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北京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管理。各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第三条 北京市农业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北京市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第四条 北京
2、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和特殊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负责制订、修订兽药GSP检查验收规定;负责兽药GSP检查员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兽药GSP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GSP检查验收;负责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的监督及跟踪检查。第五条 北京市农业局建立全市兽药GSP检查员库。兽药GSP检查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兽药GSP检查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在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章 检查员第七条 兽药
3、GSP检查员是在本市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从事现场检查验收的人员。第八条 兽药GSP检查员应该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5年以上兽药和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第九条 市及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选派相应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列入本市兽药GSP检查员库。第十条 北京市农业局根据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定期对兽药GSP检查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建立检查员个人档案以及定期考评。第十一条 兽药GSP检查员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市兽药GSP检查验收规定,
4、公正、廉洁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第四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二条 申请开办兽药经营企业许可,接受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企业经自查,符合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第十三条 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企业,应填报北京市兽药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请书(附录1),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基本情况说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组织机构图,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图;(四)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及产权、租赁合同等使用证明复印件;(五)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六)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七)兽药经营质
5、量管理记录样表目录;(八)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兽药GSP实施前已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除提供(一)至(八)项所列资料外,还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和进口兽药的企业,还应当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兽药进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记录样表电子光盘2张,申请兽药经营的报送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属兽用生物制品的报送市农业局。企业填报的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
6、收申请书及申请资料应做到详实和准确。第十四条 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兽药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市农业局负责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以下简称审查部门)。第十五条 市、区县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受理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兽药GSP有关申报材料的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部门组织安排兽药GSP现场检查;审查不合格的,说明原因,退回申请。第五章 现场检查第十六条 审查部门对材料审查合格的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成立现场检查组,并通知申请企业于3个工作日内接受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间为1-2天。第十七条 各级审查部门从北京市兽药GSP检查员库中随机选派3-5名兽药GSP检查员
7、,并向检查员发送指派兽药GSP检查员通知书,组成现场检查组,必要时可临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设组长1名,由审查部门指派。兽药GSP检查验收组组长是本次检查负责人,是检查验收质量第一责任人。第十八条 审查部门在通知企业接受检查的同时,应向申请企业发送现场检查通知书(见附录2)和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意见反馈表(见附录3),并组织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第十九条 现场检查时,审查部门应选派1至2名工作人员以协调员身份全程参加、监督检查组的有关活动,但不参加评议。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召开两次会议,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应确认现场检查方案(见附录4),检查范
8、围、检查路线、落实检查日程、宣布检查纪律和注意事项。申请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资料,如实介绍有关情况,并指派联系人负责向检查组介绍现场情况及答疑。末次会议向申请企业宣布综合评定结论、缺陷项目和整改意见。申请企业可就综合评定结论和缺陷项目发表意见,必要时检查组应将申请企业书面意见上报市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第二十一条 检查组依据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及北京市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柜台、相关设施设备、各种记录、档案资料等内容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应予以取证,并对申请企业有关人员的兽药、兽医基础理论知识、规章制度和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兽药GSP的主要内容和要点进行
9、考核。第二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检查组组长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各成员应当汇报各自的调查取证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及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企业的陈述及申辩。第二十三条 检查组成员应当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和存在的缺陷。检查组组长应当组织综合评定,填写缺陷项目表(见附录5),撰写现场检查报告(见附录6),作出推荐和 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缺陷项目表应明确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描述申请企业实施GSP的概况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现场检查报告和缺陷项目表须经检查组所有成员签字,企业法人签字确认。综合评定期间,非检查组成员应当回避。如申请企业对检查结论产生异议,可向检查组做
10、出说明或解释,或向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检查组应对异议内容和申诉过程予以记录。如最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应将上述记录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第二十四条 检查验收方案、现场检查报告、缺陷项目表和打分表等文件由申请企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组长分别留存。第二十五条 对作出推荐评定结论,但存在缺陷尚需要整改的,被检查验收企业应提出整改计划并组织落实。(一)被检查验收企业对缺陷项目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二)被检查验收企业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核实意见函,寄送检查组组长,由其确认整改落实情况,填写兽药GSP企业整改情况审核表(见附录7);(三)检查组组长确认整改材料符合要
11、求后,将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核实意见函、兽药GSP企业整改情况审核表等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第二十七条 对作出不推荐评定结论的,由审查部门发出兽药GSP现场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行政许可程序退回申请。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记录保存。第二十九条 兽药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变更兽药管理条例规定需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有关事项,应向兽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兽药经营许
12、可证;需要实施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应按照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规范实施细则和本办法规定申请兽药GSP检查验收。第三十条 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如果在检查验收合格公告有效期或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以下经营条件的,发证机关应组织对变更条件进行专项检查:(一)变更经营办公、经营场所和库房面积;变更库房地点及辅助设施、设备等;(二)变更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三)其他需要专项检查的情况。第三十一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的兽药经营企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
13、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个人工作业务总结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
14、员。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
15、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
16、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6、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7、参与了新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7、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
18、结章节的编写工作。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