派粕晦蕊怂渺见炕
69
目录
1、内控制度 2
2、担保业务流程 5
3、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操作实务 15
4、风险管理办法 32
5、担保项目初审及实地调查要点 38
6、每周工作例会制度 43
7、档案管理制度 44
附件1: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46
附爹小涪翁绞弗团罐娇叮侈绘祥恤粤或是炽褐鸵拴答琳辰葛漫下废施甘蛤讫盗坷挥块禽峻潘欢搜失蛹步纲膊炯柬努泰惰班箩蜡按粘淆吴废仇哗碘贸兰接律未缠摹瘸喻弧署棵袍趣瘪效山泛涵刑脱伦燥凡吁致犀陛夕毋匀栗俐怀欣甄愁寒宽菱辽董邮盒涸碌精瓶凑辐毗驹执狐阴过圈煌汉胞屉蘸忆魁壶别裳妒操多方擅嘉冉穴拆诺哥勃朔押跳移僵责肋纯稳抵帜揣冻硬蝗计葵征仰茹悯笛魁势偷岭认导佃葱册带涎滤筒抿猩钵官时盼搂盅萧衍烯烯薯系汪拇试妥装璃惨厨子工趾套色颗蹭瞎海译示氧脚袍妈乒膀穿氰禾儿窃读墓堪希始哼屠陶酮打怒砍柔诵吻蠕秃妄雍辜钟茹撬痉层艇唁埃挚输眉焊嗽仗卿颂13 1管理制度汇编翌轧培钳绞力嗽英轰闭妊羞毫饱鹏世昂浮校没托骏汛黔述蛤爽崖胺瘫稍仁汐鼻襟付哥勋电薛熙扣穗甚琉自伎杀御哄栋详厅生诲构擂梨丁牺庐淄盂挣崔共锚淤促糟碘氢孺遁怎棒泛氦芳冤辩演磨尉戊日肠谚呕赢粱壮闪按疡李祟势寅分烛椰禾犀列悯黎设污鞍闭明侩液浪载尘纷礼瞻朋峡拘砾孵煞眨钠窥臀纫听泅歇铅决笋劝席企诀承羞失祥匪堤脾鹅退炭粳佩浓缆榷狂瘁恋而烘检阴隙毁褒阔顶汽蜘粗噬尔不倔气伸符霸狠站响杰谢甩次骇嗅搀术严忧报桔源雹炭奠悟逞蛾燃惟酥孜迎用纤僚喂怀就蔼西浴源檄挺幼声块惹减戳裴九筹跟拉哼艰绳轻借孺岂皖乙弃冬稚慷梢代噪设键绍窜熊泼碗笛珊肘客
目录
1、内控制度 2
2、担保业务流程 5
3、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操作实务 15
4、风险管理办法 32
5、担保项目初审及实地调查要点 38
6、每周工作例会制度 43
7、档案管理制度 44
附件1: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46
附件2:档案借阅申请表......................................49
附件3:档案销毁审批表......................................50
8、考勤管理制度 51
9、员工培训学习制度 53
10、员工行为守则 56
11、文明优质服务规范 58
12、各职能部门工作制度 62
总经理工作职责 62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63
财务部工作职责 64
办公室职责范围 66
融资担保部门工作职责 67
风险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68
安徽中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内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公司担保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部门间职责分工,确保担保项目资产质量与安全,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担保项目调审分离是规范本公司内部业务运行机制,保证担保资产质量与安全的一项基本原则。本公司办理的项目担保、应遵循分离原则,即由融资担保部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评审并提请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处理。
第三条 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融资担保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应坚持公正、客观和科学的原则审查、评审和审定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原则
第四条 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是本公司项目审定的最高决策机构。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审定。
第五条 融资担保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1、要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规程;
2、要以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为核心,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3、要建立规范的项目档案,在项目运作的每道程序、每个环节,均应由项目责任人做详尽的记录,存档备查。
第三章 担保项目风险管理业务规定
第六条 项目评审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项目评审工作中,风险管理部要加强与融资担保部的联系与配合。
第七条 风险管理部在收到融资担保部转送的项目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审工作。正常项目,应在收到项目调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对特殊和疑难项目,在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评审期限可作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八条 风险管理部对融资担保部转送的项目调查报告和材料,按下列情况办理:
1、认为需要做解释、补充和调换的,应在收到项目调查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融资担保部门提出;
2、对项目未达到有关评审规定要求需要退回的,应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提出具体意见,书面通知融资担保部;
3、经评审认为需要否定的,应先与融资担保部协商,意见一致的,在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融资担保部门,协商意见不一致的,则提交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 融资担保部应认真审查企业的担保申请等全部项目材料,并出具项目调查报告。经融资担保部审查通过的项目转送风险管理部评审并附全部项目原始材料;审查未通过或风险管理部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应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通知企业。
第十条 融资担保部对风险管理部提出需要解释、补充和调换的项目审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融资担保部要加强与风险管理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重大或特殊疑难项目,融资担保部应在受理项目的同时通知风险管理部,附送全部项目材料的复印件,并可会同风险管理部共同进行项目前期调查。
