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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 业 文 件
HDZC—G—01—2005
文件名称: 工 程 管 理 部 管 理 文 件
文件编号: HDZC—G—01—2005
编制部门: 工 程 管 理 部
版本/修订: A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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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业 文 件
HDZC—G—01—2005
文件名称: 工 程 管 理 部 管 理 文 件
文件编号: HDZC—G—01—2005
编制部门: 工 程 管 理 部
版本/修订: A / 1
编 制: 2005年 月 日
审 核: 2005年 月 日
批 准: 2005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管理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件编号
文件页码
1
安装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3-4
2
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5-7
3
安装施工测量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8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9
5
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10-11
6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12-16
7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HDZC-G-01-2005
17-18
8
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HDZC-G-01-2005
19
9
设备使用管理手册
HDZC-G-01-2005
20-30
10
设备完好标准
HDZC-G-01-2005
31-32
11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HDZC-G-01-2005
33
12
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HDZC-G-01-2005
34-39
13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HDZC-G-01-2005
40
14
岗位人员任职要求
HDZC-G-01-2005
41
安装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1.设备资产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安装施工生产的技术物资基础。
1.1设备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
(2) 使用期限一年以上。
(3) 可独立用于施工生产方面。
1.2设备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 :
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2.设备的静态管理:
2.1设备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是为了便于设备固定资产管理而做的标识,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编号。
2.2设备台帐,是掌握企业设备资产状况,反映企业各类型施工设备拥有量、分布及变动情况的主要依据,要求台帐清楚,台、帐相符。
3.设备的动态管理:
3.1设备配置调拨,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拟定所需设备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经综合平衡后编制设备配置调拨方案,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进行设备配置调拨业务。
3.2设备调拨前,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设备调拨后,接受方仍需对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并填写《设备性能认可表》。如存在问题,分别由调出方和接受方负责解决。
3.3设备报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并已提足折旧的设备或已经严重损耗、不能继续使用的设备,经有关部门审定,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工程管理部填制《设备报废单》,进行报废处理业务。
4设备购置:
4.1大型设备购置:
4.1.1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实际施工生产情况,提出设备选型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由主管领导组织评审会议。
4.1.2工程管理部根据审定批准的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
4.2一般设备购置: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经理部设备购置报告,经综合考察后,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安装施工设备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4.3设备的验收:
4.3.1大型设备验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生产厂家共同验收。
4.3.2一般设备的验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
5.大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
5.1大型施工设备进场后,由专业设备安装人员按《设备拆装方案》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各种原因当地法定检测机构不能及时予以检测的,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并启动专项的《大型施工设备管理方案》,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5.2工程完工后,大型施工设备由专业设备安装人员按《设备拆装方案》进行设备的拆卸。
6.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6.1大型施工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
6.2特种设备的操作者应持证上岗。
6.3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由设备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要求执行。
6.4大型施工设备由工程管理部督促项目部在大型施工设备进埸时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大型施工设备日常维护计划由项目部编制并组织实施。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维保记录。编制《设备维护计划》,下发项目经理部,并由工程管理部督促项目部实施。
6.5一般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有项目经理部编制,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工程管理部对每一个项目部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至少一次。
7设备的修理:
7.1设备修理属维护修理和小修性质的,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7.2设备的大修或事故性修理,项目经理部应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制定修理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7.3 在修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设备的漏油保护工作。
7.4特种设备的修理,应由具备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设备修理完工后,由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注:未经国家有关检测机构检测,而急需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方可使用。)
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为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
1 公司主管领导监督、指导分管部门行使质量职权。
2公司工程管理部全面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对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 项目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 项目经理
4.1负责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4.2保证本项目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4.3负责本项目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 质量检验部门
