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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分析范文(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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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分析范文(精选7篇) 【篇1】廉政风险分析 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提升检察院廉政风险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对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分析研判,现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安排,我院分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大部门和法警大队,各部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在行动上切实加强工作纪律、深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了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我院没有出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问题等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部门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为①私自办案或干预其他经办人办案,谋取私利;②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诉人、亲友,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财物、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向上述人员报销费用、借用财物、办私事;③泄露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亲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④违法使用批捕权,错捕、漏捕或不捕收受他人财物;⑤利用审查起诉权,收受他人财物;⑥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收取当事人好处。⑦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存在主要问题 检察院为法律监督机关,廉政风险表现形式多样,诱发腐败风险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警廉洁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原因分析 1、检察官权利进一步扩大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为适应检察新时代挑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检察官在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的提出、强制措施的决定与变更、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与增减、证据的采信、起诉与否等方面具有决定权,检察官权力扩大后,与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也增多,导致容易被“围猎”,因此是检察机关最具廉政风险的关口,杜绝此类权钱交易意义重大。 2、防控机制落实不扎实 虽然针对廉政风险点建立了防控机制,但是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三个规定”之前长期报零,表格样式不固定,数据重复,律师过问干预插手办案难甑别。 3、廉政学习教育不深 虽然在各项监督下以及自我的廉洁知识,干警都有一定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但是廉政学习教育永远都不嫌多,张军检察长“严管就是厚爱”“让大家平安落地”等金句都是对检察人员持续进行廉政教育的有力指示。 下一步工作措施 强化廉政教育。长期持继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认识自身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按照规定按月份报告“三个规定”表和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表。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和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应知应会内容并做好笔记,督促提高干警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规范权力配置。严格按照《江西省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各主办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办案。对规定属于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审批决定或检委会决定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决定。 强化自我约束。坚持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强化责任追究意识。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报告中写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理由,并进行廉政承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态度不坚决的案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可以制作同步录音录像;对量刑结果的计算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公开,如在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公开或与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公开说明。 加强案件监管。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案件日常监督,检察长或分管领导定期对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发现检察官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可以根据需要抽查,或者指派其他检察官审查。落实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办案执法规范化。绷紧办案人的廉政弦,禁止越位打探案情。在调查取证中保证至少两名办案人员在场,严禁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或泄漏案情、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 接受外部监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坚持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听取监察机关、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督促检查。始终坚持“抓廉政促办案、抓素质促形象、创一流业绩、争创模范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从党组抓起,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检建设工作中的头雁效应、组织管理作用和言传身教的警示作用。为每位干警建立党风廉政档案,签署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承诺书。每个季度推出检察干警红黑榜。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我院党组成员多次有针对性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年青干警,了解思想动态,了解工作实际,针对问题,查找原因,用实际行动筑牢干警公正廉洁、遵纪守法的自我约束防线,内部管理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篇2】廉政风险分析 今年以来,X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全面从严”主线,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责,紧密结合X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涵养拒腐防变的政治生态。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常学常讲,笃信笃行。一是积极践行“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党的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围绕“18个是否”深入开展检视剖析。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光荣,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演讲活动。党组书记X亲自为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争当“三个表率”。全体党员干部对标对表,认真学习,躬身践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重大决策监督。