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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及回填技术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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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名称 建业天筑 分部工程 基础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 日期 2023年5月25日 交底内容: 人工土方开挖及回填 1、材料及重要机具 1.1材料规定 回填土采用7:3级配砂石分层夯实回填。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5%。 石子:卵石或碎石,粒径 5~32mm,含泥量不大于 2%。 1.2重要机具 铁锹(尖头与平头)、铁镐、手推车、吊斗、钢尺、坡度尺、木夯,小线、振动器等。 2.作业条件 2.1土方开挖或回填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规定,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解决完毕,合理地拟定填方土料。 2.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通过检查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3场地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4回填前,应清除基底上草皮、杂物、树根和淤泥,排除积水。 2.5砖胎模砌筑完毕后,应对其检查验收,并且要办好隐检手续。其砖胎模砌筑质量应达成规定的规定,并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如在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上,每隔3m钉上水平板;室内和散水的边墙上弹上水平线或在地坪上钉上标高控制木桩。方可进行回填土。 2.6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立明显标志。 2.7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本地工程地质资料,采用措施减少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0.5m,然后再开挖。 3、工艺流程 3.1、土方开挖 工艺流程: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或修槽→整平 3.1.1基坑开挖应按放线定出的开挖宽度,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用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3.1.2依据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的规定:主楼筏板基坑与地下车库相接部位筏板基坑不放坡,JK部位60°放坡。 3.1.3在天然湿度均匀土中开挖基坑和管沟,且无地下水时,挖方边坡可作直立壁,不加支撑,但挖方深度不得超过表1.3.2-1规定,基坑宽应稍大于基础宽。如超过表1.3.2-1规定的深度,但不大于4m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坡,以保证不塌方,其最陡允许坡度按表1.3.2-2采用。 表1.3.2-1 基坑和管沟不加支撑时的允许深度 序号 土质类别 允许深度 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0 2 硬塑、可塑的粉质粘土及粉土 1.25 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0 4 坚硬的粘土 2.00 表1.3.2-2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宽) 砂土(不涉及细砂、粉砂) 1:1.25-1: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0.75-1:1.00 硬、塑 1:1.00-1:1.25 软 1:1.50-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塑硬粘性土 1:0.50-1:1.00 充填砂土 1:1.00-1:1.50 注:1、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2、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3.1.4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开挖,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1m左右修边一次;对普通软土,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为30-60cm,从开挖端向后退按踏步型挖掘;对粘土、坚硬粘土和碎石类土,先用镐刨松,再向前挖掘,每层挖土厚度15-20cm,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在已有建筑物侧挖基坑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方案进行,并及时回填。 3.1.5挖基坑或挖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1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基坑底0.5m时,应沿基坑边每隔2-3m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铲平槽底,清除虚土。 3.1.6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过程中,应保证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槽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槽(沟)边沿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柱基周边、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3.1.7基坑开挖应防止对地基的扰动。当基坑用人工挖土而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时,应根据土质条件和气温状况预留15-30cm一层土不挖,待下一道工序开始在挖至设计标高。 3.1.8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毕。雨期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立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支撑、土堤等的检查。 3.1.9基坑挖完后,应及时请勘测、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一起进行验槽,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作出地基解决记录,认真进行解决,完全符合设计规定后,参与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3.2土方回填 工艺流程:基槽及边坡清理→检查回填土料→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清底→检查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3.2.1回填前应将基坑边坡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肥槽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3.2.2检查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土含水率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上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2.3回填土料应分层铺摊。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规定和机具性能拟定。人工打夯不大于200m,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3.2.4回填土每层至少打夯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穷夯相接,行行相连,纵横交叉。并且严禁采用水浇使土下沉的所谓“水夯”法。 3.2.5深浅两基坑(槽)相连时,应先填夯深基坑;填至浅基坑相同的标高时,再与浅基础一起填夯。如必须分段填夯时,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梯形的高宽比一般为1∶2。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1.0m。 3.2.6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基础墙两侧标高不可相差太多,以免把墙挤歪;较长的管沟墙,应采用内部加支撑的措施,然后再再外侧回填土方。 3.2.7修整找干:填土所有完毕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 3.2.8雨期施工: 3.2.8.1基坑(槽)或管沟的回填土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毕。施工中注意雨情,雨前应及时夯完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排除雨水。 3.2.8.2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3.2.9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作出记录。 4.保证项目 4.1人工土方开挖 4.1.1柱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并严禁扰动。 4.1.2允许偏差项目 土方开挖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见表1.4.2 表1.4.2 人工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查方法 主控项目 1 标高 ±3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300 -100 经纬仪,用钢尺量 3 边坡 设计规定 观测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 设计规定 观测或土样分析 4.2土方回填 4.2.1基底解决,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2.2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4.2.3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 4.2.4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标高 ±30 水准仪 表面平整度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5.成品保护 5.1人工土方开挖 5.1.1对定位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运时不得碰撞。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定位标准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是否对的。 5.1.2基坑开挖设立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5.1.3基坑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要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导致失稳。 5.1.4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本地有关部门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立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施工中应采用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 5.1.5土方深基坑开挖和减少地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其周边物体或基坑边沿进行观测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用防护措施,做到信息化施工。 5.2土方回填 5.2.1回填时,应注意妥善保护定位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防止碰撞损坏或下沉。 5.2.2基坑回填应分层对称进行,防止一侧回填导致两侧压力不平衡,使砖胎模墙体变形。 5.2.3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和挤坏砖胎模墙体。 6.施工注意事项 6.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解决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批准。 6.2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注意的问题;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毕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在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用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6.3开挖尺寸局限性: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外,应根据施要增长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的所需宽度。 6.4基坑(槽)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应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要认真验收。 6.5严格选用回填土,控制含水量、夯实遍数;严格控制每层铺土厚度,并严禁用浇水、水撼方法使土料下沉,代替夯实。 6.6回填土夯实不密:应在夯实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湿润,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实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6.7雨天不宜进行回填施工,必须回填时,应分段尽快完毕,且宜采用砂土、石屑等填料,周边应有防雨和排水措施。 7、安全措施 7.1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根据本工程施工机械多,配合工作多,土质条件差以及运土路线复杂等特点,制定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贯彻贯彻,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7.2天天检查挡土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行修复。 7.3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直吊工具绳索是否牢固。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导致坑壁塌方。 7.4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并采用防滑措施,严禁踩踏支撑上下。 7.5基坑内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7.6工地全封闭施工,大门口设水龙头、排水沟、集水池,出场时必须冲洗干净,方准离开工地,不准将污泥带出门外,影响市容。 7.7夜间挖土施工时,设专人监护,并有足够的灯光照明。 7.8为防止边坡塌方,一般严禁在边坡上侧堆土,当在边坡一侧放置材料时,应距离边坡上边沿1.0m以外,材料堆置高度不得超过去时1.5m。 7.9提前准备好编织袋、草袋、木桩等物,若边坡局部塌方,则可将坡脚塌方清除 7.10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土的变化,对坑、沟壁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在采用必要的支护措施后才可继续施工。 7.11阴雨天气,在边坡上应加盖塑料薄膜,以防止边坡上的土体流失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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