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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专院区气动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0611289 上传时间:2025-06-05 格式:DOC 页数:39 大小:20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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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 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BAD-2014-282 招 标 人:沧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答疑纪要(待发)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供货合同书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有36页(第1页-第36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工程地点: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院内 招标内容:气动物流传输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交货地点: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院内工地(指定地点)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质: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授权的国内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日) 5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9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2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 评标办法:(附后) 11 收款人:沧州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解放路支行 账号:5000521 代理机构: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女士 电 话: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内容所包含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供货及安装。 2.定义 “招标人”系指沧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机构”系指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本次投标主体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主体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单位印章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每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欧美整机进口产品。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气动物流系统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工具、使用手册及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操作软件、软盘、光盘等。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测试、检验、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项目说明 3.1 工程概况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8672m2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1层。 3.2建设地点 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院内。 3.3资金来源 自筹。 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前附表第1项,具体招标范围包括: (1) 气动物流系统供货; (2) 所供应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3) 所供应设备及安装工程自安装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的免费质保和维保; 具体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5.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前附表第3项。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完工日期 详见前附表第1项。 8.质量要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 9.1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是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按其中各项要求编制和报送投标文件。 9.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答疑纪要(待发)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供货合同书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开标前招标人可能增补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或补遗记录。 9.3 投标文件一经送达,即表示投标人确认招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并据此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承诺,承担及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9.4 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误解及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投标失败或中标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负。 10.招标文件的解释及修改 10.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在开标前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不得以未回复确认为由拒绝接受该澄清文件的约束,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报价说明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依据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资料。 11.2 报价方法 (1) 本次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报单价、合价及总价,详见第四部分投标格式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 本工程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3)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报价,其中包含设备制造费、包装费、运杂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安装费、设备安装完毕进行的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2~3人)、各种险费、税金、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的关税、直至技术监督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交付买方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质保阶段的费用(含质保期的备品备件等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除工程量变化可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余不予以调整。 (4) 本次报价包含土建总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按照安装费(不含设备费)的1%计入投标总报价,由中标人支付给土建总包单位。土建总包单位向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如下: a. 按分包单位要求提供升降机械设备,供中标人无偿使用; b. 对业主分包工程的材料堆放场地和使用道路协调解决;提供卫生设施供共同使用; c. 提供其施工所需负荷的用电电源接口,提供其用水接口,但水电费另行收取; d.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提供轴线位置、标高等有关技术数据,协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e. 协助保护好已完工并交接的分包工程,采取措施,做好防撞击、防污染工作。 f. 