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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精选9篇)
第1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确保xxxx年x月“政协”、“人大”两会期间的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消防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本项目施工的正常秩序,及时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影响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关于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等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根据我项目部目前施工实际状况,确保两会期间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我项目部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督察组(成员均为项目部主要成员,并长期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秩序、安全、消防、环境、生活区及各种施工的方案、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1、组织领导组长: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
2、工作内容:
(1)负责现场巡视,现场情况搜集,确保现场安全;
(2)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把损失降到最小;
(3)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依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落实。
3、工作目标小组成员在“两会”期间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监督、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小组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上报甲方、监理及上级领导,维护本工程的安全稳定。
二、项目部管理措施
xxxx年x月底召开保安全、保稳定动员部署,对在“两会”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督促各管理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两会”期间保安队员严禁外出,要安排好队员的工作和业余生活,所有无班人员一律在现场内备勤,不得在工地外留宿。“两会”期间项目部所有人员要求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
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和重、特大案件,应快速反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上报应急小组成员。所有值班人员和保安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三、具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生活区宿舍食堂安全管理:
认真执行建设工程生活区设置管理标准,由分包单位xx及项目部xx全权负责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不定时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宿舍的违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做好生活区的消防保卫工作;
监督食堂采买人员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安全食品,严把进货渠道、留好购物小票,保障饮用食品安全慎防食品中毒,危及工人健康并做好卫生防疫;
做好食堂用电、煤气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后勤当家人。
2、施工安全用电: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标准,责成现场水电工程师xx对施工现场各部位用电做好巡检、维护工作,用电设施做到‘三相五线制及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做好线路架空、设备绝缘遥测、电阻防雷接地、漏电灵敏检测及电工巡检记录等安全用电工作。
3、保卫、消防管理:
由生产经理安排现场巡视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不得脱岗、离岗,发现各种隐患、险情做到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各值班人员不得酗酒、关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消防负责人xx,负责施工现场全方位的消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足额足量安装配置消防器材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做到工地沙土100%覆盖,重点检查沙土存放、裸露地面、车辆运输、施工现场出入口冲洗设备、施工围挡等方面。起风时即时洒水覆盖。
5、封闭管理制度:
会议期间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签到制度,非本现场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内,有事进入必须登记后方可入内,避免被盗事件发生。对出场的各种材料物品必须有项目物资装备部开据的出门单方可放行,出门时,由门卫对品种、数量、车号、持证人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发现可疑情况对其滞留并立即报告。施工车辆及小型客车持车证按规定进入。门卫值班人员在每班作业后填写值班、巡查工作记录,对当班期间主要事项进行登记。
四、安全生产维稳管理制度
⑴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本工程特点,在施工前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各专业各工种安全交底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⑵各级领导及生产指挥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开展定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⑶职工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个人不得擅离职守,禁止违章操作。对不服从指挥或违章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提倡全体职工遵章守纪。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工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
⑷安全生产由项目部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作业点进行经常性巡检,坚决制止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⑸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⑹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安全生产维稳措施
(1)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措施①加强对劳动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坚持以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为主线,防止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人身惯性事故发生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大力整顿劳动纪律和技术纪律,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②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办事,避免参建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③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经常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牢记“安全第一”的施工宗旨。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工作技术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允许上岗工作。
④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组长、安全员,执行“三检制度”和“周三”安全联检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⑤切实做好职工的体检工作。参加施工的职工,必须由经过体检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高空作业的工种,还必须无高血压、无心脏病。
⑥严格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操作规程,遵守作业安全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和简化作业过程。当班作业时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雨天要有防滑措施,上下分层作业时,要拿好放稳工具,工作时协调配合,防止意外坠物伤人。
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安全用品。
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①制定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严格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②对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和电动工具,要加强其日常保养工作,保持绝缘良好,运转正常,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③施工作业前,机械操作人员首先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执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的检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超负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④临时供电线路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配置,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配电盘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关,设在闸刀箱内加锁,闸刀箱设遮雨棚。
⑤凡是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第2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给群众带来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全市畜禽屠宰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事故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畜禽屠宰环节所发生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级依据《省商务厅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分四级,即: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受污染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I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屠宰环节受污染的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的;(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源于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后,并有扩散趋势的;(3)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安全事故(Ⅲ级)。(1)受污染的屠宰环节畜禽产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后果的;(2)1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地)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畜禽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畜禽产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由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畜禽屠宰环节安全事故。
1.5事故(事件)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和企业经营者自我防范和应对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设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商务局立即成立并启动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在哈尔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处置作用。应急处置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商务局畜禽屠宰监管处、畜禽屠宰稽查大队组成。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禽屠宰监管处。
