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活办公用车租赁合同修改
生活(办公)用车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甲方所租车型为_ _,车牌号为 ,租赁车辆性能、状况良好。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租 金: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有权利。
4、向甲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如车辆属于非甲方使用不当所产生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司机,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
7、必须承担因甲方行为而带来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计算
以甲方接收车辆开始,以甲方归还车辆给乙方为止
第六条 租车押金
租车押金金额:
第七条 车辆保险
1、乙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全险。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届时应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此事故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交车时间向甲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甲方赔偿该日租金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1.5倍计收。
3、甲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由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乙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乙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甲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乙方车辆合法权益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有关合同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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