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 基础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市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设项目
2、 分包内容
2.1 、工作量
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约 万亩。
2.2、 工作内容
① 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②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基础上,根据依法确认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③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经营权证和经营权证登记簿,市农委对原已颁发证书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注销该证,并予以公告。
④ 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登记本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书换发工作,测绘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套打规范合同本和合同副本,市农委对原已颁发土地承包合同本地方,统一收回,以旧换新。承包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由发包方召开村民会议,宣布作废。
⑤ 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市农村土地确权办公室制定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可提前移交。
2.3、提交成果
a) 实地测绘基础工作底图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b) 实地测量原始记录1套(以村民组为单位);
c) 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范文本(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经营权证由招标人提供);
d) 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份),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
e) 套打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规范文本(1套),另附纸质宗地图,每户平均5张(合同本由招标人提供);
f) 纸质全镇所有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副本2份 ,每户3张合计6张;
g) 纸质发包方调查表 每个发包方一份;
h) 纸质承包方调查表, 每户一份;
i) 纸质承包地块调查表每户一份;
j) 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k) 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1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编印;
l) 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台账(一式二份)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
m) 输入农户调查表和农户申请表;
n) 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审批表,每户一份;
o) 纸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p) 纸质村民组地籍图,每组一张;
q) 编制村合图(电子版);
r) 制作农户承包地坐落示意图;
s) 需要提供其他各类数据表格;
注:乙方所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内内容执行。
2.4、执行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3号);
(3)《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意见》(农经发[2011]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3]第33号);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业部NY/T 2537-2014);
(6)安徽省农委《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操作规程(试行)》;
(7)《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意见》(农经发[2010]12号);
(8)《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业部NY/T 2539-2014);
(9)《农村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编码规则》(农业部NY/T 2538-2014);
(10)《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2005);
(1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1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14)经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技术设计书》。
3、 分包方式及价款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 包干。
(1)本合同所有费用计算和支付以人民币为准;
(2)本合同单价为 元/亩,合同总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甲方义务
(1)自本合同自签订起 2 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设计书及有关项目启动资料。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1:2000正射工作影像底图、省农委统一规定入库软件。
(3)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为了工程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项目,甲方负责协调督促各乡镇村配合工作。
5、乙方义务
(1)自收到甲方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2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项目施工期间,乙方每十天汇总工作进度及工作量。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当日报于甲方,以便于甲方及时反馈解决意见。
(4)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5)乙方要严格保密,不得将测量数据和甲方提供资料外泄或改作其他用途。
(6)施工期间不低于30个人(外业10人)。
6、付款方式
(1)本项目没有进场费用;
(2)乙方在进场之日起两个月内,甲方按完成工作量 %拨付工程款,后续每月按完成工作量 %拨付工程款;
(3)工程成果(注:不含不能开展村庄)经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额100%;
(4)面积以最终实际确权登记面积结算(注:含图解完成不签字村庄);
7、工作期限
(1)时间:201 年 月 日至工程结束
(2)招标书预计工期 天,原则按招标书进行。
8、工程质量
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施工队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均不免除乙方责任。
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质量等级工程和有缺陷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改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工程进行返工或修改,其返工或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9、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1、索赔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互不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报有关资料。
12、合同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乙方将其分包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分包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合同解除条款。
(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损失。
13、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可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合同条款自动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15附则
(1)项目全部完工,检查验收合格,后期服务到位,项目款结算完毕,本合同自行失效。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二○一 年 月 日 二○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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