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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协议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0596540 上传时间:2025-06-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1.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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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代言协议书 形象代言合作协议书 甲方:济宁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相互尊重、友好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 (以下统称“乙方”)为形象代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贰年(24个月),代言费用为: 圆整( 元),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广告及相关素材。若乙方二年内完成甲方要求工作任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在下一年有优先签约权。 二、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 乙方同意在任期内: 1、参加甲方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2、在担任形象大使期内按照甲方要求乙方每年至少 次参加公司大型宣传活动。(每次提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 3、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 4、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不少于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 5、参加甲方组织合法新闻发布会、经销商大会、客户答谢会等公共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一周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_ ___天,每次不超过___ _个小时。 三、使用区域及方式 、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1 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素材。所有媒介包括: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 四、工作条件 1、在拍摄影视广告、平面照片过程中,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任何违法、色情、暴力及有损乙方人格和形象演出镜头,并不利用替身。 2、在参加新闻发布会、经销商大会、客户答谢会等公共关系活动中,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做出超出正常工作应酬及服务。 3、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_____个整天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_ 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用餐时间)。所有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 4、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__ __个整天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___ _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用餐时间)。所有服装及配饰由甲方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 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共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乙方照片。 、甲方在拍摄日前不少于15日将故事内容及镜头剧本交给乙方,拍摄工作之所有5 可进行。 情节及细节,事先经乙方同意方 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拍摄工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具体拍摄时间,乙方应继续完成,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之义务 1、甲方需提供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服装、配饰,交通接送,负责安排食宿,并提供乙方且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往返机票或车票。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当即支付给乙方其代言费50%,本次形象代言演出工作结束后将代言费40%付给乙方,待合同期满时将代言费剩余10%付清。 3、甲方具有宣传发布次数与形式决定权。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与甲方同行业产品形象代言。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违约或造成不良影响需向甲方支付对乙方包装、培训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前期活动费用)。甲方在确定乙方为品牌代言人后,单方违约并造成乙方不良影响,其后果由甲方负责并对乙方做出相应赔偿。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解,则提交济宁市仲裁机关委员会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宁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形象代言推广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并友好共同发展原则进行合作,甲方 有义务竭尽全力为乙方开拓其创作及表演事业,通过其新闻媒介及其他宣传 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提供乙方知名度。 二、 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肖像、声音、名称、作品出版、演 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商业或非商业活 动,乙方公众形象有关活动事宜。 三、 甲方负责乙方艺术形象、艺术定位、宣传定位等总体包装设计策划; 四、 甲方有权利按照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对乙方艺术行为、演出行为、以及各种行为进行必要管理,乙方如有合理特别委托,甲方可视情况接受。 五、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委托代理公司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且乙方也应共同参加合同签署,合同应一式三份。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由甲方安排演艺活动,但 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演艺活动。 六、 履行合同期间,为了使乙方在推广上能达到甲方要求,为方便业务联系, 。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室场地以及食宿环境 七、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及时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50%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 八、 甲方负责替乙方追讨演出收入,并保护乙方个人声誉、以及肖像权、艺术形象、影音制品、广告形象等权益,甲乙方双方将其按彼此演出收入中分配比例共同负担有关诉讼或其他支出; 九、 乙方如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言行或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起诉并要求赔偿; 十、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违约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演出资格和合约规定其它资格。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各项合理管理制度; 二、 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相关活动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三、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个人或机构录制 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任何形式擅自参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在甲方安排演出、录音、录像、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四、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五、 乙方参加甲方安排演出任务时,不得从事与演出无关事宜,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如出现迟到、早退、不到或抛开甲方安排,自行安排活动,都视为违约, 乙方临时不能参加,需及时通知甲方不服从管理,将追究乙方责任及经济赔偿;若 同意,而迟到或不到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委托他人,以任何方式收取由甲方代理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其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七、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八、 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领域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 此甲方不得干涉。 九、 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劳动权利、义务。 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乙方也应无条件积极配合。 十、 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言行,以使自 身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 机构公布自身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十一、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除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经 纪公司或经纪人。 十二、乙方有权对自身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供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十三、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 道对外公布。 十四、乙方依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自行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对此不承 担责任;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 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承担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费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交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 %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 万元整。 2、如在执行合约期间出现纠纷,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并由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则由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附则 1、本责任书解释权在甲方。有效期 年,期满后自动解除,甲乙双方认同有必要继续合作,重新签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2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章) 人 : 经 办 人: 签 约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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