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定期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建立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总经理、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江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江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4、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2、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公司都要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安全科、事故发生的分厂(分公司)、车间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六、事故损失的计算
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3、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4、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乘停车时间(小时)乘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为产量损失。
5、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乘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为产量损失金额。
6、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其它要求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无论何时,分厂(分公司)必须于10分钟内将事故报告给安全科和公司有关领导。轻伤事故要先口头报告,在15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安全科。
2、事故报告要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4、对不积极组织参加事故抢救、瞒报、迟报事故、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在职工进厂时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由卫生监督部门对职工进行体检,并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卫生档案。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职工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生产场所、仓储区存在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应配置事故专柜,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现场应设置人身冲洗设施和洗手池。
6、生产、仓储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应穿工作服,戴工作手套和相应的防护器材,防止吸入、食入、入眼与皮肤接触;生产作业场所配置相应的呼吸器。
7、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 ,正确使用。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根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工作,使每个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保用品,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与健康。
8、生产车间和仓库空气要定期检测,空气检测不达标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对策措施。
9、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生产﹑储存场所涉及到危害物质要明确指出,使得职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10、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每月的25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参加人员有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1、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单位和车间介绍本月的安全情况及事故情况。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6、每次例会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 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 事故责任者。
4.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常用灭火器材
在化工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以利扑救初起火灾。其类型有:
l、化学泡沫火火器
化学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闪点在318K以下的易燃液体的着火,如汽油、煤油、香蕉水、松香水等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也能扑救固体物料的火灾,如木材、纤维、橡胶等火灾。但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如醇、醚、酯、醛、酮、有机酸等,带电设备,轻金属、碱金属遇水可发生燃烧爆炸的物质的火灾,切忌使用。
2、酸碱灭火器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竹、木、毛、草、纸等一般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但不宜用于油类、忌水、忌酸物质及电气设备的火灾。
3、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器有很多优点,灭火后不留任何痕迹,不损坏被救物品,不导电,无毒害,无腐蚀,用它可以扑救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图书资料档案等火灾。但忌用于某些金属,如钾、钠、镁、铝、铁及其氢化物的火灾,也不适用于某些能在惰性介质中自身供氧燃烧的物质,如硝化纤维火药的火灾,它难于扑灭的些纤维物资内部的阴燃火。
4、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腐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救较大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各单位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并动员广大职工一起来做好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为有效遏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的整治力度,针对本公司现状,特制订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
1、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在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报公司安全科备案。安全科对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整理建档,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排查出的隐患情况。
2、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所有员工可以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3、接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向镇安办及安监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本单位有关科室制订隐患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尽快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4、对于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不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企业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形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本质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本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车间主任、安全员参加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力、物力及时整改,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2、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安全生产部要组织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车间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备案,同时上报隐患整改的计划、负责人和整改期限。
4、安全生产部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整理分类,登记建档。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无特殊情况拖延或拒不整改的车间或个人,安全科负责上报公司给予严肃处理。
5、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上报镇安办,并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价机构进行评估定级,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实施到位。
6、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公司须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厂进行1-2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文件、合同等重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方式与组织
公司档案以集中管理为主,采取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档案由综合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类管理相关档案,以便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具体抓好自行管理部分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归档档案范围
(一)政府机关、上级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建议、提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等资料。
(二)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
(三)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等。
(四)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五)主管任命书等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六)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主要活动的简报、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七)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八)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等。
(九)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与总结。
(十)其他反映经营管理业务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相关档案管理责任目标
(一)文书档案、人事管理档案: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抓好机关文书、合同等档案的归档管理;业务档案资料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各部门直接收到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文件后,一般情况下交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并实行统一保管和归档,相关部门只留存复印件。
(二)财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具体抓好财务单据、账簿等资料的定期归档。
