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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运输合同.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0588367 上传时间:2025-06-03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29.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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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装水运输合同 桶装水运输合同   篇一:桶装水运输协议   桶装水运输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多劳多得,公平合理,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特明确以下条款:   一、运输内容:   1、乙方自备交通工具;   2、乙方主要负责门市至订水客户间运输。   二、运输报酬(因本行业特殊性,特别约定以每桶多少元结算):   1、基本计件: 元/桶。   2、人员及财产风险金: 元/桶。   3、燃油或电力补助: 元/桶。   4、其它费用: 元/桶。   三、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按月结算,结算日为次月 日。   四、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因此而遭受财产、经营和工作直接经济损失;   2、因甲方向乙方主张相关赔偿责任所产生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   五、桶装水运输协议争议处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日   篇二:物流运输承运合同   物流运输承运合同   发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经济效益,整合双方,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   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签名或未签名,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货值从乙方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   甲方与乙方之间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   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第三者;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货物;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篇三:饮用桶装水供应合同   饮用桶装水供应服务合同   甲方: 签订地:濮阳县   乙方: 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就桶装水供货服务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二、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提供“ “桶装纯净水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且包装完整;   2.提供有效桶装水生产《检测报告》;   3.保证所送水质符合国家《QS水质卫生检验合格》;   4.保证所送水质理化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5.乙方销售提供桶装水必须是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桶装水。   三、送水地址及送水方式:   1、送水地址为:   2、在履行合同时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用水需求。   3、乙方应当每日向甲方指定地点( )运送水不低于1次,每次送水不低于30桶。提供送水服务时,保证甲方不缺水。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以电话通知乙方为准。   四、供水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水价:甲方向乙方订购 桶装纯净水,单价为人民币4.0元/桶(含税)。   2、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每月统一结算方式。甲方每月末与乙方指定人员核对送水记帐卡,无误后于乙方应次月5日前结算票据(含税发票)及送货单据交甲方,甲方于一周内付款给乙方。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现金□√电子转账。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价格调整,应保持不变。   五、甲方权利、义务: 除总公司分大、小桶装水外,其他地点根据需要提供。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如果乙方送水效率及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影响甲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向乙方提出中止合同权利。   3、 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保证及时支付乙方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并要求改进   。   5、甲方有权获知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信息。   6、因乙方提供桶装水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获取赔偿权利。   7、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纯净水质量及服务状况、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8、甲方有义务保管好乙方水桶及饮水机。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乙方有权单方向甲方提出中止合同权利。   3、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请求甲方支付费用权利。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桶装水质量检测报告信息,乙方应对质量检测信息及时反馈甲方,(乙方提供饮用水,每个批次均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5、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温热饮水机供甲方使用,乙方负责饮水机维护保养及清洗。   6、乙方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将桶装水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7、乙方在上班时间内接到甲方送水电话,保证在2小时内送到。   8、乙方须自觉遵守甲方监督检查,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乙方负责每天定时提供“ ”桶装水,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出现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约定质量技术争议鉴定机构为:濮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因乙方所供桶装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对甲方员工身体及生命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对饮用者造成身体损害(诊断该损害确由饮用乙方产品所致),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此类情况时,合同是否中止,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条件服从。若在质保期内发现水桶内有肉眼可见物或有异味,须对该批次饮用水进行调换。   6、甲方如不慎丢失、损坏水桶,按每只桶30元赔偿给乙方,   7、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桶装水不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标准,并多次提醒乙方时,任然提供不了合格桶装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乙方连续3个工作日不能按时向甲方供应桶装水,是一方违约。   9、如果乙方提供桶装水内有异物,应当无偿更换为符合质量标准桶装水。   八、服务   1、专人服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安排专人(专业客户服务经理)与甲方接洽有关服务事宜。   2、配送服务和验收: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配送“ ”桶装水到甲方指定位臵。甲方应在乙方交货时进行数量和产品外观包装验收,确认无破损,无渗漏,桶内无异物后签收。甲乙双方验收时应签署确认单(送货单),此确认单作为甲方付款凭证。   3、饮水机及周转桶:乙方免费借用周转空桶和饮水机给甲方使用,甲方借用乙方周转桶和饮水机数量以双方登记簿登记为准(每次送货都需双方指定人员签名确认)。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正常二个月)对甲方使用饮水机进行免费清洗、保养及维护,保证甲方处水机能正常使用;周转桶和饮水机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保管好乙方提供给甲方周转桶和饮水机。   九、不可抗力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政府行为、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本协议及附件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如果不可抗力时间持续超过90天,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执行。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4天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文件。   十、合同解除与终止   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情形出现时;   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式解除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乙方提供饮水机( )台立式()台台式,合同期满乙方有权收回饮水机。   2、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销售给甲方桶装水,如甲方发现和怀疑水质方面问题,可通知乙方协商解决。水质结果必须送质检部门认定,为保证送检桶装水菌含量真实性,   送检产品必须是未开封产品,乙方对此条款所述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乙方销售给甲方桶装水,有无杂质及悬浮物必须在送水员送达时经双方亲手检查,签字认可。开封上机使用后,出现杂物及悬浮物,乙方可协助处理,或换水解决,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产品质量和服务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提出改正要求15日内乙方仍未改正时,甲方可终止协议;若乙方销售饮用水出现质量问题(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检测),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协议,并要求乙方和生产厂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   5、如果乙方提供桶装水出现水质问题,发生纠纷,产生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限内,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是否调整。如果协商调整,但不得高于现价。   7、本协议所有条款均由甲,乙方协商同意,并自愿签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并签定书面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暂定1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双方另行协商续约签订事宜。协议到期次日双方未提出续签事宜,协议自动解除。   9、在合同期满或因故中止时,甲方应将饮水机和水桶如数归还给乙方,甲方需在10个工退还所借用周转空桶及饮水机。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双方各持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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