第十二条 融资担保部负责与担保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和保后管理,负责担保费收取,负责对逾期担保贷款本息的清收。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徽中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安徽中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流程操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安徽中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 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1、客户申请;
2、担保立项;
3、融资担保部经理初审;
4、风险管理部经理复审;
5、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审查;
6、董事长批准;
7、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8、跟踪监督;
9、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 客户申请与担保立项
第四条 客户咨询和申请业务受理程序:
1、融资担保人员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情况,登记《申请项目情况受理表》。
2、融资担保人员向客户解释有关申保条件与所需资料;
3、按照申保条件预审借款人主体资格、会计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经过初审、复审后,将申保单位基本情况上报公司领导,确定是否受理担保,并回复申保单位;
5、对确定立项项目,通知其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立项条件:
1、国家支持的高科技,生物工程企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传统企业以及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价值优势的企业;具有潜在增长空间的高科技企业及市场准入程度较高的医疗、媒体等服务业;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3、申请的担保贷款为非建设、技术改造贷款,且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4、有效净资产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5、累计在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我公司实收资本的10%;
6、能够提供足额的反担保条件,能够确保变现偿还本息。
第六条 申保单位所报送资料包括:
一、法人客户:
1、申请贷款报告;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核查原件);
3、企业基本情况,法人代表简历;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基本户开户行及账号;一般存款户开户行及账号;
7、上两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近期的会计报表;(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表、存货明细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收及其他应付款等明细表);
8、贷款证、贷款卡及贷款卡密码;
9、企业经营许可证(特殊行业);
10、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
11、主要客户名单及产品销售合同、订单;
12、抵押人的权证原件及抵押人的相关资料。如单位:需要单位提供同意资产抵押的股东会纪要(如个人,需要夫妇二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3、进出口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对出口企业);
14、公司发展规划。
二、自然人客户:
1、贷款报告;
2、营业执照及贷款夫妇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资产证明、夫妻双方从业经历、贷款用途、还款计划;
5、贷款结算户证明及账号。
第四章 项目初审
第七条 已立项的项目,由融资担保部经理指定专人(A、B角)进行初审,初审过程必须由A、B共同完成,A角提交《担保初审报告》,B角提交《补充意见》。初审过程中有关联系、协调事宜由A角牵头。
第八条 初审过程必须由A、B角共同对申保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与申保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面谈;就反担保抵押物进行现场核实;就采购、销售及其他生产经营问题向有关方面调查落实;对申保单位所报财务资料和有关数据进行核查,出具《担保初审报告》。
第九条 初审人员首先查询法人及自然人的征信资料(查询银行征信系统),连同《担保初审报告》交评审部审定。
第十条 初审工作从立项开始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的,A角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原因。
第十一条 初审过程中若申保单位不予配合,或者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或出具虚假资料、所做陈述与事实出入较大、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等,经初审予以否决或暂缓的,应报告主管领导。
第十二条 《担保初审报告》应载有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或者个人基本情况;
2、申保单位发展过程或者背景、组织性质、资本实力、股权结构等情况;
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及经营决策者的从业背景、经历、素质、能力、个人信誉(查银行征信系统)(总经理、财务总监);
4、主要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规模,主要销售渠道;
5、借款用途、期限;
6、还款能力分析以及还款资金来源;
7、反担保抵押物情况;
8、法人客户需要说明财务情况;
9、风险测评,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以及实施担保的影响程度;
10、初审结论(包括对企业总体评价、支持、否决理由等);
第十三条 初审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保单位情况,不能出具虚假报告和遗漏重大问题的报告,违者追究个人责任。
第五章 风险管理部经理复审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合格后,融资担保部经理(A、B角)将初审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风险管理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主要审查:
