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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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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1、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深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分类,不符合当前要求的重新修订,没有的及时修订,特别是根据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廉洁评估,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线口的分管领导,并定任务、定时间、定期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与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纪律的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建设、作风建设、《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督查。方法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评估、廉政评估、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卡、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立案查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遏制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1、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的,现在重要的或较为敏感的岗位上的干部,违反“四风”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时,发现有疏于管理、压案不查或履行责任不力的情形的,倒追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1、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环境。 2、开展如“5、10”“7、1”“12、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教活动,组织实施好“6+1”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组织参观勤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年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我镇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抓实,现根据省、市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创新载体,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镇党委书记及村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学习廉政知识、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2、以“三建三送”为主要内容,开展“清廉乡风进农村”活动。镇党委今年将重点在镇机关、义门村和白水村建好一个廉政文化活动室、一个廉政文化长廊,并在全镇积极开展送廉政书籍、送廉政文艺和电影、送廉政党课活动,推动先进文化在农村的传播,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3、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的从政行为。坚持和完善农村党员干部“七要七不准”(要村务公开,不准暗箱操作;要民主决策,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要厉行节约,不准巧立名目公款吃喝玩乐;要处世公道,不准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侵害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要顾全大局不准搞影响团结和农村稳定的事;要移风易俗,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要实事求是,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规定,严格规范从政行为。 二、完善制度,构建监督约束机制 1、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镇党委与各村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指导各村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坚持重要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全面推行“两重两轮票决制”,即:坚持重大党务实行先党外征求意见,再在党内进行票决,重要村务实行先党内酝酿讲座,再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票决。完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一事一议”制,凡是关系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出让、宅基地分配、集体收益分配、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公布落实情况。 3、完善民主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村民理事会,完善议事制度。建立镇(村)情民事恳谈制度,由镇、村每年至少安排两次镇(村)情民事恳谈,就镇(村)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提案,答复解释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通报镇(村)经济发展的思路,并公布落实情况。 4、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方针政策、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它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镇财务收支、干部任免交流、干部考核奖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 5、继续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镇、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事项,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6、切实抓好村务(财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各村每季度一次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村集体的各项收入、支出以及其他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具体应公开的项目详见《村务公开目录》。同时,各村须在村务公开栏的一角设立群众“点题公开”及“回音壁”栏目,根据群众点题要求进行公开有关事项。 7、建立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在镇、村干部中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镇机关干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述职述廉。村干部每年要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村民代表对报告的质询和评议,并将民主测评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8、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镇、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严格执行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从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来源到项目监理、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机制。 9、健全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坚持“乡财县管”、“村帐乡”制度,逐步推行基层“一把手”不直接管理财务的规定。坚持村报帐员不能由村支书、村主任兼任制度,规范村级报帐制度。村级财务实行备用金制度,村级财务收入一律使用由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支出一律要使用正式发票,杜绝白条现象。严格控制农村基层招待费用。 10、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村级党支部要设立一名纪检委员,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镇党委反馈有关信息。 三、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 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府在一楼办公室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首问负责制、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办事程序等上墙,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 2、设定“便民服务日”。我镇将每个星期二定为本镇的“便民服务日”,在“便民服务日”安排专人坐班,负责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作好工作记录。 四、监督惩处并重,构建激励惩戒机制。 1、构建考核机制。镇党委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建立村干部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和完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经济审计组,负责对各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对农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群众反映较为突出问题的审计监督,并把审计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3、开展评选“百姓心中好村官”活动。年终,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实际,结合述职述廉、民主“两评议”及平时工作表现等,对村干部进行考核评比,按每村一名评选出“百姓心中好村官”,在本镇范围内进行表彰,并将评选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4、加大惩处力度。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机关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村负担等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案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方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部门还比较严重,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作为一名新联会成员、作为一名党外人士、政协委员,现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的单位、对分工的具体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不断巩固作风成果. 深化“庸懒散慢”专项治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2014年7月间我区律师反映比较大的职称评审问题,在初审阶段就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称评审的经办人戴某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有熟人打招呼,就快事快办审批通过,无熟人打招呼就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针对“四风”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作风上的顽疾.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1、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评判权.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比较突出.如我区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村干部江胜寿、林国强等人,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拆分、篡改摸文认购的计划单、定位单、认购协议书等手段,非法侵占村集体所有的45套安置房等案.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2、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领域的监督和预防,防止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随着城市的转型升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颇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也正在积极推进,牵涉利益巨大,一些招投标、工程验收和决算等关键环节易产生权力寻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易发生.因此应做好事前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部门各岗位履职风险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监督. 3、采取专职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律师、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同时,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定路线进行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纪检主业,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清理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解决不担责、转方式、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治理,带头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和公开承诺等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我区的纪检干部吴祝凡同志,深入基层、驻扎杨府山涂村城中村两年解决历史遗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积极营造崇尚廉洁良好氛围.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区干部良好形象.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在政府网站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手机短信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提高网络涉腐涉纪舆情应对能力.