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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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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入住协议
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入住协议书
甲方: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乙方:
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是政府批准成立休闲、娱乐、康复、养老、临终关怀为一体养老机构,为了避免不必要纠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及服务项目;
房间类型:
单间、 双人间、三人以上间。
护理等级和护理内容:
自理老人
1.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个人生活不需他人帮助。
2. 能到餐厅就餐。
3. 能按要求整理个人衣物。
4. 能参加集体活动。
介助老人(一类)
1. 肢体轻度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基本自理者。
2. 年老体弱患有多种器质性疾病,症状较轻者。
3. 衣食起居日常生活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者(清扫整理房间,洗涤床上用品)。
介助老人(二类)
1. 在护理人员指导下饮食,起居能处理者。
2. 在护理人员督促或帮助下,大小便能处理者。
3. 肢体功能中等障碍生活规律有时失常,处理生活有一定困难者。
4. 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 等)病情比较稳定,但日间生活需予以帮助者。
5. 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者或体质情况尚可,年龄80岁以上者
6. 患有轻度痴呆症、弱智、无危害精神病史者。
介护老人(一类)
1. 思维能力有严重障碍,言行不能自控及大小便轻度不能自控者。
2. 饮食起居有部分困难需护理员给予协助者。
3. 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稍有困难者。
4. 患有两种以上较重器质性疾病行动困难者。
5. 体质情况尚可,90岁以上年龄者。
6. 精神上有轻度障碍或患有老年痴呆症者。
介护老人(二类)
1. 思维能力严重障碍,完全不能自控和处理大小便者。
2. 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起不能下地行走者。
3. 不能处理饮食,一日三餐需护理人员帮助者。
4. 患有严重疾病(高血压、肺原性心脏病、心率失常、脑血管意外
等)。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
5. 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或监护抢救治疗者。
6. 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7. 因特殊原因须特护者。
8. 入院者及其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上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者。
收费项目;
1:应急金;1000元/人,代办费300元(可选),合同解除后退给乙方。
2:床位费:单间/包间:1080元/月 双人间540元/月 三人以上间360元/月。
3:伙食费:360元/月。
4:服务费:130元/月。
护理费:介助:350元/月、介护450元/月、特级护理费550元/月、临终关怀100元/天。
5:采暖费150元/月;
6:洗理费20元/月。
7:百岁老人、省级劳模在同等基础上每月优惠100元。
8: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需暂离中心,未办理退住手续期间,只收取相应天数床位费。
服务项目
娱乐服务:中心所有文体娱乐设施均为开放式。膳食服务:提供每日三餐饮食。
二:根据甲、乙双方协议,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甲方;
1:根据交付金额安排房间: 楼 房
2:根据护理等级安排护理人员。
3:家属说明不可以独自外出老人在入住期间走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
1:提前缴清各种费用:床位费 元,伙食费360元,服务费 元,
护理费 元,洗理费20元,采暖费 元,(冬季6个月)合
计 元。 逾期未交足费用,甲方将终止为乙方服务。
2:根据乙方健康状况住房及护理等级并按月缴纳调整后各种费用。 3:乙方有事外出应书面形式向甲方请假,并和家属联系,经家属同
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 乙方提前解除协议或请假外出应缴床位费、采暖费。护理费、
伙食费以实际天数计算。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
甲方: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电话:2136856
乙方赡养人:(签章) 电话:
2012年 月 日
声 明
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因乙方患病伴有多种并发症,健康状况差,行动不便,家中无人照顾,自愿入住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协议,在乙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意外摔伤、突然死亡,乙方、乙方赡养人、声明人不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老人生病期间,由声明人提供所需药品以及医疗手段,在治疗期间一切医疗结果由声明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使用电器、灶具等水、电、气设备引发事故所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本声明一经签署,法律效应即时生效
声明人:(签章)
2012 年 月 日
篇二:入住协议书(带封面)
编号:
湖北中医药大学
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年 月
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
甲方: 湖北中医药大学
乙方: 3Q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经乙方申请,且经甲方确认符合创业孵化资格项目,甲方可以予以一定支持,并协助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2. 甲方有权依法、依规监督、管理乙方经营行为及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考核乙方业绩,不承担任何与乙方经营有关费用和责任。
3.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使用期限自2014_年_3_月___15_日起_2019__年___3_月__15__日止,共计___5__年___0__个月。
4. 乙方项目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营运,甲方有权收回提供该项目办公场地等相关设施并暂停提供相关服务,但应提前告知乙方并提供必要帮助。
5. 甲方应保守乙方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乙方商业计划中所涉及内容。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学校利益及他人合法利益。应自觉服从甲方正常管理,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考核。
2. 乙方可在甲方批准范围内开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申请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企业法人代表或转让经营权。
3. 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提供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收回场地。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5. 乙方应自行承担投保及安全防火、防盗等责任。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主出资装修场地,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6. 乙方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项目。
7.乙方有维护保管办公设施义务(由乙方承担维护费用),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不得拆迁、损毁。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按学校规定,按时、全额缴纳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协议解除
1. 协议期、孵化期届满后,协议自动解除。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3. 如乙方行为符合《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第18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所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皆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协议争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起正式生效。
2.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执行,双方亦可协商后以补充协议载明。
3.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由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所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
