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桩基施工合同交底单
合 同 交 底 单
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乐清湾1号桥项目
合同名称
桩基施工合同
编号
对
方
单
位
情
况
名称
性质
注册
资金
资质
资信
法人代表
手机
交底内容:
一、合同施工内容详解:
1、施工段落划分:
(1)YE01-YE26#墩桩基施工:冲击钻
(2)YE27-YE45#、YW01-YE03#墩桩基施工:旋挖钻
(3)YZ02-YZ04#墩桩基施工:气举反循环
(4)YW04-YW13#墩桩基施工:冲击钻
桩基施工分四个施工段落,由四家单位进行施工,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范围进行调整。
2、双方负责内容:
(1)甲方负责内容:
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图纸、桩端压浆用水泥、砼供应及运输、工程试验和测量放样(乙方负责配合)。
(2)乙方负责内容:
乙方负责钻孔设备转运、钻孔前各项准备工作、钻孔设备安拆及移位、泥浆循环系统及排渣设施设置、造优质泥浆、钻孔、清孔、成孔检测、水下砼灌注、辅助桩检等一切与施工有关工序和辅助工作。
(3)具体施工内容说明:
a.桩基钢筋笼由甲方钢筋加工队伍运输至施工现场下放,乙方负责提供吊车或履带吊。
b.砼灌注完成后,乙方必须立即清理桩顶泥浆、掏桩头(掏至桩顶设计标高以上50cm处)、破桩头(需待砼强度达到设计值后再破除30-40cm);若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及时掏桩头,后续破桩头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按10000元/根桩对乙方进行处罚。
c.待桩检合格后,乙方负责摩擦桩桩端压浆,费用已包含在桩基单价中。
d.乙方进场钻机必须进行装饰(如涂刷油漆、钻机防雨棚),小型机具防护罩,氧气及乙炔瓶小推车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e.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文明施工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场地清扫,必须符合浙江省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如遇各类检查标准提高,不得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f.乙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原始记录、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及时提供和协助甲方做好各种报表、资料文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做好施工记录,协助甲方做好竣工资料整理、保存工作。
g.承包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地质不可预计情况,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不予调价。
3、承包方式及单价说明: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2)单价说明:
承包单价中均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辅材(钢筋笼、桩端压浆用水泥、砼除外)、机械设备等一切费用。
(3)几项费用说明:
a.甲方统一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按乙方所承担相应合同额1%承担。甲方将从乙方第一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费用,保险赔偿所需提供资料按甲方与保险公司约定提供,赔偿额度按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b.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每月按结算产值1.5%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购买各种用品、设施清单及含税有效正规发票(发票名头为:中交一公局乐清湾1号桥项目部,发票章与清单章一致)给项目经理部方可计量结算,若乙方不提供清单及含税有效正规发票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对乙方领用甲方安全保护用品,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二、工程质量及进度:
1、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必须保证为Ⅰ类桩。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
2、工程进度要求:
(1)乙方工程进度要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计划要求。
(2)如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调整自己进度计划并重新调配施工资源,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等。
三、人员、机械及材料管理:
1、人员管理:
(1)甲方对人员管理
a.甲方负责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最低人员需求计划。若乙方到场人员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
b.甲方根据实际建立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食堂厨师健康证明复印件等档案资料。
c.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卡并按乙方提供工资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
d.乙方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潜水工等)及安全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签发合格证上岗,并上报甲方安保部门备案,服从甲方管理。
e.甲方根据需要有权临时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注:甲方经营部审核后按临时用工给予结算)
f.乙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等必须有乙方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乙方委派现场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与甲方现场主管领导请假,经现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2)乙方对人员管理
a.负责或者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卡并按乙方提供工资表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接受甲方监督。
b.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
c.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d.负责特殊工种及安全员培训及取证工作,同时承担相关费用。
e.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临时调用和管理。
2、机械管理:
(1)甲方对机械管理
a.根据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并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调整方案。
b.对乙方进场设备状况进行审核检查,以确定机械设备能符合施工要求,并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和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符合要求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
c.特种设备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管理,同时“三证”要交甲方安保部备案。
d.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计日工价格执行。
e.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2)乙方对机械管理