5.1根据要求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5.2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享有“质量一票否决权”。
5.3对质量检验员工作情况负有领导责任。
6 专职质量检验员
6.1按照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6.2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检,发现存在质量缺陷,及时纠正。
6.3对质量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6.4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7 施工作业人员
7.1按照相关质量要求施工作业。
二、 质量控制
1 项目工程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内容的具体要求参照《作业文件》里技术开发部管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指导细则》)
2 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审核,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批准。
3 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监督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实施情况。
4分部工程开工前由主任工程师向工段长、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措施交底。
5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人员向工段长和班组长、施工人员进行质量交底。
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6工段班组在组织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技术、质量相关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7施工作业人员依照技术、工序、质量等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
8施工工段完成一道工序后,进行自检,质检员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工段自检出现的不合格,如不致影响工程质量,可自行处理,并作好记录,必要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10 工段班组出现不合格比较严重,应报告质检部门、主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组织解决,质检部门作好记录。
11质检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单项或分项工程检验前)进行质量跟踪巡查,一旦出现不合格或违反质量要求的操作应立即予以纠正。
12质检人员对每道施工工序、单项工程的检验必须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质量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工作。
13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发现的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责任工段执行,执行后进行“三检”程序。
三、 质量检验
1 “自检”:以工段班组为单位,分项工程施工对完成一道工序或质量控制点进行检验。并做好自检记录。项目部质检人员判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 “专检”:质量检验员对工程质量负责全面检查签字工作,遵循先自检后专检,先检查后签字的原则,以图纸、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为依据,组织检查,做到不误检、不漏检。
3 “会检”:每一个分项工程由项目部质检人员与顾客(业主)和第三方联合检验。
4 自检和专检人员检验签字,都要以设计图纸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为依据。国家暂无统一标准的工程,由技术部门与甲方商定验收标准,提供质检员作为验收依据。
5 经有关技术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等也作为质量检查签字的依据。
四、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告。
2项目经理部组织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原因、责任分析、事故经济损失、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
五、 质量事故处罚
安装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1 隐瞒不报、谎报、推迟延报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检查发现的。对项目经理处罚5000元。
2 造成事故经济损失,对项目经理处事故经济损失额的10%-20%的罚款。
3 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
六、 质量资料管理
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向质检员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并及时提供变更通知单。
2 项目部技术部门应及时向质检部门提供检验记录表格及原始资料,并做到准确无误。
3 质检员负责对检验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质量管理技术资料:
4.1开工报告
4.2图纸会审记录
4.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资料
4.4 施工方案
4.5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验记录
基础验收及放线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备安装检查记录、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记录、钢结构安装记录、设备试车记录
4.6峻工资料
工程峻工时,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将本项目所有质量技术资料整理,交公司技术开发部。
安装施工测量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为保证施工项目的安装质量,根据《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测量设备(仪器)的统一管理,特制定安装施工测量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1、测量设备(仪器)的购置:
1.1项目部根据施工生产需要,提出能满足测量所要求的准确度和精确度的测量设备(仪器)。并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选择合格的厂家进行采购。
1.2测量设备(仪器)的验收:所购置的测量设备(仪器)须由国家认可的、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给予检定、校准,并取得检定、校准合格证书后,方可验收、发放使用。
2、测量设备(仪器)的发放使用
2.1测量设备(仪器)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上账、统一编号管理。并保存好测量设备(仪器)的原始记录、检定记录。大型测量设备(仪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2测量设备(仪器)的领用:须建卡管理,领用卡须注明规格型号、编号、检定有效期等内容。
2.3精密测量设备(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制。
2.4测量设备(仪器)调拨:参见设备调拨制度。
2.5测量设备(仪器)须由使用者按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
3、测量设备(仪器)的检定:
3.1测量设备(仪器)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规定定期检定、校准,严禁超期使用。
3.2测量设备(仪器)的检定、校准由具有国家认可的、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给予检定、校准。
4、测量设备(仪器)的修理、报废:
4.1测量设备(仪器)的修理:参见设备修理制度。
4.2测量设备(仪器)经检定证明已无法修理达到使用要求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预防生产事故发生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公司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一次。
2、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施工高峰期进行安全检查一次。
3、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公司工程管理部配合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4.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记录归档。
