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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劳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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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概述 一、 概念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即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书面协议。 二、 特征 1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 内容具有法定性; 3 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地位在发生变化:订立时平等,履行时从属。 三、 适用范围 1 中国境内企业、个体,依法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劳动合同订立 一、概念: 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法律行为。 二、 主体: 资格要求 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文体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未取得,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订立 义务 如实告之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 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情况 1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给予处罚; 2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2000元标准处以罚款;给造成伤害应赔偿责任。 三、订立形式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经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签,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需支付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 <1年,≧1个月 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并补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签,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需支付补偿。 2倍工资起止时间:满一个月次日至补订劳动合同前一日。 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年 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至满一年前一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订合同。 四、 劳动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具体内容 不得事项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约定合同终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长期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应订立:1连续工作满10年;2单位首次实行合同制或国企改革重新订合同连续工作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 1违法单位制度;2严重失职,造成损失;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4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5被追究刑事责任;6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7不能胜任,调整后仍不能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 注:1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自2008年1月1日后开始计算; 2 不适用公益岗位。 五、 劳动合同效力 劳动合同生效 除特殊约定外,依法订立生效 无效劳动合同 1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变更;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法法律法规 1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起无效; 2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效力。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 一、必备条款 1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人; 2 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 3 劳动合同期限; 4 工作内容和地点: 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我国工时制度:标准:8H/D 40H/W,延长一般1H/D,最长不得超过3H/D 36H/W;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2)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有寒暑假或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请事假20天未扣工资;10年>工作》1年,病假2个月以上;20年>工作》10年,病假3个月以上;工作20年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 6 劳动报酬: 1) 加班工资:平时150%;公休200%;法定休息日300%,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 劳动者给公司造成损失,扣除最高工资20%,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7 社会保险; 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约定条款 (一) 试用期 1 试用期期限: 合同期 试用期 备注 不满3个月, 或已完成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 3个月—1年(不含) 1个月 1年—3年(不含) 2个月 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 6个月 2 试用期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他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解除,但应向劳动者说明: 1)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 劳动者违法单位制度; 3) 严重失职,造成损失; 4)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 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6) 被追究刑事责任; 7)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 8) 不能胜任,调整后仍不能。 (二)服务期 1 服务期含义:劳动者因享有特殊待遇而做出劳动履行期限承诺。 若服务期大于合同期,则合同期续延到服务期满。 2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 1) 劳动者违法服务期规定,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2) 劳动者已履行部分服务期,不得超过未履行部分应分担培训费。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需要支付违约金 1) 劳动者违法单位制度; 2) 严重失职,造成损失; 3)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4) 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5) 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需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培训出资; 下列情形解除合同,不需支付违约金 1)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4) 用人单位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 5) 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6)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7) 用人单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 8)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3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 适用范围: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 2) 限制是择业权,合同终止后,在竞业限期内按月给予补偿,否则该条款无效。 3)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4) 内容:竞业限制范围、低于、期限(《2年)。 (三)医疗期 1 概念: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期限。 若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为停工留薪期,职工在此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满后继续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法终止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医疗期间: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期间 计算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在6个月内累计计算 5年以上 6个月 在12个月内累计计算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5—10年 9个月 在15个月内累计计算 10—15年 12个月 在18个月内累计计算 15—20年 18个月 在24个月内累计计算 20年以上 24个月 在30个月内累计计算 3医疗期待遇: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其80%,医疗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遇到合同到期,应续延到医疗期满。 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 一、 劳动合同履行: 1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和投资人等,不影响合同履行。 2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 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为公示或对劳动者告知,不生效。可以采取: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方式。 二、 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形式变更:绝对自愿;相对自愿。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方单方通知或双方协商提前结束劳动关系。 (一) 协商解除 1 双方具有平等解除合同请求权 2 必须经双方平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3 协议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约束 4 用人单位提出,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不需。 (二) 法定解除 提 前 解除 试用期:3天; 合同期:30天 注: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通知程序,未履行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提前30他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安排工作; 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 订立合同依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随 时 解 除 用人单位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规章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用人单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注: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违法单位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损失; 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影响或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他 不需告知: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注: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裁员20人以上或10%职工)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经向劳动部门报告: 企业破产重新修整;经营发生困难;转产等; (三) 不得解除 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观察期; 2. 本单位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4.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用人单位上述情形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获得2倍经济补偿赔偿金。 二、 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法定,不得约定) 1. 劳动合同期满;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金保险待遇; 3. 依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 劳动者死亡; 5. 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 6.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提前解散; 7. 其他 (二) 不得终止 1.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观察期; 2. 本单位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 患者或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 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6. 其他 三、 法律责任和后果 1.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未支付,可责令其支付;仍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用人单位按劳动民法典规定经济补偿标准2倍支付赔偿金。 四、 经济补偿 (一) 概念:在劳动者我有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上补助。 经济补偿 违约金 赔偿金 适用条件 法定 劳动者无过错 约定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竞业禁止 可以约定或法定 谁有过错谁承担 性质 没有惩罚性 以过错为条件,有惩罚性 支付主体 单位 劳动者 两者 (二)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 劳动者随时解除和不需要事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 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4. 用人单位符号可裁员二解除; 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因完成任务终止; 7.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 8.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 (三) 经济补偿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X月工资 1. 关于补偿年限计算标准 每满1年支付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算1年;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2. 关于补偿基数计算标准 月工资按应得工资计算;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按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最高年限不得超过12年。 3. 特殊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险,经济补偿自2008年1月1日计算; 用人单位不同意按照维持或高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合同,经济补偿自2008年1月1日计算; 第六节 劳动争议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 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达成协议不履行,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达成调解不履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协议。 二、劳动调解 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 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经程序,不收费。 (一) 参与人、机构和管辖 1. 当事人:双方当事人(10人以上可推举代表)、第三人、代理人 2. 仲裁机构: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企业代表组成,人员是单数。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管辖。 (二) 申请和受理 1. 申请时效:1年;一方主张权利或一方同意履行,时效中断;不可抗力时效中止。 2. 申请:书面 3. 受理:收到申请5日内确认是否受理。 (三) 开庭和裁决 1. 公开仲裁:除涉及机密或协商不公开; 2. 仲裁庭制:可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裁决前先调解,达成协议,做出调解书,签收生效;审理最长45日,逾期可起诉; 3. 下列仲裁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生效: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工资12月金额争议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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