党组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注重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各抒己见,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委列席会议,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X项列入党组会议题被“叫停”,X项经费事宜作调整。研究调整干部X人(次),顺利完成X、X等工作任务,上下普遍认可,畅通言路、民主议事、接受监督的政治生态更加清明。三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制。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过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更加坚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不断增强。 (二)以主题教育为载体,加强学习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始终把学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四学”为统揽,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原汁原味、逐字逐句学习“三本教材”、聆听“五堂党课”,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专题研讨X次,党员干部撰写学习笔记均在X篇以上,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注重先进模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组织参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增强党风廉政教育实效。广泛开展“清风润万家”家庭助廉活动,签定承诺书、张贴倡议书、印发公开信,积极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三是深入检视剖析问题。围绕“四个对照”“五条标准”,深学细照,查找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5个方面的问题X条,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条整改落实,把教育成效固化到夯实思想基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上来。 (三)以落实责任制为根本,层层压实责任,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扭住落实责任制这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做到明责知责,负责尽责。一是严肃“讲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年初专题召开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找问题、讲责任、提要求。开展“党风廉政面对面”活动,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先后X余次与重点敏感岗位工作人员面对面讲廉洁从政责任,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规党纪,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定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各自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一步明晰。结合各党支部重新调整,明确纪检委员及工作职责,纪检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三是严以“履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委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松手”、落实监督责任“不缩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履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更加健全。 (四)以专项整治工作为牵引,真抓实纠立改,着力纠治问题。始终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坚持边查边改,立纠立改。一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及时印发通知,细化整治内容,查摆梳理领导班子X个方面X条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共X条问题。每名党员干部对标“五个方面19类问题”,人人建立问题清单,并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事项。上半年文件压减X%,会议压减X%,各类督导检查压减X%,取消各类责任书、承诺书、计划书以及手机APP10余项。三是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围绕公车(物)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项目审核、资金使用X个方面内容,采取各处室自查、财务室核查、纪委督查的方式,共梳理核查公务接待X次、经费报销业务X笔、评审验收项目X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X个。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自查,持续巩固深化执行八项规定精度成效。。 (五)以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抓早抓小抓常,严格维护纪律。始终把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纪委履行专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印发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纪律规矩。坚持每月明查暗访,每季督导检查,重点查究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以及“慵懒散漫”等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现场反馈、督促整改。组织X余名新任职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X名处以上干部婚丧喜庆报告事项进行报备核查。持续动态更新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党支部发挥监管职能,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职责。各党支部坚持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监督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和“重温入党誓词、铭记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严肃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廉政专题党课X余堂,提醒谈话X余次,常态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有的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纠“四风”正作风的长期性、复杂性缺乏清醒认识,还存在会上重视、会后轻视,考核重视、平时忽视的倾向。有的认为自己不管钱不管物,不管项目不管经费,反腐败斗争离自己很远,把自己当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局外人”。有的依赖班子把向、领导把关,缺乏严格执纪、坚持原则、按章办事的勇气和担当。 二是落实责任还存在不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有不完善的问题,存在用责任书代替责任、用承诺书替代践诺的现象。履行“一岗双责”方面,有时还存在业务工作操心指导多,从严治党管党用心用力少,党风廉政建设靠支部自建的问题。履行监督执纪专责方面,在制度的修订细化上还不能及时跟进,在监督检查上还缺乏有效抓手,在执纪问责上还不够严格严肃。党支部加强日常监管方面,还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是监督执纪还不够严格。狠抓政治纪律监督方面,加强政治督察,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还缺乏大胆尝试和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执行党章党规方面,还存在概略式执行、粗放式执行、选择性执行的问题,该报告报备的没有及时报告,少报漏报误报的问题没有完全杜绝。开展专项整治方面,还存在自满情绪和排斥心理,把安排了当作完成了,把开展了当作纠正了,把没有发现问题当作没有问题,缺乏细实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是党纪教育还不够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还缺乏创新,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内容方式还比较单调单一。廉政党课有的不能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缺乏吸引力感染力。警示教育的平台和素材还比较有限。党内谈心谈话还不能做到经常有效、主动开展、敞开胸怀、坦诚相见。纪检干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培训机会不多,监督执纪的政策水平、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在讲责、定责、履责基础上,探索述责、评责、考责办法。