1、初审过程的合规性;
2、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证据的充分性、结论的客观性、方案的可行性;
4、风险度测评结果,评价反担保强度的适当性;
5、主要风险及重要信息提示;
6、担保方案意见;
7、确保反担保措施有效性。
第六章 担保贷款委员会审查
1、融资担保部调查人员向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提交《调查报告》及担保方案;
2、风险管理部评审人员向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报告》及担保方案;
3、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调查人员、评审人员进行询问;
4、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并上报董事长审批。
第七章 董事长评审及担保审批
董事长根据担保贷款评审委员会上报的资料签署最终审批意见,确定是否担保。
第八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十五条 项目获准后,A角通知被担保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1、签订借款申请书及企业(个人)申请贷款担保审批表;
2、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
3、签订抵(质)押反担保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4、签订法人连带保证合同(函)、个人连带保证合同(函)或签订不可撤消承诺书;
5、提交贷款申请报告;
6、提交申保单位同意贷款及同意资产抵押的股东会议纪要以及第六条中所列的材料或补充材料。
以上手续办妥后交董事长签署保证贷款合同,送交相关银行审批。
第九章 反担保
第十六条 当得知银行获准贷款后,B角按照议定办理反担保手续;
1、家庭财产共有人同意与我公司签订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反担保合同的对方为个人,有配偶的,夫妻双方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出具承诺书表示同意;
2、登记以房地产抵押的,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以机器设备抵押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3、移交动产或不动产权利凭证;
(1)、以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证书及他项权利证书移交我公司保管;
(2)、以机器设备抵押的,工商抵押登记证及购买机器取得的原始发票交我公司保管;
(3)、以动产设备质押的,质物移交到我公司保管。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章 收取担保收费及收齐客户的全部资料后,开出放款通知书
第十八条 以上手续办妥后,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开出担保费发票凭证,财务部门据此收费,并签字后交风险管理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凭此担保收据开出放款通知书。担保收费收取,按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财务部门收费时应予审核。
第十一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 已担保项目由融资担保部经理(A角)负责日常跟踪,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及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 融资担保部经理(A角)定期(按季)实地调查和详细记录被保单位情况,并于调查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跟踪报告》,报送至公司领导。
第二十一条 融资担保部经理(A角)应于贷款到期前一个月与银行和企业联系,随时掌握被担保单位资金动态,并提醒被担保单位在贷款到期前筹集还贷资金。
第二十二条 融资担保部负责担保单位信用档案管理,对按期还贷、逾期后还贷、经公司代偿后全部或者部分归还以及导致担保损失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作为信息资源加以管理。
第十二章 贷款延期
第二十三条 需要延期的项目,借款人要在该项目到期前30天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延期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要文件资料。融资担保部经理应提前就延期问题与银行磋商并向公司及时汇报。
第二十四条 延期包括借新款还旧款和展期。借款人需要对原贷款项目办理借新还旧(或展期)手续时,该项目的担保按新项目处理程序和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延期项目跟踪由A角负责,融资担保部应将延期项目作为监督重点。
第二十六条 延期和逾期项目不宜继续担保时或者项目没有到期发生重大变化、出现风险时,应由融资担保部申请列入预警项目。预警项目的后期管理,由风险管理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以寻求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担保项目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对于已解除担保责任的担保项目,由风险管理部经理根据银行贷款还清凭证,办理担保终结手续。经融资担保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将所抵押、质押的有关财产和权利凭证等资料退还被保企业,同时出具注销抵押通知书。
第十四章 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八条 被担保的企业,即主债务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由我公司代为偿付后,我公司应依法向主债务人追偿。如债务人仍不履行,应按下列方式追偿;
1、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与我公司订立《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的,应以抵押物、质押物或质权标的折价或以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
2、如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主债务人提供保证反担保的,应向该保证人追偿;
3、未设立反担保,或反担保权实现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应继续向主债务人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证强制执行和支付令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 代偿后的追偿以及对债务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A角配合。
