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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防撞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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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多塔防撞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上海冠浦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上海高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生产厂家: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临国安路,西侧为清流环一路、南侧为国航路 项目规模:项目拟建建筑如下,6层住宅楼1栋(1#楼)、7层住宅楼2栋(2#、3#、4#楼)、1座地下一层车库(5#楼)。住宅楼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底下车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项目总建筑面积18419.35m2平方米。 本工程设置两台H5810塔吊,工地南侧与北侧各设置一台。 由于是多塔作业,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止作业时相互碰撞,为此编制此群塔安全使用方案,以指导现场塔吊的安全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 编制依据: 1、 塔吊安装操作规程(GB5144-2006) 2、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4、 新江湾城E3-07地块的施工图 5、 施工总平面图、塔吊的周边环境 6、 5810型塔吊说明书 三、多塔作业危险源分析 首先根据其工程需要与塔机选型进行定位,确定相交半径是否会产生塔臂撞塔尖的硬碰撞,再根据相交距离确定最小安全距离。 3.1危险源分析: 3.1.1、各相交塔吊在回转半径内由于水平高度临近,产生硬碰撞 3.1.2、作业过程中其中一台塔吊大臂的钢丝绳撞击另一台塔吊大臂 3.1.3、作业过程中一台塔吊的吊钩未升至安全部位,突然停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旋转可能造成相撞 3.1.4、作业过程中两塔大臂相向转动,吊物与吊物相撞或吊物与大臂相碰。 3.2塔吊安装高度与错开 塔吊型号与大臂长度、安装高度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安装臂长 安装高度 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内建筑物最大高度 1#塔吊 H5810 55m 40.5m 1#、2#、5#楼 26.6m 2#塔吊 H5810 48m 30m 3#、4#、5#楼 26.6m 塔吊定位投影相交与高度错开分析 相交塔吊编号 最大相交距离 高差 允许高差 是否满足需要 1#塔吊2#塔吊 36.5m 10.5m 2m 满足 3.3、安装高度的要求和分析 ①、安装高度首先要满足塔吊不与在建建筑物直接产生硬碰撞; ②、安装高度满足自身独立高度或附着高度要求; ③、安装高度能与周边塔吊吊臂水平高度间错开,保证不直接产生硬碰撞。 ④、塔吊尾部与周围建筑物与其他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0.6m。 3.4、塔吊臂与另一塔吊臂之间最小高度差确定 ①、相交距离小于1/2臂长的塔吊臂最小高差: 塔吊臂厚度+吊钩下沿至塔吊臂下沿高度=1.5米+2.5米=4米 ②、相交距离大于1/2臂长的塔吊臂最小高差: 即为塔帽高度6.8米 ③、塔吊臂下沿离建筑物上口最小高度为3米 3.5、安装先后顺序与原则 以上分析表明各塔吊在满足自身独立高度前提下按上表高度布置可完全确保不产生硬碰撞。塔吊安装顺序为1#→2#。 四、 危险源处理措施 根据“三”多塔作业危险源分析中危险源识别,制定以下防碰撞措施: 危险源一:塔吊臂或塔吊臂吊物撞击临近建筑物。 处理措施:塔吊臂安装高度高于建筑物3米以上。 危险源二:各相交塔吊在回转半径内由于水平高度临近产生硬碰撞。 处理措施:按已设定的塔吊安装高度实施,如需升节,必须经公司和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危险源三:作业过程中相交塔吊钢丝绳撞击塔身 处理措施:制定塔身避让原则,为塔身安装报警鸣笛装置,加强指挥,向塔吊指挥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危险源四:作业过程中一塔吊吊钩未升至安全高度,突然停电,风力作用下相邻塔机向同范围旋转。 处理措施: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执行突然停电应急措施。 危险源五:夜间或视线不清状态下作业 处理措施:在塔身上安装足够的施工照明;雾大、风力大于6级和大雨天气严禁作业。 危险源六:起吊过程中突然停电,吊物未超过建筑物高度时,在风力作用下与建筑物碰撞。 处理措施: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执行突然停电应急程序。 危险源七:起吊过程中碰撞高压线。 处理措施:高压线处设置防护栏杆,施工条件允许的话塔吊设置限位,确保不碰撞高压线。 五、安全使用措施 ①塔身必须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接地电阻值测试不大于4Ω。 ②塔吊间相互避让,其避让规则如下: A、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进行。 B、后塔让前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C、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运动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D、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E、客车让主车。以各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区域的塔机。 ③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在交班与接班时,人员必须当面交接,交接时不得离开驾驶室,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交接班时应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④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A、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B、斜牵斜挂不准吊 C、吊物重量不明确或超负荷不准吊 D、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E、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F、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准吊 G、机械安置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H、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不准吊 L、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者不准吊 J、六级以上强风、大雨、有雾天气不准吊 ⑤塔吊司机操作要求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人员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与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要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时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让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的物品。 1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11)起吊专用钢丝绳应每周检查其磨损情况和锚固件磨损情况,磨损严重的必须更换。 12)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3)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90%与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后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4)重物提升或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下降。 