4.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5、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5.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2项目工段(班组长)对所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负直接责任。
5.3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工作。
5.4项目经理部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事故隐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5.5项目经理部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满足生产施工需要。
6、大型设备的安装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须附有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前应进行交底,施工中应检查监督。在施工过程的危险部位挂置警示标志。
7、施工现场的待用材料、待装设备,分类有序摆放。露天仓库的备用材料,固定存放位置,码放整齐。室内仓库的材料物品,分类存放。工具房内放置的工具用后及时整理,保持整洁。
8、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存放。
9、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保持干净、卫生、整洁。
10、项目部根据施工特点制定专项的《XXX应急预案》。
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1.总则:
1.1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是保证项目经理部安装施工活动正常进行的基础,必须加强施工物资材料管理,认真实行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1.2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要求全面地反映安装施工用料,全面了解安装施工生产进度和库存情况,全面了解市场价格和产品质量,以达到降低成本的最终目的。
1.3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物资材料管理。
2.采购:
2.1选择合格供方:
2.1.1选择合格的供方,应考虑其是否具有以下能力:
(1) 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 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
(3) 价格合理公道。
(4) 能提供满意的服务。
(5) 提供的产品符合环保的要求。
2.2重要物资的采购须对供方进行能力的验证。
2.3项目部材料部门要将对物资合格供方的有关评定资料整理保存,并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评定表》《合格物资供方清单》。
2.4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部物资材料采购执行情况要及是否对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监督检查。
2.5材料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物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要求,核对库存后编制采购计划,经材料主管审核和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3.检验:
3.1物资材料的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质检员执行,物资应具备以下检验凭证,即发运清单、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磅码单、合格证、材质证书、油漆MSDS化学成分报告等。
3.2一般物资材料的检验采取抽检的方法进行检验。
3.3对一次性购买或数量很少的物资材料,可通过使用前检验来保证材料的质量。
3.4对特殊贵重物资材料,必须采取普检的方法进行检验。
安装施工物资材料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3.5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材料,应立即办理退货手续并由材料部门退货。
3.6以上检验工作必须在《材料报验单》上做好记录并保存。
4.保管发放:
4.1物资材料的保管:
4.1.1仓库保管员核对有关物资资料后,填写材料报检单和进货纪录,报质检员检验。
4.1.2对验收合格的物资,核对资料相符后,应尽快检验实物,进库存放保管,对进库存放的物资应做到账目相符,并保证物资材料的完好无损。
4.2物资材料的发放,在保证安装施工生产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的原则,实行计划领用,凭物资领用单发放,并应做好台账。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项目经理批准,才可办理出库手续。
4.3物资材料的代用,应取得工程技术人员的同意,必要时应取得业主技术人员的同意。
5.储存管理:
5.1物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分类“标识”存放。物资存放的原则:合理、牢固、可靠、环保、安全,并便于物资的保养,收发和盘点。
5.2物资储存期间保管员要定期对物资的数量、质量、存放条件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物资存货信息。
5.3特殊物资的储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废弃物资的处理:
6.1对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资,应设立专门堆放场所,由保管员负责分类堆放。
6.2废弃物资的处理应由具有废弃物资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或由甲方指定地点存放并由甲方负责处理,。项目部应同具有废弃物资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签订废弃物资的处理协议,并监督其实施。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随着公司合同额增加、劳务供方引进明显增多,为了加强对劳务供方的管理,特制定《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以规范分包行为。确保工程高速、优质的完成,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劳务供方归口管理部门。
1、目的
通过制定此办法,规范工程分包管理,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对劳务供方的选择、考核和评价及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3、分包工程的确定
3.1分包工程的范围。
公司根据资源配置情况需要分包完成的工程;赶工期的工程;传统的分包工程;远离在建项目的较小项目;相对利润较小的独立项目;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工程、项目等。
3.2确定分包项目的程序。
3.2.1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的当地情况和资源配置情况,提出分包工程计划报告,其中表中预估工程量、分包工程造价栏内填写总量,总量的构成必须另附说明,说明要求内容具体,列出明细。
3.2.2此报告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上报主管领导批示。
3.2.3工程管理部得到领导批示后,回复公司意见给项目经理部,如果不同意此报告中的工程分包,公司应协调项目经理部采取措施,组织施工。如果同意此报告中的工程分包,工程管理部向项目部推荐2~3家已登记的合格劳务供方。如果项目部提供劳务供方,应在《分包工程计划表》内的意向选择栏内注目,并将其有关质资等情况填写《劳务供方登记表》报工程管理部登记,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即可进行招标、评标,初步确定合格劳务供方。
3.3主合同的总体转包必须经公司领导批示并取得业主同意。
4、合格劳务供方的选择
4.1建立合格劳务供方档案。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参与本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合格劳务供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工程结束将整理好的合格劳务供方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4.2分包方式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工程分包:指包工包料。其中大型机械的提供要注明。
劳务分包:指包工不包料。
其他方式 。
4.3合格劳务供方评价准则
4.3.1劳务供方必须满足工程要求的企业资质条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4.3.2劳务供方必须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能力,应提供三年的业绩证明文件及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3.3劳务供方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4.3.4劳务供方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接受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4.3.5劳务供方提供的设备机具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4.3.6劳务供方应承诺并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及甲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对环保施工的要求。(节约资源和能源、对施工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和按规定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粉尘、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