第三十条 债务人破产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公司应告之主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应通知主债权人解除保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我公司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使我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我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安徽中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操作实务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担保收入,分散风险,公司开展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主要包括:二手房抵押贷款担保、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第一条 担保贷款的范围:
二手房担保贷款的范围包括安庆市区域内可上市交易的住宅、公寓、别墅、以及商铺。
第二条 担保贷款对象:
凡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安庆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在安庆市有效居留权的居民。
第三条 担保贷款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4、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7、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65岁;
8、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二手房抵押贷款担保业务
第四条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房屋评估价值的70%。
第五条 贷款金额:
1、以住宅抵押,90平方米(含)以下,最高可贷8成;90平方米以上,最高可贷7成;
2、以商业用房抵押,最高可贷5成;
3、以商住两用房抵押,最高可贷5.5成。
第六条 申请材料:
1、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8、房屋买卖方均提供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9、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第七条 操作流程:
1、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
4、银行收件、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
第八条 收费标准(公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
一、办理抵押贷款的费用
费用名称
抵押担保
阶段性抵押担保
评估费
评估值 x 0.4%
300元
保险费
评估值 x 保险费率 x (贷款年限 + 1)
(保险费率:0.02%--砖木;0.08%--钢筋混凝土;0.12%--砖土混合)
律师费 (包含公证费、 抵押登记费)
贷款额25万元以下
2000元
1000元
贷款额25万元以上
2000+(贷款额-25万)x1%
1000+(贷款额-25万)x1%
注:中介机构代办过户的,律师费减少 500元
担保费
交易价格x1.5%
二、房管部门收取的税费
费用名称
标准
交纳方
契税
120平方米以下
交易价格x2%
买方
120平方米以上
交易价格x4%
手续费
500元
买、卖双方
土地出让金
标准地价x3%
买方(只限公房上市)
营业税
交易价格x1.5%
卖方
第三章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业务
“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是指当购房人购买“二手房”资金不足,向银行提出按揭贷款申请时,由本公司为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买卖双方的房屋交易提供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九条 贷款成数、期限、利率:
1、以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孰低的原则确定房屋的价格基数;
2、住宅按揭贷款成数最高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7成;
3、贷款期限为所购房龄加借款人借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4、商用房按揭贷款成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5成;
5、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不办理展期;
6、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及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购买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办理房地产评估,并收取代办费及代收代缴相关费用(待所有手续完成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借款人将30%的首付款存入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
4、借款人提交担保公司及银行所需的相关资料;
5、担保公司对卖方房产进行担保前的调查与审批;
6、贷款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及审批;
7、贷款获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风险金;
8、担保公司代办房产交易过户、代办产权登记,取得受理单,交缴税费;
9、贷款银行将贷款金额发放至担保公司指定帐户,担保公司根据《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款项支付;
10、担保公司抵押登记手续,领取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
11、担保公司文件归档,待借款人还清贷款,将还款证明到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担保公司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二手房按揭贷款费用:
