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饰城仓库租赁合同
常州万都建材装饰城
仓库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A):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常州平顺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仓库之事宜在公平、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出租仓库概况
1、仓库坐落:常州市东方西路 号“万都建材装饰城” 幢
号;出租仓库使用面积: 平方米。
2、双方确认乙方经营范围: ,商品类别: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商品类别。如在合同存续期间内,乙方变更经营范围、商品类别中任一项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额及支付期限、方式
1、乙方愿意租赁上述仓库,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租,须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续租并全额缴纳租金。
2、综合年租金每平米 元,其中租金合计(大写) 元、管理费合计(大写) 元,总计(大写) 。
3、乙方在租赁时须向甲方支付综合保证金(大写) 元(续租,沿用上期足额保证金)。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行为、拖欠甲方租金或其他费用等情形,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被投诉而不积极配合处理,甲方将从综合保证金中先行赔付,事后 日内乙方应接受处罚并补足保证金。自乙方退场之日起满二个月后,并在综合保证金足额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4、租金采取先付后租方式,具体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本年度租金( 元);后期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于租赁到期日前30日支付当年度租金。
第三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责任:
1、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物业清洁管理工作,并提供房屋及水、电、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该设施后续维修乙方负责)。
2、负责市场内治安、消防工作;调解乙方与消费者、客户、其它经营户之间民事纠纷。
3、甲方应对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公布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对乙方经营活动、商品质量及服务等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行为作出相应处理。乙方表示同意。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经营状况适时地调整仓库租赁价格。
5、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统一仓库管理、市场管理,确保市场配套设施正常运作;为统一管理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统一工作时间;定期向乙方代收水电气费等有关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责任:
1、 乙方不得改变仓库结构,不得堵塞和开凿窗户、墙体、消防设施。如需改变仓库结构,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费用及日后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费,缴纳因经营活动所产生各项税费,包括水电费等费用。
3、 乙方保证承租仓库仅在双方确认经营范围、商品类别,如需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保证经营商品合法性,因合法性所产生争议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其经济责任。
4、 乙方应不得利用仓库从事违规、违法活动;乙方应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工作,禁止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持照经营、明码标价。
5、 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将仓库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仓库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应转租手续。
6、 爱护市场内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承租仓库、公共绿地、公共设施受损,乙方负责及时修复、赔偿。
7、 维护相邻经营户通风、采光、排污、用水权;保证他人公共通道、道路使用权;服从市场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管理制度。
8、 甲方为树立建材城品牌形象需实施一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布局调整、业态调整、升级改造),乙方应积极全面配合。
9、 乙方所租仓库屋顶(露天部分)和周围空间(包括四周封面、窗户)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需使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
10、 乙方如需制作安装门楣广告牌,需将设计方案与图纸报市场相关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甲方要求规格、尺寸等统一制作,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
11、 乙方因经营需要有权自主聘请员工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登记材料,不得聘请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被辞退工作人员。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消防协议,掌握消防、灭火、自救知识;经营区范围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私接电线;不得安装超电表负荷设备、仪器或机械等;不得住宿、烧饭、豢养宠物。
13、 乙方应严格遵守公安、工商、物价、税务、卫生、市容市貌、绿化、规划、环境保护、质检、广告发布等领域法律法规,如有违反,按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接受处罚。
14、 乙方贵重物品及商品不得留在市场过夜。乙方应对自有商品、货物进行投保,确保安全,维护自身利益;由于盗窃、火灾、天气等原因导致乙方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15、 租赁期满前,乙方不再续租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通知后,乙方应主动上缴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理所有退租手续,并要补足保证金后方可退场。租赁期满后5天内未撤离商品和建筑物,甲方有权处理。
16、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或合同被撤销、解除、确认无效,乙方应在上述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将承租仓库等完好地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缺失,乙方应予赔偿。
17、 乙方应对建材城正常仓库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18、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特许商品(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19、 乙方在不续租情况下,应将甲方仓库恢复出租时原貌,经甲方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退还保证金;如未恢复原貌由此所产生相关费用,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添附物相关规定
以下情形发生,乙方装修、装饰仓库形成不宜与房屋正常分离装修物、添附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可与仓库分离物品归乙方所有:
1、本合同正常履行期满且双方未续订合同;
2、双方协议解除(终止)履行本合同;
3、因乙方过错、违约行为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提前终止。
第六条 综合保证金收取、使用与退还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综合保证金 元。
2、租赁期内,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以综合保证金充抵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处罚金、经济赔偿金等。
3、乙方被消费者、客户、其它经营户投诉,经查证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积极、及时处理或赔偿,甲方有权以综合保证金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因商品质量或服务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并媒体曝光,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于5000元至20000元罚金。
5、综合保证金不足规定数额,乙方应于甲方通知补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如经甲方催告两次以上乙方仍未能按期补足,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于5000元至20000元罚金,直至单方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或本合同被撤销、解除、确认无效,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将商铺收回并于二个月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 合同单方解除权行使
1、 因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致乙方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或因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2、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综合保证金、滞纳金、违约金、处罚金满十日或未按期付款总额达二个月租金额时,甲方可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项中任一规定,经警告或催告后仍不及时改正,甲方可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取相应租金。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第五项约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5、 乙方因商品质量、提供服务不符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导致“万都建材装饰城”被新闻单位曝光,或乙方有其它过错行为导致“万都建材装饰城”声誉受较大影响,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6、 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有关部门查处或经甲方书面告知后仍拒不改正,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恶意攻击、诬陷市场其他经营者;与顾客吵架、打架或其他侮辱顾客行为;盗窃或侵占市场财产,经查证属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8、 因房地产被征收征用、政府指令影响等不可归责于双方事由发生,使合同履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9、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情形。
第八条 税费负担
因租赁行为涉及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缴纳。
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涉水、电等资源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给甲方有关部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七、十八项规定任一项,每发生(发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十六项规定,每逾期一日交付,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对于乙方未及时搬离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4、乙方不遵守甲方广告管理规定,应按综合保证金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任何一方尚有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 元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对建材城内规划作统一调整,乙方如受该调整影响应积极配合、服从(包括调换承租仓库)市场作出仓库调整,应尽量以原仓库面积、区位为基础考虑调整给乙方。
2、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过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余一份可报相关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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