积极探索责任制清单化管理,把各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拉单列表,提醒销号,规范管理,促进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地落实。 (二)注重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契机,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深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完善制度,扎实构建党内监督的保障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章有据有序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细化完善《纪委工作规则》,探索创新政治督察、党纪教育、报备建档、提醒谈话、日常监督、信访受理等工作制度,固化纪委工作的具体抓手和运行规范。 (四)狠抓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疫情防控中显露的问题,紧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纠的突出问题,紧盯主题教育检视查摆的突出问题,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查找的问题,主动认领、完善措施、明确时限、落实责任,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改到位,在坚持上见常态、在治本上求长效,一以贯之整改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实实在在的整改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篇3】廉政风险分析 半年来,我中心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党组织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自我约束,加强自身建设,现将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具体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廉政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我们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业务和后勤工作的两位中心副主任担任,组员由支委、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组织协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主题教育常态化。建立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即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在全中心全体党员及中层管理干部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共开展党政联席会议12场次。开展廉政建设主题党日并通过远程教育平台观看廉政教育纪录片等影视教育片2场次。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学习文件《关于陈志毅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通报》等通报文件,激励我中心党员干部以学促行,知行合一。 2.定期组织谈心谈话,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坚持预防在前,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为全体职工起模范带头作用。半年来共组织以下谈心谈话:党员集体座谈2次,支委与预备党员谈话3次,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1次。在党政联席会议期间与各中层干部及科室主要负责人间共开展谈心谈话12次。 三、建立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清单。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今年5月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内容涵盖政治监督、教育监督、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并由防控领导小组落实实施。 四、精准定位、落实责任 以支部书记为组织的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小组切实落实支部监督主体责任,制定了重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开展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反馈,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自查;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未发现公车私用等违纪问题。以上措施确保中心医疗卫生工作平稳,安全,有序的进行,为患者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氛围。 五、坚持强化内控建设、规范执行。 1.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详细的内控制度。 (1)在完善药品、疫苗、器械采购等方面我们采取了一下措施:医药代表接触医务人员推荐药品措施:中心实行医药代表公开接待日,定于每周四下午,对预启用或申请采购药品由药事委员会研究讨论。在药品采购方面:严格执行在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在耗材、试剂及疫苗采购方面: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二是对需自行采购的部分参照多家竞价原则或进行随机抽取供应商,并进行报价。大型设备等大宗采购方面:一是采购前中层会议充分讨论设备参数需求;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2)完善广告印刷宣教礼品制作工作流程:对已纳入单位备选库的公司,实行对凡有挂靠其它公司行为的一律不再启用;对较大批量或金额较大的业务实行具备合格资质的多家公司进行打样竞价。 (3)杜绝收受红包、回扣、违反“九不准”规定:一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公开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及监督电话;二是纳入单位各类考评指标 (4)在工程建设领域:十万以下采取三家以上具备相关咨质的工程队抽签十万以上委托国投。 以上措施旨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中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经党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制定了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要求纪检委员参与决策的全过程,有效防止了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通过集体讨论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坚持在半个月一次的党政联席会议当中重要情况及报告及时汇报。 六、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中心支部书记带头完成党建E家及学习强国APP每天的学习。每天严格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完成学习强国的全部积分,并截图接龙在党支部群,党员间相互监督,相互勉励。要求党员干部每月5日前完成党建E家一月一测及党费的提交工作,按时参加主题党日及党员大会,党课学习,并积极发言,做好个别谈话记录。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单位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准确的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 七、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1、学习形式多为集体和线上学习,检验学习成效的活动开展不够,与实际结合不够深入。 2、部分监督项目落实力度不够,存在浮于表面的问题。 3、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存在运行不够顺畅的问题。 4、个别党员干部职工重视程度不够。 八、下一步打算: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两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党性观念,增强防腐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防微杜渐,把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地引向深入。 2、继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 3、持续坚持反“四风”工作。 4、继续健全完善机制,发现漏洞即查即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5、提高廉政风险意识,通过谈心谈话和学习正反案例或教材来加强警示教育。 6、继续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新举措,丰富各种载体形式,推进工作的贯彻落实。 