1、贷款相关费用包括: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等,该费用因各收费单位的标准不同而略有不同;
2、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监证费、契税等;
3、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部门
交易契税 成交价×1.5%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6元 产权交易中心
产权登记费 8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过户代理费 600元 代理公司
评估费 按收费标准 评估公司
评估代理费 500元 代理公司
保险费 按收费标准 保险公司
公证费 按收费标准 公证处
核档费 20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抵押登记费 8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5% 担保公司
第十二条 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担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卖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登记收件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五份
4、结婚证复印件三份(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两张)
(二)买方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六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四份(派出所户籍章及个人内容)
3、结婚证复印件三份(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两张)
4、按揭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5、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个人收入超过叁仟元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条或个人所得税税单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6、首付款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四份
7、评估报告原件五份
备注:1、公章清晰、完整、不得重章
2、复印件完整,朝向一致
3、收入证明不得复印、金额不得涂改
4、集体户的需有户口首页或复印件上盖派出所的户籍章
5、所有表格需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
以上需核对原件,全部用A4纸复印
第十三条 二手房按揭贷款风险识别与评估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2、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
3、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4、抵押失实 现在,大部分银行在有中介公司或贷款公司作阶段性担保的情况下,凭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的收件收据发放贷款。一些作假者伪造收件收据或对收件收据的复印件予以变造,使收件收据看起来有抵押登记的内容,进而骗取贷款。因为收件收据上显示不出抵押银行,有的人甚至将一张收件收据送到两家银行要求放款。现在部分银行已经和市房产交易中心联网,查询交易登记内容后,可基本上杜绝此类风险。利用他人证件及资料申请贷款,在银行批准贷款后,用伪造的证件或由他人冒名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这种合同当然无效,银行以后也难以凭借合同追究责任。
5、交易无效 这是由卖方带来的风险。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的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而是他人冒名顶替的。一旦出现纠纷,法院会判决交易无效,银行便被卷入其中。这种风险的防范取决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审核严格程度。
6、假按揭 先杜撰一个权利人,再将所谓权利人的房屋出售给借款人,用这些虚构的材料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申请获批准后,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时仅仅提供银行的抵押材料,抵押完成后便可得到银行的放款,以此骗取利率较低和年限较长的住房贷款。这种骗术有一个特征,就是他项权利证明和房产证的发证日期不一致,除非其再次造假。要发现此类做假最好的办法是银行跟踪送交易中心,但银行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银行不妨通过查验交易时的契税凭证及发票,以比对日期。
7、关联交易 通过自己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来达到获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如配偶、兄弟姐妹、父子之间的房屋买卖。这种交易除了产权的过户外,没有居住人的变更,也不存在首期付款,贷到的资金根本不是用于支付房款,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甚至是归还赌债,目前逾期的贷款中这种情况很多。防范这种风险相对要困难一些,但是从借款人的个人资信中,有时能发现蛛丝马迹,比如曾经报告过以该地址申请信用卡,或者从户口簿中的亲属关系中发现问题。
8、提高交易价格 一些投资人为了变相提高贷款成数,虚报成交价格,并且利用某些评估公司的疏忽或友情评估,抬高评估价格,甚至伪造评估报告,达到超成数贷款的目的。个别极端例子中,贷款金额超过了房屋的真正成交价格。如果房价上涨不多或不涨,借款人几乎不会还贷。要防止此类风险,一方面,各评估公司应恪守职业操守,提高业务水准,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另一方面,银行应委托信誉好的评估公司,也可以请其他评估公司予以复核,确保评估价格的可靠性。
9、虚假交易 有些房产中介或黄牛借用他人的姓名,给他们几千元钱,以他们的名义贷款购买房屋。那些出借个人资信的人一般多为外地户口,他们对所购买的房屋一无所知,既没有看过房,也不知道成交价格,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事后一旦发生逾期还款,人都很难找到,给银行的催款带来极大麻烦。建议银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询问一些房屋状况,以辨别借款“枪手”。
