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1
紧急用血流程 3
鹤壁市中医院紧急用血预案 4
医院紧急用血预案 8
紧急用血预案流程 14
医院临床紧急用血预案 16
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22
紧急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输血是医疗急救中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然而在临床危重患者的抢救中,可能出现由于缺血或疑难配血耽误抢救时间的情况。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与流程,以保证医院医务处、临床科室和输血科在遇见突发性事件时,在血液缺乏的情况下,每位医务人员明确各自的任务和用血技术思路,积极为抢救患者赢得时机。
1、 自然灾害和群发性事故而造成大量伤亡下,报院领导和医务处暂停我院择期手术用血和非抢救治疗用血,全力保证此类临床用血的同时紧急联系临汾血液中心调配血液。
2、ABO血型系统缺血时,按照我院血液紧张预案和使用输血科应急用血流程的规定,临床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报输血科,由输血科主任审批使用预警储备,然后由输血科报医务处备案。
3、疑难配血时,首先临床急抽配血标本送临汾血液中心配血,同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同时术中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以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从而赢得疑难配血时间和后续血液供应时间,保障患者安全。
4、Rh阴性稀有血型输血,由于Rh阴性稀有血型血源缺乏,我院没有库存,首先由输血科联系临汾血液中心。
⑴ 临汾血液中心库存有该类Rh阴性血时,由我院输血科紧急调配,同时临床术中应积极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以节约宝贵的Rh阴性血源。
⑵ 临汾血液中心库存无该类Rh阴性血时,临床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扩容补充晶胶体液,保持血容量。输血科向医务处汇报血液缺乏情况,同时告知临床抢救医生。
5、 由于患者有抗-D,必须输注交叉配血相合的Rh阴性红细胞,临床采取低血容量稀释技术和血液回收技术,可以输注Rh阳性献血员的血浆和冷沉淀。
6、 患者如无抗-D,急诊抢救生命时,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可以启动相容性输注Rh阳性红细胞程序,采取Rh阳性红细胞配血相合输注。此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①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注明给患者带来的后果和并发症: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该类Rh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阳性红细胞危及生命,此时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输注Rh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没有生育过小孩的女性);第四,患者因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知情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②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
③医务处报批。
医院突发事件输血应急预案流程图
120急救患者(多人)
急救中心主任,急救中心内、外科主任
组织协调抢救
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前五项检测单
医院急救中心医护人员
抽血样送检
输血知情同意书
急查血型,根据库存血量报血站送血,同
输血科值班人员
时报医院总值班和输血科主任,血站血液
不足时,请求血站在各医院调配,同时报
医院医务处处长和输血科主任,联系血液
准确完成交叉配血
护理中心护士
血液送到抢救现场
紧急用血流程
输血科接收标本快速初查血型
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主治医师请示科主任,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
自然灾害和群发性事故、大出血病人等需要大量用血
报医务科或院办暂停我院择期手术用血和非抢救治疗用血
提供 第一袋血,以后每袋正常供给
配血相合
交叉配血
ABO血型、RhD血型鉴定
填写紧急输血申请表(双方签字)
注: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鹤壁市中医院紧急用血预案
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
(一)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应立即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发布及向政府部门的报告;医务科负责各科室协调及相关信息的传达,并监督预案的执行;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医务科汇报执行情况。
(二)预案分级:
三级警戒(黄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10人以内,悬浮红细胞库存不足100 U时为三级警戒。
二级警戒(橙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悬浮红细胞库存不足200 U时为二级警戒。
一级警戒(红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20人以上,不管血液库存有多少均为一级警戒。
(三)应急响应
1.输血科负责统计所需血液成分的品种及数量。当警戒级别为二级及以上时,及时与采供血机构(鹤壁市中心血站)取得联系,要求其共同响应应急措施,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在特别紧急且不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输血科应在10~15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受、供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完全相合的血液成分。
3.当警戒级别为三级时,对危重患者抢救用血,应由抢救现场的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并在右上角标明“急救”字样,连同血样交输血科先行配血、发血,事后补办各类手续。如无法识别患者身份时,患者及其血样必须有统一的唯一性标识(如住院号、现场抢救编号等)。
4.当警戒级别为二级及以上时,如果有多名医务人员处理多名创伤患者,应指定一名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统一编号、挂号牌;负责血液申请及与输血科联系,告知输血科每个患者需要在何段时间内得到血液成分的品种、数量、取血人及输血地点等。
(四)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临床用血量已恢复到正常水平,一级突发事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宣布应急终止;二、三级突发事件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宣布应急终止。
