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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家模式管家服务合作协议
管家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北京途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1101
法定代表人: 罗军 联系电话: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街9号-2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就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管家式配套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
甲方采购乙方管家服务(本协议所指管家服务系指:在业主房屋空置期,由途家管家做室内清洁整理及保养服务),作为 项目物业增值服务配套,提高业主对项目信心指数及购买欲望,让产品档次提升,进而推动项目升值,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一次性购买乙方3年管家服务,作为甲方项目增值服务,并对外宣传推广该增值服务。
2、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合作义务,向甲方购房业主提供管家服务。
三、合作范围:
项目中 套物业,总面积 。
首次合作 套,剩余物业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四、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为三年,自本项目首次合作 套物业集中交房日起算。(最后一期集中交房日最晚不得迟于 年 月 日)
五、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参与产品全程包装及策划;
2、参与项目现场准业主托管业务讲解及介绍;
3、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管家服务费。
4、甲方负责促成乙方与业主签定具体合同。
5、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保证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继续履行甲方义务,及配合甲方业主与乙方履行具体托管合同相关权利义务。否则,甲方赔偿由此为甲方业主及乙方造成损失。
(二)、乙方权责:
1、提供管家服务项目及现场操作标准附件1作为服务质量衡量依据,并接受甲方监督;
2、提供国际一流整套互联网管家服务系统(线上业主查询系统、线上房源管家后台管理系统、业主预定入住酒店管理系统);
3、管理和维护业主线上、线下所需信息;
4、途家网、携程及其他乙方合作媒体推广支持
A途家所有斯维登酒店房间内定期将甲方项目宣传单,配置礼品,置于客房或前厅,为甲方做宣传推广。
B每间客房内会放有《途家旅游攻略》,可在此册子上做项目专版;
机场、车站、市区接待网点,可在翻阅栏处摆放甲方项目宣传册(与途家合作专刊)
C途家官网业主后台会定期宣传与途家合作项目楼盘信息、地址、电话
D途家与甲方共同召开推介会,邀请地产界、旅游界、媒体界以及项目新老业主参加,共同打造项目品牌宣传及影响力。)
5、乙方应及时收取甲方支付管家服务费,开具合法发票,向甲方提供合作服务。
6、合作项目销售期内,乙方不在熊岳温泉区域与甲方存在竞品温泉公寓合作。
六、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交房时总建筑面积为准,按每平方米每月 元价格向乙方支付管家服务费。总建筑面积合计 平方米,合计 元/月,36个月共计 元。
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且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首次合作项目 套(总建筑面积 )管家服务费 30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在首次合作 套物业集中交房之日起并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管家服务费 70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各期付款均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公司名称:北京途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110061073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酒仙桥支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严重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情形,须按协议总金额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自身原因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向乙方支付管家服务费用,每延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连续逾期四十个工作日未支付管家服务费用,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除应支付未付管家服务费用外,应向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经济损失;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为本项目提供同类型增值服务。
5、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迟于合作期限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期限应予以顺延。
八、其他事项
1、保密义务:未经披露方书面明示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允许披露该披露方任何保密、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或不按照本协议所允许目使用该信息。
2、如甲方在双方约定管家服务面积基础之上,增加管家服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约定管家服务费用及本主体合同合作期限等条款不变。
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为表明双方合作关系可以在任何宣传广告、物料等媒介上使用双方品牌及logo。
4、不可抗力:如果不能履行本协议是由于一方所不能预见和控制原因造成,如战争、罢工、火灾、恶劣天气、航空运输中断以及政府行为等,则不能履行本协议一方可相应免责。
5、协议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纠纷解决: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纠纷,则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被告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生效后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8、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乙方(盖章):北京途家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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