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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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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最好的税收筹划就是用足用好税收政策.【梁红讲税】每周为您解读企业所得税法精髓与运用,围绕收入、成本费用、优惠政策,帮助你解决工作中的疑惑,有效防控税收风险引领实操.旅游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大家好!我是秦梁红,欢迎收听梁红讲税,在这里,我将倾囊相授,与你分享财税处理的方法与技巧,为你解决工作中遇到的财税难题.今天我与大家一起分享的问题是,一位来自天津名叫红尘有你的朋友提出的问题我公司今年业绩很好,计划给予每个员工报销一次价值 10000 元的旅游费作为奖励,这个报销的旅游费我已经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列支,请问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要解答这个问题,我

2、们先来看看相关的税收政策:一、财税200411 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公司给予每人报销 10000 元旅游费作为奖励,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个合理的工资薪金如

3、何判断?国税函20093 号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按以下原则掌握:(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对照上述五条原则分析,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的旅游支出不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是临时决定,

4、没有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执行,没有按工资、薪金的调整有序进行.不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旅游费用不能按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但是,是否可以按照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呢?国税函20093 号文件同样明确了职工福利费扣除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这个文件没有将旅游费用纳入其中.并且在 2012 年 9 月 24 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热点问题解答中明确: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因此,员工报销的旅游费虽然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列支,在进行汇算清缴时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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