二、患者应急用血预案
(一)不能检测血型或无时间等待交叉配血,而需抢救输血时:
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输血科可先行发“O”型红细胞或“AB”型血浆,但血袋上应标明“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字样;同时应尽快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
(二)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院领导或者医务科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三)大量失血患者可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
(四)同型血液不足时,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可采用配合型输血。
(五)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急救用血,而医院血库和血站均无同型血液时,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属《RH阴性应急输血知情同意书》后,可采用配合型输血;在没有或来不及等待配合的血源急救时,应本着患者生存权第一的原则,与患者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请输血科参与),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急救用血方案的认可,并报医务科审批后,可实施ABO血型同型的非配合性输血,挽救生命。
(六)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配血不合的急救用血,应请输血科及医务科会诊,制订最佳输血方案,并与患者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认可后,方可输血。
三、应急用血仪器设备保障预案
(一)血液相容性试验设备,应保持三套能正常运行;血液相容性试验实验室,配备双电源,并保持UPS电源能维持主要设备正常使用2小时以上;上述应急电源均无效时,应用玻片法鉴定患者血型、复检供血者与受血者血型及交叉配血。
(二)医院信息网络故障时,应使用事先预备的手写输血记录单,不得影响或延迟患者输血治疗。待恢复正常后,补齐记录与记帐收费。
(三)贮血室应预备4℃、-20℃以下冰箱各一台备用。当贮血冰箱出现故障,应立即转移血液成分至预备的贮血设备中。预备的贮血设备不能满足时,应将故障设备中的血液成分打包,并标记明显标识,暂时封存于贮有其它血型血液成分的设备中,并不得使用。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流程
启动预案及级别
信息收集、发布
一、二级时:定一名医务员对输血患者统一编号、挂号牌;联系:输血时间、血液品种、数量、取血人、输血地。
三级时:现场医生开单,右上角标明“急救” ,先发血后补手续
现场负责人
院领导或
应急领导小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管部门
现场医
务人员
院总值班
鹤壁中心血站
配血发血
15min内发出
“O”型CRC、
“AB”型FFP。
输血抢救
输血科值班者
输血科主任
输血科应急小组
特急状态患者
或无法获得血标本患者 者
送检配血标本的患者
需要送血
复查血型
床旁复查血型
三级警戒(黄色):10人以内,红细胞库存不足100 U;
二级警戒(橙色):10人~20人,胞库存不足200 U;
一级警戒(红色):20人以上,不管血液库存多少均为一级警戒。
突发事件
应急用血
医院紧急用血预案
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预案
(一)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应立即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发布及向政府部门的报告;医务科负责各科室协调及相关信息的传达,并监督预案的执行;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医务科汇报执行情况。
(二)预案分级:
三级警戒(黄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10人以内,悬浮红细胞库存不足100 U时为三级警戒。
二级警戒(橙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悬浮红细胞库存不足200 U时为二级警戒。
一级警戒(红色)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事故人数在20人以上,不管血液库存有多少均为一级警戒。
(三)应急响应
1.输血科负责统计所需血液成分的品种及数量。当警戒级别为二级及以上时,及时与采供血机构(万州中心血站)取得联系,要求其共同响应应急措施,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在特别紧急且不知患者血型的情况下,输血科应在10~15分钟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受、供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完全相合的血液成分。
3.当警戒级别为三级时,对危重患者抢救用血,应由抢救现场的医生开具输血申请单,并在右上角标明“急救”字样,连同血样交输血科先行配血、发血,事后补办各类手续。如无法识别患者身份时,患者及其血样必须有统一的唯一性标识(如住院号、现场抢救编号等)。
4.当警戒级别为二级及以上时,如果有多名医务人员处理多名创伤患者,应指定一名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统一编号、挂号牌;负责血液申请及与输血科联系,告知输血科每个患者需要在何段时间内得到血液成分的品种、数量、取血人及输血地点等。
(四)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临床用血量已恢复到正常水平,一级突发事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宣布应急终止;二、三级突发事件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或院领导宣布应急终止。
二、患者应急用血预案
(一)不能检测血型或无时间等待交叉配血,而需抢救输血时:
为挽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输血科可先行发“O”型红细胞或“AB”型血浆,但血袋上应标明“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字样;同时应尽快完成交叉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停止输血。
(二)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院领导或者医务科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三)大量失血患者可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
(四)同型血液不足时,应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可采用配合型输血。
(五)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急救用血,而医院血库和血站均无同型血液时,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属《RH阴性应急输血知情同意书》后,可采用配合型输血;在没有或来不及等待配合的血源急救时,应本着患者生存权第一的原则,与患者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必要时请输血科参与),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急救用血方案的认可,并报医务科审批后,可实施ABO血型同型的非配合性输血,挽救生命。