对业主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对业主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协调各分包工程之间互相影响和交叉作业; g. 协调各专业管线的交叉及吊顶的整体布置; h. 分包工程完工经业主、监理单位、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成品保护的管理。 搭设脚手架的费用不含在配合费中,投标人自行考虑脚手架的的搭设费用。 12.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及招标人之间及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开标现场出示原件); (4) 投标函; (5)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6)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说明; (7) 投标设备配置情况详表,包括所采用主要部件及材料的产地,技术规格等; (8) 两年内正常运行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9) 投标设备商务、技术偏离表; (10)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本次投标主体如为制造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单位印章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每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所选设备样本、说明书、选型依据等技术资料。(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1)设备安装组织设计 (12)为买方在生产培训基地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工,计划(2~3人); (13)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及设备质保承诺; (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5.投标文件编制 15.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投标文件的表格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统一格式编制,内容齐全。如投标文件缺少主要内容,则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被拒绝。 15.2投标人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标明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方为有效。 15.4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开标时发现散页,散页将不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6.2 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名称: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工程 投标设备名称:气动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投标人名称: 16.3如未按规定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日)。 17.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有权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在此期间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对投标保证金的各项有关规定在延长期内同样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3日,按照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交到“前附表”指定的收款人,将收据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出示保证金收据原件。 18.2 投标保证金须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的形式提交,并到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换取认可的收据。 18.3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日内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五日内退还。 18.4在中标公示期间有举报或投(申)诉的,相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依法处理结案后退还。 18.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8.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8.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8.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六、开标、评标及定标 19.开标 19.1开标时核验下列证明资料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以上资料未提供或不全者按废标处理。 19.2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情况,所有参加本次招标、评标过程的人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及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9.3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0.2 投标人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名。 20.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澄清的部分。 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1.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1.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技术规格、交工期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买方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封套未按规定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投标人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法定代表人印鉴; (4)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主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 缺少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内容者; (7) 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无响应者;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会的;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 (10)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 (11)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不符; (12) 未按要求交付投标保证金或交付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者; (13) 投标承诺的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的; (14) 投标承诺的安装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安装工期的; (1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成册的。 22.错误的修正 22.1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及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其它错误不得修正。 22.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投标文件的评价及比较 23.1 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及比较。 23.2 在评价及比较时应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综合报价、售后服务、设备情况、安装调试施工组织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七.合同签订 24.合同签订 24.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及买方签订合同。 24.2 除非合同及招标文件有重大修改,如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全部没收。 24.3 如买方没有充分理由不及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两倍于投标保证金的索赔。 