4.3.7对与我公司合作多年,但又提供不了安全资质的劳务供方,工程管理部负责查以往的业绩并形成档案,项目部要对其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管理。执行HDZC—CX—29—2005《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4.4合格劳务供方的确定
4.4.1国家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统一招标。
4.4.2国家未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选择至少二家资信良好、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合格劳务供方进行招标;如满足要求的合格劳务供方不足,项目经理部报主要意见至工程管理部经主管领导批准。
4.4.3因特殊原因业主指定劳务供方时,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调查劳务供方的资信情况,并在《分包工程计划表》中加以说明,将其所涉及到的分包范围、分包价格、结算方式等详细情况报工程管理部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4.4.4选定的合格劳务供方必须满足4.3合格劳务供方评价准则的要求。
4.4.5项目经理部招评标过程最终要形成书面的评标结果,将参加投标的所有合格劳务供方的资信情况、投标报价、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整理清楚,作出评定。评定结果报公司工程管
理部,其中由于当地材料价差、机具配置、调遣费等因素影响而与公司指导价的差异应有数据性的详细说明,项目经理部对说明负责。如果简单的分包项目可以在《分包工程计划表》内注明。
4.4.6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所报资料结合公司合格劳务供方信息库信息和指导价审定劳务供方,签署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4.7根据领导的签批,项目部拟订详细的工程施工协议,由工程管理部直接和劳务供方履行合同的签字手续。或者在《分包工程计划表》内注明。
4.5项目经理部选择劳务供方原则上不允许选择我公司另一个项目部正在施工的分包队伍,如它具备足够的施工能力,由工程管理部统一权衡 。
4.6项目经理部选择劳务供方原则上不选择项目所在地当地的分包队伍,如有特殊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7工程管理部负责统计全公司范围内的工程分包情况。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5、分包合同的签定
5.1签定分包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1.1劳务供方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条件。
5.1.2分包工程范围已经按规定程序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1.3分包工程价格及劳务供方已经公司领导确认。
5.1.4劳务供方的有关证明文件齐全。
5.1.5劳务供方有能力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规定及甲方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对环保施工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节约资源和能源、对施工生产废弃物进行分类存放和按规定处置、采取防护措施控制噪声、粉尘、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
5.2签定合同权限。项目部拟订详细的工程施工协议,由工程管理部直接和劳务供方履行合同的签字手续。工程总体分包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按程序审查签定。
5.3合同文本的选择。公司有样本的合同执行样本。没有样本的合同,项目经理部拟定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备案。
5.4合同签订的程序
5.4.1项目经理部(或工程管理部)必须在该工程开工之前,完成合同的签定工作;遇特殊情况
如图纸不全不能及时签定的,在图纸齐全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成合同签定工作。
5.4.2分包合同的签定。分包合同必须由劳务供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合同后的签章,必须是该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法人章。
5.5未按照规定程序签定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分包工程施工
6.1分包合同签定后,要求劳务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入施工现场。
6.2各项目经理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务供方管理办法》,其内容应包括:总则、施工准备及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对外业务管理、分包队伍管理等内容。
6.3各项目经理部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管理,每月组织各部门对劳务供方的工程质量、进度、人员、和设施的配置、材料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出书面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记录;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不满的情况,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在期限届满后对改进的结果进行检查验证,同时做好书面记录。
6.4 项目经理部负责将本公司的环保要求及有关环境管理文件传达给乙方。施工期间, 劳务供方应遵守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
7、分包工程竣工
7.1分包工程竣工后,劳务供方提交竣工验收单和竣工资料,项目部的工程技术部门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要求劳务供方对不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
7.2劳务供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后,分包工程负责人(如该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时联系各相关方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签发验收证明,进行最终结算,分包工程结束。
8 工程款结算
8.1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合同要求,严格付款条件。分包合同中约定按形象进度付款或按月付款的,中间结算必须有由该分包工程责任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主管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与劳务供方工地负责人联签确认的《---月份分包工程结算单》对月份完成工程量的核定。
8.2以经过确认的《---月份分包工程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齐全后,由项目部结算。
8.3工程完工进行决算,必须填写《分包工程最终5%结算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决算。
8.4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分包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并提交主管领导。
9、分包工程的总结
9.1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工程负责人必须从工程质量、服务态度、施工进度、技术能力、环境意识、装备水平、安全保证、队伍管理等方面对该分包工程的劳务供方给予评价。
9.2《劳务供方评价表》交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汇总,提供给各项目部。
10、劳务供方档案资料
10.1分包工程决算结束,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劳务供方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主要包括:
1)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间结算过程中的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要有连续性);
3)工程决算资料;
合格劳务供方管理制度
HDZC—G—01—2005
4)工程总结资料。
10.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结束后将经过整理的劳务供方档案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