(六)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配血不合的急救用血,应请输血科及医务科会诊,制订最佳输血方案,并与患者家属进行充分沟通,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认可后,方可输血。
三、应急用血仪器设备保障预案
(一)血液相容性试验设备,应保持三套能正常运行;血液相容性试验实验室,配备双电源,并保持UPS电源能维持主要设备正常使用2小时以上;上述应急电源均无效时,应用玻片法鉴定患者血型、复检供血者与受血者血型及交叉配血。
(二)医院信息网络故障时,应使用事先预备的手写输血记录单,不得影响或延迟患者输血治疗。待恢复正常后,补齐记录与记帐收费。
(三)贮血室应预备4℃、-20℃以下冰箱各一台备用。当贮血冰箱出现故障,应立即转移血液成分至预备的贮血设备中。预备的贮血设备不能满足时,应将故障设备中的血液成分打包,并标记明显标识,暂时封存于贮有其它血型血液成分的设备中,并不得使用。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用血流程
启动预案及级别
信息收集、发布
一、二级时:定一名医务员对输血患者统一编号、挂号牌;联系:输血时间、血液品种、数量、取血人、输血地。
三级时:现场医生开单,右上角标明“急救” ,先发血后补手续
现场负责人
院领导或
应急领导小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管部门
现场医
务人员
院总值班
万州中心血站
配血发血
15min内发出
“O”型CRC、
“AB”型FFP。
输血抢救
输血科值班者
输血科主任
输血科应急小组
特急状态患者
或无法获得血标本患者 者
送检配血标本的患者
需要送血
复查血型
床旁复查血型
三级警戒(黄色):10人以内,红细胞库存不足100 U;
二级警戒(橙色):10人~20人,胞库存不足200 U;
一级警戒(红色):20人以上,不管血液库存多少均为一级警戒。
突发事件
应急用血
紧急用血预案流程
紧急用血协调小组演练
1. 临床有意外伤害或产科大出血患者→报告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组长郝爱华→宣布启动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暂停择期手术用血及非抢救治疗用血→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临床科室立即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输血前检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尽快将《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血库,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标明“紧急”或“火急”字样
输血科演练流程
输血科接到紧急用血申请→输血科主任指定人员立即联系中心血站调配血液→通知急诊科做好出车准备→安排人员加班→准备检测试剂等→收到血标本立即进行ABO及RH血型鉴定→先发库存血→加班人员去血站取血→做好交叉配血后联系临床→联系临床取血或由加班人员送血
紧急用血预案流程
紧急用血协调小组演练
外一科出现车祸致大出血患者,初步估计出血量为2000ml→接诊医生 报告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组长郝爱华→宣布启动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暂停择期手术用血及非抢救治疗用血→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外一科护士 立即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输血前检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外一科主任指定加班人 员 尽快将《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血库,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标明“火急”字样
输血科演练流程
输血科工作人员赵金伟电话接到接到紧急用血通知→输血科主任白书堂指定李辉立即联系中心血站调配血液→李辉通知急诊科做好出车准备→安排于子倩加班→于子倩准备检测试剂等→于子倩收到血标本立即进行ABO及RH血型鉴定→先发库存血→李辉去血站取血→于子倩做好交叉配血后联系外一科→外一科护理人员 取血
2. RH阴性应急(抢救)用血→开具标明急诊的输血申请单→紧急使用血站(冰冻)同型血→如无RhD阴性同型红细胞→可先行配合性输注RhD阳性同型血→补办手续
3. 应急(抢救)用血浆→开具标明急诊的输血申请单→未知血型→AB型血浆可安全地输给任何型的受血者;A型血浆可以输给A型和O型受血者;B型血浆可输给B型和O型受血者;O型血浆只能输给O型受血者→已知血型→同型相输→补办手续
医院临床紧急用血预案
3.4.1.目的
保障紧急抢救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将安全的血液输注给患者,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4.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4.2.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我院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3.4.2.2.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供应、确保安全。
3.4.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人民医院遇到重大灾害事故时临床紧急用血的管理。
3.4.4.组织和职责
3.4.4.1.为对临床紧急用血工作实行统一、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紧急用血措施的顺利实施,特成立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
3.4.4.1.1.组长: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主任。
3.4.4.1.2.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3.4.4.1.3.成员:各相关科室主任。
3.4.4.2.职责
3.4.4.2.1.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宣布本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并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向XXX县卫生局报告;对应急事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写出书面总结和提出书面改进建议上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3.4.4.2.2.组长负责紧急用血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3.4.4.2.3.副组长负责各相关科室的协调与相关信息的收集、传达和上报,并监督预案的执行。
3.4.4.2.4.输血科主任和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副组长汇报执行情况。
