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和城国际可视楼宇对讲工程合同书
甲方:株洲佳园房地产
乙方:株洲市宏茂电脑科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经招标后将和城国际小区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可视楼宇对讲
第二条 工程地点:和城国际
第三条 工程内容:详见后附报价单
第四条 工程总价:本工程合同款项为人民币¥64853 。
(大写:陆万肆仟捌佰伍拾叁圆整)。乙方应提供甲方要求的合格普通税务发票。
第五条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包干方式承包完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对设备进行增加,按合同清单单价不变进行增加。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 本工程工期必须在楼房验收前完工,乙方应在施工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为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2、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2.1 在施工中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的工作日,不计入工期;
2.2 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施工,延误的日期不计入工期;
2.3 因其他工种交叉作业而导致乙方不能施工者,工期顺延。
若以上情况发生,乙方应书面呈报甲方,待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合同相应顺延。
第七条 质量等级及验收标准:系统验收以达到本工程系统设计使用功能为准,质量等级应达到GB/75-94《安全技术防范规程工程技术规范》。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提供乙方临时存放施工材料的仓库,并提供施工现场的基本条件,如水源、电源。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应五条件予以返工、修改到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 按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二、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乙方应根据合同严格施工。
3、 乙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与清单一致。
第九条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工程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规、规范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材料、设备采购:
1、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其型号、规格、质量应按乙方提交的配置清单的标准执行。
2、 乙方如需要合格代用材料,应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3、 乙方对其所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保管责任,由此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首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结束甲方验收合格付到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期满无质量问题,将全额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 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测试报告。
2、 乙方安装施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服务承诺:
1、 乙方对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保修,工程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同之日起两年。
2、 在质保期内,系统非人为损坏,乙方提供免费保修;因人为损坏,乙方按成本价进行保修。
3、 在质保期内如系统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3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奖罚措施:
1、 乙方未能按时完工,甲方将按100天/次进行违约处罚。
2、 如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承诺作不到,甲方按100/次进行违约处罚。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发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工程的招标说明、乙方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系统配置清单及报价单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3、 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株洲佳园房地产 乙方:株洲宏茂电脑科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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