(三)合同档案:各科室要强化合同文书档案管理意识。凡各科室及在分管领导指导下签订,或指导协调辖属企业签订,或有关部门签订的,与粮食系统有关的合同,各相关科室要在10日内将所负责签订的合同原件报送市局办公室,由专人进行保管。特殊情况不能报送原件,要说明情况并报送复印件。机关合同签订实行“全程负责制”。各科室要强化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请司法部门及律师帮助审核,使合同的签订置于法律框架之内,确保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各相关科室将合同档案报送办公室存档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抓好合同期限、合同执行效果等情况跟踪落实,并及时与办公室联系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合同执行有关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执行、存档等环节的科室“全程负责制”落到实处。
(四)基建保卫档案:由基建保卫科负责抓好基建项目、安全生产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五)业务档案:由调控储运科负责抓好仓库储粮情况等资料档案的管理。
(六)审计档案:由审计科负责抓好年度离任审计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四、档案归整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或无原件的重要文件不能归档的,可保存复印件。
(二)以正式文件发出的文件、函件或请示,有关科室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确保文件申请与批复的连贯性,避免出现只有请示没有批复的档案文稿。
(三)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范围及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案卷类目”放入文件卷夹内分类保管,并填写《文档归档登记表》,方便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借阅
(一)档案属于机关办公机密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二)借阅档案材料,须经档案管理所属科室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保管人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详细登记。
(三)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的档案材料应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借出的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处理。
“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三同时”的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三同时”评审
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环保。
(1)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2)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3)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2、安全生产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全生产部、工程部等部门同时参加。
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4、安全生产部、工程部分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的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三、新产品开发、试制
1、需要进行试验的项目,由制定实验方案的单位在试验大纲中同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评审会上,向参加试验的单位贯彻落实。
2、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试制前,必须要充分了解产品、所用原料、中间体、“三废”的理化性质、毒性、危险性,采取妥善有效的防范措施,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
3、在开课题实验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应急处理方法和应配备的防护器具和急救用品,并报中央研究所所长批准。
4、在试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试制计划逐项落实防范器具和应急措施,实验中用到的剧毒物品,按公司的《剧毒品管理制度》执行,危险性较大的操作,要安排人员监护。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课题不准开课题做试验。
5、课题总结时,必须要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内容。
6、课题项目移交设计生产时,必须同时提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做到同时设计。
7、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中试、大生产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8、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9、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10、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11、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1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人。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1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艺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四、“三同时”的验收
1、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安全生产部、工程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镀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4、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维修制度
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A&V集团危险作业许可证》。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为使管理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部室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车间班组每月两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管理部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止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三、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四、车间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企业负责人每月参加一次。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每月参加两次。
3、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4、安全生产部对安全活动的记录检查并签字确认每月两次。
五、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所属部门进行清洗置换,切断进出物料口,各种物料按规定搬出检修区。
二、检修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与生产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必须切开,加堵盲板,切断物料出入口,关闭阀门。
三、凡机电传动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流,拆除传动皮带后断开传动链,并要在电器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四、凡是贮藏室、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挂放“禁止开启” 的警示牌。
五、“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为断不拆,设备高温或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
一、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由维修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拆除和报废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生产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5、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时,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示,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7、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安全生产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填报重大危险源申报表。
2、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检查、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头备案工作。
3、根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
4、加强人员培训,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告知相关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过程、工艺设备、环境、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应根据(苏安监[2009]10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罐区设置泄露检测报警系统、液位超限报警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等。
7、建设单位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在相关部门备案。
8、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的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认真总结,适时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
9、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四顾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应急救援设施、器材的配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10、对重大危险源要有专门的检查制度,对查处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
11、企业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所必须的安全投入,对重要设备要加强检测,对安全状况和防护设施要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应根据《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暂行)》(苏安监[2009]71号)的具体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分级评估,并按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措施。
2、制度要形成汇编和上墙
3、安全生产会议
高邮市XX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台帐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参会人数
参加
会议
人员
会
议
内
容
注:召开月度、年度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3操作规程
1、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蒸汽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点火前检查与准备。
①检查锅炉筒内部装置是否齐全,固定良好,是否遗留有其它杂物。
②检查炉膛、烟风道是否良好,各阀门档板的开关位置是否正确,严密程度是否良好,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已校验。
③对转动机械进行试运转,向锅炉内给水,试验水位报警及解锁、自动给水是否灵敏、可靠。
2、锅炉启动与正常运行的调节
①锅炉点火后升压或升温速度要符合要求,并注意保护省煤器及过热器。
②认真做好升压阶段的定期工作,特别要注意水位表、压力表的冲洗及安全阀的整定和试验。
③锅炉运行要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微负压燃烧,要根据外界负荷大小及时调整燃烧。
④锅炉运行须做好以下工作:
a、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B、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c、每班至少一次定期排污;连续排污根据锅水质调整排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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