签约日期: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篇三:入住合同
中国国际特许中心
入驻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苏州兆成展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中国国际特许中心项目稳定、发展和繁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申请入驻甲方依法经营物业商位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位置情况
本合同所指商位地址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国际商务城绿地大道1588号 一 号馆(下称物业) 层 展位(以下简称为该位置或本商位)。该位置实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以下面积均为使用面积),采用 (光地 / 标准间)商位形式。。
二. 交付日期和合同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时间为两个月。
2. 该位置合同期为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17日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乙双方未签订续约合同或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 5 日内返还该位置。
三. 经营内容和合作方针
1. 乙方承诺,乙方使用该位置作为商经营活动场所,并在甲方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内容,也不得改作它用。使用期内因场馆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确定对本商位行业和类别进行调整,乙方必须配合服从。
2. 乙方采取每月5日前需主动按实向甲方书面申报上个月在该位置签订加盟合同总金额,并附上相应财务证明文件,甲方按照该月总金额 10 %收取,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月营业佣金。如发现乙方少报、漏报金额,乙方应按补足差额并另外支付差额部分金额作为违约金。
3. 在一年合同期到期后,甲方根据场馆内所有入驻公司向甲方交纳累计营业佣金金额多少和诚信文明经营积分和其他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和乙方续签合同。
四. 佣金、物业费、诚信经营保证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 营业佣金: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前一个月产生营业佣金。
2. 物业管理费:该位置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0 元/平方米×月,共计 ________元/年,在入驻后(即本合同第二条使用期限开始之日)7日内一次付清。物业管理费包含场馆日常保安、保洁、空调、普通照明、停车等基础管理费用。本商位里所产生电费和水费,以实际产生金额另外由乙方支付。
3. 诚信经营保证金(含物业保证金):诚信经营保证金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
以及在合约期间诚信经营而设,本商位需缴纳诚信经营保证金 10000 元/展位,共计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在使用期内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或发生欺诈、不良纠纷从而影响甲方商誉,以乙方保证金抵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其不足部分赔偿由乙方用现金付足。使用期内发生违约赔偿缺额,乙方应在缺额发生日起10日内补足本合同约定诚信经营保证金数量。使用期满经甲方检查,确认物业无损,且无各项费用具清后予以无息退还。
4.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规定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逾期支付款项3‰作为滞纳金。
五. 商位装修和维修责任
1. 乙方如采用光地形式自行装修,按照《中国国际特许中心商位装修管理规定》,应在对该位置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材料合格性证明和施工单位具体信息,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入场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装修方案。若乙方实际制作与经甲方事先同意图纸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图纸进行整改,且乙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自行开张营业。因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合同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若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合同期间,甲方保证该位置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位置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位置影响。
4. 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甲方还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5. 任何因市政公司或供应公司或物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管线检修维护或其它紧急情况导致水、电、暖气、通信中断引起不便或损失,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六. 位置返还时状态
1. 除甲、乙方同意续约外,乙方应在本合同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日内返还该位置,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位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位置占用使用费。
2. 乙方返还该位置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3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费用及退还诚信经营保证金,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诚信经营保证金利息。
3. 乙方逾期未拆除或遗留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对该物品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置,由此所产生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七. 转租、转让和交换
1.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该位置部分或者全部转租、分租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
八. 其他权利和义务
1.为规范管理场馆,甲方有权利制定各种有利于场馆发展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义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制度。
2. 甲方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国国际特许中心经营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承担和履行条例规定相应责任、义务。
3. 乙方经营活动必须获得相关合法、有效经营许可。合同签定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要文件由甲方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内外代理商代理资格及授权协议或证明、专利权证书等)。
4.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供商位,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入场经营。
5. 甲方有权对中国国际特许中心整体布局和商位做出适当调整,但是必须提前15天进行书面通知,乙方须服从甲方调整方案。
6. 甲方负责办理建筑物、固定资产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商位内乙方财产保险。
7.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合约约定用途和经营范围及品牌。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即时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因此向甲方赔偿其蒙受一切损失。
8. 在乙方商位内,因对儿童监护不力造成甲方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九. 解除本合同条件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 该位置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② 该位置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
③ 该位置毁损、减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位置;
④ 其他不可抗力所产生原因。
2.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①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未按本合同规定或甲方发出管理规则正常营业或者擅自中断、停止营业或擅自退出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规定经营时间内连续5天以上不经营或者累计15天不经营并给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该位置部分或者全部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③ 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破产;