3.4.4.2.5.其他各相关科室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应急工作。
3.4.5.紧急用血管理预案
3.4.5.1.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在宣布启动临床紧急用血预案的同时,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紧急用血的管理工作,包括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等,保障、监督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4.5.2.临床科室
在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科主任的精心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工作,包括患者血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取血和输血等:
3.4.5.2.1.对危重患者,应立即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进行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立即采集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和输血前九项筛查等试验用的血标本,并迅速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送达输血科,同时与输血科保持密切联系。
3.4.5.2.2.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病员,此时应指定一名医师负责输血前谈话、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用血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的姓名和唯一的住院号。若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住院号的基础上加入紧急入院号(如01号、02号……),以避免在确认受血患者身份和粘贴血标本标签时出现差错。
3.4.5.2.3.如果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同一患者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人员确认处理的是同一名患者。
3.4.5.2.4.对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紧急用血,须经医院法人或法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后方可执行紧急输血,等患者苏醒或其近亲属到场后再补签相关同意书。
3.4.5.2.5.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10.66kPa(80mmHg)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口处形成的不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
3.4.5.2.6.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输血时,应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使用特定用语:“火急”(10~15min以内);“紧急”(30min以内);血液输用后,经治医师应尽快补办用血审批手续。
3.4.5.2.7.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进行手术。
3.4.5.2.8.对稀有血型患者,如Rh(D)阴性患者,以及血液供应紧缺时,应根据患者性别、年龄和病情危重程度等,密切配合输血科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和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3.4.5.2.9.护士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医生的工作,及时采集患者的血标本,并将《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采集血标本时,应严格执行血标本采集操作规程和无菌操作规程。
3.4.5.2.10.接到输血科的取血通知后,患者所在的临床科室应立即派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一名医护人员只能取单个患者要输注的血液;如果取多名患者要输注的血液,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医护人员共同负责。
3.4.5.2.11.血液运达临床后,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尽快给患者输注,尤其对危重患者,并严格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和临床输血操作规程。
3.4.5.2.12.在抢救患者的同时,应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及时完成各项输血病历记录。
3.4.5.3.输血科
在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科主任的精心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工作,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和调血等:
3.4.5.3.1.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后,应第一时间做好患者血型鉴定工作,再确认库存血液是否充足。当库存血液不足时,应立即与XXX血站供血室联系,说明是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用血需要,需要紧急调血,并报告科主任和做好血液供应紧张时的应急保障措施。
3.4.5.3.2.如用血为“火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时,应在10~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有Rh(D)阴性的应优先发放,以确保输血安全),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血者血型,并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完全相合的血液。但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要轻易发给Rh(D)阳性红细胞。
3.4.5.3.3.如用血为“紧急”时,应在30min内完成ABO血型正、反定型和Rh(D)血型鉴定,以及发出第一袋经主侧交叉配血试验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
3.4.5.3.4.急救非同型红细胞类血液制品输注时,不能输注全血,只能输注红细胞类成分血(红细胞类成分血只要求主侧配血相合,次侧配血不作要求)。输注前应要求医生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的利弊,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注明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经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3.4.5.3.5.血浆和冷沉淀可以相容性输注。Rh(D)阴性患者需要输注血浆和冷沉淀时,可按ABO血型同型或相容性输注,Rh(D)血型可以忽略,执行《Rh(D)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的血液输注管理规程》。
