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物业招租委托合同
物业招租居间合同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本合同所涉物业招租居间委托代理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甲方认可物业租赁方,租赁甲方所有位于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3、4层物业厂房。(物业信息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即 2017 年12月 日起,至 2018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且不续签,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 提供与标房屋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 寻找意愿承租人。
3. 协助甲方与承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4. 其他未注明需乙方办理事务(未注明事项需甲方认可)。
乙方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向甲方收取证件复印资料时,甲方应开具规范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乙方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甲方。
第四条 委托出租价格
甲方要求该物业每平米租金为不低于【 】人民币( 元),具体租金以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甲方审核同意为准,甲方得到租金应与承租人支付租金相同。
第五条 佣金支付
1.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乙方推荐承租人达成物业租赁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或佣金:
(1)甲方物业租赁佣金为《物业租赁合同》中注明【半月】月租金。乙方不得向租赁方收取佣金或协议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终止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
(2)佣金支付时间自《物业租赁合同》并承租方支付首期租赁费用后 七 日内支付。
(3)乙方收取佣金后,应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2. 无论甲方是否与乙方推荐承租人签署或达成《物业租赁合同》,乙方受托推荐或引荐承租人而发生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支付或费用。
第六条 双方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约定在考验期内(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物业租赁成功率需达到30%,如达不到30%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非独家受托人,甲方仍有权委托其他第三人寻找推荐租赁人,且甲方有唯一决定权是否签约或继续出租。
3. 乙方推荐承租人需为有实力、低污染、低噪音企业,并长期租赁(最短租期不低于10年+10年,年租金增长率不低于2%-5%)
第七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签订补充协议,应将变更事项简记于本协议附注栏内。
(二)协议解除
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行为且将影响甲方利益,或甲方已将拟出租物业租赁给其他承租人、或甲方终止物业对外出租,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且甲方不支付任何赔偿或费用。
第八条 保密和其他
1.甲方同意就委托乙方进行居间推介服务予以保密;
2.甲方承诺并保证,在甲方与乙方推荐或引荐承租人谈判和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时,应当通知乙方参与,并将《物业租赁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出示给乙方。甲方擅自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且未向乙方告知,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在委托期间内,乙方不得已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或名义与承租人签署任何意向书、协议、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亦不得签署对于甲方具有约束力或影响力其他法律文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按本合同约定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 间: 时 间:
附件一:
出租房屋信息
序号
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
房权证号码
房屋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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