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打胶合同书
打 胶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合同编号:
苏州华泰隆幕墙工程有限
二0一 年 月 日
打胶合同书
甲方(分包方):苏州华泰隆幕墙工程
乙方(承包方):
依据门窗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承包范围: 门、窗打胶 。
结算依据:依据门窗外轮廓尺寸进行面积结算。
(二)打胶面积
打胶面积暂估为 ㎡,打胶单价 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
(四)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打胶进行中按当月完成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80%)打胶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五)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打胶规范和要求,精心组织打胶,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因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六)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承担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劳动保护用品及打胶所要用到工具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条例和法规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生活管理
1、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己提供。
(八)施工机具
1、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2、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3、对甲方负责供应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4、在施工中需用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甲方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逾期违约金。
4、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