3.4.5.3.6.若已输入大量O型红细胞成分后,能否输注与患者同型的血液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当患者原ABO血型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中的血清相合时(应取首次采集的患者血标本中的红细胞与新采集的患者血标本中的血清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可以输注与患者原血型同型的血液(在改输原同型的血液时,须更换输血器);若交叉配血试验由于ABO抗体所致不合时,则应继续输注O型红细胞。
3.4.5.3.7.对Rh(D)阴性男性或无生育需求的Rh(D)阴性女性患者,输血前应进行抗-D检测(取患者血标本中的血清与O型Rh(D)阳性红细胞做鉴定试验),如果检测出患者血清中有抗-D,则只能输注Rh(D)阴性血液;如果未检测出患者血清中有抗-D,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给患者输注Rh(D)阳性血液,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注明: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液。
3.4.5.3.8.对有生育需求的Rh(D)阴性女性(包括未成年女性)患者,输血前应进行抗-D检测,如果检测出患者血清中有抗-D,则只能输注Rh(D)阴性血液;如果未检测出患者血清中有抗-D,一般情况下也应输Rh(D)阴性血液,除非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液,且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此时才会考虑给患者输注Rh(D)阳性血液。
3.4.5.3.9.对有生育需求的Rh(D)阴性女性(包括未成年女性)患者,为挽救其生命,在可以考虑给其输注Rh(D)阳性血液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①必须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病情的危重性,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注明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并发症:第一,不会出现溶血性输血反应;第二,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由于该类Rh(D)阴性红细胞短期内无法解决,而不立即输注Rh(D)阳性红细胞会危及生命,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第三,输注Rh(D)阳性红细胞后,会给以后用血和妊娠带来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生育的女性,如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第四,患者本身原发病不治而非输血治疗所能挽回时,不能借口归罪于输血治疗不当;第五,以后需要输注红细胞类血液制品时,必须输注Rh(D)阴性红细胞。
②必须经临床科室主任和输血科主任签字认可。
③必须报医务科批准。
④必须征得患者或其近亲属签字同意后才能实施。
3.4.5.3.10.紧急用血可以欠费进行,输血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发血。
3.4.5.4.在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其他各相关科室主任和相关科室应协助输血科和临床科室,积极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工作。
3.4.5.5.XXX县卫生局在接到突发事件紧急用血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3.4.6.应急保障措施
3.4.6.1.血液供应紧张时的应急保障措施
3.4.6.1.1.如果XXX中心血站没有足够库存血液,则输血科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与XXX血站领导进行联系,由XXX血站领导进行协调解决。
3.4.6.1.2.当患者为特殊血型(Rh阴性)且需要紧急输注红细胞类血液制品时,输血科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①如果血站只有同型或相容型冰冻红细胞,则应向血站申请输用同型或相容型冰冻红细胞;
②如果血站本身无法解决时,则应要求血站与省血管中心或其他血站联系解决;
③如果血站与省血管中心或其他血站联系后仍无法解决,则应与临床科室联系,动员进行患者近亲属的血型筛查工作,一旦发现与患者相同血型的献血人员,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采血和检验,并要求血站按紧急情况处理,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各项相关工作,保证将血液尽快供应临床;
④如果仍无法解决,此时应协助临床根据患者的病情、性别、有无生育需求、及患者或其近亲属的意见等来决定是否紧急输注ABO血型同型Rh(D)阳性红细胞类血液制品。
3.4.6.1.3.当患者为特殊血型(Rh阴性)且需要紧急输注血浆和冷沉淀时,可按ABO血型同型或相容性输注,Rh(D)血型可以忽略,执行《Rh(D)阴性及其他稀有血型的血液输注管理规程》。
3.4.6.1.4.当患者为特殊血型(Rh阴性)且不是紧急输血时,输血科应与血站联系,由血站协调解决。
3.4.6.1.5.其他各临床科室应协助输血科做好本部门的输血应急工作,包括动员应急互助献血等。
3.4.6.2.停电时的应急保障措施
3.4.6.2.1.一旦发生停电,输血科应立即与电工班进行联系,确定发生停电的原因和估计停电时间,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3.4.6.2.1.1.短暂停电
①交叉配血和血型鉴定:因有备用UPS电源(日常工作中应注意观察UPS电源工作是否正常,不正常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科进行维修或更换),无需作特殊处理。
②血浆融化:如确需输用血浆或冷沉淀,因停电使融浆机无法工作,此时可在恒温水浴箱内加入冷水和热水调节温度达到要求(37℃)后进行融化(注意监测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需要。
③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如有血液入库和紧急输血,应启动血液信息管理应急预案,执行手工记录操作程序,待来电后再补打印相应记录单,以保证血液入库和临床输血程序的正常进行。
3.4.6.2.1.2.长时间停电
输血科应报告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请求协调尽快恢复供电,以保证输血科实验室紧急用电需求。
3.4.6.2.2.对长时间停电,在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组长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下,电工班应启动本部门的应急工作,及时启动备用发电机(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维护保养等,以保证需要时能够正常工作)恢复供电。
