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方合同买土
工程外部调运土方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 就 外部调运土方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一) 工程概况
工程,房屋内外部回填土。
(二)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 成都市双流达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双桂花园一期总平土方增量工程项目之外部调运土方工程,内容为乙方自场地外部合法采土并将土方运至施工场地内甲方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土源地土方购买、开挖、运输、装卸、碾压、夯实、施工现场修路、土源地保护等,工程量为 45000 立方米(为暂估量,甲方有权据实调整工程量)。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单价为每立方米土方人民币 捌元整 (¥16.00 ),工程量估计为 45000 立方米,总价为人民币(含税) 柒拾贰万元整(¥ 720000.00 )。
(1)此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均不作调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2)合同条款中规定工作内容及根据一般工程规则所须发生一切费用均折算包含在此单价内;
(3)承包本工程应交纳之一切税项及费用,已折算包含在本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支付;
(4)此处合同总价为暂定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若实际工程量大于4.5万立方时,超出部分需重新签订合同。
(二)土方工程量计量方式采用第_2_种方式:
(1)土方工程量为虚方,车上量方。
(2)土方工程量为实方,以回填碾压后标高与原始标高差计量工程量。
(3) 如发生,另行商议 。
(三)付款方式
按完成形象进度付款,完成总量6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45%,工程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总价款80%,压实验收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合同相符正式发票。
第三条 工期
(一) 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施工进度配合甲方整体进度计划。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总工期 日历天;
(二) 如遇下列情况, 而又影响工程之竣工时间者, 经甲方代表签证后, 工期按实际影响相应顺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暴雨、地震、暴雪、自然原因发生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2)因甲方原因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审批由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按合同约定条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合同及甲方指示进行施工;
(2) 编制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设备进场计划, 并于开工前5日内送甲方审批;
(3) 乙方负责挖土及运土过程中一切相关事务处理(包括土源地、运输道路维修、环卫部门检查等),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路面修复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总价款内不再另行计算;
(5) 负责本项目内、外与此工程相关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及其他外部关系协调,并承担其费用,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指示将所运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区域并填筑、压实,未按照甲方指示进行,甲方对此所运土方不予计量支付;
(7)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主管单位备案;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
(1) 所运土方土质(包括低含水率、不含石块建筑垃圾等)需满足项目土方工程需要;
(2) 土方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返工费用及对甲方引致之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土质以符合甲方封样为准。
(3) 土方压实处理方式:土方全部填充完毕后,表层压实三遍以上,压实密度和强度达到甲方要求。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外部土方调运工程每一期结束后,由乙方提出完工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完工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对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结算。
第七条 工期延误赔偿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或经延长之完工期限所述时间内完工,乙方须就延误天数,以每天(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国法定假期)人民币30000元赔偿与甲方,不设上限。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终止合同
若乙方无理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性施工、干扰甲方其他施工或有其它违反合同过错,甲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终止合同而蒙受之一切损失。甲方可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工程。
第十条 争议解决
若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任何争端或纠纷, 由双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审判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廉洁协议、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始标高图。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廉 洁 协 议
在甲、乙方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乙方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担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报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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