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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施工承包合同瓦工
劳务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汪志忠:424113X。
乙方:詹步财:。江西省九江市星子县蓼花镇蓼花村细湾占1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唐山开元电器研究所1-3层室内装修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唐山开元电器研究所1-3层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唐山开元电器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范围内地砖石材工程:地面铺装石材、地面铺装地砖、卫生间墙地砖铺贴、墙面石材干挂。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2年5月31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主要节点工期:按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国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谅解。
11.乙方提供所有施工机具及机具损耗品。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夜间不得外出活动。若在外出活动中引起各类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白天不得饮酒,晚上睡觉前不得饮酒过量,违反者重罚。且在饮酒后引起各类纠纷和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6.在工地现场及宿舍区,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打牌,违反者重罚。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单包工。1、办公区域及走廊地面砖铺贴40元/平米;2、大厅地面石材及卫生间墙地面砖铺贴48元/平米;3、石材干挂120元/平米。
2.承包价格所包含内容:见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用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设施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各类检查所发生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工人施工每天需到甲方处打卡签到,每自然月月底由甲方按签到卡所累计工日发放工资到工人手中,工资标准为大工240元/日、小工120元/日,发放标准为总工资80%。次月5日前发放完毕。剩余20%工资等工程完毕或工人提前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2.甲方预付乙方生活费用,每月1日、15日前按半月每人40元/天支付。预付生活费在月末发放工资时在工资中扣除。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十一条款项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及保修金
1.保修范围、期限:贰年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修金:总结算款3%,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十五条保险
1.甲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 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二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 一 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 立即 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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