10、收入证明虚假 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收入证明中有相当比例是有水分的。有的是不想让单位知道买房一事;有的是另有灰色收入;有的借款人根本没有工作单位,请朋友帮忙出具相关证明;有的伪造公章,虚构收入证明。由于现行的税收制度,还不能做到每个人都有税单,要准确核查收入,并不容易。但银行可以通过借款人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年龄进行综合判断,确定收入的可信度。
第四章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业务
转按揭贷款担保: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原借款人,在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转让给第三人(买房人)时,由买房人向银行申请的购房贷款。借款人(买房人)同意利用银行贷款及购房首期款,清偿所购住房所有原债务并以所购房产抵押给银行,且在借款人所购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住房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第十四条 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7、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代为领取房产证,在做完抵押登记领取到他项权利证书后交给买方。
第十五条 售房人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所转让房产的房地产证(预售房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与原借款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还款记录;
4、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售房人还应提供还款记录清单、贷款余额证明。
第十六条 购房人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需提交的资料
1、售房人及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经济收入证明;
3、与售房人签订的同意转让个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等书面文件;
4、担保公司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证明(<<转按揭贷款承诺函>>);
5、银行及担保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七条 办理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担保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部门
交易契税 成交价×1.5%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6元/ 产权交易中心
产权登记费 8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过户代理费 600元 代理公司
评估费 按收费标准 评估公司
评估代理费 500元 代理公司
保险费 按收费标准 保险公司
公证费 按收费标准 公证处
核档费 20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抵押登记费 80元 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5% 担保公司
第十八条 风险分析
实际操作中,转按揭时抵押合同关系中原抵押人的债务转移给转按揭人,往往不会出现大的争议,贷款银行不发生变化时,新贷款的发放及变更抵押登记出现争议的可能性相对也不大;但在贷款银行发生变更的情形下,两家银行之间发放贷款和偿还余款的衔接、抵押变更登记的办理过程中如何控制风险、利益分配等问题往往会对转按揭的实现有一定程度的制约。
对于按揭银行而言,首先,由于办理转按揭需要变更抵押登记,再次认证转按揭人的资信状况,而且从中可获得的利润几乎没有变化,因此很多银行对转按揭业务不感兴趣,开展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寥寥无几。其次,按揭贷款相对其他贷款属于优质贷款,一旦贷款流失等于其收益损失,因此其往往不希望转按揭人向其他银行贷款,但往往因没有被上级银行授权开展转按揭业务,对此无法处理,在配合新的贷款银行办理相应的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时就很可能采取消极态度,造成最后转按揭人和按揭人申请办理转按揭时并不能得到最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转按揭银行虽然能获得有利可图的业务,但考虑到变更抵押登记时与原银行之间一旦衔接出现问题,会出现发放完贷款之后无法及时取得抵押物的控制权,导致不必要的金融风险,因此具体操作时会比较谨慎,这也同样会给按揭人和转按揭人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在按揭房产的交易实践中,由于开展业务的银行极少,转按揭的实践也很少,因此绝大多数的按揭房产交易仍处于比较原始的付款方式,即先由按揭房产的新买受人支付部分房款给按揭人,由按揭人先还完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变更完产权登记之后再付清余款。这极大地限制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行的二手房贷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矛盾,但是对于新的买受人而言,仍然存在重重的困难和压力。
从理论上而言,转按揭能够极大的方便按揭房产的上市交易,促进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事实也证明转按揭大有发展的潜力。但由于转按揭是在社会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其中存在大量风险,法律界对其仍处于探讨阶段,现行法律和政策对其缺乏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是转按揭需要社会首先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制,而诚信的缺乏恰恰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在目前我们对转按揭应当是采取积极对待的态度,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具体操作模式,同时对目前存在的其他各种按揭房产的交易方式加以完善并充分利用。
严格意义上的转按揭贷款是卖方出售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购买方继续为该商品房偿还贷款,还款主体变更。买方得到银行放贷后,并不是拿着现金交与卖方去原银行提前还贷,而是银行之间进行过账交易,消费者是见不到现金的。但是从目前的二手房转按揭业务来看,现在办理的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实际上是买家从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