24.4确定中标人后,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其它事项 25.招、投标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均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终止其招投标活动。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 一、 产品基本条件 a) 材料设备选用欧美品牌原装进口产品。 b) 产品通过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并取得相关认证证书。 二、 使用条件要求 a) 适于传送药品、检验样本、标本、X光片、输液袋和文件等。 b) 适于环境温度-20℃– + 50℃。 c) 可根据传输指令即时进入工作状态。 三、 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 a) 工作原理:以风机吸取及吹送空气为动力,在封闭的管道内运送传输瓶。 b) 传输方式:单管/双向传输。 c) 控制方式:中央主控机控制整个系统的运行,计算机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 d) 系统工作站数:50个站(详见站点分布表) e) 管道外径:160mm f) 传送速度: i. 正常速度:5-8米/秒; ii. 半速:2.5-3米/秒; g) 传输瓶最大载重量:≥5公斤 h) 满负荷最大传输距离:≥1500米 i) 平稳性:平稳启动和接收传输瓶,确保传输物品的性质不会改变。 j) 安装方式: k) 管道室内外均可安装铺设,在室外安装时配有防露、防冻、防水等保温层;在楼宇之间连接或管道长度超过一定量时,需安装管道延伸补偿装置。 i. 管道可穿过楼板安装。 l) 安全、可靠性: i. 系统管道需达到国际防火B1级标准。 ii. 系统设备在运行时密闭性强,确保无气体泄漏。站点接收时有独特的泄气通道,确保无气体交叉污染。工作站、三向转换器、风向切换器内气体密封圈为特制密封材料制成。 iii. 系统不对其它设备产生影响。 iv. 系统需能满足日后扩容的要求。 v. 系统易管理、易维护、易升级。 vi. 系统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和故障恢复能力,传输中如发生断电,数据不会丢失,来电后能自动恢复,继续完成原定操作指令。 vii. 工作站、三向转换器、风向切换器等采用光敏电子控制技术定位。 viii. 工作站、三向转换器、风向切换器等定位过程通过机械齿轮带动运转。 四、 系统各主要组成部分及技术要求 a) 控制系统及机房设备: i. 中央主控机硬件:能满足目前的系统需求,并有扩展能力。 ii. 系统中的某站点出现故障现象,可将此站屏蔽,不影响其他工作站工作。 iii. 系统中某支系统出现故障,不影响其他支路系统运行。 iv. 中央主控机软件操作界面为中文显示,可及中文版Window XP、Window7等系统兼容使用。 v. 中央主控机软件功能: vi. 操作软件由原厂开发,软件信息需中文汉字显示 vii. 控制整个系统设备的指令运转,通过通讯设备监控和跟踪所有的传输活动,记录收发历史,可实现系统自诊断功能。 1. 可做出统计数据作出历史评估。 2. 可即时打印或打印存储的运行数据。 3. 可通过3D演示画面,监控整个传输过程。 viii. 中央主控机可及因特网连接,实现远程监控功能 ix. 控制传感器为原厂光电传感器 x. 转换器:可在系统内由一主通道分支为若干条通道 xi. 风机系统: 1. 为整个系统提供动力 2. 可根据需要配空气过滤器 3. 可根据需要安装在楼宇的任何位置 xii. 回收站:系统中的任意工作站可设置为回收站。 xiii. 空气旁路装置: 4.1.13.1可减缓传输瓶到达目的站时的速度 4.1.13.2有空气洁净要求的工作站需装有专门的泄气空气旁路装置。 b) 工作站及相关设备: i. 工作站总体要求: 1. 类型:首选下置式工作站(其他满足功能要求的也可) 2. 可用于传输瓶的接收和发送 3. 点阵式液晶显示屏 4. 无需手动开关门操作; 5. 具备投放、接收、通过通道,实现免等待功能。 ii. 站点点阵式液晶显示屏的技术要求: 1. 全部中文信息动态界面; 2. 同时显示≥ 2行的信息,具有显示传输瓶发送和到达的时间 3. 面板可按键输入并显示目的站代码 4. 可中文显示系统状态 5. 可中文显示操作提示 iii. 工作站的其他要求: 1. 发送遇忙可自动排队等候 2. 系统可设优先发送及优先接收,可设置7个以上优先等级 iv. 工作站类型之小型末端站的技术要求: v. 小型末端站能够实现发送和接收双重功能; vi. 能够解决早高峰时期药品的基本传输需求; vii. 占用空间小; viii. 工作站类型之滑轨收发工作站的技术要求: ix. 检验中心需配置滑轨收发工作站; x. 滑轨收发工作站能够实现发送和接收双重功能; xi. 检验中心的工作站能通过C型滑轨缓冲接收传输瓶,防止传输瓶碰撞; xii. 工作站类型之带旁路的工作站的技术要求: xiii. 手术室需配置带旁路的工作站; xiv. 带旁路的工作站能够实现发送和接收双重功能; 1. 工作站可通过旁路将气体排出,保证了科室的洁净要求; xv. 工作站接瓶装置 1. 接瓶装置内附专用接收垫。 xvi. 传输瓶 1. 用于装载需传送的物品,每个工作站配置2个,若有其他特殊功能的站点,根据站点功能自主选用。 2. 材料:特氟隆。 3. 两端有密封盖,确保传输物品不会泄露。 4. 两端具有防撞击措施,确保传输瓶不摔裂。 c) 管路及安装材料 i. 管道具有耐磨性、防腐性和抗压性及抗静电性能 ii. 管道可在室外安装 iii. 气动物流专用PVC直管 1. 用于传输瓶在工作站之间传送的通道; 2. 外径:160mm,壁厚:3.2mm; 3. 材质:进口优质PVC; 4. 管道等级为国际建筑材料防火标准B1级。(需提供相应的报告证明) iv. 气动物流专用PVC弯管 1. 用于直管及直管之间连接或直管和弯管之间连接; 2. 转弯半径≤800mm; 3. 材质:进口优质PVC; 4. 管道等级为国际建筑材料防火标准B1级。 v. 气动物流专用PVC管套: 1. 用于同一水平直管或弯管间的连接; 2. 材质:进口优质PVC; vi. 管路粘接剂:用于管道之间连接处的粘接和密封。 d) 控制和电源电缆 i. 连接各转换器、工作站控制板; ii. 整机系统由机房统一供电。 e) 电源 i. 电源为电子开关电源; ii. 具有防雷击、防杂波、防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iii. 1个电源可供≥25个单元(工作站及转换器); iv. 电源最远可传送≥1000米; v. 输入电压容许范围为220V/380V。 f) 阻火圈 i. 用于分割防火分区; ii. 内径:160mm和110mm; iii. 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五、 整套系统连接方案说明 a) 整套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至少设置三组风机系统,需将站点均匀分布在三套或三套以上子系统中,为50个站点提供动力; b) 任意两个子系统间转换传输不影响另一个系统的正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c) 机房位置可设置在六层设备层或其他允许使用的高楼层位置; d) 系统设计方案中对检验中心、静脉配置中心(中心摆药)等重点传输集中科室,如在检验中心设置滑轨收发工作站等,需有针对性的设计,以解决高峰时期传输拥堵现象。 六、 50个站点分布表如下: 楼宇 楼层 科室 工作站 类型 工作站 数量 备注 门诊住院综合楼 -1F DSA 工作站 1 1F 影像中心 工作站 1 急诊监护 工作站 1 急诊检验 工作站 1 急诊抢救 工作站 1 2F 透析中心 工作站 1 儿科门诊 工作站 1 检验中心 工作站 3 病理科 工作站 1 内窥镜中心 工作站 1 3F 输血科 工作站 1 B超检查 工作站 1 皮肤科门诊 工作站 1 内科门诊 工作站 1 外科门诊 工作站 1 4F ICU一部 工作站 1 ICU二部 工作站 1 眼科门诊 工作站 1 脑科门诊 工作站 1 5F 手术室 工作站 1 门诊手术 工作站 1 康复门诊 工作站 1 6F 住院药房 工作站 1 7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8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9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0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1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2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3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4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5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6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17F 标准护理单元 工作站 2 培训大楼 3F 静脉配置中心 中心摆药 工作站 3 第三部分 答疑纪要 (待发)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投标内容的格式,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格式。 本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如内容不够可按相同的格式扩充。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投标函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四、备品备件清单 五、专用工具清单 六、质保期内服务承诺 七、投标设备质保承诺 八、投标设备商务偏离表 九、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偏离表 十、为买方培训操作维修工计划表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沧州市人民医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_沧州市人民医院组织的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气动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活动,并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和货物保修等工作。