a.满足甲方规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需要,保持机况良好、能耗达标。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b.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协调,对不服从指挥作业人员,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撤换。
c.负责所属设备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配合甲方检查。
d.乙方自行解决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e.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3、材料管理:
a.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投入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有权对进场材料质量抽检,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技术规范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清除出场、严重时可勒令停工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b.乙方做好进场材料保管工作,施工过程有材料丢失或材料损耗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c.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d.材料损耗管理
采用平台施工桩基钢护筒以下桩基扩孔系数为1.08,即护筒以下混凝土损耗系数计8%,(该项属于桩基附属工作,只考虑混凝土损耗,不纳入结算工程量中),护筒内混凝土按护筒计算不计损耗;超限额领用部分甲方按500元/m3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临时用电、用水:
1、临时用电:
甲方按实施性施工组织中临时电力方案提供高压电力线路沿栈桥一侧布置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至用电现场电力线路、设施(甲方将统一采购,费用乙方承担)及不足电力由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至施工现场维护由乙方负责,确保规范和安全用电,因乙方原因引起变压器等电力设施、线路损毁或其他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以每千瓦时 1.3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电力损耗按每月用电量分摊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时需配备相应自发电设备,以确保遇网线停电时对关键施工工作影响,自发电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充分理解进场后网线电力无法尽快提供并合理安排相关施工项目,同时不会向甲方提出相关费用要求。
2、临时用水:
甲方负责与地方水利部门协调施工用水,乙方具体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接入点接入,接入费用及用水费用由施工队伍自行承担,包含在综合承包单价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任何因施工用水不到位引起补偿。水费标准按项目部交纳水利部门标准执行。
特别说明:
乙方进场后需与甲方电工取得联系,由双方电工共同签认好乙方领用甲方临时用电设施,并确认好电表、水表初始读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给予协调),于每月15日进行抄表并于16日将签字确认汇总表交经营部进行结算(电工第一次提供水电费汇总表时需将为乙方购置电线、电表、水管以及水表等费用一并上报),施工队伍应积极配合,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水电费不能及时签认而影响结算,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工程结算与支付
1、结算原则:
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最终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按月度结算,桩基砼浇筑完成后按60%给予结算,剩余40%待桩检合格后给予结算;最终计量结算是待工程交工后对已完成全部工程清算。
2、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11%作为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5%,安全生产保证金1.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文明施工保证金0.5%,保证金甲方可统筹支配,用于相关项目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工程缺陷,全部无息返还;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在安全达标情况下且提供了发票,只扣留本期结算金额1.5%,同时返还上期扣留安全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在本合同工程结束后,乙方无任何劳务纠纷,全部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甲方无息返还。
文明施工保证金作为乙方在现场文明及标准化工地建设监督费用,若乙方人每期工程结算时相关领导确认达到甲方要求,只扣留本期结算金额0.5%,同时返还上期扣留文明施工保证金。
3、民工住房:
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民工房按600元/间/月计算相关费用,该项费用在乙方每月结算款中给予扣除。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遭受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赔偿。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违约金。
3、乙方人员、设备未按计划进场,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未能在限期内进场,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万元罚款,直至合同解除。
4、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费用乙方自负。如甲方认为乙方无力或乙方不愿修复或返工,甲方可以自行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并根据修复或返工天数,按1万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5000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 10000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5、若在业主或其上级管理部门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方面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罚款,甲方将按其罚款两倍扣除乙方工程结算款。若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到甲方对主合同履行,由此引起业主分割工程、甲方失去业主奖励等后果,乙方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包括期得利益在内全部经济损失。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处理好与工程相关债权、债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经济纠纷或诉讼,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7、乙方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
七、安全和职业健康
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八、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甲方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和检查。
参加交底人员:
项目领导: 经营部: 工程部:
物设部: 安保部: 财务部:
记录人: 交底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