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省晋江市档案馆地下室土方回填分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晋江市档案馆新馆基础土方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晋江市档案馆新馆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工程承包人:福建省南安市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分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甲方(全称):福建省南安市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晋江市档案馆新馆地下室基础土方回填、平整、夯实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晋江市档案馆新馆地下室土石方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晋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内
二、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地下室底板、承台、地梁、电梯井、集水井、吸水井、变配电间等基础垫层下口土方回填、平整、夯实等工作。其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具由乙方自费配置。甲方仅提供场地照明大灯、塔吊、水电源和标高控制点测设,甲方仅向乙方提供现场一间工具间,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费解决。
三、分包工程施工内容
1.在基础砖胎膜砌筑完成后,所有基础垫层下口土方铲除、运输、回填、平整、夯实。
2.涉及运土道路路架由乙方自行搭设解决,其施工工具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
3.施工中产生垃圾及施工作业面污染等清理工作乙方必须当班次处理清楚。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土方夯实密实度必须达到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和福建省优质工程质量标准有关要求,服从甲方协调管理及甲方施工进度要求,不得无故停工。达不到质量要求必须免费无条件整改到符合要求;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机械、用具、三级配电箱一律不得进场使用;所有机具堆放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明码分类标识堆放,违者上述规定每次处于300~1000元罚款。
四、分包合同工程量计取,单价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量计取:按设计施工图地下室建筑面积计取工程量。
2.单价: 元/m²
3.工程款支付:按双方约定完成施工承包范围内土方铲除、回填、平整、夯实等工作后,由乙方将其完成并经过甲方项目部、监理及相关单位人员验收合格工程量计算书及付款申请报告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经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五天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后5天内支付所完成工程款项80%给乙方,余款待基础土方密实度检测报告出来其检测结果合格后10天内支付。若乙方施工中途急需资金周转,应与甲方磋商,甲方可依据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酌情给予预借工程款项并在工程审核时给予扣除。
以上单价包含机械费、人工费、施工用具使用费、劳保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省优质工程增加量及赶工加班等费用,单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五、工期
合同工期:原则上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施工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如果因为乙方人力不足或安排不合理而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天1000~2000元罚款,并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福建省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其平整度、密实度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并符合福建省优质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准。因为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而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天1000~2000元罚款,并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提供施工图,负责现场指挥,安排水电人员,配合现场施工照明,并负责基坑抽排水。
1.2、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1.3、如乙方违反合同条款,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指挥安排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并处以合同暂定价10%罚款付给甲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退场,甲方按乙方实际已施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工程量及合同中约定60%结算方式付款。)
2.乙方人权利和义务
2.1、服从甲方项目部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后施工方案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地质情况,调整施工方案必须书面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批准。
2.2、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2.3、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与周边保持良好关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4、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5、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施工项目窝工,乙方应承担其窝工费用,其费用直接在乙方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项中扣除。
2.6、基础土方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退场,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2.7、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履行自己责任和义务,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属于违约,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暂定价10%罚款付给甲方
3.乙方上述违章、违约罚款费用直接在每次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八、保障
1、除应由甲方承担风险外,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乙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伤亡;
(2)乙方工程以外任何财产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责任方承担。
九、保险
1、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十、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乙方施工场地,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乙方承担自身人员和财产损失。
4、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延迟乙方相应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监督和各种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若乙方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一切工、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若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有关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无安全防护措施,每人此按50元对班组进行处罚。
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接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搭,严禁住宿人员在室内使用:“三炉”及工地所规定其他不能使用电器,如发现烧煮、烧水等,使用电器一律没收并给予每人次200元罚款。
4、施工中,乙方应同班组与各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服从统一指挥、安排,严禁在工地内打架赌博,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次罚款壹千元,由工资中扣回,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5、安全责任根据有关精神,贯彻以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资,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工作,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随处大便,一经发现给予每人次500元处罚。
7、对各种机器设备、安全管理、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8、为了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到落手清,严禁向下扔杂物违者每次罚款500元。
9、乙方应负责各工序完工后各层清理,保持现场文明施工及验收之前各楼层卫生清理。
10、自觉服从甲方管理,同时加强自身队伍管理,密切配合甲方抓好文明施工管理。
十二、资金管理规定
1.乙方向甲方申领工资时,应先填好工人工资清单,在甲方及项目部监督下把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工资单应填写一式二份,待发放完工资后并经签字后,一份乙方存档,一份报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将拒付下期工程款。
2.乙方必须保证每月发放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监督,若发生纠纷,工人告到有关部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关视情节轻重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每次1000元至5000元。
十三、其它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当地政府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解决。
2、其它未尽事宜在总包合同条款下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并结算付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福建省南安市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晋江市档案馆新馆工程项目部
代 表:
日 期:
专业分包人(盖章):
代 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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