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年月日()水电生字第号)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第条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第条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
2、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第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第条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第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第条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
3、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第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第条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第条各
4、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第条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第条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
5、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第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第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第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
6、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第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第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
7、,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第条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考试成绩应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第条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
8、业。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第三章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第条常规项目的管理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第条新项目的管理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
9、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附录二,略)。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第条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项目系指难度大而复杂需要进行研究试验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
10、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第条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第条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第条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
11、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第四章带电作业工具管理第条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第条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附录三、四,略)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第条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第条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12、,否则,必须淘汰。第条带电作业工具管理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第条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第五章带电作业资料管理第条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附录七)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日起至当年月日止。第条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
13、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及本单位制订的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一览表(附录八,略)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附录九,略);带电作业登记表(附录七,略);带电作业工具清册(附录十,略);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附录五、六,略);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班组工作日记簿;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第六
14、章带电作业奖罚制度第条各基层单位应按下列内容建立具体的奖励制度,以促进带电作业发展。研制成功并用于生产的带电作业新工具、新项目应纳入每年双革评奖内容,及时给予奖励;对带电作业人员实行按实际操作天数给予补贴。第条带电作业人员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应扣发津贴和奖金: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出现不安全情况或造成未遂事故;造成带电作业事故。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87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1987年12月30日(中央法规)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
15、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