3.4.6.3.配血专用离心机出现故障时输血科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首先关闭电源,5分钟后再打开电源,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如仍不正常而有急需输血者,可临时启用备用普通离心机(日常工作中应注意维护保养等,以保证需要时能够正常工作)进行操作,但要调整好离心时间和离心力。急救输血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设备科对配血专用离心机进行维修。
3.4.6.4.恒温循环解冻箱出现故障时输血科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如确需输用血浆或冷沉淀,应启用恒温水浴箱。如果恒温水浴箱的温度已恒定在37℃,可以直接进行融化;如果恒温水浴箱刚接通电源(接通电源前应先加入适量的水),可在恒温水浴箱内加入热水尽快调节温度达到要求(37℃),然后再进行融化;如果此时又停电,可在恒温水浴箱内加入冷水和热水调节温度达到要求(37℃)然后再进行融化(注意监测温度),以保证临床抢救治疗需要。同时及时联系设备科请求派人尽快维修,待解冻箱维修好后再使用原解冻箱进行工作。
3.4.6.5.血液信息管理系统出现故障时输血科应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
如有血液入库和紧急输血,应启动血液信息管理应急预案,执行手工记录操作程序,待来电后再补打印相应记录单,以保证血液入库和临床输血程序的正常进行。
3.4.6.6.驾驶班应做好急救调血时的车辆保障工作。
3.4.7.预案启动与终止
3.4.7.1.启动
3.4.7.1.1.当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伤事件等时,相关部门(120急救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正常工作日时)或总值班(节假日和夜班时);
3.4.7.1.2.医务科或总值班接报后应立即报告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
3.4.7.1.3.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患者数量和血液库存情况,适时宣布启动本预案,并上报院长和县卫生局。
3.4.7.2.终止
临床紧急用血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临床用血量恢复到正常水平后,由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宣布本次应急终止。
3.4.8.总结评估与改进
每一起临床紧急用血事件处理完毕后,临床紧急用血领导小组应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处理临床紧急用血事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写出书面总结和提出书面改进建议上报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各位委员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和修订。
3.4.9.批准与实施
3.4.9.1.本预案由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XXX县卫生局备案。
3.4.9.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4.10.附则
3.4.10.1本预案由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4.10.2.本预案由XXX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3.4.11.相关文件
3.4.11.1.(编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4.11.2.(编号)《艾滋病防治条例》
3.4.11.3.(编号)《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4.11.4.(编号)《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3.4.11.5.(编号)《血液验收、储存和发放管理程序》
3.4.12.相关表单
3.4.12.1.(编号)《临床输血申请单》
3.4.12.2.(编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一、紧急输血管理规定
1.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临床用血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流程。
2.本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中的紧急输血,是指患者因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急需输血抢救治疗,而患者又无自主意识,无法取得其意见,且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意见的紧急情况下的输血。
3.在进行紧急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必须严格遵守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4.在提出紧急输血申请的同时,经治医师应将患者的紧急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在经治医师提供的相关记录上签字同意,以保证紧急输血抢救的及时性,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5.当紧急输血抢救结束,患者恢复意识或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到场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与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6.在执行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还应根据《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用血量,及时补办相应的用血审批手续交输血科存档。
二、紧急输血批准流程
第一步 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危重情况,及时向输血科提出紧急输血申请,并通知护士立即采集输血标本送检。
第二步 经治医师将患者的紧急情况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输血相关记录。
第三步 相关职能部门在经治医师提供的输血相关记录上签字同意。
第四步 输血科发血,护士执行输血。
第五步 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
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与相关职能部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第六步 经治医师补办相应的用血审批手续交输血科存档。
紧急输血流程
主管医师请示主治医师,由主治医师启动紧急输血预案
15分钟内 提供 第一袋血,以后每袋正常供给
配血相合
交叉配血
ABO血型、Rh血型鉴定
电话通知输血科
主治医师请示科主任,科主任通知输血科
紧急输血病人
填写紧急输血申请表(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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