【篇4】廉政风险分析 一、党组班子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党组书记、各党组成员)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中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人说了算(一级预警); 2、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不公开透明(一级预警); 3、违反组织任用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列入拟任人选范围(一级预警); 4、未按规定任用、调整、交流干部(一级预警); 5、泄露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一级预警); 6、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过程中因接受吃请或收受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不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一级预警); 7、在人事调整、干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二级预警);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的(二级预警);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不及时传达,以致出现违规行为发生(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 2、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 3、推荐干部要召开会议,公布任职条件; 4、按照规定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5、严格保密制度,对未经发布的研究事项,不得擅自泄露; 6、拒绝收受各种财物,严格要求所分管的部门和干警依照法律规定执法办案,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标准,客观公正评价干警业绩; 8、对举报案件或上级转办案件,要依法依纪及时处理,及时回复; 9、对上级方针政策、党纪法规等重要性文件规定,要及时传达,认真落实. 二、立案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立案庭负责人) 1、立案审查环节: (1)、违反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级预警); (2)、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因对法律把握不准或碍于情面等原因,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一级预警); (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二级预警); (4)、超出诉讼风险告知范围,对当事人作不当或错误引导,或者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致使审判被动或结果不公(二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损毁、丢失诉讼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6)、群众意识不强,造成对弱势群体案件不按绿色通道规定处理,或在办理诉讼费减、免、缓过程中,因亲友关系或同事说情等原因而徇私舞弊(二级预警). 2、收退费环节: (1)、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一级预警); (2)、违反规定增设或减少司法救助条件,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手续,造成司法救助混乱,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违反规定使用诉讼费、罚没款、案件暂存款、赃款赃物及其孳息,违反程序规定为当事人、律师或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手续,收取、退还相关费用不向当事人出具凭证,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一级预警). 3、财产保全环节: (1)、违反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利益(二级预警); (2)、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财产保全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财产保全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信访接待环节: (1)、接待信访时,未按规定登记台帐,损害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2)、信访接待人员截留信访件,隐瞒信访、举报、投诉事件,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接待人员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违反规定向责任人通风报信,或将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鉴定管理人员对符合鉴定、评估条件的案件拖延立案,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鉴定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确定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3)、鉴定管理人员向鉴定、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发表倾向性意见,施加不当影响,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4)、鉴定管理人员违法向当事人代收代付鉴定评估费用(一级预警); (5)、鉴定管理人员漏送或丢失鉴定评估材料,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6)、在鉴定评估报告未送达当事人之前,向对方当事人透漏鉴定结论,损害其他当事人权益(三级预警); (7)、对鉴定管理人员或鉴定机构存在回避情形,不作回避处理的,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案件处理不公(二级预警); (8)、违反规定向案件当事人透露拍卖保留价,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9)、与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不正当交往,造成违法评估、鉴定,致使案件处理不公(一级预警). 6、送达环节: 违反规定公告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或应送达的诉讼材料未能完全、及时送达给当事人,致使案件审判程序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分案时存在说情现象(三级预警); (2)在进行司法统计时,不严格审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三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立案审查环节: (1)、把好立案审查关,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2)、对敏感、疑难、新类型案件多请示、多汇报,与业务庭多沟通、相互监督; (3)、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的规定及时立案,方便当事人; (4)、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2、收退费环节: (1)、加强组织原则性,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2)、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司法求助规定,定期检查; (3)、加强思想教育,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核对帐目,定期检查. 3、财产保全环节: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关于保全的规定;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4、信访接待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按规定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定期检查; (2)、加强学习,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 (2)、加强监督力度,严格遵守鉴定、评估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3)、强化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 (4)、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6)、加强自身修养、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7)、增强工作原则性,按规定办事,按原则办事,严格执行关于回避的规定; (8)、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9)、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6、送达环节: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 7、分案及司法统计环节: (1)、在向各业务庭移送案件时,要准确把握各庭工作量、案件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平衡; (2)、在上报司法统计数据时,要与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要求办案部门说明情况,及时改正. 