④ 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发生欺诈行为从而严重影响市场声誉; ⑤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合同能力其他情况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
约定行为;
甲方有权即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以书面通知告知乙方,要求乙方于该通知日期后三天之内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或商业信誉水平,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该位置,乙方已交之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 特别约定事项
篇四:员工入住协议书
员工宿舍入住协议
甲方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及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生活环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入住事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提供宿舍 室给乙方住宿,物品清单及状态见附件。
二、申请住宿必须书面申请,填写《住宿申请表》,批准后方可入住。
三、宿舍入住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负责宿舍楼分配、调换、以及不定期检查。
2、提供宿舍公共环境卫生打扫和保洁。
3、负责对房间及其附着物日常维修。
四、宿舍入住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2、乙方入住时由甲方统一安排好宿舍,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3、宿舍公物应加以爱护,所有房间内物品如有损坏追究个人或同房人员责任,损坏部分照价赔。
4、不得自行在墙上钉钉子、打墙洞,不得在墙上或衣柜表面乱涂乱画、张贴画报、贴纸,一经发现墙洞等破坏行为需照价赔偿。
5、乙方个人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一旦遗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6、切实做好宿舍安全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工作,垃圾统一倒在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乱扔乱放。
7、为防止厕所及下水道堵塞,厕纸、头发、食物残渣等杂物必须放置于纸篓内,如遇堵塞需立即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疏通,假如人为因素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所住人员负担。
8、注意宿舍安全,乙方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关灯、关水、关闭门窗,。
9、乙方不得将违禁品、危害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乙方有类似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分,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10、乙方在夜间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收、录音机音量不宜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11、乙方不得私自拉电路,不得使用电热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并严禁在宿舍内用电磁炉等做饭。
12、乙方入住期间是属工作时间以外个人支配时间,并且宿舍内也不是工作场所,出现其他个人健康等突发事件都不属于工伤,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入住期间所发生水电、电费等基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公司财务直接在员工工资中进行代扣。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不得申请住房补贴。
1、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扰乱他人生活秩序和安全。
2、未经人事部批准,擅自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
3、利用宿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蓄意破坏公物及设施。
5、在宿舍楼内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及煤气灶等进行做饭。
6、工作调至华翔其他公司、降职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离职、辞职、开除等情况时。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根据《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协商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有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本协议。
甲方(签章) :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五:业主入住合同
业主入住合同
甲方:湖滨花苑(第一金街)物业管理中心
乙方:
文明、为搞好小区物业管理,给居民提供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和谐居住环境,根据建设部令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特定本合同。
第一条:按照小区规定,乙方自愿在小区购买 号楼 单元 室住房一套。
第二条:乙方自愿服从并积极参与和监督小区物业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条:乙方使用小区内住房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德州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德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未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用途。
(二)、任何人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窗阳台、屋面、顶部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三)、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
(四)、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活动。
(五)、不得侵害他人正当利益。
第四条:乙方在小区自愿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不践踏、占用绿地。
(二)、不占用楼梯、楼顶、楼道、道路等公共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三)、不乱抛垃圾、杂物。
(四)、不乱搭、乱贴、乱挂。
(五)、不聚众喧闹。
(六)、不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七)、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不经营政府规定所禁止行为。
(九)、按规定及时缴纳水费、电费、取暖费、治安费、卫生保洁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接口费、统算费各项费用。
1、物业管理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房产证)每月每平方按0.30元收取。(领到钥匙客户 月 日开始起交。)
2、每月25—30号到物业公司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水费暂按2.9元每立方执行,电费暂按每度0.70元收取。水、电损耗按用量比例据实分摊,公共设施损耗据实分摊。
3、取暖费按供热公司收费标准执行,天然气、有线电视接口费等按主管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4、路灯、楼梯灯等公共照明用电,按每月均摊收取。
注:以上价位是按当前行情制定,以后如有变动,也是随市场行情浮动,我们会及时通知大家。
第五条:乙方如不遵守《小区管理办法》违反本合同第三、第四条之一行为者,甲方视问题性质、事实情节,对其批评、教育、予以制止限期改正或通过其他途径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办法》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责任如下:
(一)、对公共设备、设施、维护修缮。
(二)、供水、供暖、供电、电视、电讯、燃气等问题起联系协调作用,使乙方能正常使用。
(三)、院内卫生清洁,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及时清扫散落塑料、纸张、果皮等污物。
(四)、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保卫人员协助公安及消防部门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内部分装修由乙方负责,公共设施养护维修,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分摊,甲方负责实施,较大型项目视情况另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防盗窗需安平面,不得突出,装修垃圾必须带出去。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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