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计提及会计处理示例分析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的折旧计提及会计处理示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4 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关于以上政策,是适用于所的行业企业的,无非一类是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价1
2、00 万元以内的仪器设备,一类是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全部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很多会计认为,对以上固定资产,不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而且不考虑残值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就是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其实这样是非常不妥的。一、建议仍然通过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符合这两个特征的固定资产,就应该用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不在
3、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既不符合上述准则,也很容易易造成资产流失。二、建议仍然考虑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国家关于加速折旧的政策是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折旧,应该是剔除残值以外的部分。对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合理确定预计净残值,这样企业在处理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资产时,与正常固定资产处理的方法保持了。三、举例看一下核算案例 2014 年 9 月 25 日,某小型公司购进电脑一台,价值 4200 元,增值税 714 元。价税款一并以支票付讫。电脑交付使用。企业按直线法折旧,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 3 年,预计残值 200 元。会计处理如下:(1)购入时:借:固定资产 4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14 贷:银行存款 4914(2)对于加速折旧,剔除残值后的金额,全额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 4000 贷:累计折旧 4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