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 (一)廉政风险点(责任人: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1、诉讼保全环节: (1)、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时有过失行为,或未能及时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原则性不强,保密意识薄弱,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措施前,向被申请方当事人通风报信,或将有关信息透露给相关第三人,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2、证据环节: (1)、依职权调取证据不客观、全面、公正,仅调取对一方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存在偏袒心理,对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未在庭审中全面出示或有意不出示关键证据且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的证据调取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造成案件处理事实不清,案件处理不公,损害当事人权益(一级预警); (2)、对符合规定的鉴定、勘验、审计等申请,作出不予准许决定或不作决定,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3)、责任心不强,致使损毁、丢失证据材料,或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损害当事人权益,导致违法犯罪(一级预警). 3、审理裁判环节: (1)、与当事人、代理人及相关人员的会面不符合有关规定,且事前或事后未向组织说明情况,致使案件审判不公(二级预警); (2)、滥用自由裁量权,量刑不当(一级预警); (3)、赃款赃物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廉洁行为(一级预警); (4)、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提出自行回避申请,使案件处理不公,引发社会矛盾,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不按法定程序办理,致使案件处理程序出现瑕疵,影响公正司法(二级预警); (5)、外出办案违反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造成违纪违法,影响司法公正(一级预警); (6)、不按规定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损害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7)、违反中立原则,运用不当手段进行调解,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考虑利益平衡,调解结果明显有失公平,损害当事人利益,引发社会矛盾,或指示、授意、暗示当事人恶意调解,逃避或减轻债务,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8)、原则性不强,明知或应当知道存在虚假诉讼可能,放任诉讼进行,引发虚假诉讼,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9)、违反中立原则,在庭前或庭中引导、暗示一方当事人作不实陈述,或隐瞒相关事实,致使案件事实无法查清,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0)、在庭审中,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自由、陈述时间等作不公平对待,导致案件审判被动,降低司法公信力(二级预警); (11)、庭审言行不当,具有明显倾向性(二级预警); (12)、庭审遗漏关键事实,或故意曲解陈述人的意思,造成案件审判不公正,降低司法公信力,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3)、丢失、损毁庭审笔录,造成档案缺失,损害当事人利益(一级预警); (14)、合议庭成员合而不议,或有意不发表不同意见,致使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出现错案(一级预警); (15)、审判长违反合议规则,制止或限制其他合议庭成员发表不同意见,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引发社会矛盾(一级预警); (16)、工作不仔细,责任心不强,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关键事实,致使案件审判事实不清,产生错案,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7)、工作马虎,印发的裁判文书与合议庭决议或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一致,影响司法裁判公信力(一级预警); (18)、保密意识不强,泄露合议庭评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致使案件审判被动,影响司法公信力(一级预警); (19)、业务不熟,工作责任心不强,因错误认定事实、采纳证据、理解法律作出错误裁判(一级预警); (20)、工作责任心不强,审理案件时间过长且无正当理由,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案后环节: (1)、群众意识不强,怠于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引发社会矛盾(二级预警); (2)、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收到当事人上诉状后,拖延上诉移交时间,损害当事人权益,影响审判效率(二级预警); (3)、群众意识不强,判决履行期届满后,既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又以各种理由拖延出具法律生效文书证明,或拒绝向当事人出具生效文书证明,损害当事人权益(二级预警); (4)、群众意识淡薄,在当事人按规定申请复印庭审笔录等相关诉讼材料,审判人员无正当理由予以拒绝,或拖延办理,影响法院形象,降低司法公信力(三级预警); (5)、责任心不强,造成在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评查中,降低质量标准,隐瞒错误事实,致使审判案件质量降低,未能及时纠正错案,或有意掩饰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影响法院形象(二级预警). (二)防控措施 1、诉讼保全环节: (1)、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 (2)、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保全的规定执行. 2、证据环节: (1)、加强证据规则有关规定的学习,规范庭审程序; (2)、提高工作责任心,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办案程序; (3)、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证据材料的保管采集制度. 3、审理裁判环节: (1)、加强自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律师)不正当交往; (2)、依照法律规定凭证据办案,不得贪赃枉法; (3)、严格按规定处理赃款赃物; (4)、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5)、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增强自律意识和相互监督作用; (6)、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规范办案程序; (7)、提高法官素养,依法调解,依法办案,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 (8)、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增强工作原则性,依法秉公办案; (9)、严格办案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力度; (10)、认真执行庭审相关规定,规范庭审程序,公正办案,依法办案; (11)、规范庭审言行和庭审程序,提高法院公信力; (12)、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庭审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3)、提高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案件材料管理制度; (14)、加强组织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强化对合议庭评议的监督力度; (15)、严格执行合议庭相关制度,加大对合议庭的监督力度; (16)、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责任心; (17)、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监督管理,严格裁判文书的核对和制作; (18)、认真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保密制度; (19)、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20)、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及其他关于审限的规定. 4、案后环节: (1)、严格执行判后答疑工作的有关规定; (2)、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原则性,严格执行《民诉法》及相关上诉移交时限的规定; (3)、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4)、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5)、提高责任心,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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