2.2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区位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实行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突发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事件)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工作,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3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置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应急处置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实施屠宰环节重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推动督促和指导相关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事件),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事件)处置中的具体问题;向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小组及有关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处置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快速反应,准确掌握情况,高效有序处置。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能
根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需要,应急处置小组设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所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
2.4.1事故(事件)调查组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事件)发生原因,评估事故(事件)影响,尽快查明事故(事件)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事件)防范意见;对监管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
2.4.2事故(事件)处置组
负责依法组织实施行政监督和处罚;监督、指导事故(事件)发生地定点屠宰企业对检出的病害畜禽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关肉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2.4.3新闻宣传组
负责组织事故(事件)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2.4.4专家组
应急处置小组在需要处理有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邀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深层次分析评估,为事故(事件)处置提供支持和帮助。
3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3.1监测预警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监管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媒体监督、群众举报、公众反映、日常执法等各种形式监测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已确认的不安全肉品;对监测信息进行深层分析,对可能引发发生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肉品或事件,提出行业预警信息;通过加强行业管理等措施预防发生较高肉品安全风险事故(事件),控制或降低屠宰环节肉品安全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加强肉品安全信息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肉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及时研究分析肉品安全形势,对肉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屠宰环节肉品安全预警信息来源:
(1)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检查、肉品质量监测;
(2)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的事故(事件)报告;
(3)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事故(事件)报告;
(4)卫生部门风险预警信息;
(5)相关监管部门情况通报;
(6)经核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
(7)经核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信息。
3.2事故(事件)报告
建立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的报告和通报,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3.2.1报告要求
1、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2、应急响应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2.2报告内容
报告应当包括事故(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事件)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事件)简要经过、事故(事件)原因等内容。
3.2.3事故(事件)评估
在同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下,配合同级卫生等有关部门开展肉品安全事故评估。
4应急响应
4.1突发事故分级响应
根据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分级,肉品安全事故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并按响应级别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流程如下:
(1)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
(2)部署、指导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派出人员,会同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应急、调查、处置有关工作。
(4)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5)参与新闻发布、信息公布的相关工作。
(6)根据事故(事件)原因,协助当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制定管理机制和措施。
4.2应急处置措施
较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针对事故(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工作组,视情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事故(事故)危害。
(1)对涉案畜禽产品进行检验,尽快查找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依据《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档案的通知》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肉品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事件)有关的畜禽产品及相关产品;待现场调查完结后,责令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肉品专用设备、工具及容器,消除污染;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肉品及原料,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销售并对病死、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予以解封。
(3)市商务局组织事故(事件)发生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及时组织研判事故(事件)发展态势,并向事故(事件)可能蔓延的地方畜禽屠宰管理部门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4)依法从严查处因突发肉品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过程中,符合《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级别调整和响应终止条件的,各级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应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按响应级别权限规定,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响应终止的建议。
5应急保障
5.1通讯及信息保障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畅通通讯网络,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和举报投诉渠道,确保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发生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期间,市商务局应急处置小组与事发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门保持热线联系,保证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及时传递、既时掌握、准确报送。
5.2人员技术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干部值班值宿,领导在岗带班,有专人值班,全员备勤。要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水平。
5.3物资、设备及经费保证
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产品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事故(事件)发生时,委托检测机构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据。要确保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畜禽屠宰管理部门用于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的费用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5.4宣传培训
各区、县(市)畜禽屠宰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屠宰企业经营者、执法监管人员及广大消费者的肉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肉品安全知识,增强肉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为科学处置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提供支撑。
6附则
本预案由哈尔滨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7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17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节后和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节后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存在的隐藏风险,进一步提高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牢记红线意识,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真正落实落细安全责任。
二、突出检查重点,落实复工安全措施。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督促在建项目做好节后复工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节前停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恢复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突出检查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模板、起重机械、临时施工用电、危化品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方可重新开工。要认真督促企业做好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培训,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尚未复工的项目要继续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三、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安全检查。“两会”临近,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措施,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项目部备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以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节前停工尚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为问题导向,结合节后复工和“两会”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复工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的检查和整改落实,持续做到隐患“清零”,并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各类安全隐患死灰复燃。要持续坚持高压监管执法不手软,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市局将开展安全检查,重点督查各县(市、区)部署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开展节后复工检查情况和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措施以及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保障情况。
