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英伦唱片音乐作品使用协议
音
乐
作
品
授
权
使
用
书
英伦唱片有限公司
音乐作品授权使用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北京英伦唱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99号1号楼308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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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甲方是提供互联网应用服务及应用内置服务公司。
2.乙方作为音乐内容提供方,拥有附件所有音乐作品完整词、曲著作财产权、表演者邻接权、录音录像邻接权或上述权利人完整授权。
现就乙方将其所属或所代理音乐作品版权授权甲方进行宣传、推广和使用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词汇定义及解释
1.1终端设备系指任何能接收和/或存储和/或播放/显示乙方版权产品终端电子设备。
1.2甲方鉴于本协议“甲方”系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列表详见本合约附件1).
2、授权内容
2.1授权权利:乙方授予甲方附件2中以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新增所有音乐作品全部词作者、曲作者著作财产权、表演者邻接权、录音录像邻接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全部权利)。
2.2授权使用方式:
2.2.1乙方授权甲方在如下平台使用授权音乐作品:多米客户端、开心听客户端、多米网站、。甲方最终用户使用终端设备,通过上述平台均可以享受授权歌曲在线视听、下载并浏览歌词服务。
2.2.2乙方授权甲方可在以上业务中合理使用附件2所列全部授权歌曲所属艺人歌曲专辑中艺人肖像图片。
2.3授权使用区域:全世界。
2.4授权使用期限: 2013年 月 日至 2016年 月 日。(以授权书约定期限为准)
2.5授权特别规定:
2.5.1授权性质:本协议乙方授予甲方音乐作品使用权为非专有使用权。
2.5.2转授权约定:为使授权作品达到更佳之宣传推广效果,乙方同意甲方可将本协议授权之音乐作品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方式授权第三人使用。
3.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所提供内容进行过滤,从入口上对信息内容健康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若乙方提供作品内容与甲方要求不符合,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要求进行改进。
3.1.2有权优先参与乙方开展相关推广宣传活动。
3.1.3取得互联网应用服务及内置服务设备相应许可,进行系统接口开发,提供上述服务其他必须具备条件;
3.1.3.1甲方负责该合作栏目前置流程开发、技术实现和栏目维护;
3.1.3.2对乙方提供内容,如发现内容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但上线后引起有关该产品如本合同所约定内容合法性方面投诉,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1.3.3甲方负责合作业务宣传和推广。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需于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供合作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全部音乐作品授权使用证明、原始版权证明、授权音乐作品源文件等。
3.2.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与甲方正常行使被授权权利相关资料。
3.2.3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宣传,提供相关资源支持,如:使甲方享有参与相关推广宣传活动优先权等。
3.2.4乙方作为资源提供者,保证其提供内容资源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内容资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不得包含有关色情、宗教、政治等违法或敏感性内容。
3.3双方权利义务
3.3.1双方同意于合作期间内,各方因本协议而做对外相关公关活动均应提及双方合作关系与项目,并相互配合共同造势,以推广上述服务。
3.3.2双方同意与本协议相关对外新闻发表、促销广告、会员通讯等公关宣传及其内容,应于事前取得对方同意,并在公关信息中提及双方名称与合作关系。
3.3.3双方同意本合作项目内容为非独家合作。
3.3.4甲方可根据本协议推广需要而要求乙方提供其拥有版权或经授权拥有版权有关唱片专集封面展示在甲方网站相关页面上,并注明歌曲名、演唱人姓名及授权唱片公司等资讯字样。
3.3.5乙方同意甲方对授权歌曲推广作为乙方授权歌曲使用之对价,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保密协议
4.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任何信息。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商标、标志、商业秘密、技术及其他资料。
4.2任何一方须应法院或者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时,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
4.3双方保证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工作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
4.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二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5、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所有损失。
5.2若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经济目无法达成或严重损害守约方权益,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需做出对该通知书面回复;确属违约,并需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正,违约方逾期不更正或守约方未于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收到违约方书面回复,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一切损失。
5.3乙方承诺依约向甲方提供所有授权歌曲版权权属证明。如相应材料提供不齐全或者存在任何瑕疵,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费用,则乙方应当全部返还,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任何损失;若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授权瑕疵或内容问题导致任何纠纷,则乙方应负责予以出面解决,并承担甲方为此而支付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应费用。
6、免责条款
如果由于政府禁令、法律或法规变更、火灾、地震、罢工、动乱、战争、未提前通知停电和通讯线路中断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事件或者由于运营商原因造成一方或双方无法按本协议履行,则可以相应免除违约责任;但无法履约方应在此种事件发生后,立即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对方要求情况下,出具相关证明或证据;双方均应在可能情况下尽可能缩小此种损失。
7、协议变更
7.1本协议在执行中,对其条款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协议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因政策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双方签字书面协议或双方就合同履行事项而相互交换函件、电传或电子邮件)对本协议做出变更。
8、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2本协议订立、履行、争议解决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其他
9.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协议及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便利而设,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用来限制或解释本协议及其条款规定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北京英伦唱片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2年03月21日 签署日期:2012年03月21日
音乐作品授权书
授权人:
被授权人:北京英伦唱片有限公司
授权范围:
本授权书中列明以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新增所有音乐作品全部词曲著作财产权、录音邻接权、表演者邻接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权利,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权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全部权利)。
授权性质:一般授权或专有使用权、可转授权。
授权区域:全世界。
授权期限: 2012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
授权音乐作品列表:
序号
音乐作品名称
演唱者
词作者
曲作者
唱片公司
授权期限
授权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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