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及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沧州市人民医院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HBAD-2014-282的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门诊病房综合楼气动物流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招标设备的投标,并承诺严格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 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和相关服务,投标总价为 元(小写: 元),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为 元(小写: 元)。 2、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内提供合同货物并将投标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移交给使用单位,工程质量 。 4、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价格不是中标的必需条件。 6、我们同意我方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期:___年___ 月___日 格式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报表组成依据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DB13(J)/T15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价规程》中3.0.4条执行,具体格式按3.0.2条执行。 格式四 备品备件清单 两年内正常运行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产地 1 2 3 4 … 说明:各投标人应提供合理的备品备件品种、数量及真实、合理的价格。 格式五 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工具名称 型号或规格 数量 说明 格式六 质保期内服务承诺 格式七 设备质保承诺 说明:在本表中需说明对于一般故障、重大故障的修复时间及零部件的供应渠道、零部件从预订至到货的时间及到买方现场最近距离维保站的位置或距离等。 格式八 投标设备商务偏离表 投标设备商务偏离表 序号 项目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1 2 3 4 … 格式九 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设备技术偏离表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承诺 偏离 说明 1 2 3 4 … 格式十 为买方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工计划表 为买方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工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注:培训计划表中分别说明在招标人使用现场和设备制造商生产现场或培训基地的培训计划。(人员、天数、培训目标等) 第五部分 供货合同书 供货合同书总条款 本合同以沧州市人民医院(本合同书中以下简称为”买方”)为一方,以 (本合同书中以下简称为“卖方”)为另一方。 鉴于沧州市人民医院为气动物流系统设备进行采购的需要,鉴于卖方具有相应的供货(含安装)及技术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并愿意为买方供货。 双方按照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就下述各项合同条款及条件取得一致意见,授以各自代表签订本合同,以遵照执行。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书细则目录 条 目 内 容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 第五条 交工 第六条 包装、运输及保管 第七条 设计及工程文件 第八条 变更通知 第九条 安装 第十条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 开工及质量检查 第十二条 质保期及试运行期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 第十五条 税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仲裁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条 合同组成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就本工程中的设备、资料工具的供应、施工以及售后服务条件而签署的协议,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及所有附件,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2 “买方”是指沧州市人民医院,其负责本项目工作的部门为沧州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地址为沧州市清池大道13号。 1.3“卖方”是指参加此项投标的中标人。 1.4 “合同价格”是指卖方完成了本工程中的设备、资料工具供应、施工以及售后服务条件的价格,包括合同的总体条款和所有附件中列明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5 “交货期”是指本合同规定的卖方及买方签订承包合同至货物交货的时间。 1.6 “安装工期”是指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买方下达”安装开工令”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验收的时间。 1.7 “工程文件”是指卖方按合同价要求完成的各项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保修所需的全部图纸、手册、安装调试数据、软件(软盘或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 1.8 “各项工程”指本合同项下的气动物流系统工程。 1.9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不可避免的或不可预见的及非人为所能控制的事件。 1.10 “工地现场”是指项目所在地,位于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专院区院内。 1.11“双方”是指买方和卖方。 1.12 “最终验收证书”是指质保期满后,由双方共同签署的认可证书,认为卖方已完成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责任及义务。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合同范围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中的规格、数量、要求完成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免费质保。 2.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件完成买方所要求的所有工程,包括崭新的设备、工程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文件图纸)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卖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卖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并负全部责任。 2.3 在合同有效期内,买方如要求技术升级等,卖方应无偿地向买方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改进技术资料。 2.4 对买方需要而技术需求说明中又没有提出的工程及设备,只要是合同第八章规定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有责任以合理的进度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供货,并经买方确认后使用到工程中。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为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报价,其中包含设备制造费、包装费、运杂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安装费、设备安装完毕进行的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2~3人)、各种险费、税金、进口零部件和材料的关税、直至技术监督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验收交付买方使用的一切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3.2 该价格为固定价,包括所有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除非按合同第八章规定买方向卖方发出影响价格的变更通知。 3.3 合同价包括合同涉及到的由卖方提供的及本工程的安装、调试及试验期间的一切专用工具、测试及所用仪器、耗材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运进和运离工程现场。 3.4 合同价包括卖方人员、安装人员到现场的一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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