四、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第4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火灾是一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险事故,全国每年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xxxxxx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原则,即服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安全防火人人有则,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认真旅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指导、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省畜牧兽医局出台了《山东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从编制目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控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方面对做好我省畜禽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与救援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组织机构。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故企业进行支援,指导和协助当地畜牧兽医局开展畜禽屠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二是监控和预警。各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三是应急响应。发生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由下至上逐级报告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应及时报告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情况可越级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接到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级别确定是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派出工作组;视事故级别和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农业部,并通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与省政府新闻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等。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四是后期处置。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下,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及时对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事件发生地和事件涉及的畜禽屠宰生产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应及时将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总结报送市级畜牧兽医局。
第6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医疗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医院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建立以院长,副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体系,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全院职工在一切医疗服务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助。
一、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附后:
二、一般安全应急管理
(一)火灾事故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医院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病人,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及时向医院安全应急组织和市卫生局报告。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社会治安事件
1、发现有盗窃、打架、滋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发生时,在场医院职工应保护好现场,疏散围观群众,尽量减少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立即向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报告,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3、积极配合警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工作。
4、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收集。
5、妥善处理事故。
(三)医院设备发生事故
1、立即报告医院安全事故应急组织;
2、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及时、如实向区卫计局汇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作好相关材料整理,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二、医疗安全应急管理
(一)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日常防范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院长领导下,在院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护理工作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护理基本操作技能,保证护理质量安全;
(9)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超声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10)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抓好院内感染管理工作,重点监控关键科室和薄弱环节,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
(二)发生医疗护理缺陷、纠纷、事故时
1、立即启动临床医疗护理应急预案与程序。
2、应立即判断能否补救,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同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夜间报告院总值班领导;
4、尽量不要惊动病人,对病人的质疑予以适当的解释;
5、认真观察是否对病人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不良影响的程度,及时进行适当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做好病人、家属的安抚工作。
7、调查缺陷、纠纷、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整理,将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三、其它伤害事故
1、如发生职工、病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立即对受伤害者进行救助。
2、及时向医院、家庭、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区**镇卫生院
第7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9年春节将至,各级“两会”也将陆续召开,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发明电〔2018〕13号)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加强春节前后停工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春节前安全管理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现阶段冬季施工受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影响,以及年终岁末赶工期、抢进度、人心浮动等不利因素,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针对节日前后安全工作的特点,立足提前预判、超前防范,严密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
(二)强化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合要结合工程实际和季节特点,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防护、高处坠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整改,扎实做好防火、防雪、防滑、防中毒、防触电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炭火、煤气及大功率电器取暖,组织部署好冬季施工安全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重点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环节进行检查。要确保基础平整坚实、排水通畅;按规定设置垫板、钢底座、扫地杆和纵横向剪刀撑;拉节点设置要牢固,切实做到拉节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规范停工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停工前,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将自检情况和停工报告(加盖三方公章)于停工前三天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中要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上报停工的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值班带班制度、每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管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工地全面做好停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值班管理,确保通讯畅通
节假日期间,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制定各级值班人员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各项目门卫、值班室严禁使用煤炉、火盆等设施取暖,防止中毒事件发生,严禁值班人员酒后上岗、擅自脱岗等行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传递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企业自查的实际情况,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及时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抽查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应急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特别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责任落实到人。检查中凡发现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达标的,要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春节后及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为确保2019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坚持对事故隐患“零容忍”,各建筑工地在复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建筑工地“零隐患”复工。
(一)严格落实开工前安全教育培训。
工程开工前,各施工企业要对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场、转岗工人进行一次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各施工企业要确保上岗作业前人人受到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教育培训内容,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在开展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各建筑工地要与建管处安全监督员对接好,安排工地所有进场建筑工人分期分批到我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体验馆进行警示教育和安全体验,体验和教育情况作为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存入工地档案备查。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制度,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作业。
(二)严格落实开工前安全生产自查
1、工程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各类安全保险装置、防护措施等进行逐个逐项的检查核验,重点是基坑工程、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和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开工。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各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和有关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青岛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要点》相关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现场确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身份信息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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