10.3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劳务供方档案库,对与我公司合作过的劳务供方及有可能合作的对象的业绩、资信,进行收集、分析、总结,建立合格劳务供方档案,以便为项目经理部在需要时提供参考。
11、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单位,在年终项目部考核或工程结束项目部考核中,视情况处相应程度减分等处罚。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12、记录
①《分包工程计划表》
②《劳务供方登记表》
③《月份分包工程结算单》
④《分包工程最终5%决算单》
⑤《劳务供方评价表》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HDZC—G—01—2005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和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
1、环保、安全健康管理内容和要求:
1.1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工作。
1.2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的环保、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组织对员工开展有关环保、安全健康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环保、安全健康的保护意识。
1.4项目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1.5公司组织对现场环保、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有关环保、安全健康不符合情况。
2、环保、安全健康防治措施:
2.1现场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噪声,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超过建筑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致造成周围居民一般关注,应积极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2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3办公用品的使用应注重节约,减少浪费。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纸质材料、塑料等废弃物应分类回收处理,对含有化学性质或不易分解废弃物(电池、打印墨盒、打印色带等),应分类回收,分类处置。
2.4施工场所产生废弃物包括废料、包装物、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定点存放,统一处理,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2.5生活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定点存放,定期清运。
2.6固体废弃物存放处应分类设置识别标志。
2.7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
2.8固体废弃物能够回收利用应交专业回收再利用单位处置。
2.9固体倒运固体废弃物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的措施。
2.10对废弃物处理不得随意采用焚烧处置,特别是对含有化学成分固体废物禁止焚烧处置。
2.11油脂、漆料使用尽量减少外溢,废弃油脂、油料应回收,定点存放,定点处置。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
HDZC—G—01—2005
2.12生活用水产生的污水应通过疏通渠道流入污水井道。
2.13招收用工人员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2.14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使用。
2.15对有职业危害岗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损害的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相关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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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和保障相关方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和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各相关方的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相关方员工的健康安全。
1、相关方须依照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开展工作。
2、相关方应在施工、运输、生产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1相关方在施工、运输、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和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超过建筑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致造成周围居民一般关注,应积极采取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2相关方在施工、运输、生产过程中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3相关方施工、生产场所产生废物包括废料、包装物、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定点存放,统一处理,处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2.4相关方生产施工设备、运输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要求,禁止使用报废设备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耗能设备。
3、相关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培训,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3.1相关方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增强个人健康安全防护意识,定期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2对有职业危害岗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损害的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4、公司组织对相关方环保、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有关环保、安全健康不符合情况。
设备使用管理手册
HDZC—G—01—2005 为保证设备操作者能够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不违章操作。特制定本管理
手册。
一、设备操作者须严格按照设备维护规程维护、保养设备,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二、大型施工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三、特种设备操作者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四、设备的修理:
1、设备修理属维护修理和小修性质的,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
2、设备的大修或事故性修理,项目经理部应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制定修理方案,经主管
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3、特种设备的修理,应由具备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设备修理完工后,由国家监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大型设备操作规程:
(一)塔式起重机
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 非司机及维护人员,不得擅自登塔。
2、 起重机工作时禁止闲人在臂架活动范围内。
3、 在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吊运安装作业,在四级风以上时不允许进行顶升作业。
4、 禁止斜牵重物和超载起吊。
5、 禁止吊运人员上下。
6、 在起重臂架运转工作中,禁止人员在起重臂、平衡臂上走动。
7、 不得使用回转止动装置作为臂架停车的装置,回转止动装置的作用是防止起重臂在吊装
作业时随风溜车,以利定点吊装。
8、 司机室内用电炉取暖,要特别注意放火安全。
9、 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0、非工作时回转止动装置应在松弛位置。臂架象风标一样随风转动。
11、对于轨道式塔吊工作前必须松开轨钳,工作后必须夹紧轨钳。
设备使用管理手册
HDZC—G—01—2005
12、在顶升时不得进行回转运动。
13、作为轨道附着式塔吊时必须拆除大车行走电机电线。
14、冬季塔吊上的积雪、结冰必须及时清除
顶升过程及操作
顶升前准备工作:
⑴确定顶升高度,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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