15)起吊用钢丝绳应垂直起降,严禁斜拉后大幅度搬动下平移。 16)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道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与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至离起重臂2-3米位置。 17)塔吊操作人员必经服从塔吊指挥人员指挥,如多人指挥则需划分区域,不能交叉指挥,当多人指挥多塔是,各塔吊与相应指挥人员对讲机设置在在同一频段并锁频,各指挥人员频段错开,严禁同频段指挥,严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使用该频段,对讲机必须配备双电源,每班作业前检查电量情况和对讲设备完好情况确保通讯畅通。塔吊相互交叉使用时,双方指挥人员在交班前共同交流当天的作业计划,哪些吊运会存在交叉提前告诉对方,指挥人员配备口哨,在有可能发生软碰撞的吊运前鸣哨警告对方塔吊指挥人员。 18)指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告知操作人员,此时暂止任何起吊作业,起吊过程中指挥人员严禁离场,暂停起吊时,塔吊按停止使用操作。 19)塔吊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检查维保工作,发现异常与时采取补救措施。 20)每周定期和持续大雨后检查基础沉降情况,发现异常与时采取补救措施。 21)结构抢工阶段,塔吊操作人员采取轮班制,严禁疲劳作业,换班时塔吊按停止作业设置。塔吊人员严禁工作期间抽烟,喝酒。 22)塔吊应使用专用配电箱,指派专人负责管理,除塔吊专用照明设备外其他用电器禁止接入。 以上事项需每日督促塔吊司机和维护人员落实 六、塔吊使用紧急预案 A、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负责人 组员:项目部其他成员 B、人员分工通讯保障: 组长:负责组织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指挥工作 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信联系和对外联系 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副组长做好事故报警通报与事故处置工作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下设: (1) 现场抢救组 (2) 医疗救护组 (3) 后勤保障组 (4) 保安组组长 2应急组织的分工与人数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1)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工地抢救工作,下达抢救指令任务,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消防等部门求援或报告实情。 (2)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与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4) 后勤保障组织职责:负责车辆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与人员餐饮供应。 (5) 保安组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支援其它抢救组的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 3. 救援物资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物资 (1) 医疗器材:担架,救急药箱等(项目部) (2) 救急工具:汽车起重机,常用工具(项目部) (3)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项目部) (4) 通讯器材:对讲机(项目部) (5) 交通工具:面包车,轿车(项目部) (6) 灭火器材:干粉灭火机(项目部与现场多有布置) (7) 其它抢救物资:由相关人员对外联系 4.通讯联络 火警:119 公安:110 救援:120 就近医院:长海医院 5.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积极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科和工会,然后再由公司负责逐级上报。 塔式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一. 预防措施 1. 结合施工总平面布置,慎重考虑塔吊的安装位置,就源头杜绝减少塔吊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塔吊安拆与使用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塔吊司机,塔吊指挥)与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 认真编制塔吊安拆方案(严格按说明书与相关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 塔吊基础施工,塔身安拆,标准节增加等,均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施工方案的要求执行,并应有安全技术人员在场监护。 5. 加强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队长与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签字) 6. 塔吊司机与塔吊指挥应严格执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地关于塔吊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技术措施等。 7. 塔吊司机应加强塔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班前检查和试车制度,夜间施工必须确保闪光灯照明正常使用。 8.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恒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9. 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与时将控制器调到零位。 10.一旦操作失误,限位失效,应立即去掉旋转高速档,停机检查。 11.如遇突然大风,产生交叉作业碰撞,应立即用木契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进行故障排除。 12.督促其严格执行半月检制度。 二. 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重伤,死亡或塔吊断臂,塔吊倾斜甚至倒塌等重大事故,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 1. 工地塔吊在安拆过程中如突发因工重伤,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严格按人员意外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面包车,轿车司机必须先行熟悉去医院的路线。 2. 当塔吊发生严重机械事故时,项目部应尽快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紧急救援。(安拆过程中,现场安全技术监护人员组织并与时汇报公司领导,如分包的也要和分包单位领导取得联系) 3. 如塔吊发生断臂,倾倒等重大险情时,项目部应尽快疏散现场施工人员到安全点,减少人员伤亡,并划定警戒区,派专人看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安拆过程中,现场安全技术监护人员配合现场并与时汇报公司) 4. 如机械还可以矫正,修复,在确保检修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速安排人员进行检修,紧急加固等。 5. 如机械事故较复杂,应与时通知有关部门专家,认真进行现场勘查后研究制定处理措施,并认真执行。 6. 事故发生后,应与时通知有关单位对周边的道路进行交通管治,确保路人安全。 7. 如发生机械事故时伴有人员伤亡,应按人员伤亡紧急救援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8.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公司应在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分析原因,与时采取相应措施,深刻吸取教训,并对有关责任人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惩处。 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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