充分运用执纪办案成果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持续推出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充分发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作用.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章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尤其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当性修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至,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尤其要坚决治理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中梗阻”现象,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确实保障我县广播电视各项事业高效廉洁推进。 二、强化党的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系统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化开展“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督促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三农服务周”、“工业服务周”和“项目服务周”等活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决反对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公款旅游;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一生平安,实干造福民众”的理念,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为自己亲威、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介绍工程项目,严禁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参加企业组织的在霞宴请;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电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广播电视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勤政廉政、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电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广播电视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宽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贯彻《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加大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制约权力滥用。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力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剖析整改,正确把握执纪与保护的关系,对反映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确实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进一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总结、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更加重视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广电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继续从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紧紧围绕“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厘清行政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统一规程,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局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制度,特别在创新机制方面要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反腐倡廉阶段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反腐倡廉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工作机制。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制订措施,落实到有关股室及各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局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八、强化机关效能监察,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管理、监督,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够踏实、在位不求作为等问题,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认真受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进一步健全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权力,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主题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不作为、管理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绩效考评和行风评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推动我县广播电视机关效能建设更上一个台阶。 第五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办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实则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较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 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正面表扬的多,处理问题的少;有些地方责任制考核内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太低,没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应有的重要性。 四是责任追究相对比较薄弱。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效能处于依次递减的状态,尤其是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规范。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原则,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办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 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一、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干部和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干部和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干部和群众反 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 三、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和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各级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 四、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要制定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 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干部和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五、加强队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在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单位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执纪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第六篇: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系列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全力打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我们要按照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目前,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纪检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实力、幸福、美丽”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水利系统干部和职工的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铁的纪律确保水利决策的政令畅通 (一)切实加强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督查。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党章规定的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坚决查处纠正。特别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二)切实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年,中央把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紧抓不放。要继续健全完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统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督查考核办法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建设、水利建设管理、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情况督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好、达不到要求、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要围绕政府投资的重点水利工程,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川东港2013年度工程、王港闸下移工程、新团河应急供水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城乡供水一体化、小农水重点县等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水利建设项目,要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进,定期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安排使用、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行管理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实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工程项目优质廉洁。 二、以持之以恒反“四风”常态推进水利工作作风 优良的作风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各部门、单位要弘扬优良传统,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整顿力度,努力取得水利作风建设新成效。 (一)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照中央、省市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各项规定,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做好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一级带一级,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进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新的改进。要敢于动真碰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零容忍”,违规必究、违纪必惩,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坚持一以贯之地抓,持之以恒地抓,绝不能搞一阵风。要强化内外两个方面的监督,坚持打开门来抓作风,让系统内的干部习惯于在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下工作。 (二)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检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成效,要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有没有得到提高。长期以来,我市水利系统作风建设一直抓得很紧,广大干部职工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对照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市水利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庸懒散奢等“机关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以执行规定为契机,牢记水利行业“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做到查找问题让群众把脉,分析检查请群众评议,解决问题汲取群众智慧,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要在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下找准定位,履行职责,多作贡献。要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牢牢把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这个根本,深入推进涉水服务事项增效提速。进一步规范规费征收行为,强化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等规费征收服务工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开票、计量准确、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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